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鐡手 07-10-2016 04:08

南海的复杂真相、東海、中印、中越戰爭(转贴)

南海的复杂真相、東海、中印、中越戰爭

来源:微信|作者:佚名

(评述: 搞清事实, 才能通暁一切, 文章虽長,值得拜读.)
    (前不久,奥巴马在一次讲话中寥寥数语提到了南海事件:“中国对南海的一些主权宣称也许合法,人们会承认它,但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对此毛左愤青欣喜若狂,兴高采烈地高呼胜利。其实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就可以看出,奥巴马给的是空心汤圆,立场丝毫没变,即“但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毛左愤青所演出的不过是一场现代版的慈禧和义和团。本文作者看来也是高干子弟,当过兵,了解很多情况,头脑很清醒,对南海真相了解得很清楚,值得细读。)

每次回国,同学及朋友聚会是一定有的。聚会都谈什么?上学时的糗事早就谈够了,已经没有人愿意再提了;对各家的琐事大家兴趣不大,聚会时少有涉及;加上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决定了关心政治的特质以及北京特有的政治气氛,时事及小道消息就成了聚会永远兴旺的话题。

我这次回国一共有四次聚会,其中中学同学两次聚会,大学同学和老师一次聚会,当年某中资驻美公司朋友们的一次聚会(我作为家属参加)。谈话的主题都是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其中又以某中资驻美公司老友们的聚会最为热烈。

这次朋友聚会设在原公司董事长老尹的大别墅里,除了北京的朋友外,有四位从美国回来的朋友,还有三位朋友从香港和广东特意专程赶来,可见对这次聚会的重视。夫人是当年公司的总经理,我沾光则成了特约嘉宾。

老尹为这次聚会一个月前就做了准备,制定了详细的接待方案,除了两顿聚餐外,还专门安排了时事讨论会,点名让我主讲。老尹出了三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一是中国南海(包括东海钓鱼岛)问题的前景,二是如何看待重庆及薄熙来,三是如何看待中东革命及卡扎菲之死。有关中国南海问题在我们中学同学聚会时也涉及到,可见这个问题关注度之高。

国内朋友们的观点和政府公开声明是一致的:南海(包括东海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其主权无可争辩。

如何解决南海争端?朋友们的主张比政府鲜明:用武力夺回被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侵占的我国岛屿。他们对政府目前的态度极不满意,认为和当年的满清政府一样,软弱且卖国。

我首先明确两点:一是国内民众所看到的信息全部是被政府过滤过的,并不一定完全符合实际情况;二是南海(包括钓鱼岛)的问题远比他们知道的要复杂。这就导致了政府的“言论强硬”和“行动软弱”的反差。当老百姓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又被政府挑起强烈的民族情绪时,政府挨骂完全是咎由自取。

当前中国南海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三个方面:一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承认南中国海是中国的领海;二是世界上唯一有关海洋的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任何条款支持中国对南海的所有权(九段线),相反有利于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确认;三是中国至今没有实际控制和管辖南海,使领海之说成为一句空话。

关于我国对南海主权历史依据的不足之处

谈到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历史,我说,虽然中国断言中国对南海的边界是在清朝确立的,但是清朝从来没有对南海划定过边界。中国现在依据的九段线是1947年民国政府划定的。清朝时期没有划定边界,谈何确定边界?而越南也拿出17世纪的地图证明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这就在国际上造成一个印象,中国的领土要求早在几个世纪前就存在争议,而且中国过去对这些岛屿并不拥有独家和连续的管辖权,并不像中国讲的“中国的主权无可争辩”。

对中国认定的边界线即1947年划定的“九段线”(也被称作“U形线”),我指出有三点不足之处:

1、“九段线”在地图上是一个断断续续的连线,经度是多少,纬度是多少,说得清嘛?哪国划定边境时采用断续线?按相关国际公约和通用准则的定义,国境线必须是连续的,而且能确定经纬度,这就排除了“九段线”成为国际上认可的国境线的可能性,只被看作为是一条历史上的“主张线”,表明中国政府主张把该线内的岛屿和海域划入中国领土。这也决定了“九段线”很难在国际争端中成为强有力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何况其他国家也拿出了他们历史上的“主张线”。另外我们心平气和地来看这“九段线”,几乎是贴着邻国的海岸边上画的,离中国大陆很远,又是单方面划的,有关国家对此有争议毫不奇怪。

2、不管有多少国家历史上涉及到南海的主权,二战期间都因列强的介入而被中断。二战时期南海有关岛屿曾被日本占领,后来又被美国占领。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国把像满洲、台湾、澎湖列岛那样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却没有明确中国对南海的主权以及把南海诸岛归还中国,使南海主权处于模糊的状态,也使中国失去了南海主权正式被国际承认的机会。

3、国际上认可的历史依据除了“主张线”外,最重要的就是实际“占有”和“控制”。这种实际占有并不一定有驻军,但起码有你国民的定居以及该岛具备“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标准。不能说你的渔民打渔来过这个岛,这个岛就是你的。因为哪个国家渔民来的次数多,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谁能说得清?当前争议的焦点在南海的南沙群岛及海域。局外国家往往更倾向于哪个国家距南沙群岛近,哪个国家渔民来的次数会多。谈到“占有”,在南沙群岛中,目前属于中国控制的只有9个,其中中国大陆占8个,台湾占1个,而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所占的却多达45个。

民国政府1946年曾派军舰到过太平岛,将日人所命名的所谓“长岛”改名“太平岛”,“重立”碑石,宣示主权。同时菲律宾也对南沙岛屿有所主张,中菲外交为此有过交锋。1950年台湾方面撤走军队,放弃“实际占有”,结果被菲律宾趁机大做文章,意图把太平岛作为无人岛而据为己有。欣慰的是1956年台湾方面再次派军队驻扎在南沙最大的岛屿太平岛上至今,遗憾的是未能制止南沙其它岛屿被他国占领。

关于我国对南海主权法律依据的不足之处

在讨论中,我问坚持通过战争解决争议的朋友:“你们知道有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吗?知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吗?”他们都摇摇头。我说:“南海争端的激烈化,与该公约的颁布有关;中国政府对南海主权的拥有也因为该公约的通过而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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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国坚持的“九段线”

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我南海主权的不利因素,我主要讲了以下几点: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九段线”主张形成最严重的冲击。该公约在1970年代筹备讨论协商,1982年联合国通过,1996年中国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公约,陆地和占据岛屿的领海基线以外12海里是领海;而领海之外200海里之内属于该国“经济专属区”,地位介于领海和公海之间,沿海国家对其“经济专属区”和大陆架有管辖权,但要保障外国船只无害通过。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占领的许多岛屿都在他们两百海里“经济专属区”内,这样一来,这些岛屿的归属就和中国的“九段线”发生了冲突。而他们在法理上因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占了上风。

这些国家已经在国际范围公开宣称中国的“九段线”是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我们的辩解却显得苍白无力。

2、我们即使占据了南海全部岛屿,也难把整个海域全部划为自己的领海。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最基本的理论依据原则就是沿海国对海洋的领土主张必须以陆地主权为基础,并以领海基线为起始线向外延伸12海里划定本国的领海。因此,即使南海诸岛本身的主权不存任何争议,其产生的“海洋国土”也最多只能是这些岛屿周边半径12海里的一个圆,绝不可能如“九段线”那样包括整个南海海域。而且这些岛屿必须具备“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标准。

我们从小学地理,中国最南端是曾母暗沙,曾母暗沙既然是“暗沙”,意味着终年在水下,最浅处水深为17.5米,有水下珊瑚沙洲之称。先辈们把那里当作我国领土最南端,是需要强大的想象力。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那些在潮水之间出出没没,难以支持长期居民生产生活的珊瑚礁盘(例如我国在南海建立的高脚屋),作为“海洋国土”的主张基础很难站住脚。

3、自相矛盾导致被动局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体现中国的特殊主权要求,和我们对南海的历史性主权宣称(九段线)有着解释上的冲突,吊诡的是中国却是首签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也是越南等国一直把国际法拿出来做文章的原因。我们的专家现在出来解释:“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年才恢复联合国席位,1978年才对外开放,因此在整个海洋法公约的讨论过程中,参与意识不强,国际法专家也不多,因此导致该公约并没有体现中国的特殊主权要求。”

这样的鬼话也能说的出口!堂堂一个国家在国际法的签署上如此轻率?签署时没有意识到,现在后悔了,这恰恰暴露了你本身就对自己的南海主权意识不清,才出现了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尴尬处境。美国就没有承认及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因是一不承认12海里的领海划分(美国一直坚持3海里领海),二是不承认沿海国家对200海里经济专属区有管辖权。

鐡手 07-10-2016 04:10
中国的尴尬处境朋友家的时事讨论会(二)

我向朋友们介绍说,不管你们持什么观点,都有必要了解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尴尬处境:一是联合国及国际法庭的介入对我国不利;二是国际舆论一面倒;三是周边国家的空前团结及美国的介入使南海问题国际化、复杂化。中国政府自1949年以来第一次陷入无任何朋友支持的孤立处境。

1、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案给联合国划界委员会接受审议,供委员会审议划界。对那些占据南海诸岛的国家来说,这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取得国际“承认”的机会。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都提出了领海基线法案,惟中国没有向联合国提交有关的划界案。说实话,中国也无法向联合国提交有关南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案,因为中国大陆架怎么延伸也延不到南海的曾母暗沙。尽管中国外交部就此问题向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施加压力,但联合国是否会屈服中国的压力就很难讲了。一旦联合国批准这些国家的划界案,中国将更加被动。

国际上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方式除了双方自愿调解方式外,还有一种强制解决方式:一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进行仲裁,二是将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庭,三是提交给国际法院进行仲裁。这三种方式虽有强制性成分,但都属于和平解决方式。中国愿意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有关部门解决;而东盟恰恰相反。

2、中国已经输掉了在南海问题上的国际舆论战。当中国多年前提出“和平崛起”的时候,国际上普遍持怀疑的态度。但除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外,我们周边的国家都谨言慎行。但他们知道,一旦中国有足够强大的海空力量时,有争议的南中国海问题必将以激化的方式浮出水面。为此有关国家暗地里做了充分准备,在国际法上下足了功夫,寻求国际上的同情与支持。当中国和越南、菲律宾直接发生海上冲突时,发现国际上对中国是一片谴责;当中国还在做梦采取“双边形式”解决南海争议时,发现有关国家已结成同盟,通过《东盟关于南中国海问题的宣言》,绝不单独和中国谈判,南中国海早已“多边化”、“国际化”。直到现在,中国还在自言自语“和平崛起”,但国际上的评论却是:用“强硬政策”来形容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态度已经不够,而是应当用“具有侵略性”了,随之而来的是该地区有关国家和中国都陷入疯狂的军备竞赛,火药味越来越足。

3、美国、俄国、日本、印度等大国开始介入南海冲突。过去这几个大国都没有介入南海冲突,不就是几个不毛小岛嘛!不影响他们自由航行。但当中国2010年3月宣称南海主权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时,国际上炸了锅。过去,中国只是把台湾、西藏等定位为“核心利益”,现在中国发出新的信号,意味着中国将不惜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来解决海上的主权问题。国际舆论认为中国出尔反尔,没崛起时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崛起后就变成“核心利益”。讥讽中国采取双重主权态度:在北边,中国正式与核大国俄国签署“边界划定协议”,承认其历史上侵略和占领中国领土的合法性;而在南边,却以“核心利益”为由,不惜以武力解决与周边小国的主权之争,有“惧大欺小”之嫌。

美国公开介入南海主权争议,希拉里表示:“美国不支持任何一国的主权要求。”解决南海主权争议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所在”,“美国的国家利益在于航行自由,亚洲公海开放,在南中国海遵守国际法。”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运要经过南中国海,美国认为:如果对中国对南海的主权要求听之任之,那么就会使北京成为所有途经该海域的国际海上交通的“裁决者”,而这是美国所不能接受的。只有美国参与才能让东盟国家获得足够的信心坚持要求北京遵从国际法。

日本发表强烈抗议,因为南海是日本的经济命脉通道,一旦被中国控制,会对日本经济带来毁灭性影响。东盟10国更是同仇敌忾,7月下旬在东盟峰会上,我国外长遭到与会国代表的围攻。我国外长尴尬、恼怒,声称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对中国的围攻”。国际媒体纷纷以“四面受敌”、“陷于孤立”等词汇描绘中国的窘境。东盟除了显示内部的团结一致外,还决定引进大国来制衡中国,在新加坡和印尼倡导下,东盟10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将现行的东盟10+6(东盟+中日韩印澳新)对话机制扩大为10+8(增加美俄)。

到了10月,中国态度又变得缓和,放弃了“核心利益”的提法。中国领导人明白,若美国一旦加入,局势对我将更加不利。解放军总参谋长陈炳德对美军参联会主席马伦表示,中国对南海的主张是明确的,一贯的,原则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美国不用为南海地区自由航行的问题操心和担心,南海地区的自由航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一个大国,头脑一热,就来个“核心利益”;碰了钉子,就放弃“核心利益”,儿戏一般。

但美国也不是傻子,心里很清楚这种保证是不可靠的。一旦南海成了中国领海,一旦中国海军强大到能与美国抗衡,能不能自由航行就很难说了。因为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外国船只尤其是军舰在自己国家的领海里自由航行。

在讨论中,朋友们很自然地联系到东海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群岛)问题上,问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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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钓鱼岛区域形势图

我认为,钓鱼岛不可能按照中国的要求解决,说白了,就是不可能成为中国的领土。我的理由有三点:

1、从历史依据上看,国际上一直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島。

琉球群島在历史上是独立国家,明清时期它与中国是一种朝贡关系(清朝时期它同时也和日本是朝贡关系),就如同当时的朝鲜、越南,但绝非中国某些军事家宣称的琉球群島曾属于中国。明治维新後日本出兵占领琉球群岛,改置沖绳县。

二次大战后,美国决定把台湾归还中国,罗斯福恨透了日本,主动提出把琉球群岛包括钓鱼岛交给中国,当时的中国政府没有接受,也没提出钓鱼岛,失去了最好的机会。后联合国授权美国托管琉球群島,包括钓鱼岛,当时的民国政府也没有表示异议。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本来可以推翻前面政府的决定,在美国托管琉球群岛的问题上特别是钓鱼岛提出领土主张,但毛泽东也没向美国提出钓鱼岛问题。

