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
作者:专栏作家 徐达内
2013年08月02日
南方周末昨日封面上的一个问号,在关注唐慧案的人群中激发激烈辩论。
在这篇《“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再调查: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中,署名记者柴会群的遣词造句,不像来自民主与法制报社的同行廖隆章在微博上那样咄咄逼人,但究其基本素材,其实也就是复述了有关唐慧劳教案及其女儿“被迫卖淫案”的“另一个真相”,用各门户首页推荐展示时提炼的标题来说就是:“唐慧女儿是否系强迫卖淫存疑:拒受解救被母拖走”;“唐慧与家人曾围堵嫌疑人,警方帮其翻墙离开”、“法院判决书经唐慧修改后下发”……
至此,@记者廖隆章7月2日起对唐慧“谎言”的持续揭发,算是首度以白纸黑字的形式被正式刊登出来,并且,得到的是中国最著名老牌调查报纸的旁证。
显然是预见了这组文章刊出后必将引起的巨大波澜,南方周末特意配发了表明报社立场的编者按。首先,是承认7月15日湖南高院终审宣判永州市劳教委败诉系“‘上访妈妈’唐慧赢得她应有的胜利”,而后,笔锋一转,宣布要“回到这一事件的原点——唐慧女儿乐乐被迫卖淫案,重新审视这桩引发国人极大注意、判决两名被告人死刑、四名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案件”。
梳理此案发展过程后的结论是:“作为唐慧事件的起点,此案存在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影响等情况;而被告人亲属与代理律师甚至相关司法机关,也认为判决结果因压力导致量刑过重。我们也关注唐慧对案件发展的影响。唐慧曾自述‘通过以死相逼和不断上访,迫使案件走向正轨’,在这一过程中,此案是否始终保持在法治轨道之上,就具有辨析的价值。上访是唐慧维护女儿及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而上访给当地带来激增的‘稳控’压力,既使相关部门做出拘留乃至劳教唐慧之举,也把地方政府的信访考核达标与唐慧的诉求绑在了一起,形成极其微妙的共生关系,这正是信访与‘稳控’合力导致的奇特图景。综观唐慧事件,信访与‘稳控’这一对矛盾关系产生的效应,作用在每一关键节点。由此主导的过程,是否可称司法进步的方向?这正是我们重新审视此案的目的”。
编者按最后一句,也就是大字标题中的那个问号——“在唐慧终于赢得胜利之后,我们也须发问:法治是否同样获胜?”
也正如南方周末为那张以“冤”字为焦点的封面图片配注的说明所言,在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的国家赔偿案胜诉后,中国舆论确实曾经集体欢呼“法治的胜利”。照片上那个赠送给唐慧的热情拥抱,分明就是代表着那些长久以来围拢在唐慧身后的网络声援者。
一年以来,这位“上访妈妈”已经成为中国民众追求法治公平的标志性悲情人物,更被视作借此推翻中国劳教制度的突破口。经由媒体报道和网络号召,数以亿计的支持者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未成年女儿乐乐遭强奸并强迫卖淫的苦难而感同身受,为她因不满法院判决故连年上访却被处以劳教而打抱不平。4月12日,湖南永州市中院一审驳回唐慧要求劳教委行政赔偿的请求,曾满怀期望“毕其功于一役”的劳教制度反对者大失所望,当时,唐慧蹲坐在法院门口撕心裂肺的痛哭流涕,曾经让多少网络围观者同样流下泪来,“再也不相信司法”的呐喊义薄云天,声遏九霄。
然而,本期南方周末却以《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的惊天问号,对比引用永州中院及湖南高院的先后四份裁判文书、“乐乐强迫卖淫案”历次询问笔录、以及当事官员、警察、法院、律师和唐慧本人的回忆,指出这位“上访妈妈”事实上是通过“以死相逼”的方式,迫使“该案的定性愈加严重”,乃至当地官方“迁就迎合,甚至不惜牺牲下属和法律”。
