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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郭美美的人生赌局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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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4-08-04   
央视给郭美美定下的“七宗罪”
8月3日夜间,央视公开了处理郭美美的全过程,有网友调侃,“CCAV这次抢了南都的活儿”。而此次“批斗”,央视用了7个关键词来定义郭美美,且看他们的“起底报道”。

虚荣炫富:郭美美从小就爱炫耀,并且对新鲜时尚的事物特别迷恋。同学称,郭美美喜欢伪装自己,在老师面前她总是乖巧,但真实的生活中却“劣迹斑斑”,她觉得自己很漂亮,常跟调皮的男生玩暧昧。

网络红人:办案民警表示,郭美美为了出名,利用网络、媒体无底线地曝光和炒作自己,对她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坏名声也是名声”,郭美美如是说。

性交易:郭美美自言“我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而警方核查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人民币(1美元约合6.25元人民币)。

非法聚赌:在大量证据面前,郭美美供认了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参加赌球以及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并进一步供认了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

诈骗:郭美美被捕很可能是因为她在赌局里涉嫌非法借贷,而据案件中一位“受害人”称,他“感觉郭美美特别恶,不择手段,以赌博的名义在诈骗”。

诈骗犯的女儿:中国式的起底少不了“列数九族”。据央视报道,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 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干爹:王军供述,“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第二天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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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4-08-04   
“性交易”是郭美美最大的污点
来源:周忠侠博客

央视在黄金时间解开了郭美美的谜团,完成了与“好队友”《环球时报》的完美互动----后者负责预告,而前者带领亿万观众一起见证了奇迹的时刻。

给郭美美定下的罪名有:非法赌博、诈骗、性交易……央视颇有心机地细数了郭美美家族的犯案史: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等服务、其大姨涉嫌容留他人卖淫、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总之,“臭坑出臭草”,郭美美家族成分不好,留下了那么一个祸国殃民的种。

《郭美美被秋后算账:炫富让拜金女自取灭亡》提到一个观点:郭美美因炫富所以招恨。不过,幸得CCAV起底,看客们才知道原来郭还有一个身份----失足外围女。

在中国,之所以谈到妇女卖淫这个话题很兴奋,就是因为她们是非法的,牵涉到犯法的事大家都会很兴奋,尤其她们还专门做色情。郭美美自言“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语气里多少带点“骄傲”,但她哪知,用肉体赚钱虽然来得快,但却最难翻身。在当代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上,失足女不仅一失足成千古恨,仿佛还具备了落后分子那种需要批判、惩戒和挽救的政治关怀,但事实上,自古不管是是官府还是嫖客,一方面从失足女身子捞足了好处,一方面又歧视她们及相关的一切。

外围女的未来在何方?嫁富商“上岸”,从此过上阔太生活?那只不过是电影里的情节。有些人从此堕落,也有人半路捏闸,希望“从头来过”。她们利用积累的人脉和姣好的身材、面孔,签一些演艺经纪公司,其中也不乏成功出道者,比如大陆一位姓张的嫩模,还和TVB小生约会过。但在她事业最好的时候,前脚“坐台照”刚被曝光,后脚床照就晒在各大八卦论坛上了。经纪团队的“灭火行动”再及时,也架不住她是重灾区。

批判郭美美自甘堕落又或者劝其从良,在今时今日这样的社会风气下,多少都有点“矫情”。从生理角度来说,一个雄性没有固定交配对象,他愿意花钱购买交配权,也恰恰有雌性愿意出售交配权。这也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供需规律,可谓双赢,亦可谓自由。但是,中国法律没有赋予人们这样的自由,如果铤而走险赚快钱或者满足一己之欲,那必将付出巨大的代价----薛蛮子和黄海波这些嫖客都被抓出来“示众游街”,更何况是卖身不卖艺的外围女呢?须知道,在这个国度,“卖淫”与“嫖娼”,作为被污名化的性行为,常被用来作为攻击个人道德品行和专业操守的武器。污点永远是污点,这也是郭美美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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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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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4-08-04   
这是给红会洗白的节奏?

真没背景?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xiao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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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4-08-04   
回 22楼(茶杯) 的帖子
我的看法: 有背景, 背景很深。  但现在这背景倒了。  所以美美也倒了。  但不能揭开美美的真正背景,  所以这样子表面糊弄一下, 能欺瞒多久就欺瞒多久, 最重要的是把红会洗白了。哎, 从不讲真话, 总是把老百姓当弱智糊弄。
[ 此帖被xiaolu在08-04-2014 09:38重新编辑 ]
xiao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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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4-08-04   
网上看到的: http://xueqiu.com/8898133752/23672724

吴冲Allan:

"红十字与郭美美案”的投资银行破解


郭美美到底赚了谁的钱?这个问题不回答清楚,所有的质疑都是一头雾水。

笔者作为前投资银行家、现公益从业人员,根据网络披露资料和投资银行基本常识,作出如下推断:

1、商业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询,利用与红会的一纸授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终与郭美美干爹王军所在的深圳物华成合资成立“中红博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千万的干股。

2、这个合同的核心价值是可以打着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社区建立2万个无需支付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分租给保险公司作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广告,规划中还包括连锁药店业务。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过10亿人民币。

3、这个项目的北京业务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4、郭美美只是导火索,很可能与此案实际关联不大,最多是替权利资本收钱而已。

5、此案中的问责关键是权利资本:1)谁授权向王鼎咨询批出这项授权? 2)王鼎咨询背后的实际利益人究竟还有谁?3)中国人寿作为最后的买单者有无决策人员参与利益分配?

大幕拉开,让我们先从2007年一则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说起:

2007年9月,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认可”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从事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项目,计划投资30亿在中国建立2万个“博爱小站”,王鼎咨询凭这个“认可”占有这个项目30%的“干股”。

以下是香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截图


THE BUSINESS OF THE JV CO

The major business of the JV Co will b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tering into

Communities by the Red Cross Programme”「紅十字萬站進社區活動」 which covers the entire

China. The programme is implement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Commercial Industry

Branch「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and promoted by the National Office of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The programme targets to set up initially 20,000 various stations in

the entire China tentatively named as 「民豐博愛小站」(“Freeman Station(s)”) to provide various

health,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related services to the local communities, including:

(1) First Aid and Health Services;

(2) Sale of Health and Hygienic Products;

(3) Provision of Health Management Card Programme;

- 5 -

LETTER FROM THE BOARD

(4) Financial Services;

(5) Insurance Services;

(6) Advertising and Media Services; and

(7) Such other relevant services.