2、最关键的在于“实际占有”。钓鱼岛现在控制在日本手里,1970年从美国手中接收后,“实际占有”很快满50年。按照国际惯例,如果有争端的岛屿,被某国占领五十年后,其主权归占领国所有,也就是国际认可的“时效取得”。我不认为在这“时效即满”的8年里,中国会收回钓鱼岛。

3、1949年后中国政府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态度,1992年2月25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正式将钓鱼岛岛列入中国领海范围。但没有考虑用武力收回。

毛泽东时期,中国不提钓鱼岛主权争议。1953年,琉球人民反对美国把琉球变成美国的军事基地的斗争风起云涌,《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明确指出:“琉球群岛散布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洲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包括尖阁诸岛(本文注:钓鱼岛)、先岛诸岛、大东诸岛、冲绳诸岛、大岛诸岛、土噶喇诸岛、大隅诸岛等七组岛屿……”,间接等于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从中国编订的53年、58年、60年、67年、69年版本的地图来看,大多数都是标记为“尖阁群岛”、“鱼钓岛”。对中日界线的标记也明显为日本所有。这些史实的披露对中国确实有些难堪。1953年和1970年,美国分两次将原来琉球群島的领土(包括钓鱼岛)移交日本。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來表示:钓鱼岛的问题沒有必要涉及。它和恢复邦交相比,就算不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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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969年中国地图

邓小平时期,主张“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1984年10月,在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提出:“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此后,我国便将“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当作了处理南海及钓鱼岛问题的方针。从逻辑上分析,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提法:“搁置争议”就是搁置主权,岛屿在人家手里,你不争议,人家何乐而不为?还有,如果真是自己的领土,干嘛和别人共同开发?这不等于自己否定了自己的主权吗?实际上这是小平的智慧之处,因为岛屿控制在人家手里,不打仗是要不回来了;打仗后果严重。因此你可以认为“主权在我”,我也可以认为“主权在我”,咱们不要争了,共同开发资源,也就是我能进入到你控制的岛屿周围开发。这叫以退为进,暗渡陈仓,目的就是开采资源。

总之,毛、邓都是率兵打过仗的人,但却都不愿意把钓鱼岛权属问题闹大,影响两国的关系,更不愿为此动武。

以后的江时代,钓鱼岛比较平稳,台湾海峡却波涛汹涌。到了胡时代,台湾海峡平稳了,南海及钓鱼岛开始波涛汹涌。虽然最高领导人从来没有率领军队打过仗,也提不出更高明的方案,但是却出现了态度忽硬忽软的现象,“核心利益”的提出与放弃最有代表性。另外,2008年我国开始派渔政船到钓鱼岛附近巡视,军机、军舰也曾出现在钓鱼岛海域,似乎比前面的领导强硬,使局势变得紧张;但让你看不明白的是对民间保钓行为却压制极为厉害,保钓船一律不得出海,似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有代表性的是被愤青们视为爱国英雄的冲撞日本巡逻舰的中国船长詹其雄回到国内,不但没有收到英雄礼遇,相反被监禁在家,不得会见媒体,取消话语权,渔船也被没收。

我对持强硬态度的朋友们开玩笑说:“你们要不信,可以试试申请在北京或广东举行‘保钓游行’。我敢肯定,不但不会被批准,还会挨公安部门一顿臭骂。”

如果中国政府要正式声明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首先要对当年蒋介石和毛泽东代表的中国政府的态度作出法理解释,然后要提出法理根据,并采取措施。

鐡手 07-10-2016 04:16
朝鲜及中印战争的真相朋友家的时事讨论会(三)

时事讨论会最热烈的主题是有关战争问题,即中国在南海及东海会不会用武力解决领海争端?如果打起来,战争的结局如何?

主张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朋友对战争充满信心,依据是:1、只有用武力才能夺回被他国占领的岛屿;2、国内主张教训小日本、越南以及菲律宾的呼声极为强烈,政府不得不考虑民意;3、我国的经济实力及军事实力远大于这些国家,打胜绝没有问题;4、美国经济衰退,伊拉克及阿富汗战争使其元气大伤,美国无力为了这些国家的利益而做出牺牲;5、朝鲜战争已经让美国领教了中国的厉害,绝对不敢和中国为敌。

我说,大家提出的问题,可以归为三大类:一是如何评估中国政府用武力解决领土纠纷的意志;二是如何评估中国军队的战斗力;三是如何评估战争的后果。

一、理智回顾1949年以后我们参加的各次战争。

我对朋友们说,既然是讨论战争的前景,就要像军事家一样,把不切合实际的“事实”和对内宣传的“调子”抛弃掉。根据你们对战争前景的盲目乐观以及对我国1949年后的“战史”的了解的局限性,我谈一下我所知道的情况和看法。

二次大战以来,和自己周边国家发生边界战争最多的国家就是中国,例如对印度的边界战争、对苏联的边界战争、对越南的边界战争和海战等,加上介入朝鲜战争以及对金门的炮击,中国可以说打遍了左邻右舍,四面树敌,这在全世界是极为罕见的。

这些战争的共同点就是中国主动发起进攻,采取突然袭击。中国对这些战争的夸大宣传,导致了国内部分民众对领导这些战争领袖极度的崇拜以及对战争的狂热心态。
我的观点很明确:1949年以后,我国发动的四次对外战争,都是不必要的。从军事上看谈不上辉煌;从战略上看都是失败的。

1、朝鲜战争

尽管中国、朝鲜的有关档案没有解密,但已经不能一手遮天解说历史,美国特别是苏联的有关档案解密,揭开了事实真相。
过去我国宣传是美帝国主义为了称霸世界,悍然发动了侵朝战争。实际是斯大林、金日成为了统一朝鲜,策划了侵韩战争,得到毛泽东的支持。朝方的军队主力是中国在战争发动前移交给朝鲜的三个主力师,于6月25日拂晓发动突然袭击,28日占领汉城,到7月底几乎占领南朝鲜。联合国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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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朝鲜战争形势图

当时,苏联完全可以使用否决权阻止联合国出兵,但斯大林没有,后来得知,这是他的阴谋,他就是通过联合国出兵逼迫毛泽东出兵,把驻欧洲的美军吸引到东亚,减轻苏联在欧洲的压力。毛泽东自称英明一世,结果被斯大林耍了,把本来要和中国建交的世界最强国树为敌人,延误了发展的大好时机。据说毛泽东对此非常后悔。斯大林死后,毛泽东不止一次埋怨斯大林关于侵韩的决定是个“极大的错误”,说上了斯大林的当。

我军抗美援朝你不能光讲“过五关斩六将”,回避“败走麦城”。我15兵团是悄悄潜入朝鲜,联合国军根本不知道。当时的情景是朝鲜军队失去战斗力,联合国军队大摇大摆走在公路上,放着音乐,完全没有戒备。我军25万兵力突然发动攻击,打得他们措手不及,兵败如山倒。15兵团的38军、39军、40军都是林彪的主力部队,确实能打仗。我军接连发起三次战役,两个月不但一口气打过三八线,还占领了汉城。这一段战果确实辉煌,毛泽东也很牛气,美军不过如此。

我军12月5日占领平壤的当日,以印度为首的11个中立国家联名向北京发出呼吁,要求中国军队务必停在三八线上,以便终止这场战争。毛泽东借势发威,提出包括解决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五个停战条件,原本以为美国不会同意,没想到美国接受了。如果当时达成协议,我们这些人都能赶上国家统一。但毛泽东被胜利冲昏头脑,出尔反尔,拒绝联合国停战建议,决定武力统一朝鲜,不顾彭德怀的反对下令越过三八线并在1951年1月31日占领汉城。

2月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谴责中国“侵略”的提案,中国变成了“侵略国家”(中国民众到现在都不知此事)。同时美军开始反攻。从那以后,我军才真正体会到美军的战斗力。虽然毛泽东不顾彭德怀的一再反对和我军大量减员、后勤跟不上的实际情况,下令进行第四次和第五次战役,尽管苏联空军的掩护扩大到三八线以北,但结果却是兵败如山倒,两个军被包围,不但丢掉汉城,退到三八线以北,被俘的志愿军就达1.7万人。两场战役下来,志愿军元气大伤,毛泽东被迫放弃原来有利于我国的停战条件,6月23日接受了美国提出的停战条件。

毛泽东是什么样的人?看得起谁?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只识弯弓射大雕”。现在却不得不低下头来,放弃原来提出的解决台湾以及我国在联合国席位的要求。可见他知道这仗是无法打下去了。

对于毛泽东来讲,这只是痛苦的开头,后面的屈辱一个接一个。谈判开始,战争并没有停止,因为停战的条件谈不拢。先是因为停战线,因为美军又打过了三八线,因此中国坚持停战线以三八线为准,美国退回到三八线。这会儿美国借势发威了,变得非常牛,坚持实际控制线为停战线。毛泽东非常恼火,统一不了朝鲜也就罢了,连三八线都拿不回来,这口气咽不下去!下令继续打,把美军赶回三八线。这时双方就是为了面子而打,对于军队来讲,荣誉胜于生命。打了两个月,不但没有把美军赶回三八线,美军实际控制线平均向前推进了2公里。毛泽东不得不再次屈从于美国的条件,同意在实际控制线停火。

接着又因为战俘问题继续打。美方俘虏中国籍战俘2.14万人;而中朝方面俘虏的战俘,只有美英籍战俘4417人。美国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子,说尊重其他中国战俘的自由选择(金门战役失败后,跑回来的解放军团营干部被枪毙,使许多战俘害怕清算而拒绝回国),只同意遣返中国战俘6400人(实际回来7110)。毛泽东认为这对中国来讲是奇耻大辱,不顾金日成反对(金日成认为打下去不值,新死的人会超过未被遣返人),再度开战,著名的上甘岭战斗就是这期间发生的。打了将近两年,仍然没有打赢,1953年斯大林死后,苏联决定停止对朝鲜战争的援助,毛泽东被迫接受美国的战俘条件,朝鲜战争结束。中国战俘1.47万人后来去了台湾。

金日成、毛泽东两次一统朝鲜的作战计划都失败了,而联合国决定出兵“击退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计划反而实现了。目前除了中国、朝鲜外,全世界对这场战争的看法是,联合国军队制止了侵略者的进攻,确保了东亚的和平。

毛泽东在战争中后期对美国要求一再退让,回过头来却说“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别说世界其他国家不信,斯大林就不信,他千方百计避免和美军正面交锋。中国还有一个宣传调子是美军怕死,证据就是美军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多国文字的投降布条。这是两国理念的不同,中国对于投降的,处置极为严厉;而美国认为在无望的情况下,保存生命更重要,回来就是英雄。最典型的就是越战俘虏麦凯恩曾在上届美国总统大选中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竞选。即使这样,美军被俘的还是大大少于我军被俘的,美军怕死从何谈起?但中国民众却被忽悠了。

前苏联文件解密,说中国军队伤亡100万人;邓小平曾告诉日本共产党领袖中国军队死亡40万人;康生也对阿尔巴尼亚的领袖说过中国人死亡40万。现在官方公开只承认18万,大部分烈士被人遗忘。

我对朋友们说,如果你们仅凭中国单方面的宣传判断未来东海和南海美国的态度,那就大错了。

2、中印边界战争

这是一场让全世界都看不明白的战争。我认为是毛泽东军事上的最大败笔。

中印边界纠纷焦点在于承不承认英国划定的“麦克马洪线”作为已定国界,涉及到的领土达12.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一个福建省。中印两国独立与解放之前,未曾正式划定过边界线,虽然当时的西藏政府被迫承认英国单方面划定的“麦克马洪线”,并与英国签订了协议,但民国政府没有承认,这就为以后的冲突埋下了种子。

1949年后,中印边界基本上没有什么边防军,1950年,印度趁中国抗美援朝之机进军达旺,1954年完全控制麦线以南原西藏的门隅-洛隅-下察隅地区。当时中国政府处于反美统一战线的需要,没有对印度的非法入侵提出过异议、抗议和交涉,使占领成为事实。10年后当中国提出领土问题时,尼赫鲁表示,当你有机会提出异议和要求而未提出时,就意味着你已经放弃了要求。周恩来辩解说,我们虽然没有提出口头和书面异议,但是我们的地图始终把这一地区画在中国一侧。对这两种说辞,国际上更容易接受印度的说法。

达赖跑到印度后,中印关系紧张,边界也随之紧张,冲突不断,毛泽东想教训一下印度,这是专制强权惯有的心态。1962年10月20日,中印边境战争爆发,中国军队集中兵力突然袭击,穿插包围,打得印军溃不成军,差点俘获印军司令考尔中将,仅一个月,中国军队收复9万平方公里失地。但11月22日,中国政府却单方面无条件停火,不仅放弃所有已收复的失地,还自麦克马洪线后撤20公里。这一世界战争史上“绝无仅有”之举,让“全世界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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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中印边界战争形势图

毛泽东为什么要撤军?至今是个谜。但有一些解释我认为有道理,一是中国军队的后勤保障非常脆弱,靠人力畜力运输翻越喜马拉雅山脉进入藏南,如继续打下去谁胜谁负就很难讲了。二是在国际上,印度受到美英苏等国不同程度的支持,美国警告如果中国再不停火将派遣军队支援印度。

其实这些不利的情况在发动战争之前就应该估计到,伟大的军事家不该犯兵家大忌的错误。再说了,已经打了,名声不好了,干脆就守住已经夺回的领土,说明师出有名,为了中国自己的领土。现在可好,打了就撤,不仅被说成是中国耀武扬威欺负人,而且还被国际上误会这块地区本来就不是中国的领土。现在这块领土被印度改为阿鲁纳恰尔中央直辖邦,大量移民,以后想再要回来就更难了。那些打仗时亲身到过藏南的我国军人,对那片土地得而复失最为耿耿于怀,甚至直截了当地批评毛泽东。

这一战在战略上失分很多。原来中印两国关系极好,共同发起不结盟运动,本来可以通过谈判解决的边界问题,一打仗不但没有解决,双方还成了死敌至今。印度是靠和平方式取得政权,军队没有打过仗,尼赫鲁在第三世界威信很高,因此第三世界是一面倒地批评中国,认为欺负这样的国家太霸道,军队打胜也不值得炫耀。

西方记者马克斯韦尔在《印度对华战争》一书中写道,“世界战争史上还从没有过这样的事情,胜利的一方在失败者还没有任何承诺的情况下,就单方面无条件撤军,实际上也就是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化为乌有。”

