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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双面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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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3-06-17   
铁路系统人士:刘志军好色痴迷权力 对钱倒真不太在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春芳
2013年06月18日

古人云:诛奸谀于既死,发潜德之辉光。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虽然还没死,但政治生涯已经终结,与铁路事业也已基本告别,故而其人虽然还没盖棺,提前做个论定大概还是可以的。

当然,这里的论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如何判决,这是法官、检察官和和律师们的事,笔者既无这方面的知识,也无职权和能力去妄下法律上的结论。

不过,说说刘志军的一些犯罪事实总是可以的。

在刘志军案的公审(因为还是有少数媒体参加了庭审,所以说公审也不算为过)中,检方起诉书称刘志军从1986年在郑州铁路局武汉分局任职起,到2011年年初被中纪委双规之间的25年间,总共受贿6460.54万元。

刘志军滥用职权为丁羽心等人谋取不当利益的金额则更为庞大。起诉书称,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0.00% 资金 研报]27700股、佳电股份[1.37% 资金 研报]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刘志军辩护律师钱列阳对起诉书中所称刘受贿6460.54万元中的4900万元表示异议,其称这4900万元中,4400万元是刘指示丁羽心试图通过刘琳等三人给中纪委送钱想把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捞出来而花的,其中500万元是刘托丁羽心试图给中组部送钱把某位原铁道部副部长“跑”成部长接替刘志军而花的。(这位差点成为刘志军后任的副部长目前继续担任着改制后的铁路总公司的副总)。

钱列阳的意思是,这总计4900万元的两笔钱并不属于刘志军名下的私有财产,不构成行贿。至于属于丁羽心及其亲属的大量房产、股票、股权、现金等财产只是刘通过滥用职权为丁羽心等人获取,但这不等同于这些财产属于刘志军,也不能等同于贪污受贿。

这也许正是刘志军的高明之处,钱在如丁羽心那样的利益相关方那儿,而刘自己使用起来却能如臂使指。刘需要办什么事、例如打捞何洪达,为其部下跑官,不须自己动手,丁羽心自会按照指示办,该花钱花钱,该找人找人。丁成为刘的钱袋子,而从法律上,丁通过刘的滥用职权捞取的大量财产当然不属于刘,故而也构不成严格意义上的贪污。

但也许这不是刘志军有意为之,因为多位跟刘志军同过事的铁路系统人士均对笔者谈过他们对刘志军的印象是:工作狂、好色、对权力的痴迷。但他们表示刘对钱倒真的不是那么在乎。

刘在担任部长期间,一贯的风格是跑到火车头那儿添乘,半夜三更组织干部开会,可见其精力之旺盛,不过这次庭审刘的身体却有点撑不住了,案卷多达近500卷的审判在短短3小时半之内就草草结束,以致被外界诟病为走过场。不过钱列强律师表示刘志军案开庭前已经在秦城监狱开过一次庭前会议,所以一些没异议的证据,在正式开庭时只是简略地出示了一下。这一新做法倒也确有其法律依据,今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新刑诉法中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

这次庭审中还有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是刘志军辩护律师提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的第四点理由:刘志军为中国高铁事业做出的贡献。

究竟刘志军是中国铁路事业的功臣还是罪人,对其功过应该如何划分,这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了,也回到了文本开头提到的如何给刘志军盖棺论定的话题。


笔者的基本论断是:刘志军在位时期是中国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建设最快的时期,基本上解决了客运运能紧张的问题。刘在位时期也是中国铁路改革全面倒退(在个别方面,例如在高铁建设中引入公司制、股份制,主辅分离,垂直机构简化上刘也颇有建树,但这无关铁路改革的宏旨)的时期。刘走之后,留给下一任铁道部长的是一个貌似十分光鲜实际却是一团乱麻的烂摊子:铁路客货运收入进入增长乏力乃至衰退期;铁道部的债务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如何解决债务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铁路垄断迟迟不能打破,造成铁路运营管理机制僵化,民间资本无法也无意进入等等。

刘志军案回顾:

2011年02月12日:铁道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 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2月:铁道部党组书记刘志军被免职 盛光祖接任

2011年0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06月22日:中纪委称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2年01月06日:中纪委称正立案调查刘志军等违纪违法案件

2012年05月28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2年08月03日:铁道部内部通报刘志军案:收巨额贿赂玩弄女性

2013年6月9日:刘志军案9日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http://epaper.21cbh.com/html/2013-06/18/content_68471.htm?div=-1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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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3-06-24   
刘志军羁押细节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网
作者:申欣旺
2013年06月24日

 在律师看来,他们从最底层,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奋,在各自的行业中做出贡献,最终却倒在贪腐之上,令人痛惜。只有光环剥去,远离罪恶,才清楚地看见他们人性的另一面

  本刊记者/申欣旺

 “无论生死,都不上诉。”6月14日,庭审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这样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为受贿金额巨大——公诉方指控其收受贿赂逾6400万元,根据中国《刑法》,这位昔日的铁道部长正面临着被判死刑的可能。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有着20多年办案经历的钱列阳有个习惯,开完庭后会抽空“回访”当事人。这一次,对刘志军的“回访”从14日下午一点半开始,一直聊到三点一刻。

  这一次,刘志军气色不错,精神状态比之前任何一次会见都好。钱列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访时,刘志军没有像之前那样,回避法律,而是见面就感谢钱列阳和娄秋琴两位律师为他做的辩护。

  他对钱列阳说,“开庭时你的辩护也确实很精彩。”他甚至向两位律师表示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见时,有点失礼了。”

  辩护之余,给了律师近距离观察这位落马部长另外一面的机会。

  “不谈案情,不谈高铁”