被指控的情节主要有二:“强迫卖淫罪”如何写进起诉书——“乐乐案中的一份重要证据,是落款为2007年1月13日的一份乐乐的个人自述,其中详述了其如何被秦星等人强迫卖淫的过程和细节。该案被告人陈刚的一位代理律师分析发现,在案卷材料中,办案后期,乐乐的陈述中对被‘强迫’的描述增多,程度加重。但有些细节却与前期的陈述不相符……而办案民警杨军祥明确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他于当年2月份脱离该案之前,案卷里都还没有这份落款为1月13日的自述材料。到3月1日警方给乐乐所做的一份询问笔录中,乐乐的说法就与1月13日的自述基本一致了,甚至连错别字都一样,如均有‘不听话的下场是悲丧(悲哀)的’(周军辉威胁乐乐时的话)。有‘照抄’之嫌……2007年6月,在听说该案可能在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起诉时,唐慧假扮柳情缘老板秦星的家属,去该检察院打探案情,确认该案是在零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唐慧随后找到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要求由市检察院公诉。在被拒绝后,唐慧‘静坐绝食两天’。最终该案改由永州市检察院公诉……唐慧在永州市检察院立案大厅跪了18个小时,其结果是检察院更换了公诉人,制作了新的起诉书,特别是将‘强迫卖淫罪’写入其中。该罪名最重可判死刑”。
量刑是否过重——“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乐乐案作出一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陈刚、刘润被判处无期徒刑……六名被告人不服,均提起了上诉……在第一次发回重审开庭的法庭辩论阶段,秦星的辩护律徐天桥论及秦星‘罪不至死’,唐慧从旁听席冲到庭上举手要打,徐见势不妙,赶紧逃出法庭,唐慧家人一直追到法院门外……2009年2月11日,永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第一次重审判决,维持了原判。但判词中删去了一审中‘情节恶劣、民愤极大’等字眼。重审判决后,从2月16日起,唐慧坐到永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张晓龙的办公室,在此吃住18天。张晓龙在此期间被法院允许在家休假……唐慧解释,这次抗争的原因是法院审理超出时限,此外在宣判前未公告、未通知;而按照永州市中院出具给唐慧的一份‘信访答复’,唐慧的另一个上访原因是‘民事赔偿太少’……第一次重审之后,六名被告人再度提起上诉。湖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再次发回永州中院重审。秦星的死刑复核律师彭刚透露,在这一次发回重审时,湖南省高院在内部材料上明确认为对被告量刑过重。2010年11月24日,乐乐案第四次开庭审理,在庭审进行当中,唐慧突然提出取消这次开庭,否则将‘死给你们看’。唐慧的理由是,她发现‘合议庭对犯罪分子家属异常好。不顾违反法律,允许犯罪分子家属到庭审现场旁听’……这次开庭最终取消。此外,永州中院还同意唐慧意见,整个刑一庭回避此案。在当事人未能提出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整个刑庭法官回避,在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民主与法制报社记者廖隆章获得的一份内部材料中有如下内容:经过唐慧的修改、同意,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迫于2011年3月28日下达(2010)永中刑一初字第55号判决,唐慧一家人才于3月29日撤离中院办公室……这是永州中院下达的第二次重审的判决,也是该院对此案的最后一次判决。除维持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无期徒刑外,原来被判有期徒刑的蒋军军、兰小强被改判无期徒刑。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审判原则……受访刑法学者均认为,两个死刑和四个无期徒刑属于罕见的重判。获刑15年的秦斌案发时为未成年人。此前,因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判例极少,无期徒刑也很少见”。