中国作家金辉在《墨脱的诱惑》一书中作了这样结论,“胜利者和失败者是十分明确的。但是,经过了近三十年之后,结合现在再来看那场战争及其结果,却完全是另一种情况了——胜利者除了没有失败的名义,却具备了失败者的一切;失败者除了没有胜利的名义,却得到了胜利者的一切。胜利者因为胜利的飘飘然,以至连对胜利成果的彻底丧失和巨大的屈辱都无动于衷。失败者因为唯独还没有得到胜利者的虚名,所以一直在摩拳擦掌,发誓要报一箭之仇。也许这就是历史的嘲弄,如果当年印度取得了胜利,那么现在他们在这一地区肯定不会如此占尽便宜,如果当时中国在此地失败,那么现在反而大概不会这么被动和可怜。”

无论从国际影响还是军事上讲,如此得不丧失的战争,其唯一能解释通的发动原因就是转移国内矛盾。毛的大跃进政策导致大饥荒,全国饿死数千万人,民怨沸腾。毛宣传是印度先向我国发动进攻(实际上印度毫无准备),结果引起国内同仇敌忾,一定要教训教训印度。至于战争我们得到了什么,失掉了什么,民众就不会考虑了。这场战争对中国人民最大的不幸是:开创了执政者通过发动战争转移国内矛盾的先例,发动战争成为儿戏。

鐡手 07-10-2016 04:18
中苏边界战争的真相朋友家的时事讨论会(四)

3、中苏边界战争

我对朋友们说,之所以称之为“中苏边界战争”,是包括了黑龙江边境的珍宝岛战役和新疆边境的铁列克提事件。因为双方介入的兵力达到军一级的规模。珍宝岛战役全国都知道,但铁列克提事件知道的人就很少了。铁列克提事件是苏军对珍宝岛战役的报复。

在中苏边境发动战争,是毛泽东的决策,这是建国以来毛泽东作出的最冒险的战争决定,不但把世界第二强大的霸权邻国变成了处于战争状态的敌对国,而且几乎使中国遭受苏联核打击。

1960年中苏两党关系破裂后,边境形势随之紧张,冲突时有发生,双方都指责对方挑衅,但基本都是属于打架范畴的非武装冲突。对于1969年3月2日的战斗,我国媒体的调子是一致的,是苏军先发起的进攻。而我得知的却是另一种情况。1970年我大学毕业后入伍沈阳军区,当时沈阳军区某副司令是我父亲的老战友,我曾在他家住过几次。珍宝岛战役时,他是黑龙江驻军23军的军长,直接参与指挥珍宝岛战役。从他及他的秘书那里,我断断续续听到的情况如下:
珍宝岛和七里沁岛是当时边境冲突的焦点,为了避免擦枪走火,双方都不许带子弹。开始时我们吃亏,因为苏联人高马大,打不过他们。后来从沈阳军区各个野战军调侦察兵(现在的特种兵)与苏军对恃,侦察兵练就一身过硬的擒拿格斗本领,使苏军在徒手对打中不断吃亏。苏军发现后,也从其他部队调来会武功的,并用装甲车冲撞我战士,我们又开始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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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珍宝岛

在这种情况下,沈阳军区报中央批准,选地点找借口用武力给予反击。开始选择绥芬河中苏边境线上,但因是陆路接壤,边界划定难以说清,加上有利于苏军机械化部队,故放弃了。第二方案就是选择珍宝岛,该岛位于乌苏里江主航道中方一侧,在此开战容易表明苏军是侵略行为。我方一侧山多林密,有利于我军机动作战,不利于苏军机械化进攻。

方案报请中央和毛泽东批准后,沈阳军区做了周密的部署,按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说法,准备了两三个月的时间,从三个军抽调了三个侦察连,由有作战经验的参谋人员带队进行了专门的训练。2月26日作战计划下达到部队并传达了毛、林、周的有关指示。3月2日战斗打响。

战斗的第一目标是消灭一名叫伊万·斯特列尔尼科夫的“瘸子上尉”。伊万原来是中尉,在边境冲突中很是嚣张,后来被我调来的侦察兵打伤了腿,落下了残疾。苏方把他视为英雄,提拔为上尉,任命为边防哨长。他回来后更加变本加厉,边防战士都恨他,称他为“瘸子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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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被打死的“瘸子上尉”

3月1日深夜,我军3个连悄悄来到珍宝岛潜伏下来。2日上午派出十多人大摇大摆出现在珍宝岛,引诱苏军出来。“瘸子上尉”带领二十多人乘装甲运输车赶到珍宝岛,看我人不多,只带领6名士兵迎着我军走过来,发出警告。当双方的距离达到五六米时,我方走在前排的战士突然闪开,后面的班长提起装满子弹的冲锋枪扫射,当场将苏军7人全部击毙。战士们恨透了“瘸子上尉”,据说对尸体补射了不少枪。同时,我事先埋伏好的士兵向装甲车上的其他苏军开火,苏军措手不及,二十多人全被消灭。听到枪响后,苏军另有二十多人乘装甲车赶来增援,双方激战一小时,我方又击毙、击伤多名苏军士兵。这就是我所听到的真相。

听到这些,我脑海里浮现出3月4日我和北京数十万人民一起到苏联大使馆示威游行的情景。当时我国宣称:“由于苏联边防部队侵犯我领土,并首先开枪打死打伤我边防战士多名。我边防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奋勇还击,胜利的击退了苏军的侵略。”

我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中国老百姓是不可能知道真实的情况。

3月15日的战斗,我方最大的成果是击毁并缴获苏军一辆最新式的坦克。战斗是在双方都有准备的情况下爆发的,但双方的力量悬殊,苏军只是边防部队的反击,而中国是主力部队参加战斗。时任23军军长的副司令告诉我,我一个加强团事先夜里埋伏在珍宝岛,为了减少苏军炮火下的伤亡,战士们在冰冻土上挖掩体,他亲自检查,不允许有丝毫侥幸心。苏联指挥官列昂诺夫上校率领部队本想打中国边防部队一个措手不及,没想到对手不但早已准备好,而且兵力强大,他急忙电告指挥部请求派坦克和炮兵增援,恰恰勃列日涅夫和苏联国防部长格列奇科夫正在国外访问,竟无人能作决定。一直拖到中午与勃列日涅夫取得联系后,苏军才向边防军派出增援部队。

苏军派三辆坦克从珍宝岛后面的江面上包抄,妄图两面夹攻我在珍宝岛的部队,没料到我军在结冰的江面上布下反坦克雷,坦克只管轰隆隆往前冲。我方事先埋伏好的部队上百门反坦克火炮、火箭筒一起开火,却发现对苏军坦克毫无作用。直到苏军第一辆坦克被反坦克地雷炸断履带停下来,这时一颗40火箭弹不偏不倚正好击中坦克履带和履带挡泥板之间最薄弱的地方,其概率如同流星砸中人头一般,将苏军坦克驾驶员的双腿烧断。列昂诺夫上校就在这辆坦克上,当时吓坏了,因为T62坦克是苏联最新式坦克,原认为中国没有武器能对付。列昂诺夫等钻出坦克逃跑,结果被击毙。苏军第二辆坦克发现大事不妙,掉头逃跑,与第三辆坦克相撞,虽然处在我军密集火力下,这两辆坦克仍然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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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被打死的列昂诺夫上校


我军反坦克武器对苏军坦克失去效力的消息传到中央军委,震动高层,毛、林、周都表态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坦克弄回来。苏联高层也下令绝不能让中国得到坦克。3月17日的战斗,实际上是我军与苏军争夺这辆T-62坦克的战斗。苏军想炸毁坦克没有得逞,就用重炮轰击,轰不坏,把冰层轰塌,坦克沉入江中。后来在我北海舰队潜水员的帮助下,将坦克捞出送到北京,作为苏军侵犯我国的罪证在军事博物馆展出。1971年我回北京探亲,特意去看这坦克,注意到坦克履带和履带挡泥板之间极不显眼的地方,用白色油漆在火箭弹穿透的小孔周围画了个圈。

对坦克的研究让军方大吃一惊:一是坦克装备了大功率柴油机,战斗全重37吨,时速高达50公里;二是大口径115mm滑膛坦克炮,其穿甲弹可以轻易击毁我军的任何坦克;三是双稳射击控制仪,可以在行进中射击,而我国的坦克射击时必须停下来,极易成对方的靶子;四是红外夜视装备夜间可视距离1000米,没等我们的坦克发现对方就被击毁了;五是对方坚固装甲,使我军所有反坦克武器失灵。

我当时下到部队基层锻炼,和沈阳军区某副政委的儿子在一个连队。他从父亲那里听到,部队普遍反映战士中存在一种“恐苏坦克”症,认为和苏联的战争无法打。有的指战员甚至说,装备如此落后,如果苏军几万辆坦克打过来,就是几万个绞肉机。我们师是摩托化部队,是沈阳军区的战备值班部队,装备比较好,团里配备一个坦克营。当时我连配备的反坦克武器40火箭筒、无后坐力炮据说都不行,我们就天天训练用炸药包炸坦克,也就是相当于人肉炸弹。战士们私下发牢骚,真打起来根本就别想靠近苏军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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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缴获的T-62坦克

这种“恐苏坦克”症已经影响到最高决策部门。苏军为了报复在珍宝岛遭到的伏击,1969年8月13日,出动300多人在坦克、装甲车掩护下越过边界在新疆裕民县铁列克提地区将我边防部队包围。新疆军区司令龙书金接到报告后曾急电总参、外交部。后来因没有派军队解围,造成我方数十人牺牲,多人被俘。龙书金不派军队绝非个人决定,而是来自北京,因为派多少部队都有可能遭到苏军坦克部队的围歼。珍宝岛战争的后果开始体现。

毛泽东万万没有想到,珍宝岛战役捅了这么大的马蜂窝,刹时间中苏边境地区战云密布,大规模的战争一触即发,当初的胜利喜悦一扫而光。珍宝岛事件前,苏联在中苏边境地区只有15个非满员师,珍宝岛一声枪响,苏联增兵超过50个师,配备了最先进的武器,其中包括核导弹和战术核弹头。苏联还制定了对中国进行“外科手术式核打击”的计划,目标是中国的重要军事基地——酒泉、西昌导弹发射基地,罗布泊核试验基地,以及北京、长春、鞍山等重要工业城市。索尔兹伯里后来在《中苏战争》写道:“苏军的作战设想,是通过核攻击使敌人陷于瘫痪,然后通过装甲部队的闪电式攻击,使中国在几天之内完全丧失战斗力。”

毛泽东这才意识到,苏联和美国不一样,美国发动战争要经国会批准,而且要打着联合国旗号,你即使出兵朝鲜打死他那么多人,他也不能轻易发动对中国的战争。从这一点来看,你说美国是“纸老虎”也不为过。而苏联和中国一样,政治局几个人就可以决定发动战争。俄国人极为残暴,什么人道不人道,逼急了打核战争完全可能。

核战争的阴影笼罩在中国的上空。由于苏军各师都配备有战术核武器,且受过在核战场上作战的训练,确有能力先发制人,摧毁中国绝大部分核武器和导弹基地、海空军基地和地面部队,数以亿计的人将遭到灭顶之灾。

毛知道情况不妙,拥有了核武器并不能保证不遭受核打击,相反可能成为对方首先进行核打击的借口。于是让林彪发出一号命令,紧急疏散。10月15日,毛泽东离京抵达武汉;17日林彪以“紧急战备”名义疏散到苏州;随后周恩来带领中央政治局和军委办事组成员从北京市区撤往西山。部队疏散的规模达95个师、94万余人,还有4100多架飞机、600余艘舰艇和大量坦克、火炮及车辆等。大批工厂转向交通闭塞的山区、三线,实行“山、散、洞”配置,北京等大城市开挖防空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没想到被中国骂成“亡我之心不死”、在越战中和我军对垒的美帝国主义,关键时刻不但没有对两个共产党国家的生死大战幸灾乐祸,反而冒着核大战的风险对中国伸出援助之手,使苏联的核打击计划破产。

8月20日苏联驻美大使多勃雷宁奉命在华盛顿紧急约见了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博士,向他通报了苏联准备对中国实施核打击的意图,希望美国保持中立。但遭到美国反对。美国8月28日通过《华盛顿明星报》泄露了苏联计划,并亮出了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中尚保留未及动用的一张牌---用已被苏联破译的密码,发出一旦苏联对中国核打击,就向苏联本土134个城市、军事要点、交通枢纽、重工业基地进行核打击的总统指令。勃列日涅夫得知后气坏了,愤怒地喊道:“美国人出卖了我们!”

我对朋友们说,我不管美国出于什么动机,不管中国政府及中国老百姓感不感谢美国,反正我听说这事后很感谢美国。因为我当时在北京,你中央领导都跑到三线去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毛子什么事都干的出来,你能想象当年苏军能一次于卡赞森林活埋了六千名被俘的波兰中下级军官吗?没有美国,我们在座的北京人早化成灰了。也许是美国的这个举动,改变了毛泽东对美帝国主义本性的认识,向美国伸出了橄榄枝,促成了日后的中美建交,这是后话。

在当时处于美国军事包围并秘密派兵到北越支持越南抗美战争的情况下,再与北方超强邻国把关系恶化到兵戎相见的程度,实属战略上最大失策。我对朋友们说,两线作战,腹背受敌,是兵家大忌。当时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认为中国领导人疯了,怎么能同时与两个超级大国为敌打仗?!