  虽然与刘志军已算熟悉,但两人最初的交流却并不融洽。

  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后。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主动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得知这一消息,钱列阳一位交情过硬的朋友赶忙找他,“舆论都在讨伐刘志军,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处死刑,你何必趟这个浑水?接这费力不讨好的活?”钱列阳对这位朋友说,“我何尝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处在我这个位置,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尽自己能力一搏。”

  但实际情况比钱列阳想象的还坏,刘志军起初并不买这个账。第一次会见,是在2013年春节之前。会见并不愉快。“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钱列阳这样回忆。

  刘志军望了望他说,“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完全签字。” 这令身为京城资深大律师的钱列阳感到非常被动。“他的态度明显不配合。刑事辩护中,家属请的律师会好一些,刘志军这个案子,指定辩护实际上他并不接受,因为从一开始他的态度就是放弃辩护的。”

  在过去的十年,钱列阳曾为多位落马高官辩护,虽然高官们都很有个性,但像刘志军这样坚决抵制辩护的情况并不多见。

  被告人拒绝接受辩护,意味着律师的工作将被缚住手脚。在著名的李庄伪证案中,李庄认罪后,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一度引发法学界的辩论:律师的辩护权是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于刘志军放弃辩护,会见之中,刘志军的态度是“不谈高铁,不谈法律”。

  “刘志军告诉我,进来两年了,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律师,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钱列阳说。

  双方真正交流从历史人物开始。钱列阳说,从胡适开始,一直谈到傅斯年,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刘志军喜欢读历史书,读人物传记,甚至给他给推荐《南渡北归》,建议他好好读一读这套书。回来后钱列阳特意买了一套,开始用这套书尝试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历史”打动了刘志军

  第二次会见已是春节之后。此时,律师虽然拿到了审查起诉意见书,由于阅卷工作量巨大,直到见面时,仍未能将全部案卷看完。

  “光案卷就有400多套,检察院甚至为律师单独提供了阅卷室。”钱列阳说,因为时间不够,娄秋琴干脆用相机将案卷拍下来带回办公室。两人又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研究。虽然还没把全部案卷看完,但这一次刘志军的态度比之前已经有所转变。据钱列阳猜测,“在我去之前,检察院办案人员可能见过他,介绍了我的情况,他对我有了一些了解。”

  刘志军仍然回避高铁和案情。钱列阳说,他认为高铁很让他伤心,除了法律和高铁不谈,其他什么都可以谈。“他反复说的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不仅放弃辩护,叫我们也放弃辩护。”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内心非常刚强。说服他需要“以柔克刚”的技巧。

  “我只好信马由缰,把话题拉宽。”钱列阳回忆,“我跟他说,我比你小11岁,抛开刑事责任,你对高铁的贡献我很尊敬。也请你理解律师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为被告人做辩护,即便都认罪,我也要做罪轻辩护,既然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

  刘志军听从了律师的意见,并且一直到庭审,都配合律师的工作。

  对律师而言,最担心莫过于在庭审现场出现被告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庭审现场出现过被告人制止律师辩护的极端例子,令律师极为被动。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审现场,就曾出现过被告人阻止律师发言的状况。

  慢慢地,话题进入到高铁上面来。娄秋琴说,“刘志军对高铁感情很深,他说一提到高铁就痛心。说的时候很真诚,因为他能够仔细地回忆每一个高铁车站的设计方案,最后为什么用现在的方案。每一个站都能够用四个字描述它的特色。”

  刘志军开始谈到高铁技术的引进,谈到如何压低技术引进的价格,这中间很多曲折,甚至很多人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很自豪的地方,他认为汽车、飞机都没有自主品牌,高铁虽然很多技术是引进来的,但最后的品牌是自己的。”

  双方甚至还讨论过为什么中国要发展高铁而不是磁悬浮。刘志军说,当时对于走哪个路子有不同意见。所以专门在上海做实验,从浦东机场到市区的磁悬浮列车。刘志军的观点是,中国和日本的情况不一样,磁悬浮列车对载重量有严格需求,太重会浮不起来。中国对列车运载量的需求大,一旦乘坐的人太多,考虑到载重量的问题,最后选择发展高铁。

  刘志军落马后,外界曾盛传其极为迷信,凡事喜欢占卜问神。最后一次会见时,娄秋琴决定问问这个问题。意外的是,刘志军并不回避。“他说每次开工都会找人按照黄历选一个好日子。他甚至也认为这个事情很奇怪,不信不行,先前没有选日子,开工的时候就会下雨,举行仪式还得临时搭棚子。选了日子的时候,一次都没下过,有时候明明还下着雨,仪式要举行的时候就停了。”

  “人生要到六十岁才能懂事”

  远离了昔日的叱咤风云,落马后的刘志军在狱中生活平凡,亲情成了他精神的寄托。刘志军的辩护律师介绍,在秦城监狱,刘志军可以看电视、报纸,对外界情况有所了解。不过羁押期间不能见家属,对亲人多有挂念。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儿和老母亲。

  钱列阳回忆,“他跟我们说起女儿的时候,会很高兴,他说自己的女儿外语很有天赋,不怎么学,却成绩很好。”

  对母亲的牵挂更甚,律师称,刘志军每次会见都会反复问 “老母亲还在不在人世”。娄秋琴说,我们告诉他还在,但他好像不太相信。他说老父亲去世没有回去,灵柩在家里等了两天,最后因为工作太多没有回去。言下之意,担心再也看不到老母亲。

  在很多报道的描述中,刘志军令人爱恨交加。有铁道部的老同志回忆其霸道蛮横,“想用你时你就升,不想用你时你就滚,有时三更半夜把你喊来开会骂一顿,让你摸不着北。”不过,身陷囹圄之后,刘志军似乎多了些“柔情”。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刘志军感谢了所有的人,包括办案人员和秦城监狱的看守人员。