在这篇封面报道的最后,是允许曾被唐慧要求全判死刑的七名被告人的家属讲述无奈:“二审之后,乐乐案七名被告人的家人也开始了上访。在湖南省高院,负责接访的审判长赫荣生解释说‘没办法’。‘他说自己办了几十年案子,从来没有这样判过。但没办法,他的官太小。’秦星的哥哥秦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我们要向唐慧学习,’2013年7月中旬,永州市富家桥镇粟山里三组村民秦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们7户人家打算轮流去上访。’”——这也就引出了另一篇配发报道《什么造就了唐慧》。
南方周末要描述的是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即“相信上访”:“对于唐慧的上访‘成绩’,秦军在一份上访材料中将之归功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在富家桥镇,有很多干部曾经接访过唐慧。背地里,有人对她无可奈何;表面上,却又恭敬有加,生怕她不高兴了又去上访。每逢节日,唐慧总能收到镇干部们发给她的问候短信。在唐慧的鲜花店开业时,不少花篮都是镇干部们送的。唐慧2007年第一次进京上访后,因‘稳控’不力,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被诫勉谈话,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则被免职……唐慧坚持上访让当地既恨但更怕。2010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唐慧进京上访。富家桥镇的镇长给唐慧发短信,几乎是求她回去:‘你要不回来,我就要被撤职。’奇特的情形就这样维持下去了。永州当地一位律师认为,唐慧‘发现了信访制度的漏洞,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南方周末记者从一份内部材料上了解到,自2008年以来,富家桥镇政府给予唐慧的“困难补助”共计21万余元,且呈加速度进行……对于唐慧提出的184万元民事赔偿,富家桥镇曾到省高院做工作,让其照判,判完了由镇里负责解决。但这一提议未被采纳。在乐乐案二审在湖南省高院开庭后,2012年5月22日,唐慧到湖南省高院‘下跪’,其间法警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唐慧为此住院七天。富家桥镇以省高院的名义,赔给唐慧1.5万元。唐慧当时要求湖南省高院道歉,富家桥镇干部中普遍流传一个说法:接访人员情急之下,曾向湖南省高院提出,是否可以让他们穿上制服,冒充高院法官向唐慧道歉,结果被高院拒绝”。
“为了大局”而“倒了霉”的警察们也出来讲述委屈,也就是涉及认定是否“强迫卖淫”的关键细节:“杨军祥坚称,当时并非唐慧遭到暴力阻拦,而是乐乐不愿意回家。他赶到‘柳情缘’时,发现只有三四个小女孩,没有一个男的,也没任何人拦乐乐。杨军祥回忆,他让家人把乐乐带走,于是唐慧进去抓乐乐,后者往店里跑,被唐慧抓住拖出来……立案之后,唐慧指控杨军祥‘中断侦查19天’,‘故意错失最佳破案时机’。而杨军祥的解释是,在‘柳情缘’卖淫只有乐乐自己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因此未对秦星等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跟踪蹲守,到1月24日抓了‘柳情缘’容留卖淫的‘现行’,方将秦星刑拘。此后杨军祥也成为调查对象,唐慧家人控告他渎职。而永州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唐慧多次上访告状,前期参与办案的警察几乎全被调查。在先后经过永州市公安局纪委、零陵区纪委调查之后,杨军祥被认为‘工作失职’,并于年底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但该处理决定并未提及杨如何‘工作失职’,后来杨被内部告知,主要过错是‘没有用警车将唐慧送回家’。”