现在回过头来看,毛泽东决定在珍宝岛开第一枪,除了毛本人强烈的民族主义以及唯我独革、反修防修等激进的主张外,就是想利用边界冲突转移国内文化大革命内乱的矛盾,使全国人民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没想到几乎把中国推向核大战的边缘。

从那以后我真的有些恐惧,不知什么时候最高领导人头脑一热,就有可能把整个民族推向战争。

鐡手 07-10-2016 04:19
中越战争的真相朋友家的时事讨论会(五)

4、中越战争

中越战争,又称对越自卫反击战,是指1979年2月17日-3月16日中国越南两国在越南北部边境爆发的战争。广义的中越战争,是指从1979年到1989年近十年间的中越边境军事冲突。

中越战争是中国对越南发动的战争,是邓小平力主并迫使当时的领导人华国锋同意的战争。战争的军事目的是援助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迫使越南从柬埔寨撤军;政治目的则是教训一下投靠苏联、驱赶华侨的越南政府;时任军委副主席的邓也有自己的目地,就是检查一下自己能否指挥动军队,因为他已经决定取代华国锋成为中国的最高领袖。

军队只能用于保家卫国,我反对用战士们的生命和鲜血去达到任何其它目地。

这是建国以来打得最窝囊、最没水平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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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战争示意图        

我对朋友们说,在外交上,最忌讳锋芒外露,口出狂言。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讲,讲也要采取哀兵政策,博得人心。这方面邓小平远不如周恩来。邓小平在1978年底访问美国,向白宫和国会领导人通报了中国将“教训”越南;1979年2月初邓访问日本,也向日方高层作了同样的通报。

战争还没有打响,中国对越南的“教训之说”就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引起强烈反响,因为“教训”常常是强者对弱者、老子对儿子的口吻,放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则有以大欺小霸权主义的架势。

1978年12月7日中央军委召开会议,任命广州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为东线广西军团总指挥,下辖5个野战军、3个炮兵师等;调武汉军区司令员杨得志任昆明军区司令员,担任西线云南军团总指挥,下辖4个野战军等。整个前方配备兵力达56万,参战和支前民兵民工达百余万人。并于8日下达了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的决定和命令。为了防止苏联出兵援助越南,军委命令“无论战果如何,我军攻克高平和谅山后不得恋战,即行撤回”。又任命李德生为北方战区总指挥,辖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军区兵力。

3对越作战的指挥中心设在北京西山,总指挥是邓小平,副总指挥是徐向前。2月17日我军在500公里的战线上对越南发动了突袭。越南虽有准备,但准备不足,认为中国最多是当年打印度的规模,但没想到来势如此之大,火力如此之猛。越军正面对抗中国的主要是四个师(师、346师、316A师、345师)和一些地方部队。

1979年2月20日,我军攻克老街(省会)。23日,攻克谅山门户同登。25日,攻克越北重镇高平(省会)。3月4日,攻克谅山市(省会)。河内陷入混乱。3月5日,我国发表了撤军声明。越南政府发布全国总动员令。3月16日完成撤军行动,对越自卫反击战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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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我坦克部队战前动员

这场战争打得极为惨烈,用血流成河来描述这场边境战争决不夸张,越军抵抗顽强超过预期。到底是谁受到了“教训”很难讲。我当时有条件看到发给省军级高级干部的“战情通报”,对我军的“教训”有深刻印象。

91、我军仍然沿用朝鲜战争的“人海战术”冲击敌人的阵地,同战火洗礼的越南人相比大为逊色。文革期间部队光突出政治,很少军事训练,战士不会打仗,军官不会指挥,且缺乏山地、丛林战与夜间战斗的训练,装甲部队和步兵不能协同作战,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军某营有一次遭遇越方人游击队骚扰性伏击,300余人居然以密集队形暴露在越方火力之下,造成严重伤亡。

战争到底死了多少人,双方都没有公布数字,战争结束后叶剑英、李先念等有个内部讲话,我记得我方死亡4万8,越南死亡也是4万8,但我方全是年富力强的小伙子(包括支前抬担架的民兵),越南则包括被我打死的所谓民兵(包括妇女、老人等)。言外之意得不偿失。

1982年,我到云南边境考察边境贸易,当地一个乡长向我介绍,该乡处于越南三面山势的包围,山很陡峭。战争开始,我军在炮火掩护下向越军阵地发起进攻,战士很勇敢,冲锋号一响往上冲,一个连一百多人,退下来只剩二三十人。再换一个连上去还是大部分牺牲。最后攻下山头,发现上面只有二十多个越军。

他组织民兵抬担架,满山坡都是我军战士的尸体,惨极了。该乡长告诉我,这些烈士就埋在他们县里的烈士陵园里,给家里的抚恤金才3000元,命不值钱啊!过去每年清明当地政府都要有纪念活动,他们的亲人也会来这里扫墓。现在中越关系好了,就没有人再想到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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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我军进攻

2、我军采用机械化部队穿插包围,但忽略越南北部全是山区及热带雨林,不利于装甲部队作战,加上敌人设置的地雷等障碍,某师原计划一天穿插到位包围高平守军,结果四天才到位,越军主力早就跑了。越南装备的苏军以及缴获的美军反坦克武器很容易击毁我军的坦克,有的坦克突击时步兵跟不上,坦克损失很大,二百多辆坦克被击毁。最愚蠢的做法是我军步兵随同装甲部队穿插包围时,为了避免从坦克上掉下来,用背包带把自己绑在坦克上,有的坦克上绑了二十几人,结果遇到伏击不能及时下车作战,成了铁板上的鱼肉,有的战士没有解开带子就被打死。有的被击毁的坦克,上面绑着四五个牺牲的步兵战士。

到处都是越军布下的地雷,我军排雷设备不足,战场紧急就用人体排雷,牺牲很大。我军通讯设备落后,各友邻部队相互联系配合不好,被友邻部队炮兵误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突出的是后勤部门措施不及,面对意想不到的大量伤员,往后方运送不及时,医务人员不够,救治不力,伤员死亡很多。

3、没有意识到民族战争与阶级战争的区别,对越南人民战斗意志估计不足,吃了很大亏,“战情通报”有详细报道。有的战士把俘虏的越军士兵背下阵地,没想到越军士兵趁我战士不注意,拉响了战士身上挂着的手榴弹同归于尽。有的越军重伤员手被打断,我方战士背他,他用牙咬掉我方战士的耳朵。越军地方部队有很多女兵,被我军俘虏后,押送的战士放松警惕,结果被女兵夺下冲锋枪一下子打死我七八名战士。后来上面下令,不抓俘虏,统统打死。因此除了战争的前期我军抓了越方不少俘虏外,后期抓的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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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陡峭的山坡不利于机械化部队

越南是全民皆兵,你打到人家国土,人家能不同仇敌忾吗?我记的“战情通报”有这样一个例子,我军大部队在行进中,突然有迫击炮弹落到队伍中。派队伍搜查,只见到地里有一些越南妇女劳动,搜不到任何敌军。我军继续前进,结果又有炮弹落下来,伤亡很多。后来发现,这些妇女都是民兵,她们把迫击炮藏在地里的土坑里,上面用斗笠盖着,趁你不注意就开炮;你来搜查,她们再把武器藏起来,若无其事在劳动。后来上面下令,无论男女老幼,一概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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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支前民兵

我的小学同学当时是团长,他回来后告我,我军因伤亡太大,杀红了眼,上面下令实行“三光”(杀光、烧光、抢光)的焦土政策,其残酷程度令人难以想象,破坏程度远甚当年美国空军的狂轰滥炸。和当年日本鬼子的区别就是没有强奸妇女。“战情通报”也报了类似情况,如越南的煤矿主要集中谅山地区,许多是我国和苏联援建的,我军撤走时全部炸毁。老白姓的房屋全烧掉,鸡鸭猪牛等都打死吃了。打下城市后不但炸毁所有的房屋,连电线杆都炸掉,能搬走的设备包括铁路上的铁轨都拆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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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战场横尸遍野

4、在游击战方面,我军原来是老师,越军是学生,作战时却发现学生经过几十年的战争已经大大超过老师。毛泽东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应用的比我们还好。

越南山区天然溶洞极多,加上几十年构建的工事,几乎是洞连着洞,如同地宫。越军一旦抵抗不住,就化整为零钻入山洞,等我军大军过去后,再钻出来打游击,杀害我后勤人员,造成我后勤补给的极大困难。

叶帅讲话曾提到,分割包围越军三个师,结果一个师级干部也没有抓到,很遗憾。敌346师在高平被我打垮后,我军监测到敌师指挥部就在我占领区,我方调动大批军队像梳头般地搜索,就是没有搜索到。后来把可能藏有越军的山洞全部炸毁。

我军密度很大,几十万军队,分布在狭小的战区,唯一的几条道路挤满军队,为此互相还发生冲突。我同学说,晚上宿营,周围山坡都是友军,这时越军特工部队冒充我军(会说汉语)混进来袭击,造成很大伤亡和混乱。

5、当时中国军队的军服没有军衔,指挥官都是四个口袋,战士只是两个口袋,部队被打散后,谁来指挥以及是否服从都成了问题。有的部队指战员牺牲后,新调来的指战员,战士不认识,也很难指挥,由此产生的混乱状态也是中国军队遭受伤亡的原因之一。

6、有些部队士气低落,毫无战斗意志。第50军448团遭遇越军,退路被切断,团部不负责任地作出了各单位分散突围的决定,结果陆续被越军分割包围,共失散542人,丢失各种枪支407枝,其中200多人被俘,包括团参谋长、营教导员及十多名连排长。有的干部带领连队集体投降。某部队一个连队,行进中遇到二十多人的越军小股部队,结果指挥官扔掉部队自己跑了回来,还造假自残住进医院,部队基本被越军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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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我军被俘人员

战争初期提出的目的都没有达到。中国的小兄弟波尔布特红色高棉在越军的进攻下垮台了。问题是,中国士兵值得为这样的政权流血吗?越南战后更加疯狂排华,华裔官员被解职、商人被迫停业,华人学校被关闭,大批华人被驱逐,被赶上破旧的渔船驶向怒海,死者不计其数。

我军不但没有打出军威,反而暴露了太多的问题。台湾的国防部长说:以解放军在越南的表现来看,我们保卫台湾不成问题!

战后邓小平成功获得了党、政、军大权,华国锋被赶下台,但却开启了长达十年的边界战争,中越边境成了练兵场,各野战军轮流上阵。世界上有几个国家把战争作为练兵场?儿戏一般!

中国和越南本是同志加兄弟,中国人民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抗美援越做出了极大牺牲。现在一场战争下来,过去的援助不但被一笔勾销,我们得到的却是几万中国军人的坟墓和一个号称世界第四军事强国敌人。

鐡手 07-10-2016 07:57
南海东海战争的预测朋友家的时事讨论会(六)

现在中国的媒体,动不动就说美国建立了对中国的包围圈,全世界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中国老有这种被包围感觉?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领导人指责美帝国主义对中国实施包围;七十年代,中国和美国关系好了,美国的包围不存在了,中国领导人又吓唬中国老百姓,说苏修联合蒙古、印度、越南等,秘密勾结台湾,对中国形成包围;现在又变回到美国和中国周边国家建立同盟,包围威胁中国。中国半吊子专家连美国在上千公里以外的澳洲布署了海军陆战队队员,也被炒成“围堵中国”、“必有一战”。总之让中国人民时时处在被包围威胁的幻觉里,使部分中国民众产生了强烈的仇外民粹主义及战争狂热。

通过对毛、邓打的四场战争的回顾,我希望能看清几个问题:

一是1949年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主动对中国发动战争或主动威胁中国,而敌人都是因为我们主动进攻别人而造成的。你们算算,现在中国还剩下几个朋友?你们想想,如果不是我们周边国家感到威胁,能欢迎美国重返亚洲吗?他们不欢迎,美国能在亚洲立足吗?

二是我们的军队绝非像宣传的那样,打败美帝、苏修、印无赖、越小霸全无敌。

三是四次对外战争的结果都和发动战争的目的大相径庭。由此我希望想用战争解决领土纠纷的朋友们,心态能稍微平和一些。

二、理智分析我国在东海、南海采取武力解决的可能性

1、现在的领导人不具备发动对外战争的强势。毛泽东、邓小平都是强势领导人,打了大半辈子的仗,毛泽东是靠枪杆子夺取的政权,邓小平是靠非常手段掌控了权力。他们相信枪杆子能解决一切问题。凡是集权国家的强势统治者,都喜好打仗。

而后来的领导者,都是做小媳妇一步步熬上来的,中庸者多。中国的体制决定了强势人物很难进入最高领导层。现在的一把手在常委里只有一票,不像毛、邓一言九鼎;他们的任期最多只有十年,头五年要巩固权力,等说话管事了,还剩下五年,都想稳妥交班,把难题交给后面的接班者。因此冒险打一场自己外行、又没把握的对外战争是不太可能的。

2、毛泽东、邓小平已为海洋争端定了调子,目前不会有领导人想突破。毛泽东这种一辈子只会打仗的人,在钓鱼岛的问题上,以两国关系为大局,采取的是口头上不松口而实际上放弃争议的态度。邓小平时代,海底资源被发现,邓主张对海域主权采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他们都不愿为了已被别人控制的小岛冒险发动战争,破坏国际关系,因而都把矛盾留给了后代。邓说过:“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领导人更不想冒风险,仍然愿意实行毛、邓的方针,把难题继续留给下一代。

3、现在的国际法和有关文件,限制了我国发动战争的手脚。我对朋友们说,你们义愤填膺地呼吁政府用武力夺回岛屿,你们知道中国已经对国际上做了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吗?中国被三个签署的国际文件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南亚国家友好条约》(注:中国2003年10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2002年11月签署)所约束,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领土和海洋争端,实际上也就是默认了对这些岛屿的占领。除非中国声明退出上述国际文件。如果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退出联合国的法律、撤回承诺而发动战争,其政治损失绝非那几个小岛可比。

4、中国民众为这些有争议小岛的牺牲精神有限。国内一位主张用武力夺回钓鱼岛的军事评论家曾在媒体承认,中日两国为钓鱼岛打起仗来,我国民众的战斗意志可能不如日本人。他讲的是实话。我问朋友们:“如果要用武力夺回岛屿,你们谁肯把自己的孩子送上前线?”男士们没有人吭气,在场的四位女士全都表示不会。有位女士说:“打什么打?只要不是外国侵略中国,国破家亡,老百姓有几个愿意打仗的!打仗死的都是老百姓,当官的孩子都跑了。当年打越南时,有多少高干子弟托人找关系不去前线!谁要打仗,就让谁把子女送去打!”我说,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对外战争,领导人总是不敢实话实说。你们想想,如果当年毛泽东告诉中国人民,朝鲜战争是金日成发动的,中国出兵不是保家卫国而是支持金日成统一朝鲜半岛,中国人民会那么踊跃支援抗美援朝吗?

5、军队的战斗力因贪腐等问题而受影响。中学同学聚会时,大家问一位曾在总参工作的同学:“部队的现状能打仗吗?”军队的贪腐在国内已经是公开议论的话题,凡是和军队打过交道的都有感受。海军副司令王守业的问题暴露只不过更加验证了大家议论的问题。我去总后看小学老师,王守业任总后基建营房部长时住的那栋楼就在她家前面。她说,从王家里搜到的现金就有5200万,美金250万元,洗衣机、冰箱里都是现金。海军副司令的官衔也是他花钱买来的。现在部队买官卖官成风,我这次去洛阳,在火车里遇到北京顺义的一位企业家,说他的亲戚从正师提为副军,要花钱400万元,从他那里借钱。我的另一个朋友告诉我,他的一个亲戚要提正团,上面跟他要100万,他拒绝了,要求转业。老百姓难免要问:这样的军队能打仗吗?