(together, the “Freeman Caring Businesses”)

The JV Co, with the assistance, support and resources allocated from the Red Cross Society,

will operate and manage the Freeman Stations to promote and carry out the activities recommend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中國紅十字會」. Each Freeman Station will be wholly owned

by the JV Co which will be solely responsible for the ope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twork

of the Freeman Stations. According its proposed corporate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the JV Co

itself is profit-making in nature.

           ——以上内容引自民丰控股(代码279)在联交所备案的交易披露文件

http://hkstock.cnfol.com/070906/132,1357,3321309,00.shtml …

请注意:王鼎市场咨询不是商业红会的控股企业(而是认可机构,股权结构图上用虚线标出,关系为“认可机构”),它的股东是谁,凭什么得到这个认可?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这个股东就是有可能从30亿的公益项目中获得收益的人。据报该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样的(26日,网友“温迪洛”在新浪发微博说,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所留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跟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谋智国广告公司在网上留的联系方式都相同。中国商红会没有注册,也不具法人资格,但却接受捐赠,同时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和副秘书长李庆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邮箱的另一个使用单位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被广泛质疑与郭美美炫富事件有关联的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在2008年8月这个合资公司项目突然被取消了,与此同时(2008年6月20日),一间叫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独家“投资、运营、管理”“红十字博爱服务站”(以下截图是该公司的招聘广告和工商信息)



  
广告中称“博爱小站”是红十字会和民政部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项目。与此前和香港的合资项目一样:投资依然是30亿元人民币,依然是要建2万个“博爱小站”。号称要覆盖中国10%的人口。

“中红博爱”称自己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我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但是与香港合同相比,项目内容基本未变,30亿的利益主体变成了中红博爱。(因此我们甚至可以大胆猜测一下:股权结构可能依然是北京王鼎30%,另一个私人企业70%?)

中红博爱成了30亿投资的执行主体,但这个公司并没说这30亿投资是从哪里来的?有网友说是不是从红会的捐款中来做这个生意?我认为不会;那么是不是中红博爱的私人投资股东出资建设?我看也不可能。

那么到底谁会因为什么原因投资这30亿呢?我们首先要看看“博爱小站”的商业实质是什么——请参看以下报道截图:



说白了:所谓“博爱小站”就是以便民为名义的,建设在社区里的小型商业铺面。由于是公益项目的招牌无需支付地价,那么建立店面的成本就仅仅是厢式车的成本。这个店面可以卖广告(郭美美号称的生意),更重要的实际是一个保险公司在社区落地的分支柜台(上市公司的报告里明确指出了这一投资的要点是保险销售,从中红的招聘广告看未来还可能包括药品销售)。

以每个“博爱小站”占地15平米计,2万个小站共可获得30万平方米的社区内不需要交地价的商业物业,按照底层商铺10000元楼面地价计算,这个合约的潜在价值大约30亿人民币,即使按照3000元/平米,合约价值也超过10亿元。



这样整件事情就符合商业逻辑了:



1、中红博爱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国的2万个社区里建立一系列店面(博爱小站),

2、一纸合同,就换来2万个店面可以卖给保险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个社区开博爱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黄金地头开了1000个平均占地15~20平米的连锁店。这1000个店省下来的地价最少就是2亿。

4、中国人寿取得了这1000个店的“独家合作”,在所有店里派了自己的保险推销员,相当于人寿在北京1000小区开了营业部。看看下面这个人寿为博爱小站招聘“站员”的网页,“博爱小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有保险经纪资格,这充分说明“博爱小站”的本质是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商业利益昭然若揭。





5、可以肯定中国人寿向中红博爱至少支付了至少数千万的费用(人寿是上市公司,即使是分期支付,这个资料审计的过程中一定有踪迹),可能是以咨询费、广告费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质是买断了以公益项目为名无偿(免地价)开出1000个连锁店的权利。长远看是在全国开出20000个连锁店的权利,价值在10亿以上。

上述这个商业模型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博爱小站”都建在北京这样的高地价区域而不是偏远乡村。在这个商业逻辑下,整个故事实际就是红十字会给了私营企业王鼎市场营销一张特许合同,而王鼎用这张合同寻找投资(投行的术语叫做“合同权益融资”,通俗的说法就是“炒批文”)

好了,“博爱小站”这门打着公益的旗号,做社区土地套利的生意逻辑已经讲清楚了,那么而是谁给了中红博爱(更根本地说,是王鼎咨询)这个独家权利呢?



从香港公司的资料看,是商业红十字会(包括红十字总会)给予了王鼎公司这个独家权利,换言之,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合同赠送给了王鼎公司,然后又间接给了中红博爱,而王鼎的大股东(80%股份)是红商会的副秘书长王树民(相信背后比这个还要复杂,没有人可以吞独食,你懂的……),咱的副秘书长的私人公司就拿这个去融资,最后中国人寿买单支付咨询费(或广告费),所有参与者大赚一票!



上述整体的商业逻辑的推演,说明此案需要关注的核心是权力资本套利——谁是这个授权的批准者?谁是王鼎的实益股东?中国人寿作为最后的买单者,这笔交易的决策者有无幕后利益?若放弃追踪这一列核心问题而去围绕一个炫富的年少轻狂的小丫头,以猎奇或仇富的潜台词吸引和转移公众的眼球,那将是中国慈善公益的大不幸。



当然,有关美美,本文也有一点点推测(这一段纯属虚构,逻辑远不如上面的内容严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G美美可能是上述交易中的一环,但其实挖掘G登峰的价值可能比郭美美还大。理由有二:

1、G美美几乎不可能是什么重要人物的情人,一个有钱的老男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小情人满处和帅哥合影、和处长调情。不管是官人的太太还是情人,要是混到这个份上,是活腻了。

2、事发之后,G美美首次飞北京被媒体围堵,上飞机时原说G登峰和G美美都在,但接机时只有G美美。G登峰哪里去了?据说是起飞前有旅客临时下机,是否就是G登峰?为什么G登峰躲了,G美美却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吸引炮火?这说明登峰比美美在这个局中的地位更重要……同学们冷静,让领导先走。

