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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桑兰美国打官司
weiw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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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楼  发表于: 2011-07-20   
在目前这种声讨的情况下,要理性地去讨论这个官司已经不太可能了。

一直听说海明利用网络大造舆论,打的是媒体官司,现在看来这已经不是他的专利了,解滨,曹长青们个个青出于蓝。

一个海明还没倒下,一大批海明已经站起来了,即使海明的律师牌照给吊销了,他也后继有人,真不枉打这场官司。

官司由法院判,我们普通人还是等着看结果吧

[ 此帖被weiwei在07-20-2011 15:25重新编辑 ]
梅雪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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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楼  发表于: 2011-07-20   
引用
引用第139楼weiwei于07-16-2011 00:45发表的  :


不管以什么出发点去当运动员,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了伤,他代表的那个国家或者俱乐部或者私人老板就得为他负责任,这个道理在全世界都一样,在中国以前好像有一种说法叫”工伤”吧。
.......

我同意您的看法,实际上从小当运动员不懂为什么,只是偶然的机会走上这条路,中国运动员能练的非常好的一般都是幼儿园就开始了,没有红眉姐姐说的那么功利,只是在中国的运动员保障制度还不够。。

梅雪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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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楼  发表于: 2011-07-20   
没必要鄙视或痛恨桑兰吧,我们都是局外人,谁能说一定发生了什么,或者没发生什么,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报恩,如果那人真的是你的恩人,,桑兰有权利选择打官司或不打官司,但,最终的一切,是与非由法庭来定吧。。。。。。我们大家应该冷静,中立些吧。。。。。。
[ 此帖被梅雪在07-20-2011 22:19重新编辑 ]
梅雪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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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楼  发表于: 2011-07-20   
Re:Re:Re:回 123楼(沧桑)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132楼沧桑于07-14-2011 12:47发表的 Re:Re:回 123楼(沧桑) 的帖子 :


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你们却要评价一个人的历史。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做比方,药家鑫杀人案,辩方也拿出了药是三好学生,钢琴九级。。。。。有用吗?


也许,我说桑兰可怜是有些文不对题,不过,我也觉的您的比喻好像不是那么恰当,您拿桑兰和杀人比。。。好像欠妥。。。。原来一直觉得您挺理智的那。。。。
[ 此帖被梅雪在07-20-2011 22:17重新编辑 ]
梅雪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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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楼  发表于: 2011-07-20   
回 144楼(weiwei) 的帖子
支持您的观点
梅雪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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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楼  发表于: 2011-07-20   
引用
引用第141楼沧桑于07-16-2011 09:19发表的  :
你仅仅是有朴素的同情心而已,不是赞扬。
从海明出名后,我就鄙视海明。看了桑夫的言论后,鄙视桑夫。本来同情桑兰,以为网上被海明忽悠了,但看他们如鱼得水的样,鄙视桑兰。
你看看,现在还剩下那些被告,所有的可能造成那次事故的责任人已经全部已经出局,剩下的是当年照顾她的夫妻,2008年还有一个感恩之旅,口口声声叫恩人,现在却为了十几年的事去起诉,法庭判她赢,那才叫瞎眼了。是2008年的恩人造成了她的残疾?
还有就是15个网上对他们官司发出议论的网友,凭什么?是他们造成了她的残疾?明明是想带上美国法庭的面具搞白色恐怖。是这些网友造成了她的残废?
海明从来不想上法庭的,他不过是忽悠吓唬,吓唬得了人最好,吓唬不了,梯子随时准备着。
.......

