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dP=,<H#]m GQDW}b8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 P<#6<gR v\D.j4%ij 如果,女方想谋财;
{\gpXVrn_ :M8y
2fh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009Q#[A 3EH7HW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2yV^'o) P DwBSj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a"^rOiXR{ wY3|5kbDj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k5
sdHmI[ RcOfesW
o C(kL=WD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cVli^*se DA>TT~L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avW33owb@ ,,]<f*N |IDZMd0 -Eoq#ULvR ATjE8!gO! +asO4'r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o\e/HGc! W0<2*7s 1NkJs& sQn@:Gk Ho1 V)T> ijgm-1ECk3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