美美在此案中角色最多不过是代人收钱。至于是代谁收钱?肯定不是王军的物华,人家一个民营企业,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收钱。最大的可能是两个——代表权力资本的交易双方之一:红会(批准授权的人),或者是人寿(最后买单的人)。

当然,鉴于王军本身就是成功的商业人士,上述推测总体显得牵强。我还是倾向于美美在此案中不过是个打翻酱油瓶的龙套。
[ 此帖被xiaolu在08-04-2014 09:28重新编辑 ]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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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4-08-04   
报道郭美美,官媒“游街示众”引质疑
来源:BBC中文网
作者:欧阳诚
2014年8月4日

周日(8月3日)起,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方媒体大规模报道网络红人郭美美。这些报道不仅引起中国网民的关注,也引发了一场对媒体“未审先判”和“游街示众”报道做法的辩论。

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以无耻开启的癫狂,必将有可耻的末日》的文章。该文引用北京大学文化学者张颐武的评论称,“政府和媒体都应尽量在第一时间澄清负能量事件背后的阴暗与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间,以致于最后陷于被动。”

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在其多个频道长时间“起底”23岁的郭美美。报道不仅详细讲述了郭美美通过赌博和卖淫的“发家之路”,还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称“这个家庭与健康人家的环境有太多不同。”

“游街示众”

官方媒体对一起尚未经过法院审判案件的大肆报道,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争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其微博上质疑央视的做法。“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贺卫方在微博中说。

对中国的电视观众来说,官方媒体对类似事件报道的处理方式并不陌生。此前,网络名人薛蛮子、中国独立记者高瑜和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也曾带着手铐,出现在央视的镜头前“悔罪。”

央视新闻的报道称,2010年,19岁的郭美美就与王军确立包养关系。“两人断交后,郭美美通过网络、搭讪,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一次收费数十万元。”央视还引述郭美美助理称,“有段时间天天带不同男的回来,还要我帮她计数。”

贺卫方在周一(8月4日)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郭美美本人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这种情况下,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关的犯罪证据,而这些权利都不应该是一个媒体行使的。”

捍卫知情权?

不过,支持央视的评论认为,官方媒体对郭美美和其“干爹”事件的报道,恰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人民网福建频道在一则简短的评论中称,“郭美美就像豪宅大院进口处那块漂亮的屏风…公众一追到底,是为了捍卫知情权。”

除了央视的系列报道外,《北京晚报》周一(8月4日)用了两个整版揭露郭美美的过往。“中国媒体的结构特殊…(使得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并不是一种平衡报道。包括此前的薛蛮子,能够站在他们的角度为其辩护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都不会出现,”贺卫方对BBC中文网记者表示,公众的知情权应当予以保障,但央视的这种“一边倒”报道手法并不合适。

中国媒体人章文写道,“郭美美名气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权力。现在未审先‘判’,上央视悔过,实在太不应该了,”他说,“看来10月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该好好讨论一下‘依法治国’的议题了。‘依法治国’,关键是要限制公权、保障私权。”

(撰稿:欧阳诚;责编:董乐)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_watch/2014/08/140804_guomeimei_controvers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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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4-08-04   
郭美美:性、赌、谎言和幕后推手
来源:凤凰网博客
作者:老探戈
2014-08-04

这个周末,大事频发——江苏昆山工厂爆炸、云南昭通地震、新疆三亿元重奖围捕暴徒的三万群众,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在周日与周一相交的深夜,正当人们或沉沉睡去,或关注昭通地震不断上升的遇难人数时,一条消息悄然而至,官方三大权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在零点前后几分钟内,竞相推出了“起底郭美美”的报道。

这消息,早在媒体推出的两个小时前,已经被消息灵通人士在微博和朋友圈里做了预报。很多人因此得以在媒体发稿的第一时间看到了完整的报道。


郭美美的“谜底”,不脱四宗罪:赌博、设赌、性交易与抹黑红会。几乎没有什么新料,令人略微咋舌的,一是郭美美每次性交易的价码高达数十万,二是“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以往的行为以及江湖传闻,在权威媒体的相关报道中,严丝合缝地一一对应。这个年仅二十三岁的女孩子,果然有些不寻常,黄赌毒三大害,居然占了两样,而且从报道中看,红会至今仍然面临的信任危机,依然只是她当年那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事件的一己之力。

在此番权威媒体报道之前,众多媒体的众多报道没有一篇真正揭开郭美美的底。而她的谜,纵然有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近四千字、央视13分半钟的长篇报道,也仍然没有让质疑者们放弃他们的质疑。在这个闷热的夏夜,郭美美干了些什么已经变得愈加清晰,但这愈发激起了人们的好奇。

在她设下的赌局中输掉40万的朱某这样说:“我感觉她特别恶,不择手段,以赌博的名义诈骗。这是我人生中一个非常惨痛的教训。”豪掷240万为她买下玛莎拉蒂做生日礼物的“干爹”王某这样说:“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了名不计后果,为了钱不择手段。红十字会名誉因她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因为她身败名裂。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听上去,郭美美很有些邪恶的味道,在这两个男人口中,就差说出“红颜祸水”这四个字了。看完两篇近四千字的报道和13分半钟的电视新闻,甚至让人觉得郭美美简直是足以载入史册的一朵奇葩——她的能量如此巨大,“其一条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却能全身而退”(新华社报道语);而她的身体又是如此值钱,与人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语);更不用说她那个父亲、大姨、舅舅都有前科的犯罪之家了。

白纸黑字,言之凿凿;红口白牙,现身说法。事情由不得人不信,叹只叹我这也算见多识广的一生真的遇到了这样奇葩的闻所未闻。纵观各家报道,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亦即郭美美二十三岁的人生充满了谎言,她甚至连自己都骗,而且想象出来骗自己的那个“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头衔,竟然在瞬间就摧毁了这间百年老字号。不能不说,这不仅是一个奇葩,也是一个奇迹。看到报道中提到的“其父有诈骗前科”几个字,我简直要相信印度老电影《流浪者》拉贡纳特法官的那句话了——“贼的儿子永远是贼,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

新华社和央视的报道最后,都提到了郭美美背后“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络炒作”。我想,应该是有的吧?不然,一个年仅二十三岁的虚荣女孩,怎么会折腾出这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呢?非常期待警方早日揪出那只幕后黑手,那样才算真正揭开了郭美美的谜底吧?

