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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 01-18-2003 20:21

[转贴]美外籍学生追踪系统

            【万维读者网】雷诺律师事务所来稿:美国移民局设定的外籍学生追踪系统(SEVIS)(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不仅加强了对外籍学生的管理而且从多方面影响了学生的入学,转学申请,实习(OPT)及其配偶身份的一些规定。
新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新法中不再允许外籍学生的配偶以F2或M2的身份FULL-TIME念书,这些人只能读一些职业性,业余性(Recreational or Vocational Program),但不能入读正式的和学位有关的课目,但如果是持有F2的小孩还是可以就读Full-time小学或高中。

其次,新法限制了学生转学期间可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如果学生在转出现在学校的五个月内不修课,或者在其I-20上注明到期的5个月不修课,即使完成了转学手续,也不能在美国停留。而且这个规定相当严格,该学生在转学时又同时拿到了OPT,那么即使这个OPT在12个月后到期,该学生也必须在转学后的5个月内修课。

最后,在毕业生的实习申请(OPT)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依照移民局原由的规定,外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OPT,而SEVIS规定外籍學生在每個學習階段結束後﹐都可以申請一次一年的OPT。例如﹐一個外籍學生在大學畢業後可以申請一次為期一年的OPT實習﹐ 如果该生留下来继续深造﹐那么在取得碩士學位後還可以再申請另一個為期一年的OPT 實習﹐在取得硕士学位后还可以再申请另一个为期一年的OPT实习。但是若是外籍學生在學期間﹐因為學業的需要而已經有一年或以上的學科實習的話﹐畢業後就不能再提出OPT 的申請。至於OPT結束後離美的期限則維持不變﹐外籍學生仍有60天的時間准备回國。另外,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是全職學生。也就是說﹐新的規定要求外籍學生不能在所有的學年、學科都結束後才提出申請﹐而是必須要在學習結束之前就把申請實習的手續辦好。因此,最近即将毕业的学生,应该尽快提出OPT申请,否则,在2003年1月30日SEVIS新的规定开办后,可能就来不及申请实习了。此外,申请OPT的学生在毕业后额外有60天的等待公卡批准的时间。(雷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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