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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桑兰美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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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11-05-22   
海明、莫虎之战即将爆发
来源:贝壳村 › 动态 › 日志 › 岳东晓的日志
2011-5-23

据海明的博客讲,莫虎早已写好rule 11 sanction动议要求法庭处罚原告律师,并在电话里威胁他,他这才向莫虎发去传票。但海明没有说他是否已经收到这份rule 11动议。

我的判断是他应该是收到了这份动议。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一个律师在向法庭递交rule 11 sanction动议之前,必须先将动议传给对方,对方有21天时间修正或撤销其法律文件,如果21天内没有纠正,其违规行为就成为既成事实,再纠正都不行了,这时律师才能向法庭提出动议。这个条款,叫做safe-harbor provision,我在前面的博文中介绍过的。这也是法院减少事端的一个方法,让律师们尽量自己解决。

但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时候,一个rule 11动议反而会激怒对方要硬到底。我估计海明、莫虎之间就是如此。想必莫虎向海明送递了rule 11动议,海明才给莫虎打电话,两人在电话中谈崩之后(我的推测),海明做了两件事,立刻撤掉对TURNER的指控,然后送递传票给莫虎。前者是明智的,后者就难以评价了。因为莫虎已经是有备而来,到时必然是一份motion to dismiss与motion for rule 11 sanctions同时反击。海明同时得回应被告两份动议。参照海明已经with prejudice撤销对Turner的指控的举动,说明其起诉确实有问题,莫虎处于一个相对优势的战术位置。

无论如何,如果桑兰方没有大的决策变化,三个星期内,海明与莫虎之间的首轮攻防战即将激烈展开。

我在前面博文中分析海明律师已经势成骑虎,海明表示他将骑虎前行,甚至准备了当“农民工”的退路。说句实话,我也不愿意看到海明败下阵来。但如果要下注,莫虎的赢面大些。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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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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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11-05-22   
莫虎律师下手狠,想置我于死地。但是他不会得逞
来源:贝壳村 › 动态 › 日志 › 纽约海明律师的日志
2011-5-23

            周日,打开电脑看看有什么新闻。几乎所有的大网站都赫然刊登了新华社发的一条消息,题为:被告方欲申请吊销桑兰律师职业执照 称不愿谈判。内容写到:“新华社纽约5月22日体育专电 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部分被告的辩护律师莫虎表示要请求法庭对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

             只代表几名华裔被告的莫虎律师决心为所有桑兰维权案的被告“申冤”和“除害“。采取了”擒贼先擒王”的高招,先斩首桑兰的代理律师,这样,桑兰的维权案也就寿终正寝了。高招啊!海明是桑兰找了好多年才找到的美国律师。海明被斩首之后,看看谁还敢有胆子代理桑兰来维权?!

              只可惜,莫虎虽然心狠,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意淫。他准备好庆祝海明吊销律师执照的那杯酒是喝不上的。相反,如果他的申请不当,受到处罚的却会是他自己。

              莫虎跟海明是平等级别的律师 。 莫虎可以做Rule 11  的申请,海明也同样可以做,来要求法庭惩戒莫虎恶意动议申请。

              海明为在代表国家比赛中残疾的运动员桑兰维权,完全免费,是出于良心的义务服务。海明所作所为,哪一条够得上犯罪?罪行严重到足以吊销律师执照?

              再说,美国纽约的律师执照是纽约州上诉法庭所发,也只有纽约州上诉法庭合议庭经过开庭审判,发现有足够理由后,才有权力对律师作出吊销执照的处分。联邦法院作为联邦机构,没有权力介入纽约州的内部事务,这是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留下来给各个州的独立的州权。 就像联邦机构无权向纽约州居民征收地税一样道理,联邦机构也无权吊销纽约州发放的执照。不仅律师执照,医生执照,会计师执照等,联邦都无权吊销!这一点,莫虎律师应该补一补法律课。

             华裔被告是桑兰维权案最末的少数几个被告,其实本来不是维权案的重点。但是,连洋人被告还没有做出“让你吊销律师执照”的威胁的时候,(洋人被告在这个案子里永远不会这样威胁或者要求,因为这是“毫无道理的大逆不道。”) 莫虎律师和他的客户却已经成为桑兰和海明最大的威胁!甚至已经威胁到了海明的生计!海明本人这些年来,为在美华人受种族歧视的案件中做了很多事,如今看来,洋人没能把海明怎么样,莫虎等华人却要下重手,下毒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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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阿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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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1-05-22   
越来越精彩了。

又见岳东晓,对这个人实在没有多少好印象。

若不是他,小贺梅现在的生活应该会好得多吧?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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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11-05-23   
[ZT]桑兰否认诉讼被人利用 经纪人称对律师团有信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24日
http://news.sohu.com/20110524/n308321089.shtml



