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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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I`X/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y$_]}<b DsD? &: 如果,女方想谋财;
8?x:PkK ^4Ff8Y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rkR~%U6V ET 0(/Zz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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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3&V"^r(| !_;J@B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KmM:V2@A$ WwWCNN~} TIR Is1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m6]6!_ G;/l[mvh,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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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gixo$ &-X51O C VZ y$0*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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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XV5 DyA/!%g ;DVg[# x25zk4-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