  开庭当天早上,秦城监狱特地为他准备了两个鸡蛋、两个肉包子和一碗稀饭。中餐时,法院为其准备红烧肉、鱼、蔬菜和米饭。刘志军对这一切很感恩,他对律师说,“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

  刘志军说,这是20多年前,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对他说的一句话,“他说自己一直没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理解了”。

  刘志军甚至跟律师谈起自己的出身。刘志军说因为祖上有过雇工,家里被划为富农,阶级成分不好,当初进入铁路系统很曲折。

  1972年2月,初中毕业的他赶上铁路招工,机会来临时,体检却查出肺部疑有钙化点,刘志军连夜赶路到县城医院复诊,拿到心肺无异议的确诊结果赶回,据刘志军自己说,只差几分钟就到了截止的时间。

  说这番话时,刘志军正好六十岁,当年勤奋进取的小伙子已经历了从部长级高官到阶下囚的人生过山车。

  “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做事、做人要知止,适可而止,什么东西都不要过。我说是不是‘度’的问题,他说这方面没有把握好。”钱列阳说。

  曾多次为落马高官辩护的钱列阳对此感慨良多,“他们从最底层,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奋,在各自的行业中做出贡献,最终却倒在贪腐之上,令人痛惜。”

  钱列阳希望,能够更有效地建立起让官员们不敢贪腐的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官员们主观努力来防腐拒变。

  6月14日的会见,分别之时,隔着铁栅栏,刘志军双手紧握两位律师的手,再三感谢。

  钱列阳问,“有没有话要带给你女儿。”

  “他回答,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叮嘱,千万不要从政。”★

http://politics.inewsweek.cn/20130624/detail-46209-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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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3-07-02   
曾令尉:刘志军或许算个“有用的坏人”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曾令尉
2013年07月01日

 刘志军贪污受贿理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当我坐在舒适的高铁上,手捧《大道无行》这本书上阅读刘志军劣迹的时候,我想说一句“既然坏人普遍存在,那刘志军至少算个有用的坏人”。

  北京历史名人太多了,与之相关的名人故居也是出奇的多。大概没有人能把北京的名人故居看个遍,如果有去看,一定是某个自己特别喜欢或特别敬仰的名人的故居。

  去年深秋的一天,突然想找找看北京有没有于谦的故居。

  北京的于谦故居很好找,在建国门内几座恢弘的现代建筑的北侧。我那天去的时间不凑巧,没开门。而且门口的标志也不是很醒目。问大楼的保安,他们指着前门的仿古建筑说“这就是于谦的故居”,然后又加了句“其实没什么可看,都是新建的。”

  虽然是新建的仿古建筑,其规模和气势很能体现一个曾经做过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总督军务的从一品大员的私人宅邸。因为没能进去,所以不知道里面是怎么样的。但我想,且不说这房子是现代补建的。从我所知道的历史上的于谦,他似乎也没有住过这么大的、这么豪华的房子。据史料记载,在于谦被冤杀后,抄家的人到于谦家里,发现这位从一品大员的家里,除了必须的生活用品之外,“家无余财”。为这样的一个“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廉一生的人修这么一座豪宅作为“故居”,不知道于谦地下有知,该作何感想?

  于谦是伟大的,他不仅有卓越的政务能力和军事才干,更有光耀千秋的清廉品格。其实历史上很多人,若论政务能力和社会贡献,其作用都不在于谦之下。就以于谦之后的明朝中兴名臣张居正,若论其经济改革的社会贡献,绝不在于谦之下,也向为历史学者所推崇和尊重。但张居正死后被抄家,家中共抄出黄金上万辆,白银十多万辆。伟大的张居正在让国家富裕的同时也没忘了让自己家庭也共同富裕。而如果翻开历史书籍,我们会发现,其实,历史上很多像张居正一样的名臣往往和像严嵩一样的奸臣有共同的爱好,就是往家里捞钱。他们的差别只在于,前者是在建设国家的时候往自己家里捞,后者是在祸害国家的时候往家里捞。

  前不久,在书店看到一本系统批判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搞高铁大跃进的书---《大道无行》。恰逢刘志军受审在即,而且对高铁建设一直很关注,我也买下这本书来看。

  这本书用无可辩驳的详实数据批判高铁大跃进存在的体制问题、经济问题和安全问题,特别对高铁建设中存在的贪腐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不过,坦率地讲,我在看完这本书之后,并没有因为这些贪腐问题而对时任铁道部部长而今沦为阶下囚的刘志军产生特别憎恶的感觉。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有一样的感觉。

  作为普通的社会公众,我们对于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官员贪腐当然是深恶痛绝的。很多官员,除了贪污腐败,看不出其对社会的任何贡献。更有某些行迹特别恶劣,超越人类道德底限的腐败官员,很多人都恨不能食其肉而寝其皮。

  但为什么大家对刘志军会有这么复杂的感觉?撇开经济的可行性的学术辩论,在这问题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刘志军的确给中国几十年裹步不前的铁路建设注入了一剂兴奋剂,让我们在短时间内看到了铁路的变化,也因为这种的变化,中国铁路正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大凡感受到高铁给生活和经济活动带来便利的人们都会是高铁的忠实拥趸。而广为公众熟知的“刘疯子”在高铁建设所付出的努力,置自己身家性命于不顾的献身精神也不能不让人为之动容。或许“刘疯子”这么做只是对权力的迷恋和对个人功业的追求,并不是出于“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动机。

  而大家对刘志军的同情还在于,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志军的问题固然有其本身贪财好色的基因在起作用。但是,在目前这样的体制下,指望官员靠自觉和品行来保持清廉是不现实的,任凭谁来坐在铁道部长的位置,这样的问题会一样的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这个世界上像于谦这样品格的人凤毛麟角。