6、国内主张武力解决岛屿争议的势力强大。中国承诺放弃用武力解决领土和海洋争端,并不等于没有发动战争的内因,这种内因而且很强大,主要是军方。我说,军队的任务就是打仗,而且打就要打胜。但是军队不能干预政治,不能干预外交。两国出了纠纷,由外交家出面解决。用不用武力,什么时候打,由政治领袖决定。如何打胜,是你军事家考虑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军队势力大到能干预国家的外交甚至胁迫政治家发动战争,这个国家就很危险了。

毛邓是强势领袖时,军人在对外的问题上很少有发言权,更不敢向毛邓施加压力。尽管现在从体制上采取了防止军人干政的措施,政治局常委不安排军人,政治局里也只有一名军人,但军队干部常常就外交问题上发表强硬讲话,这在毛邓时代是不可想象的。新上任的一把手为了得到军方的支持,难免会向军方妥协,这就造成了对外政策的不确定性。

如2005年7月14日,中国一位军人在香港表示,中国武力统一台湾,如美国军队干预,中国将对美国动用核武器。中国方面为此准备西安以东的城市全部被毁灭。而美国也要准备好几百座城市被中国毁灭。中国政府多次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现在一个少将就敢在外交场合公开否定中国政府的承诺,对美国进行核威胁,口气之大让世界震惊。是谁给军人权利“准备西安以东的城市全部被毁灭”而发动核战争?得到十几亿中国人民同意了吗?!

在政治家弱势、军人强势的情况下,不排除我国会用武力解决岛屿争端的可能性。

三、理智分析我国用武力解决岛屿争端的前景

1、对钓鱼岛的战争。中国对钓鱼岛发动战争有可能出现三种情况,即仅限于争夺钓鱼岛的战争,或由此扩大到对附近日本海岛的战争,以及由此爆发两国的全面战争。
钓鱼岛虽然由日本控制,但岛上并没有驻军,也没有居民,其控制体现在对钓鱼岛及周围海域、海空的控制。你进入这个领域,它就派飞机、军舰驱除你,以体现主权。夺回钓鱼岛,就是夺回钓鱼岛区域的控制权。在夺岛战役中,我军占优势的二炮和陆军难以用上,因此主要是一场海空战,即我军的海空力量把日本的力量赶出去。

对我不利的地理条件是,钓鱼岛距我国大陆较远,距温州港约356公里,距福州机场180公里,与那国岛也就是200约385公里。而日本的石垣岛离钓鱼岛只有170公里,宫古岛是公里。这三个岛都有机场以及最先进的雷达设施,宫古岛机场跑道3120米,可以起落任何军机,不到半小时即达钓鱼岛上空,对于我海军、空军在钓鱼岛作战是较大威胁。日本已经决定在这三个岛部署自卫队,以加强防御力量。

钓鱼岛距台湾基隆只有186公里,但台湾不会帮助我们拿下钓鱼岛,因为台湾也是我军未来攻打的对象,我军拿下钓鱼岛,打台湾就更容易了。

日本的海军力量优于我国,尤其是反潜世界第一。日本的空军与我国力量差不多。但我国不可能把海空的精锐力量都集中过来打钓鱼岛,只能以东海舰队为主。海战的关键是制空权,日本的预警系统要高于我国。如果战争只限于钓鱼岛,日本凭借宫古岛等三个岛屿的空军掌握制空权,我军难以取胜。

如果我军先利用导弹部队摧毁宫古岛、与那国岛和石垣岛的日本军事设施,再攻占钓鱼岛,有可能打平,也就是谁也无法有效控制钓鱼岛。但这等于扩大了战争的范围,美军势必介入,这样战争的后果就难预料了。除非中国领导人疯了,否则没有人会为了一个小岛而发动一场与日美对决的战争。

攻打钓鱼岛的最大后果是刺激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在法理上等于解除了对日本发展军力以及核武器的一切国际约束,日本以受到武装侵略为由堂而皇之扩军备战。以日本的高科技基础及日本民族的尚武精神,短期建立一个强大的日本军国力量并不难,何况还有美国的帮助。一个小岛的战争使我们又造就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我想中国的领导人不至于连这一点都看不到吧。

还是毛、邓聪明,打什么打?留给后人去解决。时不时地搞点小摩擦可以。

2、对越南、菲律宾的的南海战争。

首先说一下菲律宾。菲律宾是一个小国,军事力量薄弱,根本不经一打。但打菲律宾有四个问题中国政府必须考虑:

一是菲律宾占领的岛屿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可的经济专属区内,容易得到联合国的支持;

二是菲律宾是弱小国家,海军只有两万多人,空军只有一万多,中国选择这样的国家开战,容易引起公愤;

三是美国是菲律宾的盟国,双方曾签订《共同防御条约》,现在美国在菲还有少量驻军,打菲有可能把美国牵扯进来;

四是中国跨海峡作战,势必影响海峡通道正常运行,损害了更多国家利益。

现在我们已经占了黄岩岛,把手伸到了人家门口,我看也就行了,何必还要发动战争占更多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美国等大国在我们家门口占个岛屿,我们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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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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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国占领南沙岛屿情况

”对越海岛战争,最大的不利是地理——太远。从中国最南端港口三亚到南沙群岛1000至1400公里左右。按目前中国驱逐舰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约需20个小时,战机也要2个多小时,必须空中加油才能往返。更大的问题在于越南是个狭长S形国家,我海军远征的路线几乎是沿着越南的海岸线,沿途越南有12个海军基地,15个空军基地。从越南陆地的任何一点出击都能很容易切断我军的路线,岸上的远程炮火、导弹、轰炸机以及潜艇、水雷等都能构成对我舰队的致命威胁。劳师远征、孤军深入一直是兵家之大忌,何况处在沿途的重重打击之下,舰队或许没有到南沙就“光荣了。

越南的海军比较弱,问题不在光对付海军,因争议岛屿离越南近,越南空军、导弹部队、远程炮火都能介入,这仗就很难打了。何况越南的后台是俄国,专门为越南海军研制了配有反舰导弹的550吨“闪电”级导弹艇,航速高达38节,远远超过我国军舰速度,群体出动对大型军舰很有威胁。越南还向俄国订购了6艘“基洛”级636型潜艇(中国购买了4艘)。这是世界上最安静的潜艇之一,对中国攻打南海的舰队是最大的威胁。越南空军的苏30飞机也很先进。

即使我们占领了这些岛屿,怎样才能守住?由于南沙海礁太小,没有淡水,我军不可能留下大舰队保护,也不可能留守太多的人员和武器弹药,这些岛屿很容易成为攻击对象,被各个击破。就算和你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你也玩不起,他离得近,你来了,他撤了;你走了,留下人员,他又来攻击,你的海军只能疲于奔命。除非你把越南彻底打败,他俯首称臣。这可能吗?当年美国都没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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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越南军事力量分布

有朋友提出先用导弹把越南所有的海空基地都摧毁,有的主张从陆地一直打到南沙。我说:“国际有规则,海岛纠纷引起的局部战争,就只能把战争局限于海岛局部,比如英国和阿根廷的马岛之战,战争只能围绕这个岛你争我夺,你不能发动全面战争。如果你发动全面战争攻打一个国家,联合国肯定干涉,美俄肯定干涉,结局就是世界大战。”

总之,无论钓鱼岛还是南海岛屿之战,都不好打,也无取胜的把握,否则早就打了。

我说,希望朋友们能冷静想想邓小平“韬光养晦”的深刻意义,不能刚刚过上好日子,就又回到毛泽东时代,头脑发热,觉得自己最强大,想打这个,想打那个。不就是石油资源吗?!再想想邓小平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既然大家都同意共同开发,你越南、菲律宾能在南海开采,为什么我们不能去开采?我们就在你占领的岛屿周围开采你能怎么样!我们如果把花在奥运、世博会上的6千亿用在南海,形势早就不是这样了。

看看中国周围的局势,各国都在和中国搞军备竞赛,最可怕的是在搞核竞赛,世界上只有中国一个国家周围布满了核国家:俄国、印度、巴基斯坦、朝鲜,再加上一个美国。如果不是美国核保护伞,日本、南韩、台湾早就搞出核武器了。中国难道不该反省吗?如果我们不打那四场战争,如果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中国周围能是这种状况吗?

战争事关国家生死,民族安危,必须慎之又慎,必须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必须通过国家程序来决定战争的发起和终止,避免那些伟大人物头脑发热用什么崇高借口把国家引入灾难,让民众承受无谓牺牲。

时事讨论会曾就如何看待重庆模式以及薄熙来能否进常委进行过讨论,现在局势明朗,在此我就不再提了。(全文完)

鐡手 07-10-2016 07:57
文章比较长,文中照片转过来比较麻烦,有兴趣图片的朋友不妨用文章名百度一下。

鐡手 07-10-2016 07:58
文章比较长,论及的事情多,如果你想了解一些中共官方不肯告诉你的事情,如果你想听听与中共官方不同的声音,不妨静下心来认真一读。偏信则暗,兼听则明!

鐡手 07-10-2016 07:58
同学转发的文章我仔细看了,写的不错,尽管文章所述事实及观点我未必百分百都赞同,但肯定比中共的官方宣传更客观,比中共宣称的历史更真实。(有一点是无用置疑的,就是在中共那里我们是不可能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借用其它途径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有些人就是喜欢首鼠两端的做表演,一会儿说人家“下山摘桃子”,一会儿又说人家是“抗战正面战场”;一会儿“叛徒、内奸、工贼”,一会儿“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一会儿“一衣带水”,一会儿“军国主义”;一会儿“美帝苏修”,一会儿“战略合作伙伴”;表演多了,难免让人看穿。)

我之前的观点就是靠战争去解决国际争端的都是疯子,鼓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都是政治骗子。我们每个人都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切勿成为战争疯子转移国内矛盾、挑起国际争端的工具和炮灰。这并不是说惧怕战争,怕死,而是不应该!

我支持用和平的手段依靠国家综合实力去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搏弈,争取自己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鐡手 07-10-2016 07:59
南海问题及钓鱼岛问题,我虽然没法了解详情,也没有认真花时间去网上仔细查找资料、研究国际海洋法。但是直觉告诉我事情绝不会像中共宣传的那样。我的价值观也告诉我应该以和平的方式运用自己国家的综合实力去做博弈,而不是选择战争。所以我能够以平静的心态去看待中国面临的这些海洋争端。我相信这些争端最终肯定是通过谈判也只能通过谈判去解决。

或许我的态度在大多数中国人那里看不是“政治正确”,但是我不改变自己的观点,除非以后有更清楚更确凿的证据。

鐡手 07-10-2016 08:00
国与国之间的博弈应该是全面、综合的。通过政治、经济、外交也包括施加些军事压力,这都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谁都想自己国家的利益最大化,但是,最终依据的还得是历史事实与法理。有些机会,中国过去失去了,现在再想争回来,是很难。如果再想通过战争的手段重新拿回来,是疯子的举动。

另外,我比较认同文章中的一个观点,军人的职责是打赢,该不该打应该是国家决定。像罗援、张召忠、乔良等公开场合下反复大肆鼓吹战争,煸动起偏激的民族主义,是不可取的,最终损害的恐怕还是中国自己。

卡拉 07-10-2016 10:26
这是篇4年前的文章,作者刘野山,北京人。我把图片补齐了。


(一)南海的复杂真相
http://blog.niwota.com/a/3165243.htm

(二)中国的尴尬处境
http://blog.niwota.com/a/3166481.htm

(三)朝鲜及中印战争的真相
http://blog.niwota.com/a/3167131.htm

(四)中苏边界战争的真相
http://blog.niwota.com/a/3168128.htm

(五)中越战争的真相
http://blog.niwota.com/a/3170579.htm

(六)南海东海战争的预测
http://blog.niwota.com/a/3173115.htm

杉菜伊伊 07-10-2016 12:09
谢谢铁手转载,谢谢卡总补充。
全部看完,实在是非常真实的资料和分析。

每一个中国老百姓,应该都读一读这种和政府调调不一样的信息。
每一场战争,每一次挑起和邻国领土的争端,无非一个目的--转移群众内部矛盾,混淆老百姓视听,以求自保。
下一次,看完新闻,无端端对日本,菲律宾产生仇恨,冒火的时候,先想想那个言论被放出来,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八成是国内又出什么乱子,需要引开老百姓的注意力。

有一段很有意思说到美国人怕死,身上放满了投降的纸条。
现在不放纸条了,夹克内胆上直接印上被翻译为各种语言的投降文。
有英文,繁体中文,韩文,日文,阿拉伯文,和等等其他我看不懂的语言。
希望这样的夹克能带他们安全回来,回来才是英雄。

鐡手 07-11-2016 13:42
引用
引用第11楼卡拉于07-10-2016 10:26发表的  :
这是篇4年前的文章,作者刘野山,北京人。我把图片补齐了。


(一)南海的复杂真相
http://blog.niwota.com/a/3165243.htm
.......


卡总的情报系统是一流的,赞!有卡总在,是咱湾区人民的福音。谢谢卡总不辞辛苦将文章中的图片补齐,非常感谢!

鐡手 07-11-2016 13:47
谢谢伊伊的关注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女同胞中如伊伊这样关注政治,关心国际争端,积极发表自己观点的不算多。这些事看着离我们挺远,其实是关系到每位百姓的生活。为伊伊的关注和参与点赞!