人有同情心不好吗?我文笔比较差,不知何为朴素的同情心??海明不好,桑老公不好,不代表桑兰就不可怜,就得受到鄙视?鄙视一个那么小就残疾了的孩子??您可是版主啊。。。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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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楼  发表于: 2011-07-29   
周末愉快之海明律师博客节选。海明律师说要倒着看。。。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9399&bcode=lawyerhaiming&totalNum=429&pageNum=37
====================================================
周五扯闲篇
纽约海明律师:
网络上的倒桑派不要高兴得太早了。桑兰没有犯政治错误。不信,只要桑兰出来向媒体澄清,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我,她就可以完好无损。而我政治上就从来没有对过,所以也不在乎承担责任。媒体太厉害了,把桑兰绕进去了。桑兰一个运动员,哪里是李大妈的对手?找个茬,还不容易?桑兰,都推在我身上吧。
28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1)
纽约海明律师:
中国明星到美国来,还没有哪个像桑兰这样受优待的。以前一群演艺界“名流”流落洛杉矶街头,无酒店可归的照片都上了大报纸。赵本山来纽约卖不出门票,发脾气。刘晓庆这回来也没有人搭理她。海外华人对港台明星热情多了,场场爆满。侨报系统是唯一厚待中国明星的媒体,这回刚好相反。
29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2)
纽约海明律师:
自称桑兰弟弟的曾萧继续,“把你的美国记者朋友的手机号都给我吧。我要cnn, 纽约时报,。。。”一大长串美国最主流媒体的名单, “我要跟他们联袂采访。”我还真的傻呼呼去问这些记者愿不愿意,结果就不必说了。“大哥,你来大连吧。我管。”言外之意?你来纽约我要管?就这样桑兰我曾萧就成兄妹3人了
43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纽约海明律师:
桑兰好多次问我,“哥哥,你没有兄弟姐妹吧,我也没有,就你一个哥哥。”血浓于水。这天我接到一个叫曾萧的电话,自我介绍说桑兰是她姐姐。我的手机号是“姐姐那里给的。刚跟姐姐他们通了电话。我想来纽约,采访姐姐的案子,你能帮忙吗?”“可以,我给你发邀请信。”“那我的差旅费呢?”“帮不了你”
53分钟前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1)
纽约海明律师:
我脸皮厚,厚比中国长城。大帽子“反革命”“攻击谁谁”都给我戴上就好了。我还不生气。你们就说我是漏网阶级敌人,海外反动势力,独运轮,伍绍祖的马仔,宋祖德的师傅,随便啦。我的大嘴巴仍然是大嘴巴。而且我腐败好色,幸好没在中国当官,当了一定是害民害百姓的贪官。中国咱高攀不起,就呆在美国了
今天 19:23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3)
纽约海明律师:
实话实说,美国中文电视的边令晶小妹长得还是不错的。再倒退5年,是中文台选美冠军,人见人想追, 赏心悦目。现如今,被新手更年轻的靓女曹旋律和李爽给比下去了。只可惜李爽被专爱亚女的白人泡走了。可是,小边混出了资历,年轻美貌都献给了中文电视,现在在台里也是大姐大了。老刘视频就是小边所采访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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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楼  发表于: 2011-08-09   
[ZT]纽约检方对桑兰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刑事报案不予立案
【ZT】纽约检方对桑兰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刑事报案不予立案
http://news.ifeng.com/sports/pinglun/special/sanglantianjiasuopei/content-2/detail_2011_08/10/8291344_0.shtml

纽约检方对桑兰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刑事报案不予立案2011年08月10日 04:40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60人参与4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华网快讯:桑兰律师说,纽约检方对于桑兰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对她性侵的刑事报案不予立案。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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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楼  发表于: 2011-08-09   
【ZT】桑兰律师大变脸:撕下免费外衣 威胁起诉索要律师费
【ZT】桑兰律师大变脸:撕下免费外衣 威胁起诉索要律师费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8:06  新华网
  新华社纽约8月9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微博)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他已于8日通过联邦快递向桑兰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桑兰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桑兰拒绝付费,那就有可能起诉她。

  海明多次公开表示,他代理桑兰打官司是免费的。但他9日说,桑兰以前对他做出了“虚假陈述”,桑兰在国内的收入并不是每个月只有230美元,她也不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海明要求桑兰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否则就有可能在纽约的法庭起诉她。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辣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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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楼  发表于: 2011-08-09   
回 168楼(newport93) 的帖子
呵!真真是羊肉吃不到,惹得一身骚.
有什么用?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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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楼  发表于: 2011-08-10   
桑兰律师大变脸:撕下免费外衣 威胁起诉索要律师费
来源:综合报道

新华社纽约8月9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专题)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他已于8日通过联邦快递向桑兰(专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桑兰(专题)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桑兰拒绝付费,那就有可能起诉她。

  海明多次公开表示,他代理桑兰打官司是免费的。但他9日说,桑兰以前对他做出了“虚假陈述”,桑兰在国内的收入并不是每个月只有230美元,她也不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海明要求桑兰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否则就有可能在纽约的法庭起诉她。

  桑兰性侵案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中新社纽约8月9日电 (记者 孙宇挺)桑兰律师海明9日在其律师楼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纽约州检方对于桑兰性侵一案因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检方不再继续调查。

  纽约州韦斯切斯特郡地区检察官弗雷德里克•格林昨日致电律师海明,称因证据不足以支持一级强奸罪,所以结束了对于桑兰性侵一案的进一步调查。

  在当日接受电话采访时,检察官格林指出,他们只调查一级强奸罪的案件,此类案件,证据必须是没有任何疑议的,但桑兰一案目前证据不足。

  桑兰上月19日就性侵一案与检察官等人单独会面长达四个小时,配合检方刑事调查程序录下长达八页的英文口供文件。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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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楼  发表于: 2011-08-10   
桑兰:会按合同支付律师费 若赢官司提一箱钱谢他
来源:半岛晨报

  据美国当地时间9日最新消息,桑兰(微博)代理律师海明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纽约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8日电话通知他,检方拒绝就桑兰性侵案展开刑事调查。昨天本报记者拨打越洋电话询问案情得知,美检调机关无法以“一级强奸罪”起诉被告,因此不能立案侦查。

  无法立案

  “性侵案”不等同于“强奸案”