  刘志军的事还使我想起明朝的另外一个有意思的人物----隆庆年间的殷正茂。

  隆庆四年,广西叛乱。时任内阁首辅的高拱要派殷正茂去带兵平叛。殷正茂一个军事奇才,虽文官出身(与张居正同科进士),却擅长打仗,且从无败绩。但这个人除了会打仗,还有一个名声显赫的缺点就是会“贪”,而且贪得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高拱想任用殷正茂的消息传出后,朝廷上下一致反对,认为这个人太贪了,如果让他去,一定贪污军饷。但高拱却吃了秤砣铁了心,力排众议坚决派了殷正茂去。高拱说“吾捐百万金予正茂,纵干没者半,然事可立办。”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我知道这小子贪,我拨一百万两银子给他,他至少贪污一半,但以他的才能,足以平定叛乱。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我派一个清廉的人去,或许他一两也不贪,但是办不成事,朝廷就要多加军饷,这么拖下去,几百万两也解决不了问题。当然,殷正茂最终也没有让高拱失望,很快地平定了叛乱,自然银子也没有少贪污。

  我们回看刘志军,在现有体制下,如果是“张志军”、“李志军”在他的位置上,同样的高铁建设不见得贪得比他少。而更重要的是,不见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一个臃肿而低效的铁道系统能,能这么快速地推动铁路建设。

  记得《明朝哪些事儿》的作者在评价类似殷正茂这样的历史人物的时候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词,叫“有用的坏人”。

  刘志军贪污受贿理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当我坐在舒适的高铁上,手捧《大道无行》这本书上阅读刘志军劣迹的时候,我想说一句“既然坏人普遍存在,那刘志军至少算个有用的坏人”。

  (作者系北京领优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http://business.sohu.com/20130701/n380342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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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3-07-10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来源: 新华网
2013年07月08日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为宣判现场。央视截图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人所提刘志军具有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的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的量刑情节经查属实。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虽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大部分被挽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后审判长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 陈菲 崔清新)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记者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该案的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

    问: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最近在你院一审宣判,请简单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答:被告人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6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于7月8日作出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指控的简要事实为: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问:据媒体报道称,开庭审理时公诉人和刘志军的辩护人争议的焦点是在刘志军受贿的6400余万元中,有4900万元是丁羽心为刘志军办事所用,对此刘志军是否构成受贿罪,法院对这部分事实是如何认定的?

    答:这笔事实的定性确实是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刘志军授意丁羽心为其疏通关系解决相关事宜,丁羽心为此花费4900万元。刘志军的这一行为与一般的直接收受钱款的受贿行为确实有所不同,刘志军并未直接将该款收为己有,故刘志军的辩护人提出了刘志军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证实,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提供了帮助;刘志军为防止有关部门正在办理的何洪达案牵连自己,以及为自己职务调整创造条件,授意丁羽心疏通关系。刘志军供认其事先明知丁羽心运作上述事项需花费巨资,且事后丁羽心亦将花费数千万元的情况告知了刘志军,刘志军虽未直接占有该款,但该款是丁羽心根据刘志军的授意、为刘志军的利益而花费;丁羽心的证言亦证实,其花巨资为刘志军办事,是对刘志军帮助其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回报。综上,刘志军虽未直接占有上述钱款,但其行为本质上属于权钱交易性质,法院据此认定刘志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司法实践中,类似行为也都是按受贿罪来认定的。

    问:据之前媒体报道,司法机关针对刘志军案扣押、冻结了大量资产,这些是否都是刘志军的犯罪所得?

    答: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这些款物系刘志军滥用职权使丁羽心等人获得的非法利益,而非刘志军的犯罪所得,但反映出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办案机关对上述扣押、冻结资产的价值鉴定,法院认定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挽回,但考虑到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故对其未予从轻处罚,以滥用职权罪顶格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问:刘志军受贿6400余万元,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基于什么理由?

    答:刘志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论罪应对其判处死刑。法院之所以对刘志军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基于刘志军具有以下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第一,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分子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经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刘志军所犯受贿罪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第二,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依据上述规定,刘志军及其家属在案发后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大部分受贿赃款已追缴,表明其具有积极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第三,刘志军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法院综合考虑全案案情以及刘志军具有的上述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认为对刘志军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问:据之前媒体报道,刘志军表示不委托辩护人,法院为何为其指派辩护人?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向刘志军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已告知其有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的权利,刘志军明确表示不愿委托辩护人,也不同意其亲属代为委托。鉴于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受贿数额为6400余万元,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法院在征得刘志军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刘志军指派了两名辩护人。庭审前,辩护人查阅了案件材料,多次会见了刘志军,当庭依据事实和证据为刘志军作了罪轻辩护。

    问:法院在庭审前召开了一天庭前会议,而庭审只用时半天,有质疑称法院开庭是走过场,审判长对此是如何看待的?