鐡手 07-12-2016 17:13
菲律宾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出来了,结果对中国很不利,各种信息、评论太多了,小宇宙爆炸,都来不及看,我洗耳恭听。查了一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争端的解决部分内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十五部分 争端的解决

第二八一条  争端各方在争端未得到解决时所适用的程序

1. 作为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各方的缔约各国,如已协议用自行选择的和平方法来谋求解决争端,则只有在诉诸这种方法而仍未得到解决以及争端各方间的协议并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序的情形下,才适用本部分所规定的程序。

…………

第二八二条  一般性、区域性或双边协定规定的义务

作为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各方的缔约各国如已通过一般性、区域性或双边协定或以其他方式协议,经争端任何一方请示,应将这种争端提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程序,该程序应代替本部分规定的程序而适用,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

第二九八条  适用第二节的任择性例外

  1.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在不妨害根据第一节所产生的义务的情形下,可以书面声明对于下列各类争端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不接受第二节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程序:

  (a) (1) 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第十五、第七十四第八十三条在解释或适用上的争端,或涉及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的争端,但如这种争端发生于本公约生效之后,经争端各方谈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间内达成协议,则作此声明的国家,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附件五第二节所规定的调解;此外,任何争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时审议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尚未解决的争端,则不应提交这一程序;

  (2) 在调解委员会提出其中说明所根据的理由的报告后,争端各方应根据该报告以谈判达成协议;如果谈判未能达成协议,经彼此同意,争端各方应将问题提交第二节所规定的程序之一,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

  (3) 本项不适用于争端各方已以一项安排确定解决的任何海洋边界争端,也不适用于按照对争端各方有拘束力的双边或多边协定加以解决的任何争端;

  (b) 关于军事活动,包括从事非商业服务的政府船只和飞机的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根据第二九七条第2和第3款不属法院或法庭管辖的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的争端;

  (c) 正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但安全理事会决定将该事项从其议程删除或要求争端各方用本公约规定的方法解决该争端者除外。

  2. 根据第1款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可随时撤回声明,或同意将该声明所排除的争端提交本公约规定的任何程序。

  3. 根据第1款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应无权对另一缔约国,将属于被除外的一类争端的任何争端,未经该另一缔约国同意,提交本公约的任何程序。

  4. 如缔约国之一已根据第1款(a)项作出声明,任何其他缔约国可对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将属于被除外一类的任何争端提交这种声明内指明的程序。

  5. 新的声明,或声明的撤回,对按照本条在法院或法庭进行中的程序并无任何影响,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

  6. 根据本条作出的声明和撤回声明的通知,应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将其副本分送各缔约国。

鐡手 07-12-2016 17:14
中方提出的依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来谈判解决南海争端,这并没有错。但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只是个地区性的宣言,并且只是宣言不是公约或法规,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公约,规格和约束力上应该高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菲律宾借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打官司,这本身好像并没有错。

2006年,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下面是中国外交部当时的声明:“2006年8月25日,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该声明称,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以及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等争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规定的任何程序。”

该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也就是说中国政府不接受《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排除性声明不是《公约》可有可无的附属物,而是《公约》解释和适用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庭无视中方排除性声明的内容,强推仲裁程序,实质性剥夺了《公约》赋予缔约国行使选择权排除特定类型争端的权利。根据这一条来看,这次南海所谓的仲裁对中国来说是无效的!安理会5大常任理事国中,美国拒不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英法俄都发表了类似的排除性声明。

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没有确定说,你声明了,我就不可以仲裁。这就形成了你声明你的我促裁我的这样一种局面。做不做裁定,裁定结果最终有没有约束力,就看各位的本事了。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12日发表新闻声明称,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的所谓裁决对中菲双方都有法律拘束力,希望双方遵守有关义务,并以此为契机恢复和平解决争议的努力。—— 这真是美国人滑天下之大稽,你自己都拒不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谈什么要别人遵守公约裁定?这个逗逼太低格了!  ^_^

2016年3月29日,联合国大陆架界定委员会宣布接受阿根廷在2009年提交的一份关于阿根廷大陆架范围的认定报告,并判定阿根廷大陆架范围拓展35%。这一认定意味着马尔维纳斯群岛已被“划入”阿根廷海域。很快英国方面30日就表示,这一决定不具备法律效力。英国方面同时强调,该委员会对马岛的主权“没有管辖权”。人家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是这样从容应对国际裁定的,根本没当回事儿。所以,相信中国也完全可以从容应对。这样说好像不太厚道哈。  ^_^

可以肯定地说,南海问题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是地区性甚至国际性的热点,支持中国采用和平的手段,通过政治、经济、外交,包括适当的军事压力,通过展现自己的综合国力来进行这场博弈,争取到自己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卡拉 07-12-2016 18:40
没谁把它当新闻。今天美国各大电视台提都没提一句。我只是在汽车里听NPR电台广播中听到这条消息。美国根本就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为它不承认200海里经济区。各国都是以自己利益为重。最后还是强权即公理。这才是世界的真正法则。

卡拉 07-12-2016 19:10
而就在7月11日(美国时间),《外交》杂志网站发表格拉汉姆·埃利森(Graham Allison)的文章,文中列举了俄罗斯、英国、美国等例并表示,从未有过任何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服从国际仲裁法庭有关海洋法的裁决。“如果中国拒绝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它不过做了其他大国这几十年一直在做的事”。当然,文章虽然持现实主义立场,讲出了一定的道理,但文中将中美相提并论,显然也是从美国的国际视野、道德观念和霸权习惯出发,以己度人。文章混淆了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的正义举动,与美国一贯奉行的霸权主义。中国的崛起是和平崛起,绝不会走西方列强的老路,也绝不会出现文中所引修昔底德的名言:“强者为所欲为”。中国从来不是要抛弃国际法,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对领土主权的无端仲裁,以及对国际法的滥用。


  以下为翻译的文章全文。

  本周,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将公布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结果。为了阻止中国将南海变成内水,菲律宾声称中国对九段线以内南海岛屿及浅滩的主权声张无国际法依据。仲裁法庭的判决结果并无悬念:它必定偏向于菲律宾一方。美国及其盟友已开始批评中国对仲裁案的态度,中国早已宣布不会接受仲裁结果,而中国一位官员上周业已表示,仲裁结果“不过是一张废纸”。

  如果问中国是否应该听我们的话,或者相反,中国会不会学我们的做法,那就感觉太不“美国”了。不过我们假设有人很大胆地问了上述问题,首先他们将发现的是,从未有过任何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服从国际仲裁法庭有关海洋法的裁决。实际上,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从未接受任何一项有损其主权或国家利益的国际法庭裁决结果。因此,如果中国拒绝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它不过做了其他大国这几十年一直在做的事。

  从菲律宾寻求上诉的那一天起,中国便论述称国际仲裁法庭无权受理该案,因为此事有关“主权”问题——海洋法公约明文禁止就此问题发起仲裁。当国际仲裁法庭驳回了中国的反对,后者便拒绝参与听证会并明确表示将无视仲裁法庭的判决结果。美国和其他国家批评了中国的这种姿态。但是,如果我们问问别的常任理事会在相同的情况下如何反应,得到的答案肯定不是我们想要的。
  2013年,俄罗斯海军在靠近俄罗斯海岸线的水域扣押荷兰船只,荷兰将俄罗斯告上国际法庭。俄罗斯认为,法庭无权受理此案并拒绝出席听证会。同时,俄罗斯也无视了国际法庭要求释放荷兰船员的要求。当国际仲裁法庭判定俄罗斯违反海洋法,并要求俄罗斯支付荷兰赔偿金时,俄罗斯也拒绝了。

  英国首相卡梅伦预料到了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结果,他声明道:“我们想鼓励中国成为守法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想鼓励所有人依法行事,服从判决。”不过他可能忘了,就在去年,国际仲裁法庭曾判决英国在扎格斯群岛(Chagos Islands)单方设立海洋保护区一事违反了海洋法。英国政府无视该判决,且扎格斯群岛的海洋保护区至今仍然存在。

  美国从来没有就《海洋法公约》而遭到起诉,这是因为,与中国不同,华盛顿根本就没有批准这部国际法。因此,美国自然也就不受其束缚。相信在裁决案结果公布后,中国方面一定会强调这一点。

  与南海仲裁最为相近的一个案例便是1980年代发生的尼加拉瓜诉美国的仲裁案。与中国一样,美方同样强调国际法庭对尼加拉瓜案没有管辖权。当国际法庭拒绝采纳美国立场时,美国不仅没有参加之后的庭审,而且还否决了其后国际法庭对所有涉美案件的裁判权,除非美国明确提出例外情况。如果中国照此办理,中国极有可能会彻底退出海洋法公约,和美国一道成为非缔约国。

  在尼加拉瓜案中,当国际法庭支持尼加拉瓜主张并要求美国做出赔偿的时候,美国断然拒绝,并随后否决了六项要求执行判决的安理会决议。对国际法庭的性质,时任美国驻联合国代表的柯克帕特里克曾做过一个精妙的总结:“半合法、半司法、半政治性的实体,对于其决定,涉事国家有时接受,有时却又不接受。”

  如果注意到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行事方式就可以知道,对于现实主义者而言,海牙国际海事法庭及其姊妹——国际刑事法庭都只是小国可以仰仗的手段。大国从来都不会承认这类法庭的司法权——除非大国认为,参与这类法庭对其较为有利。修昔底德(古希腊史学家——观察者网注)的名言“强者为所欲为,弱者委曲求全”或许有些夸大其词了,但仲裁庭终将感受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将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大国的逻辑行事。

杉菜伊伊 07-13-2016 03:06
听说国内报道中国胜诉,还举国庆祝街上发小国旗。
能把黑的直接说成白的,还真是头一回见。

菲律宾共和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俗稱「南海仲裁案[2][3]」,指菲律賓政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中國海中菲争议海域基于“九段线”的海洋权益主張及近年的海洋执法和岛礁开发活动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为由向位于荷蘭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出的仲裁案。2013年2月19日,中国正式拒绝参与仲裁案,称其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4]已排除了菲律宾提出的争议,并称本案关乎主权,故仲裁庭对本案无管辖权[5]。2014年7月,中国发表立场文件阐释立场[6][7]。

维基百科:

2015年7月7日,法院舉行首次聽證會;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同時發表聲明,不承認常设仲裁法院對此案的司法管轄權,也拒絕菲律賓任何形式有關此案的和解提議[8]。10月29日,仲裁庭裁定对此案拥有管辖权[9]。

2016年7月12日,法院公布仲裁结果,支持菲律宾在此案相关问题上的几乎全部诉求[10][11]。仲裁庭5名仲裁员一致裁定,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中国没有对南海自然资源的“历史性权利”[12][13]。

杉菜伊伊 07-13-2016 03:23
大国不是耍赖就算大国的,美国没签联合国海洋法当然不承认200海里经济区,中国有本事也别签啊。签了现在又赖账,不接受根据公约的仲裁结果。你是要退出吗?

“若中国大陆退出,则原本享受的权利和保障也没有了。公约下有国际海洋法法庭、大陆架(大陆棚)界限委员会、国际海底管理局三个组织,后者保障中国大陆海底矿产开采权,退出公约不符合大陆利益。”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

不接受结果,又不能退出,完全一个赖皮国。

所以才要拼命控制国内媒体,直接报道胜诉,保党面子,愚弄百姓。

鐡手 07-13-2016 04:34
引用
引用第17楼卡拉于07-12-2016 18:40发表的  :
没谁把它当新闻。今天美国各大电视台提都没提一句。我只是在汽车里听NPR电台广播中听到这条消息。美国根本就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为它不承认200海里经济区。各国都是以自己利益为重。最后还是强权即公理。这才是世界的真正法则。


南海问题对美国人来说太远,中国人关注是情有可原。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嘛……

鐡手 07-13-2016 04:38
引用
引用第18楼卡拉于07-12-2016 19:10发表的 美媒:大国从不接受国际仲裁 包括中国 :
而就在7月11日(美国时间),《外交》杂志网站发表格拉汉姆·埃利森(Graham Allison)的文章,文中列举了俄罗斯、英国、美国等例并表示,从未有过任何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服从国际仲裁法庭有关海洋法的裁决。“如果中国拒绝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它不过做了其他大国这几十年一直在做的事”。当然,文章虽然持现实主义立场,讲出了一定的道理,但文中将中美相提并论,显然也是从美国的国际视野、道德观念和霸权习惯出发,以己度人。文章混淆了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的正义举动,与美国一贯奉行的霸权主义。中国的崛起是和平崛起,绝不会走西方列强的老路,也绝不会出现文中所引修昔底德的名言:“强者为所欲为”。中国从来不是要抛弃国际法,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对领土主权的无端仲裁,以及对国际法的滥用。


  以下为翻译的文章全文。

.......


这篇文章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国际法的约束力极其有限,这种情况虽然不应该鼓励,但目前的世界现状就是如此。

鐡手 07-13-2016 04:41
引用
引用第19楼杉菜伊伊于07-13-2016 03:06发表的  :
听说国内报道中国胜诉,还举国庆祝街上发小国旗。
能把黑的直接说成白的,还真是头一回见。

菲律宾共和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俗稱「南海仲裁案[2][3]」,指菲律賓政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中國海中菲争议海域基于“九段线”的海洋权益主張及近年的海洋执法和岛礁开发活动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为由向位于荷蘭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出的仲裁案。2013年2月19日,中国正式拒绝参与仲裁案,称其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4]已排除了菲律宾提出的争议,并称本案关乎主权,故仲裁庭对本案无管辖权[5]。2014年7月,中国发表立场文件阐释立场[6][7]。

.......


听说国内报道中国胜诉,还举国庆祝街上发小国旗。能把黑的直接说成白的,还真是头一回见。—— 这种情况在国内绝对没有出现,肯定是海外一些人别有用心这么说的。我可向上帝发誓:本人所述都是真实的。  ^_^

卡拉 07-13-2016 04:41
南海仲裁证明了一点,中国所谓的“和平崛起”只是一厢情愿的梦想。历史上从没有过一个大国是靠和平而崛起的。

杉菜伊伊 07-13-2016 10:33
中国现在的形象是这样的:
和平赞歌天天唱,杀人钢刀夜夜磨

以及赖皮形象是这样的:
韩国:黄海按海岸线划分吧。
中国:不行,按中间线。
日本:好啊,东海也按中间线分吧。
中国:不行,按大陆架。
越南,菲律宾:太好了,南海也按大陆架分。
中国:滚,自古以来全是老子的。

杉菜伊伊 07-13-2016 10:35
微信上全是我说的那样的新闻,国内一帮亲戚狂转发给我。

鐡手 07-13-2016 13:26
引用
引用第24楼卡拉于07-13-2016 04:41发表的  :
南海仲裁证明了一点,中国所谓的“和平崛起”只是一厢情愿的梦想。历史上从没有过一个大国是靠和平而崛起的。


卡总说的,印证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过去没有出现过和平崛起,将来是不是也必然要靠战争和武力?我个人认为这个值得研究,毕竟人类文明是在向前进步的,大多数国家内部,议会选举代替了玄武门之变,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只是封建国家的历史现象。今后国际间强国崛起是否有其它途径,不好说。过去没有,不代表将来也不会有。

再说说中国有没有条件和平崛起,具备不具备资格成为世界强国。

在下认为,要想成为世界强国,单靠飞机大炮航母导弹是不行的。军事武器固然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若是那样,俄罗斯应该是世界强国了,可它不是,只能说是大国。中国充其量最多只能算是大国。

我还认为,要想成为世界强国,必须有源源不断的科技创新能力,引领世界不断地跨越人类科技水平的高峰。近现代的中国在这方面毫无建树。所以这个大国只能算是二流大国。

我更认为,要想成为世界强国,除了前面两点外,更重要的是你还得具备五洲向化,四海来朝的价值观和文化。这个软实力没有硬实力那么耀眼,但是却能让世界从心里服你。这方面中国完全不具备,很多方面不仅没有进步,反而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所以,中国在世界上只有一些金钱朋友,在价值观和文化上是孤家寡人。差点就要排到三流里去了,算了,还是留点脸面吧。

中国现在唯一具备的优势就是人口众多。中共在每个人头上多刮一点点,它们就肥的流油。腰包里有钱了,总会给人些派头不一样的感觉。

从综上所述四点来看,中共领导的中国要想成为世界强国,目前还完全不具备条件。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就更谈不上和平崛起了。所谓的“中国梦”,先在梦里多做一会儿吧……

鐡手 07-13-2016 13:52
引用
引用第26楼杉菜伊伊于07-13-2016 10:35发表的 回 23楼(鐡手) 的帖子 :
微信上全是我说的那样的新闻,国内一帮亲戚狂转发给我。


噢……?会是那样?