新华社在报道的同时发表题为《对“假丑恶”的综合治理也是系统工程》的评论,称郭美美“一系列行为对社会道德造成的冲击,负面影响难以估量。面对郭美美式的‘假丑恶’现象,不能听之任之、养痈为患。国家、社会、媒体和网民均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让‘丑闻成为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最末一句,典出“丑闻是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低调却是低调拥有者的墓志铭”,这是三年前白岩松评价郭美美事件时的话,典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是诗人北岛《回答》诗中的起首两句,该诗作于1976年清明节前后。新华社的这篇随报道同时发出的评论,如同它的标题一样,已经传递出了一些比较明确的信号,让人们知道,郭美美此番登上三大权威媒体的“待遇”,恐怕不只是因为她是郭美美那么简单。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的是,这篇署名“新华社记者杨维汉”的评论把我们通常所说的与“真善美”对应的“假恶丑”写成了“假丑恶”,不知道这是作者个人的行文习惯问题(如同我经常把“牛黄解毒片”说成“牛毒解黄片”一样),还是有了什么新提法?但“假丑恶”这个顺序实在是容易产生歧义。

而8月4日2:31-2:32两分钟间,蓝V@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为话题连发三条微博,其中第3条在3:02得到了@人民日报法人微博的转发。依次如下:

1、#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这个深夜,有的同事在打包行李即将奔赴昭通地震灾区,有的同事还在彻夜筹划为灾区筹集更多的救援款物,有的同事在内蒙古草原深处为天亮后的贫困先心病儿童筛查做准备……有这么多更需要我们关注和投入的地方和人群,在为真相到来而长出一口气之后,请忘记她,我们还要出发。

2、#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三年谣诼也许并非一朝能清除,但一位网友说:“用行动去告诉他们吧”。是的,只有不懈的行动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能涤除污水,战胜谣言,也战胜自己。正像另一位网友说的:“加油!把被脱下的衣服一件一件穿回来!”是的,这一刻,让我们忘记她,为昭通祈福,为救援昭通行动起来。

3、#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昭通地震的死难人数已经超过300,这个夏夜里,这个黑色的数字很可能还会继续增加。无数人正在为救援行动彻夜奋战,这个时候,时间真的就是生命。难道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重要、更揪心、更值得我们全身心投入的吗?所以,从这一刻起,请忘记她,把有限的精力和资源全部转向灾区。

可是,谁又能真的忘记郭美美呢?且不论微博被“郭美美”刷屏,再过几天,你去问问人们地震遇难者几何,再问问郭美美性交易一晚价码几何,看看哪一个数字是脱口而出的,你就会知道结果了。

说实话,一个通宵下来,看了那么多相关信息,我总觉得哪里有点儿不对。@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好像没说错,“三年谣诼也许并非一朝能清除”。按我多年来对谣言现象的观察,三年谣诼真的不可能一朝清除。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3694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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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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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4-08-04   
梳理郭美美炫奢华的那些年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作者:汪佳佳
2014/08/04

月3日晚上,新华社、人民日报和网络媒体首屏都出现郭美美因为涉及世界杯赌球被捕的文章。周一网络媒体、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更是充斥着三个字“郭美美”。这个23岁的女孩一开始只是炫她的奢华人生,被捕前俨然已经树立起了具有品味的时尚达人的形象,获得一些粉丝追捧。


这幅照片由网名为“郭美美Baby”的女子于2011年7月5日在北京上传至网络,她身旁的豪车是她所称收到的众多豪车之一。她还称自己是“商业红十字会”的总经理。
郭美美在2011年爆红之初,主要在微博炫耀爱马仕包、跑车、豪宅等,显示有钱。到2014年开始,主打时尚元素较强的奢侈品,从Rene Caovilla蛇形绕脚细跟高跟鞋,范思哲的链条包,宝格丽戒指等。与时俱进的淘宝甚至出现大量的“郭美美同款”衣服和鞋子,可见红十字会有关的争议让她的人气和知名度已经到达了一定水准。

通过淘宝指数中对“范冰冰”和“郭美美”这个两个关键词近5个月的对比发现,郭美美在淘宝网上的人气虽然之前与范爷有差距,但在7月份初曾一度超过范冰冰。掌上纵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仕儒在今年网络游戏Chinajoy大会发言中称,范冰冰是对电商拉动最大的艺人。从其调阅的淘宝数据发现,淘宝中“范冰冰同款”(包括一些未经授权)的服装饰品一年销售有10多亿。

郭美美现在俨然成了时尚圈人物。2013年3月25日,郭美美在微博上发了参加高级腕表Franck Muller法兰克穆勒晚宴的照片,并晒出与关之琳、赌王四姨太、和同名创始人的合影。5月她又继续在网上发照片,显摆脚下一双价值1万7千元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高跟鞋,并发短信晒其51亿存款截图。这样持续的高调也为她进一步拉动的粉丝的增长,在2011年“红十字会”风波之前,郭美美仅有几千名粉丝,如今其新浪微博粉丝高达191万。

23岁的郭美美是3年前进入网民视线的。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的身份认证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微博上吹嘘自己的奢华生活。“提前收到的20岁生日礼物”配图是一张白色的玛莎拉蒂跑车。她还有十几个爱马仕铂金包以及一些香奈儿包包。
2011年9月,据网易娱乐报道,郭美美接受时尚杂志《嘉人》专访,并拍摄了一组时尚大片,郭美美在采访中称“十七岁生日时,我去香港给自己买了 Gucci包,花了四千多块”。这一期《嘉人》瞬间引发网友反感情绪。专栏作家黄佟佟在博客中称“她那丰满的身躯似乎已经成为这个国家某种禁忌的象征,女色,炫富,谎言,彻底的道德沦丧与彻底的腐败……”

郭美美曾在微博中写道,“我挨得住多深的诋毁,就经得住多大的赞美”,而这句话正是话题女王范冰冰的知名语录。不过,郭美美在时尚界人气刚刚有些小苗头就被捕了,她微博最后一条更新是7月7日,转的是朋友“正能量”新书。据新华网报道,郭美美在看守所留下了忏悔的眼泪,并称出去以后不会再赌博炫富,踏踏实实做人。