    答:庭前会议制度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程序,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时间不长,很多人还不了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等与审判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审判人员还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对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在刘志军案庭审前依法召集了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除就案件的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外,还询问了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的意见,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对证据内容的客观性、收集的合法性均无异议。因此在庭审时,检察机关对依法出示的证据采用了多媒体展示、归纳说明、宣读证言节选等方式予以简化举证,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对上述举证方式无异议。且刘志军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均供认,在法庭辩论阶段亦未提出辩解,其辩护人仅对指控刘志军受贿4900万元的定性提出意见,使庭审得以半天结束。庭审中,控辩双方针对指控的全部事实、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已查明了案件事实,法院保障了刘志军的各项诉讼权利。

依法审判刘志军昭示法治精神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7月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刘志军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表明了人民法院严惩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态度,昭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再次给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详细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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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3-07-10   
高铁之父刘志军与中国高铁建设的盛衰路
来源:中国经营网
2013年07月11日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2013年7月8日,刘志军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于刘志军不上诉,该判决已然成为本案的终审判决。2003年3月起担任铁道部长,他曾一手打造的“高铁王国”,虽然刘志军案落幕,有关高铁建设的问题却并没有结束。  从北京复兴路10号院走到数十公里外的小汤山秦城监狱,刘志军用了8年。

  2011年2月12日下午,春运未结束,刘志军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在被羁押了两年零3个月后,2013年4月10日,刘志军案终于被提起公诉。

  2013年6月9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一审。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力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一个月后的2013年7月8日上午9时,刘志军身着蓝色夹克衫,坐于法庭听候判决。至此,铁路的兴衰荣辱,都将和他再无瓜葛。刘志军一审宣判:数罪并罚,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由于刘志军明确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已然成为本案的终审判决。

  刘志军被免职时58岁,其19岁就从武汉铁路分局入行,后辗转广州、郑州、沈阳多地,2003年3月起担任铁道部长。

  据华夏时报2013年7月22日报道,此时距离刘志军落马,已整整881天。在此期间,他一手打造的“高铁王国”,经历了生死跌宕——从扩张无度,到资金紧缺;从动车事故,到全线停工;从铁道债流标,到维持建设规划……而他主掌了8年,为其带来荣耀和地位,并实现野心和抱负,却也是其身陷囹圄、最终通往秦城监狱的最后一站的铁道部,也终于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刘志军案落幕,有关高铁建设的问题并没有结束。

  据刘志军辩护律师娄秋琴曾说,高铁是刘志军心里的大树,是他的中国梦。

  在6月9日一审时,刘志军流泪称,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一步步走到今天,本应该利用自己的能力为中国梦、为铁道贡献自己的能力。但因为自己把持不住,最终偏离了这个路线。

  刘志军的辩护律师曾称,刘志军在铁路、尤其是高铁方面所做的贡献,并以此希望法院可以在对刘志军量刑上进行考虑。

  然而据人民日报7月9日称,众所周知,在刘志军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正值我国高铁建设提速,铁路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之际。刘志军的辩护人在辩护中表示,应该考虑刘志军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彼时,中国铁路只有7.3万公里,人均拥有铁路只有一根香烟的长度。查阅当年数据看到,2003年冬天全国煤炭日均申请车皮达7万车,但受制于运力,每天只能满足4万车。运量不足,致使河南、江苏等几个省份主力电厂的存煤量长期处在逼近或低于警戒线状态。

  刘志军上任伊始就强势启动了中国高铁建设浪潮,他提出铁路要跨越式发展,为此得名“刘跨越”。

  2004年初,国务院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方案,原则上同意了刘的“跨越式发展”理念。《规划》称,中国铁路运营里程计划到2020年时增至10万公里,而此前中国铁路经过50余年发展才积累下7万公里的里程。

  2004年,刘志军大手笔规划铁路建设时,银行贷款、企业发债,争取国家各种财政支持,“高铁王国”是一路绿灯。在2008年全球经济一片萧条之际,中国政府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4万亿经济救助资金中的1.5万亿元拨付给铁道部。此后,铁路连续三年每年投资都超过7000亿元。

  刘志军一手打造的“高铁王国”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昂贵的工程之一。2003年刘志军主政铁道部之前,秦皇岛到沈阳的客运专线,一公里的造价是3984万元。而刘志军时代的高铁,每公里造价均超1亿元,高架桥和隧道段甚至能达到2亿元。由于地方建设的热情,铁路线路均按照最高标准建设,这使得投资额大增——尽管大部分线路并不能跑出那样的速度。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董焰至今回想起来仍感叹,2008年的4万亿,竟有约2万亿投给了铁路,这2万亿竟然只坚持了2年多。

  刘志军,这位被铁路系统内部称为“刘疯子”的原铁道部部长,曾要求一线人员不断刷新高铁的试验时速。2010年12月3日,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间的先导段联调联试和综合试验中,CRH380AL“和谐号”新一代高速动车组最高运行时速达到486.1公里。当时刘志军亲自试乘,并在驾驶室督阵,要求列车驾驶员冲到极限速度并长时间保持,陪同的外方总工程师心惊肉跳,高呼减速,而刘面无惧色。

  从此,刘志军开启了属于他的高铁建设“黄金时代”。当时,有媒体记录下了刘的工作细节:刘志军春节很少能休息,;他以“疯子”一般的速度发展高铁,使基层职工怨声载道;他们形容自己的工作状态是“白加黑”、“5加2”……

  2001年4月,铁道部下达“时速270公里高速列车设计任务书”,即后来的“中华之星”项目。这样一个举重力打造的自主研发的科研项目,却被刘志军坚决下马了。直到今天回看,恰恰是刘当时的这一选择,在客观上加速了中国高铁进程。

  2004年,高铁“第一标”名为“时速200公里铁路动车组项目”,标的是200列200公里动车组,竞标者有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日本川崎重工及加拿大庞巴迪四大巨头,巨头混战,抢的是铁道部的大单子。

  那时前后,正值中国铁路启动新一轮大提速。按照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透露的“技术转让费1.5亿欧元”的价格底线,200列动车光是技术转让费就达300亿欧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铁道部原先相中的是西门子的技术,但碍于西门子要价太高,于是引进了法国阿尔斯通、日本川崎重工和加拿大庞巴迪来竞争。

  刘志军曾希望通过“技术换市场”模式,与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开展技术深度合作,力推中国高铁发展。2004年铁道部成功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分散动力型动车组技术、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和内燃机车技术。三年后,刘志军成功主导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