  海明曾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纽约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弗莱德·格林告诉他,检方调查的重点在于此案是不是“一级强奸罪”。如果不是,就不予立案。早在上个月19日,桑兰到纽约一警局报案,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在13年前对她进行性侵犯,同时指控刘国生、薛伟森涉嫌伤害未成年人、无自理能力人。

  对此,本报昨天致电远在美国的桑兰经纪人黄健(微博),针对法官拒绝桑兰性侵案立案侦查这一决定,黄健也给出了自己的声音:“美国的司法还是比较严谨的,什么都按照规程办事,当然,从字面理解‘性侵案’也不能等同于‘强奸案’,而且类似强奸的罪名都是要分级别的,譬如一级、二级、三级,但就我们提供的证据确实无法支持‘一级强奸罪’这一罪名,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无法以此立案也很正常,如果单从民事案件的角度起诉,威切斯特郡检察官也不会受理,因为最佳的受理机构是曼哈顿地区的检察官(桑兰当年遭受性侵的所在地区),所以对于纽约威切斯特郡检察官的这一决定,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也是按照要求办事。 ”

  动议处理

  法官收到动议,桑兰做好一切准备


  昨天早些时候,海明曾透露:桑兰赴美索赔案有关民事案的4个动议,双方律师都上交完了所有的答辩状。 80磅的动议需要美国80岁的法官至少看8个月才能看出个端倪。这四个动议中包括,莫虎的针对桑兰律师团的惩罚动议以及销案动议,另外,还有海明提出的增加民事诉讼案证据的动议。

  8月中旬,刑事案件有了结果,民事案件又有了大体的走势,对于接下来的案情变化桑兰又有哪些准备,对此,黄健透露:“接下来,我们会主要针对民事案件做一些调整,比如一些重要的证据的提出,比如一些核心的诉讼的调整,但具体如何调整我不能说,到时候大家会看到的。另外桑兰也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管外界说什么,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们维权的意识绝不会动摇。 ”

  “免费”律师海明索要律师费

  桑兰:我们会按照合同付给他


  “律师也有律师的权利,那就是付出劳动,要得到报酬的权利。美国法律博士律师一般要花费30万美元,苦读4年,通过无数次考试。我律师楼里全部是美国法学博士。律师的时间就是金钱。要付人工和各种花销的。亲兄妹,明算账,在美国中国都是一样。”海明在微博里贴出的这段话已经向桑兰在暗示:你需要支付给我相关的律师费。

  最近一段时间桑兰律师海明沉默了许多,不过就在昨天,他在微博里的一席话再度成为了媒体的焦点。但是这与海明之前抛出的“免费助桑兰维权”的言论有些矛盾,因此不少媒体也在怀疑海明是否正在变脸脱下“免费的外衣”当众索要律师费。

  对于海明索要律师费的事情,桑兰昨天在面对本报采访时透露道:“我的律师要求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他一共为我打了72个小时的官司,每小时按照200多美元计算效率还是很高的,我会按照合同把钱给他的,而且一分不少,他按照合同拿钱这很正常,没有免费的午餐,之前我也从来没有说过免费让海明给我打官司,相反,如果他能赢下这个跨国官司,我会拿着一箱子的钱去感谢他的。 ”

  记者曾啸

 桑兰案回顾

  1998.07.22 在美国受伤

  2010.08.05 自曝与体操队矛盾

  2010.08.06 经纪人称要起诉

  2010.08.10 曝光当年受伤元凶

  2010.08.11 体操中心回应

  2010.08.11 桑兰已挑选律师

  2011.04.28 提交诉状,状告5家机构和3名个人

  2011.04.29 索赔18亿美元,法院立案并发出传票

  2011.05.03 代理律师解释为何要告监护人

  2011.05.05 经纪人暗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放纵儿子猥亵桑兰

  2011.05.06 代理律师就遭猥亵事件正式报案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露佳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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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楼  发表于: 2011-08-10   
引用
引用第2楼沧桑于05-01-2011 12:06发表的  :
......
桑兰也确实是脑子也摔坏了,跟海明合作。




呵呵~~~

沧桑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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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楼  发表于: 2011-08-13   
呵呵,逮谁咬谁,转移目标。