(作者汪佳佳是《华尔街日报》的博客撰稿人,曾在国内多家金融机构有近十年的供职经历,文中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联系本文编辑请邮件:[email protected]

http://chinese.wsj.com/gb/20140804/WJJ164636.asp?source=UpFeature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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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4-08-04   
郭美美炫富被捕认罪 红会呼吁专注救灾
来源:法国广播公司中文网
作者:艾娃
2014年 8月 04日

几年前,引发中国红十字会信誉丑闻的郭美美,近日来再次引发公众的高度关注。正当周日(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强烈地震的时候,中国官方的中央电视台却长时间,播出对素颜郭美美的认罪采访。中国红十字会则出面呼吁民众,忘记郭美美,专心救灾。


在巴西世界杯比赛期间,郭美美因再次在网上炫富赌球,而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参加赌博、开设赌场为由逮捕,本来拘捕事件已经随着世界杯的结束而逐渐平淡;可是正当周日(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强震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之际,中国官方的中央电视台却在当天上午花至少1小时的时间,播出素颜郭美美、穿囚服、带手銬的认罪访问,并表示“想还红十字会一个清白”。周一新华社等多家媒体也发出多篇报道详细讲述郭美美被捕的内幕和她的个人发家史。

中央社指出,郭美美在采访中承认,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包括前男友王军,都不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她本人也不认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出于虚荣心,自己犯下一个很大的错误,导致这几年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严重受损,现在说对不起,不足以表达自己歉意。

周一(8月4日)凌晨,中国红十字会在官方微博发出标题为《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的文章,称:三年的谣传也许并非一朝能清除,但是在营救地震灾民的关键时刻,请暂时忘记郭美美。

这一微博适得其反,引来的是网友的调侃,此后,红十字会再次发表声明说,警方的调查表明,郭美美不是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她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民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红十字会总会的新闻发言人姚立新也发表声明称,郭美美的作为不仅令人道、慈善事业遭受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每个社会公民都是受害者。

三年前,郭美美在网络上炫富、并且在微博上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发各界对中国红十字会滥用善款的质疑,最后郭美美一举成名、大出风头,得到众多网络粉丝的热捧,而中国红十字会虽然数次对外澄清,但仍未能避免信任危机。

http://www.chinese.rfi.fr/%E4%B8%AD%E5%9B%BD/20140804-%E9%83%AD%E7%BE%8E%E7%BE%8E%E7%82%AB%E5%AF%8C%E8%A2%AB%E6%8D%95%E8%AE%A4%E7%BD%AA-%E7%BA%A2%E5%8D%81%E5%AD%97%E4%BC%9A%E5%91%BC%E5%90%81%E4%B8%93%E6%B3%A8%E6%95%91%E7%81%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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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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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4-08-04   
呵呵。。。
看起来像被抛弃了,只不过现在还不知道被谁而已。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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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14-08-04   
所有脏水都泼到郭美美头上 就是为这个
来源:苹果日报

中国官媒指郭美美长期卖淫、被包养与经营赌局,赚取大笔财富。翻摄郭美美微博

  前天云南强震造成上千人伤亡,央视、新华社等中国官媒,却从前晚起铺天盖地报导,曾重挫中国红十字会信誉的炫富网路红人郭美美,揭露她长期卖淫、经营赌场等,称她曾为卖淫从北京搭机到广东,一次收取约195万元台币卖身钱。报导称目前因非法赌博被抓的郭供称:「我就想还红会一个清白。」中国红十字会则呼吁大众「忘了郭美美,专注救灾」。


  涉赌炫富

  央视昨首度曝光郭美美戴手铐穿囚衣的影像。有专家认为,官媒联手大爆郭内幕,意图为因郭美美事件而重创形象的中红会「漂白」。

  现年23岁的郭美美于2011年暴红,她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不时在微博上炫富。由于财富来源可疑,郭与中国红会的连结,造成红会的信任危机。日前她因涉及赌球案被捕,新华社昨更爆她与情人共设赌局牟利,并靠性交易赚取可观财富。

  「为钱不择手段」

  郭美美于2010年8月认识深圳商人,也是中国红十字会关系企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董事王军,并成为他的情妇。报导引述因刑事案件遭羁押的王军供称,2011年让郭成名的炫富跑车、包包都是他赠与,因郭炫富引发的「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导致两人分手。王军说:「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名不计后果,为钱不择手段,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

  开赌场牟取暴利

  新华社指,郭成名后透过经纪公司安排每年不下50次「商业演出」,但其实大半是性交易,每次交易金额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台币。郭的助理说:「她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男子开房间。」隔天,郭美美的行李就多出约120万元台币。助理还透露,郭每天都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

  此外,郭美美嗜赌成性,在2012年与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玩家相恋,并联手在北京开设赌场牟取暴利。郭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逾百万人民币,她可通过抽成牟利数十万元。

  报导引述关押看守所的郭美美「忏悔口供」称:「因为虚荣心,导致红十字会这几年名誉受损这么严重,回想自己这几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

  转移周永康焦点

  中国红十字会昨发声明,要大家「忘记郭美美」,关注云南地震,但官媒炒作郭案手段明显,网友痛批:「伟大的权威媒体,把所有的脏水泼到一个女人头上。」英国广播公司等外媒则认为,官方炒作的用意,应是为转移民众对中共高官周永康贪腐案的焦点。

  郭美美其人其事

  原名/郭美玲

  年龄/23岁(1991/06/15生)

  学历/中学肄业,曾就读北京电影学院演艺进修班

  经历/

  2011/06 在个人微博自称,担任「红十字商会商业总经理」,大秀豪宅、跑车、爱马仕包包,引发外界对红会滥用捐款的质疑。事后她否认与红会有关,但红会信誉大伤

  2011/07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翁涛指,该公司前董事王军为郭的男友,郭炫富品皆来自王军赠与,但郭否认

  2011/12 中国官方与民间联合调查指郭炫富与红会无关

  2014/04 郭被爆在澳门赌博欠约12.6亿台币,传有富商替她还钱

  2014/07/10 郭在巴西世足赛期间,涉网路赌球被北京当局逮捕

  2014/07/24 王军遭北京警方逮捕

  2014/08/03 官媒大肆报导郭卖淫与接受包养等,并引述郭说法强调她与红会无关联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2014/08/04/1414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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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14-08-04   
郭美美,一块臭肉为何会这么火
来源:博客中国
作者:沮水布衣