  在刘志军的思维中,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中国高铁自主创新的三条重要途径。为此,他要求统筹运用国内各种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对先进技术的低成本引进和核心技术的全面引进。

  这也造成日后中日双方在高铁技术领域的争议。就在“7·23”事故。之前,川崎重工在内的主要日本企业声言,若中国企图用日本之前研发的高铁技术获取专利将会提起诉讼。

  中国在2006年前后大规模启动高铁建设,铁路建设资金年年加码。2006年是2088亿元,2007年为2520亿元,2008年为3000多亿元,2009年6000多亿元,2010年已增至7000多亿元。新项目几乎每个月都在上马,从京津、京沪、武广到郑西、沪杭、沪宁,各地纷纷上马的高铁项目引来了众多分食者,有外资,有国资,也有民企;有的公司技术实力雄厚,有的公司声势浩大,也有的公司背景神秘、来头不小;各种方向,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人从不同渠道打招呼要项目,项目分配成了一道难题,既是丰收田,也是地雷阵。

  在刘志军看来,2010年,中国高铁建设“成绩斐然”,“无论是路网规模还是速度等级,都跃居世界第一”。

  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98万亿元,是“十五”投资的6.3倍;而按照2010年每年7000亿元的投资规模,整个“十二五”期间,铁路总投资额将超过3万亿元,是“十一五”的近2倍。

  然而,中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2010年2月曾表示,中国的高速铁路属于节能、环保型的,是“绿色铁路”,并不奢华浪费。2009年中国铁路负债率达52%,就说明铁路的基础设施虽然投资巨大,但不能只算小账,铁路的经济账应该看到其对国家经济和民众生活带来的巨大效益。

  自然,高铁掘金者屡见不鲜。据媒体曾透露,涉足高铁的电气、通信、信号、监控、机车、车载等系统中,接近十家上市公司的嫡系高管普遍有在铁道部工作任职的背景。

  2009年的公开资料显示,中铁建、中铁当年新签铁路项目合同3000多亿元,中交股份亦中标21个项目,新签480亿元铁路合同。中国水利集团、中国建筑(3.38,0.15,4.64%)集团、中冶集团以及地方的铁路建设公司也加入竞争。

  最终形成的格局是,中铁、中铁建大约拿走了高铁项目的70%到80%,而中交、中建及其他地方建设公司则拿走了20%到30%。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只不过刘志军掌舵的火车,把黄金装进了自己人的腰包。2006年8月,丁书苗成立博囿集团,此后连央企中铁工、中铁建要拿高铁项目,也得通过丁书苗交“过路费”、“保护费”。

  2013年6月9日法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为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

  事实上,就在刘志军被带走的同一个月,铁路资金链就已经开始绷紧。在监狱里的刘志军或许从未想过,他一手打造的“高铁王国”有一天竟会面临缺钱停工的窘境。

  刘志军下台的消息甫一传出,高铁的未来就成为铁路业内和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铁道部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国高铁发展战略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但在很多熟悉中国高铁上马和建设过程的人看来,在刘志军身后,高铁的发展确实面临重新评估,高铁的建设步伐很可能要重新调整,而铁路负债率过高,也是重大挑战。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刘志军事发后,召集很多专家讨论高铁的问题,对于高铁的负债累累和大干快上带来的安全隐患,专家们均一筹莫展。

  据华夏时报7月11日报道,2011年6月30日,刘志军被带走第140天,京沪高铁正式开通运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亲自主持通车典礼并乘坐首发列车,这在铁路史上非常罕见。

  此时,人们正盯着仓促换帅的铁路,史无前例的8500亿元高铁建设投资规划让所有人咂舌,类似“规划目标不改变”、“铁路将如何发展”等报道,频繁见诸报端,占据了众多媒体的显要位置。

  当铁路系统外正在欢庆京沪高铁通车的时候,在铁路建设一线,已经有不少线路悄然停工了。而京沪高铁通车把高铁建设推向高潮的当月发生的温州特大动车事故,更是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把对高铁项目的质疑推向了另一个高潮,从此铁路建设跌入了低谷。

  温州特大动车事故是一场意外,但谁又能否认这个事故所包含的必然性呢?刘志军这个习惯于站在车头、用眼睛和身体感受铁路状况的“指挥长”一定没有想到,在他离开163天后,他用眼睛和身体未能察觉出来的问题,却夺去了那么多条鲜活的生命。

  越来越多的焦虑与担忧引爆了不满,铁道部不得不下发通知,要求所有高铁推迟开通,重新进行验收、联调联试。

  2011年8月,中华铁道网一份调查显示,23个铁路建设公司接手的工程中,仅有三成正常施工,处于停工、半停工和进展缓慢的占到70%。又过了一个月,铁路停工比例已经延伸至90%,全国范围内停工的铁路项目里程在1万公里以上。

  停工缓建,也令不少已建成或在建铁路的开通时间延后。原本计划于2011年底通车的石武客专,最终建成通车时间整整延后了一年。

  2011年10月12日,铁道部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资金200亿元,用于新建铁路项目。但最终,年度的投资和建设任务双双落空,这在之前的几年,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2012年,以高铁为首的铁路建设回暖,但刘志军主阵的将2020年规划提前5年的“十二五”铁路规划,却面临完不成任务的危险。此外,在“后刘志军时代”,原本以高铁为重点的规划,慢慢被快速铁路和普通线路取代。