ZT
海明又在网上向酱豆1号周立波叫阵:周立波不健康,没文化,没道德,没信仰


纽约海明律师: 海明律师楼正式悬赏:如果有人能提供周立波酒店地址,或者他的行踪,使我们顺利将法庭传票赠送给被告周立波,律师楼将奖赏提供可靠资讯者3 千美金。

纽约海明律师: 美国中文电视问周立波对桑兰案的感受,他说“我不与病人对话”。暴露出他既没有文化,也没有信仰,更没有道德。他还炫耀 “ 我是个健康的人“。 也许周立波不像桑兰那样”不健康“,因为周立波可以不坐轮椅,但是,他心里的“不健康”却已经严重到了要无药可救的地步。周立波又再一次在全世界的面前公开羞辱了桑兰一次。 罪上加罪,知错不改,不告他告谁?周立波还打肿脸充胖子, 不敢来律师楼领取已经准备好的传票,说什么“山沟沟里的人要打我一个嘴巴,为什么我要去呢?”纽约的法庭不是山沟沟,你想要躲传票就直说, 因为你心虚。虽然,周立波目光游移,刻意躲闪关键问题,他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恐惧。 他不敢说我们是要“诬告”他。因为他知道说了错话,做了错事,现在只想逃避。桑兰已经说了,你周立波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后这一个月,天天你都有被送去法院传票的可能。而且,回到中国后,桑兰仍然要告你伤害罪。  

纽约海明律师: 周立波在纽约法拉盛大放厥词真的让我很气愤。你一个出租车司机老婆的“男二奶”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是“山沟沟里的?”连一张传票都不敢接,连记者的问题都不敢直接回答,见到法律你就是耗子见到猫,嗷嗷叫两声立即拔腿就跑。你这种小人,桑兰不教训你,我也要教训你。把贪污来的钱还给中国老百姓。
沧桑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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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楼  发表于: 2011-08-13   
ZT
纽约海明律师:周立波,你就是莫虎的一条狗。那天他喂饱了你,就放你出来狗嘴吐不出象牙了。告诉你,我的专业是法律,副专业可是兽医,而且是专拔狗牙的。 我们打官司关你屁事。你这么恶毒的咒骂我们,狗看主人的脸,是不是?4分钟前s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4) 转播|评论|更多12

2011-08 纽约海明律师:周立波如果你不敢到我的律师楼来,怕我“打你的大嘴巴”(周立波语),那麻烦你的助理打个电话来,告诉我你在哪个酒店,或者要去哪条街撒野,我会去会你的。放心,我不会打你一个“大嘴巴子”,我会打你几个“大嘴巴子”,而且左右掺抽,平衡。我会把法庭传票贴到你的脸上去的。你不是会演戏吗?行为剧14分钟前s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4) 转播|评论|更多12

2011-08纽约海明律师:周立波吃了豹子胆,居然敢在纽约的电视台上咒骂我和桑兰“有鬼心”,“做鬼事”,“有病的人”,“山沟沟里的人”,如果以前还带有一点娱乐心情的话, 现在我是出离的愤怒了。周立波大傻瓜。我们可以在纽约告你,而且你必输无疑。你有时间在纽约打这个官司吗?输了,你的丑和臭又加大几倍暴露给世人。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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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楼  发表于: 2011-08-13   
引用
引用第173楼沧桑于08-13-2011 09:28发表的  :
呵呵,逮谁咬谁,转移目标。

.......


逮谁咬谁,真像条疯狗!

周立波说他是 "病人", 已经是很客气的了! 他却别有用心地把 "病人" 一词往桑兰身上扯!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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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楼  发表于: 2011-08-13   
估计桑兰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所托非人,但却骑虎难下,抽身难退了!
什么实质性的赔偿都没捞着,还害的自己身败名裂!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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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楼  发表于: 2011-08-13   
海明要架梯子走了,不过似乎莫虎还盯着他。这次以后海明臭名远扬了吧?估计以后忽悠上当的人会少一些。
桑兰,失去的和得到的的比例几乎是无穷大。
乐淘淘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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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楼  发表于: 2011-08-15   
桑兰、海明谁更毒?
曹长青:桑兰、海明谁更毒?
    
    桑兰跨国索赔案的律师海明是个比桑兰更需要收院治疗的病人,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但一个头脑急需看医生的人,却可以把他的新闻登上美联社、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更别提新华社、人民日报和CCTV了。这到底是谁的错呢?当然是了解病人状况的健康人的错,是那个容忍病人到社会上胡闹的群体的错。

    引杀妻自杀的诗人顾城的话:“老外哪懂咱中国人呵。”所以外人报道没责任。
    
    但对这个有严重病症的海明,如果中国人都放任他的无理取闹,就几乎等于容忍一只兽在人群里作恶。而且,像海明这么漫天撒谎、满脑袋邪门的人,在华人中并不罕见,在中外媒体上两边连唬带骗的也不只海明一个,只是其他人没有海明这么典型,也没折腾到他这个程度罢了。
    
    桑兰这个高调的跨国索赔亿万美金的诉讼案,在她来美国只有一个多月之后,就溃败得一塌糊涂。最近纽约检方正式通知:桑兰告刘国生父子性侵案,因缺乏证据,不予立案。至此,曾在国内外中文媒体喧嚣一时的桑兰监护人父子“性侵”桑兰的指控被整个推翻。只是不知那个骗子路平(见我的文章“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声称拥有的五、六公斤“带血纸”的证据怎么处理。
    