据我的了解,国内主流媒体绝对没有南海仲裁中国胜利的报道。我所接触到的民间舆论也没有一条是你所说的那种情况。真的不知道微信上的消息出自何处了。

也许真是我孤陋寡闻,国内其它朋友有兴趣的也可以说说你们的所见所闻,是不是见到过“南海仲裁中国胜利”这样的消息报道或者发小红旗游行的画面?

伍胥之 07-16-2016 17:22
认真读了这篇长文,感觉都是很理性的分析讨论。细节是否有误不知,但总体思路我认为是正确的。

鐡手 07-20-2016 13:48
引用
引用第29楼伍胥之于07-16-2016 17:22发表的  :
认真读了这篇长文,感觉都是很理性的分析讨论。细节是否有误不知,但总体思路我认为是正确的。


感觉伍大是在用科研作学问的态度看待这篇文章,结论必然是比较客观的。谢谢伍大的关注和见解!  ^_^

伍胥之 07-21-2016 07:16
建议读一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管建强的文章

伍胥之 07-21-2016 07:18
【ZT】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地位研究

国际观察 2012 年第 4 期

管建强
(作者简介: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上海,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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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曹按:九段线是一个热点问题,但多数人并不明白九段线意味着什么,那是我们的领海吗?是我的专属经济区吗?本文是中国国际法专家在十多年前的法律思考,在向美日及周边国家抗议甚至抵制之前,认真读一下这篇文章,你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考虑一下为什么中国政府至今不向国际社会明确我们对九段线的法律说明?

文章比较长,读完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如果你真的关心这个问题,就花点时间吧!
  ==============分隔线===================

摘 要:将九段线保守地解释为岛屿归属线,几乎等同于放弃对其余水域的剩余管辖权,这不是对历史遗留权益应有的态度。但是,脱离国际法规则将九段线任意解释为中国领土(领水),一定会招致国际社会的反对。研究九段线法律地位既要符合现代国际海洋法框架理论,同时也应对中国在南海的利益给出最大化的定义,这是当务之急。本文研究和分析了九段线产生的背景和各种学术观点,建议建立采用群岛水域制度,同时就九段线内群岛水域不能辐射的其余海域的剩余权利提出了优先权的主张。南海这条宝贵的“线”,是经过近百年的历史形成的,以发展的国际法规则和战略眼观来看,这条线不能抹去。

关键词:九段线 U 形线 历史性水域 历史性权利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2)04-0015-22

关于南海海域争端,在海洋战略抉择的问题上,我国是与东南亚各国搁置争议、合作开发南海海域资源,还是继续对峙,寸土必争,涉及到中国南海的九段线法律地位的定位问题。对于九段线的解释,如果偏离了国际海洋法的理论和实践,背离国际海洋法的规范,就必然会引发南海周边国家的反对,以及早就想插手南海问题的美日等国的反弹,甚至面临国际社会巨大的压力。相反,过分地对九段线进行限制性解释,则将丧失九段线的历史性权益。海洋战略的安排和谋划必须是在国际法基础之上谋求南海九段线最大化的利益,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才能确定中国的海洋战略目标和行动路径。

一、九段线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中国南海海域不仅有着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名称——“南中国海”(South China Sea),而且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南中国海域进行捕鱼、使用和利用南海诸岛。20 世纪上半叶,在全球性的扩大海洋管辖权的历史背景下,中国“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详细列出了南海的岛、礁、滩、沙,对中、英文地名进行了审定,并于 1935 年 4 月出版了《中国南海岛屿图》,确定了中国最南疆域在北纬 4 度。中国政府以出版地图的方式,宣示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日本国投降书等规定,日本国有义务履行将“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华民国。”当时的民国政府于 1946 年 10 月至 12 月,对日本侵占的南海诸岛进行接收,进驻主岛,测土定名,树碑立标,恢复行使主权。经过重新调整核定,1947 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正式公布了南海诸岛的名称,以命名的方式行使对中国南海诸岛的主权。[2] 在 1947 年 4 月内政部致广东省政府的公函中,明确“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滩。”为了使确定的南海领土范围具体化,内政部方域司绘制、国防部测量局代印了《南海诸岛位置图》,该图从北到南标注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海群岛,并以国界线的表示方法标绘了十一段断续线。1948 年 2 月,中国政府首次公开出版发行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在南海海域标绘了上述四组群岛的位置,同样也标绘了十一条断续线。1949 年 5 月 20 日,国民政府的《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把“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在海南特区之内,行使行政管辖权。[3]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只是将十一条断续线改为九段断续线。这一条线通常被称为传统疆界线,由于其形状为“U”形,所以也被称为“U”形线或九段线。60 多年来,中国政府在立法和法律文件以及官方声明中多次重申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享有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府不仅很早就对南海诸岛进行了有效的管辖,而且这一中国政府的权利线在第三次海洋法生效时已近半个世纪。

1993 年,中国台湾当局曾在其公布的《南海政策纲领》中明确宣示九段线内全部海域为其管辖之海域,并对其拥有一切权益。[4] 台湾地方当局的宣示实际上表达了九断线内的水域拥有历史性水域的地位。该纲领指出,南海历史性水域界限内的区域是“中华民国”管辖下的海洋区域,“中华民国”对此拥有所有的权利和利益。可是,至 1998 年《“中华民国”领海与毗连区法》颁布时,没有提及历史性水域。尽管台湾当局声明,删除这几个字不等于抛弃台湾的官方立场,即线内水域为中国的历史性水域。[5]

1998 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 14 条规定:“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有学者认为,一般而言,该条款是专为南海而设立。然而,中国官方对此并没有具体的解释。因此,历史性权利的确切内涵和具体适用范围并不清晰。

2009 年 5 月 7 日,针对越南和马来西亚在南海的外大陆架联合提案,中国外交部在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一份照会中做出过如下声明:“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6]照会里附有一份标有南海九段线的地图,可是没有对地图做出更多的解释和说明。[7] 与此前相比,中国政府对南海的立场和主张增加了“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表述。尽管如此,“相关海域”的范围究竟有多大,并不清晰。

二、学术界的几种主张

关于九段线的法律内涵,在我国学术界有着多种不同的主张和解释,主要有国界线说、历史性水域说、历史性权利说和岛屿归属线说。

(一)国界线说

将九段线解释为“国界线”,这一主张的代表人物是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陈德恭先生,他主张:“九段断续线可以被看作疆域线,中国对该海域底土、海床和上浮水域的生物与非生物资源享有历史性权利。[8] ”

笔者以为,就国界线为基础的权利而言,这样的提法有诸多不妥之处。首先,国际海洋法有一个基本理论,即海洋依托陆地,没有陆地就没有海域的法律地位。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最宽 12 海里的领海宽度,南海大部分海域缺乏陆地支撑。其次,疆域线主要是专用于陆地划界的,当边界为界河时也可以使用疆域线,若将疆域线移植于海洋,那么该水域也可以理解为领水。在国际法上,内水的地位等同于领陆,未经主权国家同意外国船舶不得航行入内;而领海的法律地位是一国领土主权之下的,同时必须容忍外国船舶在该水域进行无害通过。然而,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宣布过九段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内水或领海,也从来没有对它行使过领海权。最后需要指出的,由于九段线是以一条断续的未定疆界线来表示的,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线内的岛屿以及水域尚存在着主权归属不定的可能。总之,将九段线解释为“国界线”的观点也是有悖于国际海洋法的理论和实践的。

(二)历史性水域说

历史性水域线说认为中国对于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享有历史性权利,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历史性水域”说最初是由台湾方面提出来的。1989 年 7 月,台湾“内政部”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协助确定丈量领海宽度的基点和基线,与此同时,还设立了另一个协助起草专属经济区法和领海法的特别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对南海的断续线提出了法律地位的问题,委员会草拟的《“中华民国”领海和毗连区法草案》的第三条,采纳了断续线内水域为中国的“历史性水域”的观点。[9]

1993 年 3 月,台湾“立法院”正式通过了《南海政策纲领》。该纲领序言第二段写道:“历史性水域界限内的南海区域是中华民国管辖下的海域,‘中华民国’拥有海域内的所有权益。”有学者比照海洋法公约中历史性海湾内水域的地位,提出了“历史性水域”内的水域属于内水的概念。强调由于历史性水域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内水,在该水域内,未经准许,外国船舶是不容许航行和通过的。笔者以为,将九段线内的水域宣布为历史性水域,不仅会遭到南海周边国家的反对,而且会招致美、日等早就想插足南海争端的国家的强烈反对,从而使我国在南海的地位更加不利。还需要指出,将九段线解释为历史性水域,需符合如下要素:沿岸国必须公开主张该水域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并行使主权;沿岸国必须长期有效的行使主权;行使主权必须是和平及持续的,并获得外国的知悉与默认。[10] 以这一标准进行衡量,我们显然很难将九段线解释为历史性水域线并要求其他国家加以承认。

(三)历史性权利说

历史性权利说的代表人物是军事科学院潘石英教授,他曾提出:“中国在南海海域所标示的‘九条断续国界线’,作为‘历史性所有权’的范围标志,是确定无疑的。”[11] 有关“历史性权利”一词,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没有为之下过定义,但按照《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五条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领海界限的划定时,……按照每一国领海宽度的基线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的中间线以外,如因历史性权利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有必要与上述规定不同的方法划定两国领海的界限,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故中国政府在 1998 年 6 月 26 日公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写道:“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潘石英认为:该线标志着中国的历史性所有权,这一权利包括对于线内的所有岛、礁、滩、沙的主权和对于线内内水以外海域和海底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承认其他国家在这一海域内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自由。换言之,这种观点在主张线内的岛、礁、滩、沙属于中国领土的同时,把内水以外的海域视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12] 批判的观点认为[13]:“历史性权利说将九段线内内水以外的全部海域视为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是难以想象的。首先,在国际海洋法上,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来自国际习惯法和国际条约法的规定,它们都不是来自于什么历史性权利。其次,在国际实践中历史性权利概念一般都是在历史性所有权的意义上使用的,一个国家以历史性权利为理由提出权利主张,追求的是主权或所有权。而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则是特定的主权权利,它们与历史性权利所指的主权和所有权,在质和量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第三,自从提出九段线以后,中国历届政府从来没有明示或默示主张将线内内水以外的海域视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也没有对这片海域行使过这种权利;第四,历史性权利说以一条人为的线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与国际海洋法的理论和实践明显不符。因此,中国很难主张对于线内的海域享有这一内容的“历史性权利。”

(四)岛屿归属线说

国内多数学者倾向于把九段线看作岛屿归属线[14]。刘楠来教授主张,在现有的关于九段线的法律涵义的多种解释中,岛屿归属线或岛屿范围线说的事实和法理依据最为充分,因而也最为可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没有对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和涵义作过正式说明。但是,我们从中国政府有关南海问题的一系列声明和谈话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实际上一直是把它作为岛屿归属线或岛屿范围线对待的。最早表明这一立场的正式文件是 195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该声明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12 海里领海宽度,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很明显,《声明》以承认南海诸岛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之间隔有公海的方式,排除了误将南海诸岛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之间的海域和九段线以内的全部海域解释为中国管辖海域的可能性。在上一世纪 70 年代南海周边的一些国家挑起南海争端以后,中国政府在各种不同场合都是用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同样措词来表述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立场[15],这在实际上也是将九段线看作岛屿归属线。[16]

确实,在我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对于九段线法律地位解释的空间变得十分有限。笔者以为,以上的各种解释均存在缺陷。如今,寻找一种既符合现代海洋法规则,又能最大程度拓展中国南海权益的解释实为当务之急。

三、海洋法会议未能确认九段线法律地位的缺憾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自 1973 年起,于 1982 年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草案,并于 1994 年 11 月 16 日正式生效。中国自始至终参加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会议,并积极参与了起草和审议工作。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与 1996 年 5 月 15 日批准了该公约,至此受该公约的拘束。

从可以收集的资料来看,中国政府并没有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就九段线的法律地位提出历史性权利或历史性水域的确权方案。细究原委不排除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中国在海洋法会议上的立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维护我国利益;二是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反对海上霸权在牺牲他国利益的基础上对海洋的控制。在这一斗争中,“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代表团将一如既往、坚决同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17]针对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超级大国推行的“谁先控制海洋,谁就先控制世界”的帝国主义信条,大搞海上扩张,中国政府坚持反对超级大国为了称霸世界和掠夺海洋资源。[18] 作为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中国,一旦打出反对“谁先控制海洋,谁就先控制世界”旗帜,就意味着束缚了自己在第三次海洋会议上提出南海历史性权利的方案。

第二,海洋法会议期间,中国与越南等周边国家就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所引发的相互指责已经在会议上公开进行。中国对九段线水域确权方案的提出不太有把握通过。因为,通常将一个历史性水域确认为内水法律地位的话,至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声称历史性权利的国家对该海域行使过权力;(2)这种权利行使的连续性;(3)行使排他管辖权的这种状况得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周边国家的默认。[19]

有学者认为九段线的历史性水域主张与《公约》并不矛盾,该说法与事实不符。首先,根据《公约》,中国难以将南海九段线纳入内水,所谓内水是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或内水湾以及历史性海湾水域,而九段线的走向不符合《公约》规定的领海基线的基本条件;其次,《公约》中公海水域的定义是沿海国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外的水域;《公约》中国际海底区域的定义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地区域。就九段线内的岛屿可能所享有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之外的其余海域和底土的法律地位与《公约》比照而言,其上覆水域是公海,底土属于国际海底区域。《公约》赋予了任何国家在公海上拥有“公海六大自由”,特别是捕鱼和航行的自由权利。《公约》第 136 条规定:“‘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第 137 条第 1 款规定:“任何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也不应将‘区域’或其资源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任何这种主权和主权权利的主张或行使,或这种据为己有的行为,均应不予承认。”显而易见,这些规定是与九段线内的“其余海域”的法律地位相冲突的。