  老实说,笔者从来不关注八卦事情,也从来没有就郭美美发表任何看法。就是当前,比她更值得民众关注的事情就有两件。一件是:8月2日7时37分,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50余人受伤。一件是: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许,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境内发生6.5级地震,已经造成108.84万人受灾、398人死亡、3人失踪、1801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5万户7.98万间房屋倒塌,3.92万户12.40万间严重损坏,15.12万户46.61万间一般损坏。一个天灾、一个人祸,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使无数家庭悲痛欲绝。

  肉体上的苦痛是短暂的,精神上的苦痛则是长期的。郭美美归案已经尘埃落定,在喧哗了这么多年后,闹剧似乎就要收场了。她没有给民众带来肉体上的苦痛,但是,她带来精神上的迷茫,恐怕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而且,她的闹剧收场,还有多少闹剧正在上演呢?这出闹剧在热闹喧哗的表面,还藏着多少我们不知道的秘密,或者说有多少我们应该知道的东西呢?我想,应该是该反思一下的时候了。有人说,笔者只有痛打落水狗的胆量,没有把狗扔下水的本领,我不想争辩,然而,爬上岸仍然会咬人的落水狗,也需要人来打。
  郭美美归案了,红会还没有“红”。郭美美的闹剧,是和中国红会紧密相关的,她的第一把“火”,是2011年6月21日,在新浪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认证身份发布炫富微博,开始她的名人之旅。从此,她就和红会纠结在一起,否认、被否认、再否认,情节犹如一部大片。就这个事件,郭美美成了民间某些人心中的反腐败“英雄”、揭黑“英雄”,这是一个病态社会的病态崇拜。

  面对这个事件,红会本来应该采取积极态度应对,比如报警,认真清查事件的有关情况,给民众一个明白的交待。然而,红会做的事情恰恰相反,根本不敢与郭美美叫板,一方在叫嚣“放马过来”,一方却躲躲闪闪,红会亲自使自己陷入“黑”会漩涡,于是,“捐你妹”就顺其自然了。三年过去了,红会某些官员当初信誓旦旦的保证,又成了一个笑话,它有什么资格值得人民群众信任?就靠郭美美在看守所的一个道歉?我只能冷笑。

  郭美美归案了,那些在她身上花钱的男人也应该浮出水面。到日前为止,只有一个“干爹”王军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这个男人就是郭美美放第一把“火”烧出来的,现在,确认是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这个王军究竟什么人物,从事什么行当,财富来自何方,与红会有没有瓜葛,都应该给民众一个清楚的交待。另外,传闻的17G性爱视频是不是真实存在?郭美美已经交待,她的重要收入是卖淫,每次交易的价格在10万元以上,17G性爱视频可能真实存在,它里面的男主角是哪些?这么贵的嫖资来源是什么?不可能有人领着几千元的工资,辛辛苦苦攒四、五年,去郭美美身上折腾一下吧!恐怕就是攒四、五年,报上身份,郭美美这么名贵的妓女也瞧不起!

  郭美美是一个社会的怪胎,而能产生这个怪胎的,是一个病态的社会。郭美美能这么“火”,说明社会的价值观已经严重扭曲。一个炫富的、不劳而获的怪胎,因为牵扯到有关机构,就成了反腐败、揭黑的“英雄”,这真是一个悲剧。它的背后,当然是民众对官方机构的不信任、对现状的不满、对腐败的愤怒和无奈。但是,对这样一个或者说腐败分子包养的寄生虫,或者说出卖肉体满足享乐的低能儿,鲜有指责、批评,没有封杀,却披上了“英雄”的光鲜的外衣,不乏崇拜者,真可是一个时代的耻辱。她羞辱的是整个时代、整个社会,她站在那里冷笑,这真是一个不如婊子的社会!

  病态的社会、歧性的土壤,使民众的人生观整体堕落。有一群人是直接崇拜、羡慕郭美美的。另有一群人,嘴里骂着“婊子”,那口气其实也是羡慕妒忌恨的。她们也十分期待自己可以不劳而获,期待自己出人头地,成为千万人知晓的名人,期待存折上有千万上亿的余额,期待开上玛莎拉蒂、穿上奢华衣服。她们可能还妒忌郭美美六位数的陪睡价格,为自己收的那点价钱感到羞愧。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了,是一个崇拜享乐厌恶劳动的时代了。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我们一切以“钱”为中心的利益导向造成的。谁有钱谁就有贡献,谁有钱谁就有地位。政绩只认钱,建设只认钱。文化丢失了、信仰丢失了,劳动者的尊严没有了。整个社会除了钱,没有别的追求,于是,各种罪恶层出不穷。

  谁让郭美美“火”遍中国?如果第一次炫富,就得到清查、处理,恐怕事情不会发展到今天的样子。可惜没有,她不仅一次次挑战社会道德,还挑战了法律制度,不仅没有成为社会的弃儿,还成为社会的宠儿。她的行踪总是有媒体关注,她的举止总是有媒体报道,而这样的关注使她更加疯狂。郎咸平这样“功成名就”的人士都来凑热闹。背后究竟藏着什么?是利益交易。而这些肮脏的交易,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却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处罚,是不是法治的悲哀?郭美美的面纱揭开了,露出婊子的面目,这些为她抬高身价的媒体、媒体人,郎咸平先生,是不是该狠心吐下一口恶气:还来自己就是一个婊子的工具和帮凶。

  郭美美的闹剧就要谢幕了。干露露、湿露露们还在疯狂,王美美、李美美们也摩拳擦掌、整装待发。这个病态的社会不改变,崇拜婊子而不尊重劳动的现实不改变,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不改变,一切都是白搭,我们仍然将生活在一个不如婊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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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14-08-04   
郭美美事件三大疑问:红十字会就此洗白了吗
来源: 网易娱乐专稿
2014-08-05

近日,郭美美涉嫌聚众赌博、性交易等鲜为人知的内幕被警方曝光。一个被媒体肯定的“坏女孩”就这么栽了。在众人都高呼“解气”的同时,质疑声也不断。

网易娱乐8月5日报道 (文/桃子) 近日,郭美美涉嫌聚众赌博、性交易等鲜为人知的内幕被警方曝光。一个被媒体肯定的“坏女孩”就这么栽了。在众人都高呼“解气”的同时,质疑声也不断。

其实对于郭美美,大多数人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围观的,能够津津乐道的无非也是她的炫富、赌博和卖淫交易,这些都是被曝光的所谓“表象”,而随着事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产生系列质疑,到底郭美美是怎么值这么多钱的?郭美美炫富聚众赌博的背后是谁在支撑着?郭美美栽了能证明红十字会干净了?