    现在看到桑兰的行情像流星一样滑落深渊,自己又面对被告律师莫虎的惩罚动议,海明要急流勇退了。他公开跟客户决裂,不仅开记者会宣布跟桑兰索要近二万美元律师费,如果30天内不付,要把桑兰告上法庭,并连日在博客上攻击桑兰和经纪人黄健。
    
    海明刚关照桑兰一个多月,就大吐苦水、嫌麻烦、嫌破费了,就公开撕破脸抱怨、漫骂并讨债了。桑兰还没住他家呢,还没需要他推轮椅、抱上抱下、导尿洗澡呢。但你以为此刻他会有一点点良心发现,设想一下当年刘谢一家人照顾桑兰和她母亲10个月的操劳破费、13年的呵护、帮助吗?会对自己促成一桩滥诉而感觉愧意吗?一点都不会!否则不会继续发疯,继续胡作乱闹。
    
    海明跟桑兰反目,是无数人早已预料到的,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而且方式这么拙劣阴损。那么到底桑兰该不该支付海明的律师费?到底是海明该告桑兰,还是桑兰该告海明?换句话说,在这出闹剧中,桑兰和海明,到底谁更坏,谁更毒?
    
    任何关注桑兰案的人都知道,海明一路在媒体高调宣称,免费为桑兰打官司,而且他在给法庭的文件中也白纸黑字地写着是免费代理桑兰。而且没有时间段,是整个桑兰诉讼案免费打。现在忽然拿出个他跟桑兰签署的合同,每小时收费200美元。你不交,我就把你告上法院,在法律上,我有凭证!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恶棍真毒呵。毒过桑兰了!
    
    我在“桑兰成了垃圾股”一文中曾说,桑兰拿出当年刘国生写给领馆帮桑兰办签证的信,控告刘谢没按信中所说支付她赴美费用。这就像一个自费留学生,让帮他出经济担保手续的人真的支付他的留学费用,否则把你告上法庭一样缺德。海明则更高明,先跟桑兰把要求付费的法律文件签好,然后再高调“做雷锋”。
    
    原来喊免费,是因为打这个官司能登上媒体的次数是花大价钱做广告都根本得不到的。所以“免费”是太值了。而且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把状子送上去,到一定程度就像当年告CNN十三亿一样撤梯。没想到一切不仅没按他的路子走,反而一步一步把自己逼到角落里。
    
    现在看到桑兰已成过街老鼠,“倒桑”是个一面倒的风潮了,海明就想歪门邪道开溜了。不仅要把残废人扔下不管,还得赚足律师费,更甚的是,他居然也连滚带爬、连哭带嚎地追着要上“倒桑”的风车——调转头来在博客上骂桑兰黄健贪得无厌,更指控桑兰在个人收入上欺骗他。海明不是不懂中文的人,他对桑兰的经济情况一清二楚,连网友们都清清楚楚,桑兰曾有过月薪三万的收入,还养三条大狗。现在海明居然装傻,理直气壮地控诉桑兰欺骗他。海明对桑兰,可真是“以毒攻毒,看谁更毒”。
    
    那桑兰的律师费到底该不该付呢?按合同,必须付。但按海明对媒体无数次的宣告和给法庭的文件,桑兰不付也理由足够。最公平的做法是,桑兰直接把两万美元的支票写给海明指定的公益单位。因为海明清楚地对所有媒体说过,给桑兰免费打官司,如果桑兰硬要付律师费,他就会捐出去给公益事业。
    
    海明一再耍弄媒体,欺骗大众,所以起码在律师费问题上,媒体和大众必须监督他兑现诺言,不可被这个撒谎比撒尿还容易的恶棍律师耍弄。
    
    那么桑兰走到在大众心目中被彻底毁容这一步,值不值得同情呢?
    
    我在“桑兰的恶棍律师”一文中已经指出了海明的一堆谎言:九人联合国律师团、纽约大学教授、给中国赈灾捐三千块、告CNN十三亿(把中美两国媒体骗得一塌糊涂)等等。但海明就像没事人似的,继续对媒体满口撒谎:免费为桑兰打官司、纽约黑社会要绑架桑兰、他给时代华纳、特纳、美国体操协会和15名被告网友都发了传票(上述任何人都没拿到传票)等等、等等。
    
    但在这一堆堆的谎言面前,许多人警告桑兰,此官司打不得。我的“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一文也清楚地警示她。但桑兰不仅要打,而且照用这个律师(当然,也不会有第二个律师接这个荒唐案),还在网民的一片骂声中顶风而上:“口水淹不死我们。”“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面对有些网民善意的疑惑:桑兰是不是上当受骗了?她在抵达纽约后开记者会表示:我已经是30岁的人了,一切都是我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想阻止桑兰跌入深渊的人都束手无策了。事实上,桑兰能和所谓的经纪人黄健成为一伙,已经显露她骨子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对那个黄健,我曾写过,他在网上骂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层地狱里都绝对找不到的。不是心灵残废的女人,绝不可能接受那么下作的东西。事实上,“桑兰强调,黄健代表的是她本人。黄健(在网上)讲的话都是她知情的,也是她同意了的。”(海明博客)
    