另一方面,笔者以为,将九段线的法律地位的解释仅仅停留在岛屿及其附近海域归属线的说法,虽说是一种符合《公约》的解释,但是这种解释较为保守。岛屿归属线说的“线内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受我国的管辖和控制”的定位,实际上是指线内的岛屿加上“附近海域”12 海里领海,受中国的管辖和控制。按照这样的解释,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的历史性权利将荡然无存。以曾母暗沙为例,根据我国史书的记载,曾母暗沙自古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从西汉开始,我国人民就在航行开发利用南海时发现和认识了曾母暗沙,我国渔民俗称为“沙排”。1935 年 4 月,中国政府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的《中国南海岛屿图》,把曾母暗沙标绘在南海岛屿的最南端,大约北纬 4 度附近。从此,曾母暗沙开始成为我国领土最南端的地点。这一地位此后得到了明确具体的确认。[20] 1983 年 4 月 25 日,中国地名委员会发表公告,标准化名称为曾母暗沙。1994 年 4 月 20 日,中国海监编队再次在曾母暗沙宣示主权,并投下一块主权碑。[21]问题是曾母暗沙实际上是一个淹没在海水中的大珊瑚礁。按照《公约》对岛屿领土的要求,曾母暗沙不属于《公约》意义上的岛屿。换言之,根据上述岛屿归属线的说法,曾母暗沙不仅不能成为中国领土的最南端,也不能享有对该暗沙附近海域主张权利。这一说法与当时国民政府设立断续线的用意,以及与今天中国政府在曾母暗沙投放主权碑的意思完全无法衔接。

四、中国对九段线内其余海域定位的思考

从历史的发展而言,国际法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划分国家主权的空间界限,以便保证国家之间的相互共存。因此,传统海洋法就按照空间划分海洋,进而分配给各国管辖。区域管理方法(zonal management approach)就是法律历史发展的结果。[22] 同时,陆地统治海洋是国际海洋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23]

(一)群岛水域制度的适用

结合岛屿归属线说和《公约》的规定,有些岛屿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有些岛屿只能拥有领海。[24] 由于南海海域面积广大,有 350 万平方公里,除去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九段线内还有大量的其余海域。有必要考虑《公约》中的群岛国制度的特点以及我国南海九段线内是否可采纳该制度的问题。
《公约》第 46 条的“群岛国”是指全部由一个或多个群岛构成的国家,并可包括其他岛屿。笔者以为,《公约》第 46 条以及所有其他条款均没有排斥像中国这样部分领土拥有群岛国特征的国家采纳群岛水域制度,因此,中国在南海九段线内的岛屿相对集中的水域采纳群岛国群岛水域制度并不抵触《公约》。由于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是从群岛基线开始量起,换言之,群岛水域制度的所辐射的海权利益是巨大的。如果中国在南海九段线内水域采纳群岛国群岛水域制度将使中国在九段线内的海权利益获得最大化的覆盖。此外,群岛水域还实行着适当的群岛海道的通过制度,这一制度满足了其他国家的航行利益。

有学者担心,群岛水域制度应用到中国还存在着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就我国南沙群岛而言,其高于高潮线的岛、礁、滩共 70 多个。根据 1982 年《公约》第 121 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有学者认为当今小岛的法律地位和划界效力在降低,并且群岛国水陆面积之比必须要符合要求。而南沙群岛的小岛由于面积太小,水路比值不符合要求,难以确定基点和划出领海基线。[25]

对此,笔者以为,困难和挑战是客观存在的。用发展的眼光来看 100 年以后的海洋法规范的话,可以预见的是,各种扩张领土的手段会相继出现,其中,领土的添附甚至是用培养珊瑚岛礁的方法[26] 来取得,其行为也有可能为国际社会逐渐和普遍地接受。因此笔者认为,第一,中国政府可公开主张对九段线内岛屿适用群岛国水制度;第二,用珊瑚养殖的手段,规划和发展礁、滩成为高潮高地。为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对侵犯霸占我国岛屿的周边国家予以驱逐,在适用群岛水域制度实现我国南海最大化的目标过程中,必须扫除任何构成对这一目标的障碍。

(二)中国对九段线内其余海域定位的几种思考

即使扣除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群岛水域及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仍有相当部分的其余水域处于《公约》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这一其余海域的剩余权利应当对其研究,而不应忽视甚至是不做任何应对。在其余海域的应对问题上,由于《公约》业已明确规定了公海捕鱼等六大自由和国际海底区域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规范,因此,任何缔约国就无权通过制订国内法来抵触这类已经授权给全人类的权利。如果坚持九段线内水域为内水或领海,首选的路径是退出《公约》才能摆脱该公约的拘束力,才有资格主张九段线的内水或领海说。选择退出《公约》的方式,必将使中国政府面临着国际社会的指责。而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虽然没有专门解释过九段线的法律地位,但是,中国政府不仅从未表明线内全部水域为内水或领海,中国政府也从未反对其他国家在该线内水域的船舶航行。由此可见,将九段线内水域解释成(历史性)内水或领海的观点并不符合我国政府的立场。

最近也有学者主张,可以考虑将该九段线内全部水域界定为“历史性群岛水域”,这样就可以超越《公约》对群岛水域范围的限制。[27]这样的好处是,历史性群岛水域可以不影响其他国家在该线内水域的船舶航行,又可以对该水域行使主权管辖。但是,国际习惯法要求但凡主张的权利是来自历史性的,就必须满足历史上一向被国际社会承认,特别是周边国家的默认。因此,在落实这项建言方面,其难度是不言而喻。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学者将历史性水域和历史性权利赋予不同的特定内涵,这种区别的用语只是不同学派相互间标新立异的应景用语而已。笔者以为,历史性权利内容丰富,逻辑上来看历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s)是历史性权利(historic title)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相互联系。

尽管“历史性权利”的范围迄今尚未确定,但是,当今国际社会主张历史性水域之权利的还有加拿大。加拿大坚持西北航道是历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而不是国际海峡。至少从 1973 年开始,加拿大宣称所有加拿大北极群岛水域为历史性内水。虽然历史性内水并未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但是其对内水的定义足以涵盖历史性水域。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赞成将西北航道认定为国际水道,要求无害通过权(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由于加拿大主张的西北航道是历史性水域之权利也是属于《海洋法公约》没有明确界定的领域,不管最终其主张是否被国际社会接受与否,但是该主张的本身就是一项国际习惯法实践的开始。

笔者认为,对于九段线范围内的各群岛水域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外的其余海域(上浮水域和海地区域),中国政府可以依据历史证据主张优先享有类似《公约》规定的沿海国拥有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各种主权权利和专属权利。主张中国在该海域和底土的资源方面享有优先权,可避免与《公约》发生硬性的冲突。尽管《公约》并没有优先权的定义,优先权的提出只是一项国际习惯法实践的开始,还需要不断的反复的实践,并获得大多数国家的默认,推动《公约》的修改才能得以实现。从《公约》的修改程序的规定来看,它仅要求多数缔约国对修正案的批准,而不依赖于争议海域周边国家的同意或默认。[28] 相比较而言,主张优先权要比“历史性水域说”和“历史性权利说”更符合《公约》的精神,也有可能获得国际社会多数国家的支持。

在当今国际海洋法框架之下,以国际法的视角对九段线法律地位进行利益最大化的抉择和解释,关系到中国国际海洋战略的目标定位。南海的这条宝贵的“线”,是经过近百年的历史形成的,以发展的国际法规则和战略眼观来看,这条线不能抹去。在各种限制的条件下,中国政府在九段线内主张群岛水域以及对其余水域主张优先权,当属上策。

注释:
[1] 贾宇:“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 年 6 月刊。
[2] 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年版,第 181 页。
[3] 吴士存主编:《南海问题文献汇编》,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年版,第 37 页。
[4] 黄伟:“论中国在南海‘U’形线内‘其他海域’的历史性权利”,载《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1 年3 期。
[5] Zou Keyuan,“The Chinese Traditional Maritime Boundary Line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nd Its Legal Consequences for the Resolution of the Dispute over the Spratly Islands”,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 Vol.14, No.1,1999,p.42,37. 转引自李金明:“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历史性水域、疆域线、抑或岛屿归属线?”,载《南洋问题研究》2010年第4期。
[6] 黄伟:“论中国在南海‘U’形线内‘其他海域’的历史性权利”。
[7] 同上。
[8] Yann-huei Song United States and Territorial Disput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A Study of Ocean Law and Politics, University of Maryland School of Law,Maryland,2002,P142,144. 转引自李金明:“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历史性水域、疆域线、抑或岛屿归属线?”。
[9] 同上。
[10] 参见傅崐成《:海洋法专题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 329 页。以及 Juridical Regime of Historic Waters, Including Historic Bays, U.N Doc A/CN.4/143(1962), p.56. 转引自 James Kraska, The Law of the Sea Convention and the Northwest Passage,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 Volume 22,Number2,2007,p.265.
[11] 潘石英:《南沙群岛·石油政治·国际法》,香港:香港经济导报出版社,1996 年版,第 61 页。
[12] 同上,第 60-63 页。
[13] 参见中国社科院刘楠来教授的论文:“从国际海洋法看‘U’形线的法律地位”,中国法学网,www.iolaw.org.cn
[14] 参见赵理海:《海洋法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第 38 页;中国社科院刘楠来教授的论文:“从国际海洋法看‘U’形线的法律地位”;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教授李金明的论文:“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历史性水域、疆域线、抑或岛屿归属线?”,载《南洋问题研究》2010 年第 4 期;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的论文:“关于南海 U 形线与国际海洋边界划定问题的探讨”,载《现代渔业信息》2005 年 12 月刊;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贾宇的论文:“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
[15] 参见 1974 年 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1984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1995 年 5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
[16] 参见中国社科院刘楠来教授的论文:“从国际海洋法看‘U’形线的法律地位”。
[17] 高健军:《中国与国际海洋法: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 10 周年》,北京:海洋出版社,2004 年版,第 47 页。
[18] “中国代表团团长柴树藩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发言,第三世界联合起来反对超级大国海洋霸权主义,努力建立维护各国主权和经济利益的新海洋法”,载《人民日报》1974 年 7 月 3 日,第 5 版;“我国决定正式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韩叙说,中国一贯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反对海洋霸权主义的斗争,主张制定保障各国正当权利的新海洋法公约”,载《人民日报》1982 年 12 月 11 日,第 2 版;“我出席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会议代表在第二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发言谴责超级大国肆意掠夺别国渔业资源坚决支持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立场”,载《人民日报》1972 年 7 月 25 日,第 6 版;“我首席代表在海底委员会会议上再次发言驳斥苏修代表坚持海洋霸权主义的谬论对菲律宾等八国提出的领海和海峡通航条款草案表示欢迎”,载《人民日报》1973 年 4 月 7 日,第 6 版;“我首席代表庄焰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第二小组委员会上发言坚决支持亚非拉国家捍卫海洋权的斗争反对一两个超级大国力图限制别国领海和管辖范围,争霸海洋,掠夺别国资源”,载《人民日报》1973 年 3 月 22 日,第 5 版。
[19] Jennings, Watts, Oppenheim`s International Law ,L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92, 9th Edition, VolumeⅠ,p.631.
[20] 江淮:“曾母暗沙—我国海疆的最南端”,载《世界知识》2009 年第 17 期。
[21]“祖国最南端曾母暗沙,见证投放主权碑”,载《现代舰船》2010 年 08 期。
[22] Tanaka Yoshifumi, A dual approach to ocean governance : the cases of zonal and integrated management in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Ashgate Pub., c2008, p.239.
[23] 参见中国社科院刘楠来教授的论文:“从国际海洋法看‘U’形线的法律地位”。
[24] 海洋法公约第 121 条岛屿制度规定:1,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2,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3,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25] 李令华:“关于南海‘U’形线与国际海洋边界划定问题的探讨”,载《现代渔业信息》2005 年 12 月刊。
[26]“サンゴ大量に人工増殖:東京海洋大/九大が新手法(人工大量地繁殖珊瑚,东京海洋大学、九州大学的新手法)”,《日本経済新聞》,2004 年 5 月 31 日。
[27]宋杰:“法律视角下的“南海争端”,载《中国国际法学会 2012 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28]《海洋法公约》第 316 条第 1 款规定:“除第 5 款所指修正案外,本公约的修正案,应在三分之二缔约国或六十个缔约国(以较大的书目为准)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后三十天对批准或加入的缔约国生效。”第 5 款规定:“专门关于‘区域’内活动的任何修正案和附件六的任何修正案,应在四分之三缔约国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一年后对所有缔约国生效。”

(作者简介: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上海,200042)

收稿日期:2012 年 5 月

鐡手 07-22-2016 21:56
从伍大转贴的管建强先生关于南海问题的文章,看出了解决南海问题的极其复杂。光是一个定位就有好几种提法,每一种都看似有理,又每一种都存在不利。

以我个人看法,把南海视为中国领海,肯定行不通,也得不到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同,能争取到国际社会承认是历史形成的岛屿群,已经就很不错了(当然,要是有本事让世界承认南海是中国领海,那是最好不过了)。

历史问题历史看,当初有机会确立中国在南海的地位问题时,国共两党在打内战。签定《联合国海洋海公约》的谈判时,中共在考虑意识形态的反帝反修。到今天再强调历史上南海是中国的固有领海,除了中国人外天下无人能服。局面已经是这样了,只能是通过博弈争取自己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再说了,历史上的固有领土(领海)从来就不是固有的,也大多是通过战争打来的,或是打丢的。元代成吉思汗的铁骑曾打到了欧洲,后来也丢了。南京的阅江楼里有一张明代中国的疆土地图,那时的中国曾是一张硕大的海棠叶,到今天海棠叶被啃的只剩下只公鸡(是谁抢走了公鸡上方的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今天中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俄罗斯)。要是再对着元代、明代的地图强调中国固有领土,”犯我强汉,虽远必诛“,恐怕得死上几个纪连海嘴下的几十亿人都不够!!!所以,发生的这些变化都很正常。千万不要别人一鼓动“领土“、”爱国“就血脉喷张,怒发冲冠。做出非理性、不理智的举动,让天下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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