对唐慧撒谎的另一段指控,即便是一手将这位“上访妈妈”带入公共舆论视野的记者邓飞也同样承认,即唐慧当时是通过伪称2010年枪杀永州三名法官的邮局保安队队长朱军是自己女儿干爹之事,而吸引了前来采访的各路记者:“枪击案后不久,唐慧因‘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拘留。唐慧被抓的原因曾被外界解读为“擅自接触媒体”。但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枪击案后,零陵区街道上张贴出大量《告零陵同胞书》,将此事称为是‘一位孤胆英雄的剿匪行动’。警方立案侦查后,认为唐慧等四人有作案嫌疑。其中除唐慧本人之外,其他三人均承认所为,并称唐慧参与(但唐慧本人未承认),目的是用枪击案引起关注”。
为了证明“唐慧对媒体和公众的陈述,常缺乏必要的严谨,而这些不严谨之处又往往引发关注”,柴会群还提供了另一个证据:“例如唐慧一个维持至今的说法:时任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秦爱群是乐乐案首犯秦星的堂哥,并认为秦爱群一直包庇秦星。‘柳情缘’有后台的说法一时流传。南方周末记者在秦星的老家富家桥镇粟山里村三组调查得知,秦爱群籍贯确是该村,与秦星同属一族,但相隔8代……湖南省政法委曾组成调查组对此调查,结果表明秦爱群包庇秦星的说法没有根据。但2013年7月21日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唐慧仍然坚称秦爱群是秦星的堂哥,并说这还是秦星的父亲亲口告诉她的。秦爱群的女儿曾拿着秦家的族谱找到永州市公安局,希望组织上能给秦爱群一个说法。永州公安局只能告诉她,省政法委早就调查清楚了,但结论一直不公开,他们也没办法”。
被唐慧死咬不放的还有“卖淫店老板‘假立功’”之事,意指当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秦星是通过与警察合谋,伪造了施救同监室在押人员周兰兰的“立功表现”,以图减刑。虽说当时监控录像及同监室其它人员均证实此事,但由于周兰兰本人亦公开否认自杀,再加上“有唐慧强烈要求的因素”,永州中院最终认定了秦星的“立功表现”系“伪造”。这种相当于“法院把公安给‘卖’了”的判决,令永州警方陷入巨大被动,“一下被打残了”,再加上其间曾出现的微博、网站“被黑客攻击”事件,使得“假立功”越发被做实:“据永州市公安局内部人士说,正当公安局要公开相关证据、力证没有在立功问题上造假时,湖南省政法委成立了调查组,就包括‘假立功’问题在内的唐慧事件全面调查。‘从那时我们的话语权就没有了,一直到现在也没办法说话。’”
在此,南方周末引述了持续关注此案的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的感慨。在其微博账号 @御史在途中,陆群曾经采信媒体报道的警察帮秦星伪造“立功”一事,并不惜为此公开谴责永州警方,不过,在得到永州一位市委常委“以人格担保秦星的立功是真的”的承诺后,他开始重新审视“假立功”事件:“陆群看了关于‘假立功’事件的相关调查材料后,确认周兰兰自杀是真,秦星救人也是真,是周兰兰对他和媒体说了假话。在陆群看来,这可能也是湖南省委政法委迟迟未公开调查结论的原因之一,预计压力太大——‘公开了调查结果,周兰兰就是作伪证,就得抓。抓唐慧已经闹成这样,再抓一个怎么得了?’”
的确如这篇报道所述,陆群对唐慧上访一事的看法已经开始变化。发表了连续十四段“唐慧案件继续反思”,并强调“真正应该穷追不舍的,是那些在唐慧发现女儿行踪报案后麻木不仁、放弃职责的败类”后,去年8月15日,@御史在途宣布,“出于多方面原因,本人从今天起不再关注和评论唐慧事件”,并确实就此保持沉默——直至今年7月11日。
眼见永州劳教委主任的当庭致歉非但没能平息汹汹舆情,反而给了唐慧及其支持者更进一步的勇气后,@御史在途或许觉得到了已经实在不能再退让、不能再沉默的危急时刻。7月11日,他与@记者廖隆章已经持续一周的“真相揭发”合流,宣布自己有了新的疑问——“唐慧去年以来接受的社会捐赠和政府救济款数十万元进了谁的腰包,以至于她从永州来长沙打官司都要向亲友借2000元盘缠?”
当发现有唐慧支持者将廖隆章斥作“道德洁癖者”后,@御史在途更是挺身而出,代为反驳:“严惩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是必须的,但谎言惑众,为达个人目的而不惜一次次将受害女儿推向舆论风口浪尖的母亲应严厉批评”;“没有谁认为她的女儿应当受辱,但她也没有必要把责任都推给政府和社会,她绝对不是一个‘伟大母亲’”;“一个坐拥近百万捐助款,丈夫被安排在卷烟厂上班的人,在全国人民都关注的情况下,还说她全家靠低保度日,没钱坐车和住旅社,这种你命名的‘农民式狡猾’,是为了博取全国人民的同情,还是博取法官的怜惜?”