    所以,桑兰和海明的合作,不是偶然,是必然的绝代佳配,是她和黄健相配的续集。他们三人,加上那个用五、六公斤“血纸”把桑兰涂抹得不成人样的路平,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他们心灵的残疾部分,一碰即合,共鸣共振。
    
    桑兰是官司的始作俑者,她为打出下半生的生活费,制造出美国一系列机构伤害她、刘谢欠她、薛伟森性侵她这些“毒”主意。这种不惜一切手段、不惜身败名裂、不惜滥伤任何人的行为,报应这么快就到来,并不奇怪。
    
    海明接这个案子,只有一个目的:出风头,炒作自己的名声。大家都清楚,自卑感越严重的人,风头欲越强。海明的风头瘾,超过那些吸大麻者的毒瘾,这从他的所谓告米高梅电影公司,告CNN十三亿、告莎朗史东等等,可以清楚看出。都是假告,假使横。由于他的风头瘾太大,见到桑兰要打官司,立刻比瘾君子见到白粉还兴奋。
    
    他从一开始就清楚这官司即使不谈内容,仅仅时效期这一点就都过了(他在博客和黄健就此有对话)。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准备打一场和“起诉”米高梅、CNN、莎朗史东一样的“官司”。也就是说,他是闹着玩的。他那个写的乱七八糟的诉状,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他就是等着法官把案子踢出来,根本不接受。这样他就可以在媒体炒出个大名声之后撒手撤出。
    
    他大概连一秒钟都没想过,这种恶意滥诉,不仅把桑兰的下半生毁了,把平静过日子的刘谢家庭闹个翻天地覆(身心伤害、时间和金钱的损失),把华人媒体搅和个鸡犬不宁,也让美国人觉得中国人怎么这么神经病,一会儿告CNN十三亿,一会起诉18亿。没人会知道这只是“一个”恶棍华人律师干的;在美国人那儿,这就是中国人干的。
    
    桑兰之毒,我已在多篇文章中评论。但她再恶,如果没有律师接这个官司,也没机会展示。桑兰不懂美国法律,任何一个哪怕有一点点为她利益着想的律师,也会劝她不要打这个官司。医疗保险部分,且不说本来就可以报销在中国治疗和摔伤有关的条款;即使没有,通过协商(而不是以告人家几个亿的恶妇形象出现),效果可能更好,得到的利益可能更大,毕竟她曾引起过全美国的巨大同情,保险公司也会酌情考虑。但现在,这个滥诉把那点形象家底败坏贻尽,以后保险公司就只剩义务而绝无友好可言了。
    
    起诉刘谢,桑兰曾对国内媒体表示,她一开始也是不情愿的。明显地,如果没有海明的推波助澜,未见得走到起诉这一步。而且,黄健在网上说薛伟森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海明立刻在起诉书上加上了告薛性侵。当地缝里又冒出一个骗子路平,说有五、六公斤重的带血证据时,海明更嗅到腥味,让桑兰到警察局报一级强奸。如果没有海明的指点,桑兰怎么懂得拿13年前没发生过的事儿去警察局报案?而且是一级强奸?现在桑兰的指控被检方推翻后,海明把一切都推到桑兰头上,说报案和他没关系,是桑兰自己报的。真是比桑兰之毒还高一段呵!
    
    事实上,如果桑兰不告刘谢,不扯性侵,还真不至于丢丑丢到今天这般赤身裸体。案子基本上就到和美国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结束,海明宣告:中国明星跟美国种族主义分子打维权官司大获全胜。桑兰高举中国国旗,坐着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的崭新轮椅,打着胜利手势,凯旋归国。于是中国人民又扬眉吐气一次,海明则成为“为华人争光的民族英雄大律师”。他就真唬成了,就像贺梅案的主角们似的。
    
    那几个华人不就这么“打赢了”跟美国人的官司吗?一开始法律层面打不赢,输了之后,就找中国领馆,找中文媒体,发动华人闹哄“种族歧视”,有的甚至还给奥巴马和胡锦涛写信,把法律案变成政治案。借助“伟大人民共和国”的无形威力,也真让他们玩成几个。但“赢”绝不等于他们正确。辛普森和凯西不都打赢了杀人案吗?但他们很光荣吗?公众心里没数吗?恶,当然有赢的时候,否则地球就成天堂了。
    
    大家在西方住久了都知道,在一个君子的国家,人们最得罪不起的是:弱者、失败者、疯子和恶棍。只要“弱者”一闹,君子们赶紧道歉,哪怕完全没有君子的错。君子搭理不起无赖,君子也不稀得搭理无赖,于是就让海明一类的恶棍在西方混下来。海明绝不是唯一,好多领域都有这种混子,以不同的形式,打中国和外国的剪刀差。
    
