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G_E U/p<Q h>v;1QO9D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Lo 0,b$ [uxhdR`T 如果,女方想谋财;
HC,YmO:df" jg8j>"Vj>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ODn6%fp% @fR^":.h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_RG!lmJV ajIgL<x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5pK[%k VO ^[7Y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AbA(F (fON\)l /60`"xH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T:+%3+;a d%l_:M3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HA%%WSuf 'LZF^m _<< mG[S"?C @-dM'R6C Uq/#\7/rL tjZ.p.IlG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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