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之七: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的结局 Z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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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于1944年11月10日客死于日本名古屋,他的遗体于11月12日由专机运 <RbfW'<G
回中国。汪精卫死后,南京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哀典委员会,由陈公博任主任委员,周佛 +Zr~mwM=x
海、王克敏、褚民谊为副主任委员。南京政府于11月12日发出公告:“国民政府汪主 l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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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申时,在日本名古屋帝大医院逝世,距生于民国纪元前二十 !wfUD2K1
九年五月四日已时,享寿六十有二,谨于十一月十二日恭迎遗体回国成殓,择期举行国葬 k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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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终典礼,由国民政府会同中央党部组织哀典委员会敬谨办理。” V>Xg\9B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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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六时,装载汪精卫遗体的专机降落在南京光华门外机场、陈公博、周佛 _s5FYb#
海、王克敏等一百余名官员到机场迎候。南京政府按照汪精卫生前的遗愿,把汪的陵墓建 |;t{L^
在国父孙中山陵墓左侧的梅花山上,表示他生前是孙中山的助手,死后也要追随左右。由 $UK m[:7
于汪精卫生前有过陵墓不要劳民伤财的遗嘱,加上南京政府的财政有限,所以汪精卫陵墓 #902x*Z'c"
的规模不大。不过汪精卫的棺木外面用钢筋混凝土浇灌了厚厚的一层墓壳,倒是十分坚固 Y}s6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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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推举陈公博为国府主席,继任行政院长及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但陈 Vkd_&z7
公博坚持在最高职务上加个“代”字,陈公博说:“现在汪先生走了,人亡政息,这台戏 _h,_HW)G
也该结束了。我来继承汪先生的职位,是来办理收场的,而不是来继续演出的。”此时日 4b`Fi@J\
本的败局已定,南京政府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x%goy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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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7日,陈公博在南京主持召开中央 \v<S:cTf
政治会议,决定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把中央政治会议改为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军事委员 iS<1C`%>
会改为治安委员会。当晚,陈公博广播发表了《国民政府解散宣言》,至此,历时5年4 ht>/7.p]
个月的短命政权宣告结束。 $)PS#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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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博解散南京政府后,向日本方面提出到日本避难的意愿。此时日本已投降,但还是安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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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让陈公博、林柏生、周隆庠等人于8月25日秘密飞往日本。陈到日本后,化名东山公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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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隐居于京都郊外的金阁寺。但不久陈公博等人潜居日本的消息泄露,中国政府向日本 M6qNh`+HO
提出将陈公博等人引渡回国的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只得无条件答应中国的要求。日本 nR@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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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近卫文吕得知陈公博要被引渡回国,匆匆赶到金阁寺和陈公博道别,近卫说:“实 Y"KJ`Rx
在对不起。。。“,陈公博倒爽快地回答说:“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说不上 m^m=/'<+
谁对不起谁。” w'$>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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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3日,陈公博一行7人被引渡回中国受审。1946年4月4日,江苏 n+Conp/
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公博。陈公博对指控他的汉奸罪表示不服,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 Ygkf}n
“我认为抗战应该,而和平是不得已。平心静气去想想,当日汪先生来京之时,沦陷地方 GBR$k P
至十数省,对于人民只有抢救,实无国可卖。在南京数年为保存国家人民的元气,无日不 +%KkzdS'
焦头烂额,忍辱挨骂,对于个人只有熬苦,更无荣可求。到了今日,我们应该念念汪先生 `'3 De(
创立民国的功勋,念念他的历史和人格”。1946年4月12日,法庭判决陈公博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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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46年6月3日执行。临行前,陈公博要求向陈璧君告别。在陈璧君的囚室外, !TY0;is
陈公博向陈璧君深深鞠了一大躬,双手捧上自己用过的一把茶壶,说:“夫人,我先随汪 C!+PBk[9
先生去了。牢中别无长物,一把茶壶,权做留个纪念吧!” 5!$s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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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璧君被捕后,更是表示坚决不服罪。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璧 )\2KDXc
君,陈璧君在法庭上说:“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 _dCDT$^&r
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 1|ddG010
,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 5rCJIl.