    可惜这次海明打输了。现在只是开始,最后会输到精光。海明可能已经意识到这点,所以这几天像个输了几百万的赌徒一样,不知怎么发疯才能自慰。上海的脱口秀艺人周立波到纽约度假,和桑兰案的被告莫虎、刘谢夫妇等人吃饭时说了一句“帮助人是要冒风险的”,连桑兰的名字都没提,海明就声称,周伤害桑兰,要告他两个亿。后又说周立波伤害海明自己,已起诉20万。还声称雇侦探公司寻找周立波住的旅馆,出三千块悬赏找到周的人。
    
    但我觉得这次他已经不是为炒作了,而是在案子一路溃败、他和桑兰都被网民骂得狗血喷头、莫虎更誓言要一个一个追究到底的情况下,他病症急剧恶化。发疯的人总能找到发泄目标。别人连他的名字都没提,他就指名道姓破口大骂。骂完反诬告别人。撒完泼之后就在博客上写:“做人要实实在在的。中国年轻一代是没有信仰的一代。满嘴谎话,唯利是图,自我中心,只顾眼前。”
    
    网上一篇文字这样写道:“海明这个维权律师骂完被告骂被告律师,骂完被告律师骂洋人,骂完洋人骂网民,骂完网民骂记者,骂完记者骂极权,骂完极权骂民主,骂完民主骂名人,骂完名人骂客户。晚上骂完,一早醒来又满口‘文明道德’。今天骂,明天就是再生父母。”
    
    一个朋友气到如此地步:“天哪,我怎么生在一个有海明这种畜生的民族里,真是太倒霉了。畜生让人害怕,还不让人恨呢。天下怎么有海明这种让人咬牙切齿的怪兽!”
    
    海明的病症越来越严重,桑兰则成为海明的一个最大、最直接的牺牲品。桑兰本人当然是毁掉自己的直接杀手,但如果没有海明的存在,她不至于惨到今天这种地步。恶的萌芽在很多人心中都有——虽然罕见到桑兰的程度,但如果没有刺激因素,萌芽就可能自消自灭;而如果给它往上浇激素、灌三聚氰胺,它就会迅速冲出心灵最阴暗的角落,一下子从头顶冒出来。如果桑兰遇到一个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就会大喝一声:“天哪,毒芽从你头顶冒出来了!”她就会吓得自己把毒芽按回去。可桑兰倒霉遇到海明,面对丑陋的毒芽,他就在那里热烈歌颂:“多么美丽茁壮的苗啊!”然后往上浇化肥。于是桑兰的毒萌芽,就这样一步步被海明养成了全国人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毒瘤。
    
    桑兰实在是被海明玩惨了。网上有人说,以后人们遇到桑兰,恐怕都会像躲麻风病人一样躲她了。如果说刘国生、谢晓虹、薛伟森恐怕这辈子都难吞下桑兰这口恶气,桑兰这辈子恐怕也难吞下海明这口恶气。但她和黄健之所以目前很软,两人都对媒体表示,律师费会如数照付,而且不会起诉海明,这明显是由于桑兰把自己的资本全部玩完了,找不到任何新的律师,连个在纽约生活上的帮手都找不到,一筹莫展,还得指望跟海明和好,继续把官司打下去。但明摆着,桑兰黄健即使付足律师费,给海明跪下磕头,海明也会找出理由,就是不再继续代理了。他死活要扔下残废人不管了。桑兰想想吧,比你还毒的人,什么招儿没有?桑兰被海明治,是最佳报应。反过来,桑兰再治海明(起诉他),效果更佳。
    
    对桑兰的滥诉,虽然我写过多篇文章痛斥,但她如果起诉海明,我绝对声援,而且认为她胜诉在握。这是桑兰唯一真正可以赢的案子,因为天下找不到第二个海明这种撒谎、误导、不负责任的律师。桑兰跟海明合作时间越长,被海明“毒”得越狠、栽得越惨。
    
    今天,海明这个丑角之所以在网上还能吸引眼球、娱乐网民,就因为他是个真人,却像是个在文艺作品中被典型化处理过的小丑。马戏团的人耍猴,是拿角色耍,这海明可好,把自己当猴耍。我绞尽脑汁,在读过、看过的文艺作品中寻找一个类似海明的这种“东西”,结果没找到。说他是“牛二+横路敬二”吧,连牛二都没海明这么泼皮,横路敬二是被人陷害灌药灌傻了,这海明大概是自己吃错药,把自己吃成猴了。
    
    艺术作品中的小丑一般坏不到海明这程度;而又坏又毒的,还真不把自己当猴耍。所以海明是一绝,一个经典。当然,人类也有看小丑继续出丑的瘾。
    
    都说海明疯了、傻了。是没错。但玩起真格的,他又一点都不傻了。一看莫虎真要打他的律师执照,他立马又电话、又写信地告饶,给500块就撤诉,现实得不行。
    
    他跟中国CCTV那儿骂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被痛斥后,一点都不在乎。他非常清楚,美国可以随便骂,白人可以随便骂。骂美国可以在白宫门口,昂首挺胸、鼻子朝天,不受任何惩罚,没有任何后果。而且骂完“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之后,他还可以拍拍老美的肩膀:“美国人民是热爱桑兰的。”
    