还算好,唐慧揭发者口中类似“圣母‘生活艰难没空陪女儿’却经常泡舞厅,法庭大小便、法官面前脱裤子,‘不要资助’却收90万!”的喝斥,总算没被南方周末刊登出来。不过,这洋洋洒洒的一组封面报道也就足够了,无论是标题中所传达出的疑虑,还是稿件正文,也都是在剥去“伟大母亲”身上的光环,指控她通过编造谎言、捏造事实来赚取同情,在舆论的簇拥下变得越发偏执,最重要的,按照柴会群的概括就是:“唐慧‘发现了信访的漏洞,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
可是,这么一位被全民声援、赞美了一年多的“伟大母亲”,被中国最重要的媒体如此大幅度地倒转形象,并上升到“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的终极提问,又怎么会不让闻者惊诧错愕?要知道,自2012年7月以来,有关唐慧案的舆论态度完全是一面倒,几乎每一位自由派意见领袖都曾经为这位“上访妈妈”鸣冤陈情,市场化媒体也是不惜篇幅传递声援,甚至人民网、@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网事也都曾那样持续高声地赞美唐慧的坚守。尤其是后两个代表中央喉舌的微博账号,唐慧案根本就是成名之作,为它们赢取了连异议者都自愿奉上的喝彩声。
面对逆转,错愕有三。其一来自南方周末的老对手:左派。说起来,他们早就在微博中扩散响应了@记者廖隆章的揭发,所以,并不太会质疑柴会群这组报道的真实性,只是要质问“南方系汉奸”何以此时翻案。@SemperFidelisMassimo昨晚发布《为什么唐慧被南方周末出卖?》,以《追求正义,必须迈过这个坎》、《唐慧案择期宣判,拒绝调解:“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你们的钱!》等南方系过往报道评论为据,推测南方周末是为了“自保”而出卖唐慧:“唐慧案二审结束,唐慧获胜,大家平安无事,这本来应该是南方系期待的剧本。但是唐慧大概是被南方系养出脾气了,居然公然在采访中暗示如果死刑复核不下来就继续上访……到时候事情的走向可就不是南方系能控制得了的……所以南方系果断地在半个月后就反手出卖了唐慧,以一幅捍卫法制的‘公正’姿势出现在目瞪口呆滞的屁民面前”。
其二来自恍然大悟者,以曾经的南方周末编委郭光东为代表。由他担纲出版的人物杂志,曾在半年前针对当时同样光环笼罩的另一位“伟大母亲”——袁厉害——发表过逆转形象的报道,如今,看着老东家力作,不禁在微博中击节叫好:“南方周末做了一篇极牛逼的颠覆性报道!此前,唐慧以弱小母亲形象为公众同情,没想到一直在撒谎、撒泼、胡搅蛮缠,其已涉嫌伪证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党政机关一再无原则向唐慧的无理上访屈服,违法办案。所谓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必须重审,回复正义”。
作为曾经的唐慧声援者,@北京厨子算是幡然悔悟。事实上,早在半个月前,他就已经自称此前“受骗”,尽管还是忍不住要将@记者廖隆章推测为“很像当地政府请的五毛”,但在研究了案情后,他惊呼“我被微博洗脑了”,唐慧“整个就是一个无理取闹”。与南方周末附录《死刑判决应有更高证据要求》中的专家看法一致,@北京厨子认为“2死2无期3徒刑的判罚已经很重了”:“唐慧是弱者么?有时候是,有时候不是。唐慧女儿是弱者么?确定是。但是你不能为了帮助弱者,就罔顾事实,冤枉他人,并企图杀死所有的同案犯,以追求你自己内心高尚的情操”。
甚至,当有唐慧支持者仍在高呼“强迫和奸淫幼女的都死不足惜”之时,@北京厨子愿意以自己的女儿作为赌注:“如果是你女儿卖淫你会怎么样?我想说的是……母亲也不是上帝啊,随便想杀谁杀谁……因为家有女儿就成希特勒了?”