  华夏时报曾报道称,刘在任铁道部长8年间也多次经历“险情”。如果说,刘在上任铁道部部长之后强权独揽,摒弃之前改革方案并坚持至终地保全铁道部牌子还只是在博弈;2005年进行的那场全部撤销41个铁路分局改革还只触及皮毛;2008年的铁路重大事故还可推到不可抗力上;2009年四万亿投资中分得大蛋糕是迫不得已;致使铁道部负债年年加码,2012年超过两万亿只是发展中的问题,那么,还有更为毁灭性的打击,他竟然一时也挺过来了。

  刘和高铁高速前进,他在质疑中主持了两次火车大提速,数年内推动起了一场投资超过2万亿元的高铁大跃进。到了2008年,正处部委机构改革关键期,刘不但保住了铁道部,也保住了自己的位置。再多的质疑似乎也抵不住他交上的成绩单,即便许多成绩是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即便铁道部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自2002年,中国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高铁线“秦沈”通车以来,高铁的汇聚效应,也正改变着中国的经济版图。京沪高铁、武广高铁等,共同构成了中国三大经济圈之间以及经济圈内部的高速循环系统。

  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曾对华夏时报称:“刘志军把高铁需求挖掘出来,令人敬佩;刘志军后来做错了,有个人利益也有后面集团的利益,他屈从于这种利益集团,屈从于私利。再有,铁道部一定要把技术引进、所有的订单都拢在自己手里,把资源的分配作为一种权力,这为腐败创造了土壤。”

  有媒体这样评论,刘志军在过去多年的任职经历中,为铁路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放眼望去,今天四通八达的高铁网,以及因此给全国人民带来的便利,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承认,刘志军改变了中国的交通、创造了中国的历史。

  有媒体曾评价,不论私德,刘称得上敬业。一位接近刘志军的人士透露,当了部长之后,刘志军还喜欢偶尔一个人去火车站查看。他是公认的工作狂,“家就在铁道部附近,每天早上6点多从家里出来,经常工作至深夜。”

  他有功,中国铁路建设经历了越十年大跨。他有过,贪污腐败、买官卖官、玩弄女性。而他留下的高铁“遗产”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消化。

  据媒体分析,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不过,我国最新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不仅此也,刑法还有“折上折”:依照上述条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而且,刘志军一审庭审时曾显示身体不适,9年后或保外就医。

  华夏时报称,尽管最终判决死缓让很多人感到不解气,甚至开始担心刘志军案会不会演变成“死缓—无期—有期—保外就医”的惯有路线,从而最终逃脱法律制裁;事实上,对于一个年届60岁老人,即使从死缓降到20年有期徒刑,也已经余生无望了。

(编辑:海绵;资料来源:华夏时报、新世纪周刊、中新网、新京报等。)

http://www.cb.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0&id=1003781&all
[ 此帖被卡拉在07-10-2013 21: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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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做的鱼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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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3-07-10   
一个人的功过不是多少页的判决书或者追悼词所能概括的。
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吧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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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3-07-19   
刘志军往事
来源:《方圆》2013年第12期
作者:邰筐

在刘志军主政铁道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他渐渐把铁道部经营成一个独立王国。他在这个独立王国里有着绝对的权威,水泼不进,针插不进。

现年60岁的刘志军,出生于湖北武汉附近的鄂州市。小时候,刘志军家里很穷,初中一毕业,父亲就求人托脸地把他送到铁路修护队去修铁路。那时候还是计划经济,一无背景二无文凭又是农村户口的刘志军只能从最底层的计划外临时工干起。

不得不承认,毫无背景,却一直走到了铁路系统权力最顶层的刘志军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但围绕他的非议也从没停止过。有人被他疯狂的干劲所折服,因为他可以在飞驰的动车组驾驶室里连续站上十几个小时;有人对他大跨越谋求大发展的闯劲赞不绝口,因为他在困境中带领中国铁路走向了世界水平;也有人骂他刚愎霸道,专断独行,因为他从来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凡事说一不二。

刘志军因此在众人眼中获得了几个褒贬不一的诨号,有人戏称其为“刘跨越”,有人喊他“刘疯子”,更有人称其为“高铁之父”。

人情味足,不得罪人

尽管有非议,但并没有影响刘志军仕途的节节攀升。这得益于刘志军的为官之道,他一方面能出成绩,巩固部门利益,一方面又特别善于经营人际关系,能左右逢源。在上级面前,刘志军的乖巧是出了名的,周到细致,体贴入微。“中央领导坐火车,刘一定全程陪同;地方大员来京开‘两会’,刘大多亲自接站。”铁道部内部人士介绍说。

与同僚相处,刘志军显得人情味很足,处事圆滑老辣,不得罪人。

刘志军深谙人情世故还表现在他是乡情极为浓重的一个人。在他主政期间,武汉局从郑州局中独立出来,并迅速壮大而成华中第一路局,而武汉也跻身成为北上广之后的铁路第四大枢纽城市。

而他的老家华容镇,面积只有81平方公里,人口不过6.35万人,平时坐车的人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一个小镇,却有着一个规格极高的火车站,不仅建设规模宏大,设施先进,而且停靠的列车也特别多,不仅仅是普通列车,光T、K开头的特快火车停靠的数量就达23列之多,基本上凡是经过这个线路的火车过站必停,被称为中国仅有的镇级火车站。

刘志军落马的消息传到他家乡,鄂州市华容区牌坊村刘志军的家乡父老震惊之余颇为伤感与惋惜。谈起刘志军,老人们似乎有说不尽的夸赞:“这个孩子很孝顺,平日忙,还经常给长辈打电话,关心母亲。”对于刘志军父亲去世他未回家奔丧一事,老乡也替他打圆场:“他抽不出时间,孩子小时候很可怜,我是看着他长大的,人品没得说。”