质疑一:郭美美的“一夜”凭什么那么贵?

据警方核查,郭美美经常通过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郭美美也自称,她炫富成功后,身边不缺少愿意出钱包养她的人,更不缺那些愿意斥巨资就为与她睡一觉的人。此番言论一出,人们纷纷质疑,一个郭美美到底凭什么那么贵?大部分人认为是所谓的“名人效应”。想想时下流行的女人最火的除了“绿茶婊”也就是“白富美”了,所谓的嫩模早已赶不上时代,有独立标签的女人总是能吸引那些有钱又闲得蛋疼的“富人”们去追捧,他们到底捧什么?也许捧起的是他们的好奇心和虚荣心,郭美美怎么说也曾经成功的把自己炫富成“名人”,占有“名人”在这个圈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对于精神空虚的他们来讲,郭美美只是一块拥有独立标签的“名肉”,也许就像名牌一样,她有了被人追捧的资本。如果一位不知名的小模都可以有几千甚至几万的一夜情价码的话,作为“绿白综合体”的郭美美贵一些自然也是有道理的了。

质疑二:是谁成就了郭美美的炫富?

从郭美美被抓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站在这个女人背后的那个人,或者是那群人。然而随着案件的侦破,到目前为止被曝出的只有郭美美那“可怜”的干爹王军,尽管王军在各种场合吐苦水说郭美美是噩梦,坑了自己,但依旧不能给大众一个合理的解释:王军这人是谁?难道只有一个王军就可以成就一个郭美美?

郭美美承认了自己与王军的包养关系,这给了世间多少“干爹”们一记响亮的耳光。至今,我们也只知道王军是一名“富商”,也许和红十字会有着那么一些些关系,也许他不只是一名普通的富商,一切都是“也许”,他为什么被牵连也被抓了?王军曾说郭美美知道自己有老婆有孩子,他们是各取所需,既然各取所需,他干嘛恨郭美美入骨,称她是一生的噩梦?这些都是对于这个成就郭美美炫富的男人的质疑。大众们对于王军的各种质疑还远不止这些,而王军的被抓,更让她和郭美美的关系变得神秘了。

当然,对于郭美美成功的持续炫富,有犀利的网友曾表示绝对不只是一个王军而已,那那些隐形的“干爹”呢,他们在哪里。

质疑三:郭美美栽了,中国红十字会洗白白了吗?

“今天借着这样一个机会,我就想去澄清,把真相说出来,还红会一个清白,跟红会深深地说一声真的很对不起。”在某看守所内,郭美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至今,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也有洗不干净的干洗,当初郭美美的一个微博认证“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让整个中国红十字会炸翻了天,一时间,中国红十字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网友们斥责中国红十字会不干正事儿,自己的捐款全都打了水漂,碰到灾情,虽然中国红十字会勇敢的站在前沿赈灾,但昔日身后的人墙已变得脆弱不堪,网友们更乐于在微博中转发中国红十字会的救灾微博,顺便丢去几句调侃。

尽管中国红十字会也曾出面辟谣与郭美美毫无关系,但相信和愿意相信的人越来越少。中国红十字会遇到的危机,貌似没有人能解决了。这次郭美美栽了,中国红十字会跳出来发了个声明,衷心希望社会公众继续支持和参与中国红十字事业,更把郭美美推到了“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每个公民都是受害者”的位置,一个劲儿的给自己在洗白白。但此举并没有得到网友们太大的认可。

其实网友们都不傻,有网友质疑郭美美赌球被抓和中国红十字会有哪门子关系,干嘛这时候跳出来解释一切呢。

当年,中国红十字会与郭美美的纠葛最终以红会一句“与己无关”来搪塞众口,其实至今未给出正确解释,这其中的原因大家都不得而知。而一个已在公益道路上走过多年的中国红十字会竟然被一个郭美美打败,确实也够引人深思的。撇开郭美美不说,在这几年中,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的质疑其实也不少,郭美美也许只是一个线头,后面缕出的大疙瘩也不少,而这些则不是中国红十字会发个声明批判郭美美就可以解释的了。

洗白白需要一个过程,好在我们看到网友们在评论中表示希望中国红十字会借此机会回到原来位置,继续做好原来的本职工作。

http://ent.163.com/14/0805/09/A2SFARTK00031H2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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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4-08-04   
没那么简单 央视报道郭美美细节令人生疑
来源:苹果日报

  炫富出位的郭美美,不是大老虎,连苍蝇也算不上,但中央电视台即便选择在凌晨播出关于她的消息,还是掀起了舆论的热潮。总体而言,除了传统媒体为保持「政治正确」,习惯性叫好之外,网络、微博等开放媒体,更多的是质疑。

  为甚麽质疑呢?大概是有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多家慈善机构,长期未能公开、透明运作,其社会身份难以辨识,其领导人都是公务员编制,都有行政级别,而其行为也不能说与商业完全无关。当偶尔传出一些真假莫辨的负面消息时,其并不及时澄清,以事实回击谣言,进而无则加勉,反而漠视舆论,以势压人,或者干脆推给「西方敌对势力」。所以,即便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确实「躺着中枪」,也难掩悠悠之口。

  试举一例:周永康心腹、早前落马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夫人曲松枝,就是四川红十字会的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会长,曲书记在四川商界长袖善舞,四川红十字会难道真的毫无关系?而且,目前四川红十字会被查的不止曲书记一人,半年多过去了,红十字会好像事不关己。

  二,中央电视台对薛蛮子嫖娼、东莞扫黄等事件的报道不遗余力,大肆渲染,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自己的数位领导、编辑和主持人被有关部门带走,却只字不提,郭振玺、芮成刚等,不是都可以做专题报道吗?更不必说中央电视台前副台长李东生。所以,当自己的道德被质疑、信用被消减时,推出郭美美的专题报道,舆论的调侃、反问、责难等等,都不奇怪。特别是报道中涉及郭美美被包养、卖淫等情节,反而激起了舆论对中央电视台几个「失联」美女主持人的猜测与演绎。

  三,郭美美母女早前在接受社会名人郎咸平教授的访问时,母女二人谎话连篇,而郎教授好像不仅愿意对这些谎言照单全收,似乎还嫌不够,刻意引导对话方向,大段地总结性论述,观众大感意外。如果郎教授不是突然弱智,那麽,大家对这种表演性很强的电视访问,不禁要问,这是急于替郭美美澄清,还是要替其他机构或人物洗地?