其三才是舆论反响中的最强音,那就是指责南方周末和柴会群丧失新闻操守。如果说那些“五毛党”的穷追猛打一点也不会让南方系意外,那么,曾经的同路者拂袖而去,恐怕才是让人真正悲哀。
@十年砍柴和@张雪忠2013都值此宣布绝交,后者更是联想至两周前那篇有关中国互联网防火墙之父的访谈:“鉴于南方周末先是以私生活中的‘好人’形象,来掩饰方滨兴先生在公共生活中的罪恶,后又把一起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隐晦地归咎于案件中受害人的母亲唐慧女士,我个人决定,今后将不再购买或阅读这份已经完全堕落的报纸”。
多有媒体同行指摘这组报道的操作方式不当,连同在南方系大院里的@周21cbh斌,也不留情面地怒斥:“写唐慧案‘真相’的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他的思维方式和写袁厉害的《人物》杂志的实习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终于明白了,南方周末的这帮人,不是真傻,而是太了解什么样的新闻能刺激公众眼球了,为此不惜天天赤膊上阵‘人咬狗’!有没有节操啊!”
南方周末被批评的思维方式,按照财新传媒主编@王烁的概括就是:“有的调查报道颠覆常识,更多的调查报道验证常识。对唐慧案的判断取决于两个基本事实,一个是年幼女儿是否被强迫卖淫,一个是唐慧是否因上访被劳教。其他都是细节。如果忽略两个基本事实,过度关注细节,那是修正史学”。
被同行频频批评,甚至牵连到他历年来报道医患矛盾时所遭受的广泛非议,柴会群通过自己的微博账号@红嘴乌鸦,有所回应。
重申“在女儿的事情上,唐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所伤害的远比她受到的伤害多”后,他要重点反驳对其采访偏颇、报道失衡的指责。因为,即便是@小斯在广州这样的旧友,也在抱怨“没有看到采访唐慧及其刑事代理律师甘元春、胡益华律师对此的辩解声音”。
对此,幸好有@王星WX代为作证,强调文中明确提及对唐慧的采访,只是没有放大:“关于唐慧事件,包括南周在内的全国媒体已经有海量报道,而这些报道从我个人观察来看绝大部分是呈现了唐慧等的说法,一直缺少一篇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切入的报道,南周此文做到了。所以这篇报道不是不平衡,而是传递了丢失的信息,客观上以此文在为媒体失衡的报道勉强做一点平衡”。
并且,当@王晓清q宣称“在公共媒体上刊登未成年人涉性案件的细节,且讨论‘是否自愿’,这在我看来是突破职业底线”时,@红嘴乌鸦也不以为然,除了奉还对方一句“这些所谓的细节,先前早被包括贵台在内的媒体不知翻了多少遍了”,更是强调“这些细节决定了两个死刑”。
或许,情何以堪才是这些批评者难以接受翻转的最大原因吧。其实,柴会群自己又何尝不明白,面对已经被赋予了鲜明的“媒体人格”的唐慧,他在叹息“有媒体试图颠覆时……民粹不答应,面子不答应”。
其实,就算是那些认定柴会群“已经成为廖记者与永州官方的复读机”、抨击其“叙事只从小处着眼,衡人只从事后诛心”的批评者,应该至少也会同意南方周末编者按中的基本论点:围绕唐慧案的林林总总“正是信访与‘稳控’合力导致的奇特图景”。
比如@舒泰峰,虽然仍以将心比心的定位,坚持不认可“所谓颠覆性报道”,但他也强调“真正需要思考的是我们的法治刚性何在”:“一上访就退让,法治如橡皮泥捏就。看起来真正管用的是权力法则,唐慧获取舆论关注,掐住维稳系统七寸”。
因为铭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古语,@五岳散人倒是对“颠覆性报道”并不意外:“重点不在于唐慧本人使用了什么手法,而在于什么才能催生出使用这种手法的‘刁民’。唐慧不过是中国式‘刁民’的缩影,在司法不独立、上访成为最后的也是最邪恶的救济渠道之时,我们这里就只能盛产这种案例了”。