真改革还是假公济私

一边是对老家湖北的乡情浓郁,一边却是对郑州铁路局的无情拆分。刘志军的这一杀手锏曾被很多人怀疑为公报私仇,是对当年担任郑州铁路分局副局长时曾遭受排挤打压的无情报复。

《方圆》记者查《河南年鉴》2006卷可见如下记载:2005年是郑州铁路局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3月18日,铁道部实施铁路局直管站段的战略性改变。郑州铁路局由原来的郑州、武汉、西安等6个分局缩小为郑州、洛阳2个分局,职工由原来的33万人,缩减为13万人,郑州铁路局从营业里程7405.9公里压缩至2411.6公里,是全国铁路体制改革动作最大的铁路局。

“由于刘志军的‘特殊照顾’,郑州铁路局从超级铁路局变成一个小局。2006年,北京西----拉萨的T27/8次列车是青藏铁路首趟进藏且唯一经过郑州的列车,但这趟列车沿途在石家庄、西安、兰州、西宁、格尔木、那曲6个站办理客运业务,途径省会城市唯独郑州不停靠,要知道郑州火车站可是特等站,以往经过郑州的所有列车必然在此停靠。” 时隔八年,郑州铁路局的一名老职工一提及此事,还愤懑难平。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刻意报复郑州铁路局。拆分了郑州铁路局他刘志军是如愿以偿出了恶气了。他想没想过,我们十几万职工的命运也因此改变。”另一名老职工说。

不管是真改革还是有假公济私的嫌疑,但这一招确实起到了杀鸡儆猴、敲山震虎的作用。

刘志军的“独立王国”

在刘志军主政铁道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他渐渐把铁道部经营成一个独立王国。他在这个独立王国里有着绝对的权威,水泼不进,针插不进。

各地方铁路局都纷纷向刘志军表忠心。而他们惯用的方式无非就是送钱和送物。在已经查实的刘志军受贿6460万元赃款中,有1482万是各地分局的头头脑脑送的。

“我并不是个贪婪的人,有些钱我并不想要,但没有办法,他们一次次地送,如果不收就认为我不信任他们,有人为了给我送礼竟在我家门口等了五天五夜。”刘志军被刑拘以后曾亲口对办案人员说。

除了现金,刘志军还先后收到他人所送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冬虫夏草等贵重物品195件,名酒40箱,经鉴定价值1334万元。

事实上,刘志军的政治生涯在此之前并非没有遭遇过重大危机。2006年,刘志军同父异母的胞弟、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当时已经有种种线索指向刘志军,但刘志军最终有惊无险,在一片质疑声中依然稳坐铁道部的第一把交椅。刘志祥被判死缓后,没有几年迅速从死缓改为无期,再从无期改为有期。今年春节期间,刘志祥还在武汉某医院保外就医。2月12日,刘志军案发后,有关部门立即对刘志祥重新收监。

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淄博段发生两列火车相撞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如此重大事件震惊一时,但很多人没有想到难辞其咎的刘志军仍涉险过关。事故发生一年后,国务院作出行政问责,因为对该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刘志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12个月。

从这些危机中一一挺过来的刘志军也获得了“政坛不倒翁”的名号,大风大浪并没有倾覆他,他却出乎意料地倒在受贿腐败的“蚁穴”上面。

2012年7月10日上午11时,五辆车鱼贯驶出北京市平谷区谷泉会议中心的大门。前后两辆车上坐着荷枪实弹的押解人员,他们是北京蓝剑突击队的特警。他们此次负责押送的是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目的地是五十公里以外的秦城监狱。

一个小时以后,车队停在秦城监狱门口。刘志军从中间的一辆小车里走出来,他明显的变化是头发比以前短了,但人似乎显得比以前更精神,脸上再也没有了以往的霸气,取而代之的是略显夸张的谦逊。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detail_2013_07/18/27642700_0.shtml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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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5-02-25   
刘志军功过罪分明 对中国高铁有杰出贡献
来源:太阳报
作者:耿炎直 传媒人


     春节长假结束,不知多少内地人这几天奔波在返回单位的路上。每当这时,选乘高铁的人大多都会在享受速度的时候,感叹一句:可惜了刘志军!

  刘志军是前铁道部长,一一年二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一三年中,刘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实事求是地评价,刘志军对中国高铁的贡献是关键性的、决定性的。不夸张地说,没有刘志军,中国现在就不可能拥有令整个世界艳羡的高速铁路和高铁技术,李克强向外推销的拿手国货就会少了一样「硬通货」。在中国,刘第一个认识到高铁对国家、对人民、对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行动上,他更像疯子一样,孤注一掷、不计后果地奋斗。

  刘志军是掌握改革精髓的干吏、能吏,他力主不争论,干起来再说。任内,他悄然否决了磁悬浮的发展方向,否定了花架子的「中华之星」技术,埋头兴建时速两百公里的「客运专线」,并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式大力发展高铁。刘胆子之大匪夷所思,疯狂借贷二点六万亿元人民币,八年中兴建了一点八万公里铁路。这相当于原有全国铁路的四分之一,其中,「客运专线」就佔了七千公里。最重要的是,刘拍板重新整合重新规划,以空手套白狼的气概,把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整合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铁技术。

  一枚硬币有两面,人也如此。刘志军为官,功、过、罪分明,既不能功过相抵,更不能以罪没功。他获罪的主 要原因在于专横独裁、任用私人、贪财好色。他的能力有多大,他犯下的罪就会有多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刘在任上因能干敢干,也抢了别人不少蛋糕,得罪了不少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用在刘身上再合适不过。

  改革时代,最需要的是能吏干吏。是人都会有缺点,但有缺点的能吏干吏,即使缺点再大,也比不干事的庸吏强上百倍千倍。


阅读详情: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15/02/25/348281.html#ixzz3Slrs5gfX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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