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壁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 )D'#>!Y
功。”法庭最后判处陈璧君无期徒刑,陈璧君接到判决书时却说:“本人有受死的勇气, (4yXr|to}
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qTwl\dc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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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璧君个性十分刚烈,汪精卫在日本治病时,陈璧君一直伴随汪身旁,但从来没有对日本 @(E6P;+{
人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日本人对她也很发怵。1949年共产党夺取大陆后,蒋介石并没 mvt-+K?U
有把陈璧君移往台湾,而是把陈留给共产党。1952年,和陈璧君私交很深的孙中山夫 ,3MHZPJ?k]
人宋庆龄和廖仲恺夫人何香凝,去监狱探望陈璧君。1912年汪精卫和陈璧君结婚时, 0.nkh6?
何香凝还曾作过陈璧君的伴娘。宋庆龄和何香凝告诉陈璧君,中央已经决定,只要陈璧君 I?%q`GyP5
承认汪精卫有罪,写一篇悔过书就可以释放出狱。陈璧君却立即拒绝:汪精卫无罪。她宁 O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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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坐牢,也不承认汪精卫有罪。1959年6月17日,68岁的陈璧君死于监狱中。 !;[cJbq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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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公博相比,周佛海要随机应变得多。早在日本呈现败迹时,周佛海就暗自与重庆联系 DKem;_6OQ
,为自己留好了退路。当年汪精卫与日本密谈基本上是周佛海一手包办,陈公博不仅没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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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而且还表示反对。最后汪精卫组建政府时,陈公博感到汪精卫正值用人之际,出于 \+Y=}P>
与汪精卫的私人情谊才接受了汪精卫的邀请,到南京政府任职。如果论“卖国罪”的话, Otq1CD9
与日本签定密约的周佛海,显然要大于没有参与密约的陈公博。但最后周佛海却比陈公博 #*"V'dj;e
罪轻一等,只判了一个无期监禁,而官职比周佛海小得多的林柏生、梅思平等人都判了死 "*l{ m2"
刑,可见当时的汉奸审判亦不公正。 zw$\d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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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蒋介石抗战后成为中国的民族英雄,但蒋介石在抗战时期也多次和日本进行过秘密和 ,D(Bg9C
谈。除了抗战初期德国大使陶德曼的调停外,1939年12月蒋介石密令戴笠手下的军 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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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特务曾广冒充财政部长宋子文的弟弟“宋子良”,在香港与日方举行秘密谈判。日方对 SAf)#HXa
此会谈十分重视,要求继续举行高级别的谈判。1940年3月7日至10日,双方在香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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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举行了高级别的秘密会谈,中方代表除了假“宋子良”外,还有重庆行营参谋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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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中将陈超霖,最高国防会议主任秘书章友三,副侍从长陆军少将张汉年。 QkD]9#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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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时,日方出示了陆军大臣的证明书,而中方陈超霖、章友三两人只出示了最高国 PvjZoF["
防会议秘书长张群的证明书,却没有蒋介石的证明书,说明蒋介石不愿直接承担和谈的责 s~B)xYmyB'
任。但陈超霖说蒋介石亲自过问此事,并在他离开重庆前,特别嘱咐他三件事:(一)必 q *Hg-J}
须取得日本撤兵的保证;(二)明确日本的条件;(三)会谈在秘密中进行。日方答应考 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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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蒋介石的撤军要求,但提出了几项撤军条件:(一)原则上承认伪满洲国;(二)放弃 Z,O-P9jC
抗日容共政策;(三)以密约规定日军在内蒙及华北若干地区驻军防共;(四)停战后与 wTZ(vX*mK
汪精卫一派合作。 dBov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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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加会谈的日方代表今井武夫在回忆录中透露,这次会谈争论的中心是满洲国的承认问 p W5D!z
题、撤军问题、以及与汪精卫合作的问题。重庆方面表示:“满洲问题中国原则上同意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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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但方式如何另详商议”;“关于撤兵问题,日本应将在华军队尽快全部撤退,不得另 h&d"| <
找借口延迟撤退(撤兵步骤另细订);“关于汪精卫问题,纯属中国内政问题。在恢复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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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后,根据汪氏与国民党的历史关系,中国将适当处置,无须提为和平条件之一。”但后 C0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