@罗昌平也说出了对唐慧案真相的理解:“维稳机器是一台烧钱机器,书记指使它,警察绑架它,城管糟蹋它……自然,访民可以利用它。这里头已非简单的对与错、是与非,试图以道德均衡必然无解,这里最大的伤害者就是埋单者,是纳税的你我,是尚未成年的幼女,所有政治人际的伦理常纲都已不复存在”。
总体上对南方周末的报道持批评态度,强调“幼女是受害者毋庸置疑”,不过,@瓷瓜子最终承认“我们都将是受害者”:“唐只所以选择上访、借助舆论而非正常法律程序,是法律的信誉已经在事实上破产;舆论审判或施压不是源于舆论的涉及,而是舆论涉及的不充分,根子在舆论的管制;恶劣的社会大环境下难言行业小生态的罪恶,及个体的偏执与取巧,互为因果”。
就算是对唐慧案“从始至终未发评论过一言”的@信海光,也终于选在昨晚说出了自己对汹涌异议的推测:“一面是这样的司法环境,一面是民粹化的舆论大环境,左右两难,所以干脆选择闭嘴……唐或许偏执,但她去折腾一下那个体系也好,大概很多人会这么想吧”。
这样民粹化的舆论大环境,从何而来?是王志安在追问。
作为央视记者,他虽算不得左派,但此前也是对唐慧案心怀顾虑,如今更是针对南方周末那句“唐慧对媒体和公众的陈述,常缺乏必要的严谨,而这些不严谨之处又往往引发关注”展开微博论述:“为什么媒体对唐慧不严谨的说法格外感兴趣?而且这样不严谨的说法未经核实就直接报道?唐慧案许多媒体人都知道背后有许多信息,为什么一直没有媒体愿意做详实客观的报道?”;“大家还可以在百度一下这几年关于唐慧案的评论文章,两相对照,看看这些评论文章有多垃圾……离开基本事实准确的基础,说垃圾都是轻的。当年那些垃圾文章的作者,会出来走两步吗?指点完江山,也品评一下自己呗”;“推进法治,既要反对权力对司法的干预,也要警惕舆论裹挟民意,对司法肆意蹂躏……你不能说,错,都在司法不够独立,这不是负责任的媒体的做派。至少,你总该核实信息,平衡报道吧。凡是参与过唐慧案报道的人,都该想一想,到底什么才是‘公器’?对于拥有话语权的媒体人来讲,蠢,就是恶。”
同样是凭借调查记者生涯中感受到的世道人心,@龙灿亦言:“在地方政府制造的无数障碍中,无数业余的记者用一面之词和自我想象勾画了一个圣母形象,一个专业媒体发现圣母原来是一个泼妇,于是,事情就变得更加不可收拾。媒体扯淡的多,读者脑残的也不少”。
如果说此番是媒体“公器”被集体滥情滥用,那么,引导者就是那些循循善诱的意见领袖和嗷嗷待哺的草根民众。作为唐慧代理人,@胡益华律师积极应战自不待言,@逆风蝴蝶已经建议唐慧起诉南方周末,作为唐慧最有力的网络声援者之一,@袁裕来律师也是继续急公好义,转发@李鸣生与左派人物如出一辙的“阴谋论”:“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发了一篇唐慧的文章,其目的很明确:为湖南官方开脱全部责任,企图否定被告的强奸、卖淫罪。结果一不小心得出相反结论:湖南从中院到高院全是饭桶;而且从不依法办事,所有审理判决都任由唐慧一手操控,甚至判决书都是唐慧改定的。如此可笑文章,不是肤浅,就是偏信,甚或被人收买?”
诚如其言,对不肯相信南方周末陈述的人们来说,“可笑”就在于“唐慧居然成了强势”。身在湖南的@魏剑美即是不屑一顾:“对弱势的讨伐毫无意义,强权社会里底层人要获得帮助是非常困难的,他们的‘失当之处’很容易被夸大从而为权力的骄横提供支撑,同时会增加对弱势的轻蔑和仇视,这就是村上春树‘与卵共存’的意义。对弱势自身问题永远要追问造就如此的社会与体制”。
“鸡蛋与石头”的比喻,在中国网络舆论场也算是人尽皆知了吧。只不过,@御史在途又按捺不住了:“在唐慧案中,请不要简单地把唐慧归入弱势群体。如果她属于弱势群体,那么该案中被莫名其妙判处极刑、连律师都请不起的人又属于什么群体呢?”