  四,中央电视台报道的一些细节,也让人怀疑:如郭美美的「干爹」、深圳商人王军,240万元给郭美美买车,500万元对「中红博爱」的投资款说不要就不要,算是赚钱有术的人士,岂能连企业CEO是甚麽都不清楚?还有,报道称,郭美美经常与他人性交易,每次都收费人民币几十万元,这样的价格,连大名鼎鼎的「天上人间」的头牌小姐,也只能「卑微到尘埃里去」。至于报道郭美美亲属的斑斑劣迹,则给人以「血统论」的嫌疑。

  无论舆论相信或者质疑,郭美美事件本身应该告一个段落了。这是一个多输的结果:郭美美母女输了,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输了,中央电视台输了,郎咸平教授输了,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输了。这虽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小闹剧,却是值得中国人思考的大问题。郭美美暂时出局,但前赴后继者大有人在,有些女生僱请专业炒作团队,包私人飞机,着军装露点,着学生装烧钞票,或者干脆母女比赛裸露,但或因没有戳到社会痛处,没有摸准观众G点,均成流星烟花,对郭美美的「成功」,只剩羡慕、嫉妒、恨。在笑贫不笑娼的大众氛围中,郭美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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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14-08-04   
郭美美或将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来源: 东南快报
2014-08-04

  因为参与赌博、聚众赌博,郭美美已被刑拘将近一个月。据新华社8月4日报道,郭美美向警方交代,自己确实组织赌博,平时亦会设局抽水;而所谓的商演,其实只是性交易的幌子;对于红会,她称自己只是图一时之快用了微博认证,现在她“想还红会一个清白”。开赌局、性交易、抹黑红会、可能存在的幕后推手……随着郭美美的落网,围绕这个22岁开豪车炫富女子的一系列谜团被一一解开,今后她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置?为此,记者采访了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及朱晓磊,针对本案进行法律解读。因涉嫌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等罪名,郭美美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读1:构成聚众赌博罪

  对于郭美美的赌博行为,庞理鹏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就目前警方核实的情况来看,郭美美已经供认了其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且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的方式非法牟利达数十万元。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及警方核实的情况来看,郭美美的行为很可能已经符合了聚众赌博罪的构成。

  解读2:构成开设赌场罪

  自“红会事件”一跃成为成为网络红人的郭美美一直处在舆论漩涡,“澳门豪赌欠2.6亿元”等假消息随之爆出。第三方律师朱晓磊表示,在郭美美被刑拘之前,这些舆论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工作有很大影响,“让他们以赌博为切入点,往更深层挖掘。”

  因此,考虑到警方核实的以下几个细节,郭美美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1)郭美美以一万九千元的价格租下房屋,作为赌博的固定场所。(2)并购置赌桌、筹码、POS机等赌博用具。(3)聘请专业发牌手和专人负责赌资的结算。(4)邀请他人至其租用的房屋中赌博,并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抽水”。(5)为朱某提供40万元的筹码供其赌博,并在朱某不给钱的情况下控制其到天亮,逼其写下欠条等。而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中明确规定了开设赌场罪。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若郭美美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成立,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加之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很有可能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而一旦罪名成立,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解读3:性交易行为将受行政处罚

  而对于郭美美的性交易行为,朱晓磊律师则表示,郭美美的行为可以定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卖淫行为,且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郭美美会因其卖淫行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此外,经警方核查,郭美美口中所谓的签约演艺公司进行商演活动更多是借“商演”之名从事性交易。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并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此项规定,庞理鹏律师表示,不排除本案当中性交易的组织者和介绍者等构成其他相关刑事罪名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最后,庞理鹏律师表示,若郭美美能积极协助警方调查此案,认罪态度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比如检举他人等。那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存在对其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红十字会事件后,知道郭美美这个名字的人也是很多的,我真的不缺想包养我的人,更不缺那种花钱想跟我睡一觉的人。”——郭美美供述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7573046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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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4-08-04   
背后的推手以为全体民众都在犯弱智病,其实大家都不知真像,但也没人相信他推出来的文字;
茶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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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14-08-05   
哈哈,搞笑死了。 谢谢XIAOLU,我哪能不知道没有背景是瞎扯, 我那是反讽,怎么可能啊,我看了卡拉后面的转贴就想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滴么!!

我这政治白痴都看出来不对劲儿- 逻辑上说不通啊,国内的有识之士这么多,会看不出来? 卡拉后转的几篇质疑的文章真是句句说到点上了。

咱们拭目以待,没几个月,后台老板就出来啦!!不急,这场大戏还远没到收场的时候,端看到时候是东风压倒了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了东风罢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平安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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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14-08-05   
回 36楼(茶杯) 的帖子
是啊。。。郭的真爹还没露面呢~~~

深圳王军明显以替死鬼嘛~~~
757304693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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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14-08-05   
有替死鬼了,真鬼就可以免出镜了。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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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14-08-05   
郭美美罕见童年照 生父真容被曝光
来源:新浪娱乐

郭美美曾在微博自曝童年照,称从小由妈妈单独抚养长大,见父亲的次数能用手指头数过来。而妈妈待她极好,被妈妈呵护得像个小公主,没受过一点苦。(图片来源:新浪微博@郭美美Baby)


14岁的郭美美



12岁的郭美美



郭美美童年照



郭美美曾自曝童年照



郭美美跟妈妈一起生活



郭美美成长环境优越



郭美美过生日



郭美美和妈妈



郭美美妈妈郭登峰。



郭美美童年照



郭美美和亲戚家小孩合影



郭美美小时候



郭母和郭美美合影



郭美美与亲戚家小朋友



郭美美幼时照



郭美美在游乐场



郭美美婴儿时期留影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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