    等他为了战胜莫虎,把莫虎“抹红”,再喊中国是极权国家(以期待法官因讨厌极权而另眼看待被告)被点出后,海明就立刻吓得不敢继续装疯卖傻了。他很清楚:党国是绝对得罪不起的。不仅他今后还要借中国人的民族主义在美国混饭吃,桑兰更得靠中国政府活下去。桑兰竟然敢在正式法律文件上“指控”中国是“极权国家”,还点名道姓地“攻击”国家领导人。反了天了!这种话甩出去,再跪下磕头已经来不及了。那个30岁的女人不是小丫头了,肯定在北大根本没好好上中共党史课,所以她不知道,跟共产党想两面通吃的结果是什么。想到这一层,海明在梦里都吓得尿炕了(他还不用回中国呢),所以半夜爬起来,懵懵登登地往博客上贴:
    
    “我们支持中国现行制度100年不变。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管着,中国早乱了。中国极权?极权就对了。不极权就是一盘散沙。看来唱红歌非常及时,百姓需要精神食粮。”
    
    “民主多少钱一斤?好的领导好过‘民主’,民主就是人人都想做领导,那不是就天下大乱了吗。稳定是福。”
    
    “民主到了中国人手上就是笑话了。”“胡锦涛来美我还打着小旗去欢迎呢!”
    
    海明就差跪地磕头喊“胡主席万岁”了。党国像个电棍,一下子就把海明电成李莲英了。胡主席还没张口喊“小海子”,海明已经扑腾跪下喊“扎”了!
    
    其实纽约的华人律师真应该有人去查查,海明在一边磕头一边喊这一大堆热爱党国口号的时候,办了多少政治庇护的案子?我采访到的一位十多年前就曾跟海明合作搞政治庇护的纽约移民公司的经理披露,现在华人律师办政治庇护,99%都是假材料。这其中有多少是海明送上去的呢?
    
    海明如果在中国这么装疯卖傻,早被中国人收拾趴下了;即使中国政府不收拾他,民间也饶不了他。他要真是白种美国人,已经在精神病院住半辈子了。可这海明恰恰打了个“剪刀差”,用中国人的疯劲儿,在美国社会玩,就像一块什么药水都杀不死的“牛皮癣”。
    
    在现代文明社会,谁也不能用杨志的方法把牛二一刀抹了。所以仔细想想,对付这“牛二+横路敬二”还真得靠莫虎们。我原来一直不懂一个中国的新的表达:“这人太二了”,写到这儿恍然大悟,原来这“二”是这么来的:“牛二+横路敬二”。
    
    桑兰的缺德,已经开始受到报应。但海明缺德至此,他以为会没有报应吗?他以为现在脱手桑兰案,就可以逃脱这几个月的恶行所带来的后果吗?
    
    桑黄海这类“东西”的存在,实在是华人的奇耻大辱。他们不是意识形态,不是政治观点,是“非人类”。人做事是要想明天,想后果的。只有兽才不懂得想明天,不知道有后果。那么要脸、要面的中国人,如果能容忍这种“兽”在这个群体里胡作乱闹,更动不动就上美国人那里露一下他们赤身裸体上最丑陋、最肮脏的部分,真把这个群体的形象糟蹋坏了。
    
    那么桑兰跟海明,到底谁更坏?谁更毒?我的结论是:海明跟桑兰打,就是斯大林跟希特勒打,同归于尽是最好结局,也是必然。
    
    人类的恶,最后一定被两种势力战胜。一是小流氓被大流氓办了(此案海明把桑兰黄健办了);二是正义的力量最终把大小流氓都除掉(此案莫虎、刘谢把桑黄海打趴下)。
    
    所以,这个案子的结局应该是:莫虎代理刘谢反击,打掉桑黄海这股邪气,才算真正英雄一把。桑、黄、海,加上路平,这几个得到海内外华人共识的坏蛋和笨蛋,给莫虎们制造了一次绝佳的“为民除害”的机会。不做一次英雄,真对不起你们自己这几个月的劳神、劳心,更对不起那些数不清的声援你们的海内外华人。人一辈子,难得碰上几次做英雄的机会。
    
    我认为“桑兰的故事”会成为教育孩子的反面典型而流传下去,因为实在太难找这么一个极端的案例了。但每一个真正流传的故事,都必须有一个黑白分明的、正义战胜邪恶、好人战胜坏蛋的结局。所以,我们等待着莫、刘、谢完成最后这一战!(caochangqing.com)
    
    2011年8月14日于美国
    
    ——原载“曹长青网站”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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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楼  发表于: 2011-08-15   
一声叹息, 三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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