都是弱势群体,都是输家。包括媒体和公知。虽说面对南方周末这篇“颠覆性报道”,今晨仍有新京报发表《“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定性没问题》,以“即使记者调查的这些'瑕疵'都存在,也不足以改变案件的性质”相辩,但毫无疑问,此前中国报纸、杂志、电视电台、门户网站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现在看上去多少有些所托非人。
在腾讯今晨另行推荐的专栏文章《唐慧的蜕变--从“伟大的母亲”到“撒谎的泼妇”》中,燕赵都市报评论部主任陈方就是在反思自身行业群体作为:“客观上,社会舆论已经成为了唐慧撬动劳教制度的唯一支点。'上访妈妈'最后享受到的胜诉,很大程度上也是拜社会舆论所赐……如果说微博微信论坛等自媒体组成的网络舆论空间里充斥着不理性,那么传统媒体在跟踪采访唐慧案时,是不是应该克制情绪更好地接近真相?或许,也有诸多记者在之前的采访中发现了唐慧的种种漏洞,但与接近真相相比,接近社会情绪的表达似乎更能赢得认同……曾有评论指出,在西方法治国家较为审慎的舆论监督,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正当性认可。从茶余饭后的闲谈到报刊网络的评论,司法裁判日益处于舆论评判的'风口浪尖',对其批评、质疑、责问乃至抗议越来越成为一种流行的现象……我们的思想常常成为情感好恶的跑马场,我们总是带着情感倾向毫不防备地踏入是非之河……在当下的中国,‘舆论陪审团'必须有,但是它到底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唐慧案'中唐慧的角色颠覆,应当成为一面镜子”。
至于被羞辱的公知名单,更长。如果按照@记者廖隆章所列,大概互联网所有知名的右派大V都榜上有名,尤其是@李承鹏、@袁裕来律师、@林萍在日本、@徐昕等数位意见领袖,被严厉指控为是视唐慧如“棋子”、操纵其绑架舆论的罪魁祸首。
这其中,邓飞所面临的指控又是重中之重,他因为此前公益行动而积累的光环,经由此役亦有褪色,@北京厨子更是已经破口大骂其“每次搞事都是从儿童开始搞起”。
半个月前,在@记者廖隆章和@御史在途的提醒下,@邓飞确实也愿意宣布“反对有人拔高唐慧利用唐慧”,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体谅“上访妈妈”的难处:“2009年,我在永州,唐慧说她熟知朱军,被我揭穿,问她为什么要骗我们,她眼泪汪汪说不这样,她能找到记者喊冤吗?令我酸楚无语。我从来不认为她是一个伟大母亲,她就是一个最底层市井妇女,但为女儿报仇,她用尽所有方法去哭去闹去堵门,但回头看公权强大和平民艰难,换你又如何?”
此后,他更曾针对廖隆章来了一场反爆料,指控是湖南官方某单位“给记者偷放保密卷宗,然后选择性公开”,并预测在此“舆论污染”的铺垫作用下,湖南高院劳教案判决“唐必输”。
那天,唐没输,赢了。于是,当南方周末友人如今也加入到对“圣母”的祛魅,并提出法治之问时,@邓飞与今晨南方都市报一道转发@欧鹏手札的点评:“唐慧问题上,伟大母亲是媒体的塑造;骗子缠诉者,也是媒体自我解构后的再塑造。前者是记者的主观投射,后者也是。唐慧只是唐慧,一个为暴行陷于崩溃的母亲”。
他还宣布自己要写一本以唐慧为主题的书,“我不能失去这个记录历史的机会”。被邀请的写作小组成员包括@胡益华律师、@甘元春律师、@红嘴乌鸦、@欧鹏手札、@御史在途、@记者廖隆章。
可惜,@红嘴乌鸦已经拒绝:“还是免了吧。你没发现胡益华空口白牙污我没采访唐慧?和这样满嘴谎言的人合作能写出什么好书?”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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