桑兰在家中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

  中新网5月24日电(记者赵彧) 桑兰赴美诉讼案一直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据报道,5月底桑兰及其律师团队将赴美维权。在媒体报道和网友的议论中,有质疑桑兰案的“天价索赔”,也有指责桑兰“忘恩负义”状告美国监护人,还有怀疑桑兰被人利用才有多年后诉讼之举。

  近日,本网记者带着各种疑问到桑兰住处采访了桑兰和其经纪人黄健。黄健表示,在美国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桑兰案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判例,而索赔18亿美元只是诉讼策略。黄健坦言,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制造的一些言论,确实给了他们不小压力。但对个别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以及“马甲”对桑兰的诋毁中伤也表示不满。桑兰则表示,自己也是而立之年,在成长和成熟,会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谈不上被人利用。谈到胜诉把握有多大,黄健表示对桑兰方面的律师团很有信心。

  问题1:诉讼时效有没有过?

  回应:桑兰案有可能在美成为新判例


  为什么桑兰在受伤十几年后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有没有过?这是关心桑兰案的媒体和网友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据黄健介绍,中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而美国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判例法,完全区别于的中国的大陆法系,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黄健说,陪审团不可能通过法条去判案这个案子,相信案子不会输在陪审团上,“他们最大的可能是认为小姑娘挺不容易的。这个案子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判例。”

  黄健说,目前,桑兰律师团正在寻找一些当年更多的,对桑兰更有利的证据。“开庭时间还没有具体确定,但应该不会太晚,我们在等待律师的消息。”谈到何时结案,黄健表示在美国打官司,本身就相对复杂,旷日持久,“有些具有可变性,有些具有拖延性,官司应该会很漫长。”

  问题2:怎么看待桑兰被议论“忘恩负义”?

  回应:刘、谢夫妇制造言论,不愿让你告他


  黄健坦言,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制造的一些言论,确实给了他们不小压力。“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找一批"小马甲",帮忙造谣,说"你们到陪审团那,你们就是最倒霉的,因为他们认为你们就是忘恩负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就都抓住这个攻击我们,所有舆论也都压上来了,”黄健说。

  “可美国人没有忘恩负义的概念,美国人很实际嘛。刘、谢夫妇这么做,就是不愿让你去告他。”黄建补充说。桑兰在一旁插话道:“由于当年我感到受到伤害,所以当时的一些东西都留着呢。”桑兰所留之物能够在法庭上证明桑兰当年受到过伤害。

  问题3:怎么看待媒体报道?

  回应:将起诉个别媒体说不负责任的言论


  据报道,桑兰律师团还将起诉上海的个别媒体,是针对桑兰所谓的"忘恩负义"大放厥词的。“官司还没开打,法官都没说什么,他们就开始指手画脚,妄加揣测,说些不负责任的言论。”黄健说,“这次状告这些媒体的标底是15万人民币。”

  黄健介绍说,最近他们的律师团正加紧工作,对25名被告,开始逐一递交传票,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已第一个接收了传票。黄健介绍了桑兰的律师团队:“主控律师1名,剩下的有8名,有负责起诉书起草的,有负责诉讼意见的,更多的人是起到顾问的作用,他们都是幕后工作者。”

  问题4:追加的被告为何不是普通网民?

  回应:有“马甲”骂桑兰是“狗”,言论过激


  在以海明为首的桑兰律师团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第二次诉讼申请中,控告项目已由第一次提交诉讼申请的18项增至目前的21项,并增加了15名被告。黄健说:“追加的15名被告,不是网民,也不是网友,这些人都是反复在律师的博客、我的博客、桑兰的博客中"狂轰滥炸",恶语相向,比如骂"你们为什么不去死"、比如骂桑兰是"狗",用这种非常出格和过激的言论,来进行一些不太好的活动。”

  “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写写评论等,这都有情可原,但骂人的这些网友,似乎不是普通网友,而是"马甲",”黄健说,“这方面,我们也考虑要对"马甲"进行起诉。”

  问题5:桑兰被人利用了?

  回应:不能肆意揣测,桑兰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准备反诉桑兰的刘、谢夫妇坚称桑兰被利用了,其最新一篇博文是以刘国生的名义写的,名为《正直善良的毕竟占多数》:“那个被坏人利用的可怜女孩,在纽约住了10个月,接触了大量帮助过她的好人,别人对她做过些什么,她自己又说过些什么或干过些什么,其实她自己早忘记了。”

  有不少网友也怀疑桑兰是不是被利用了。对此,黄健表示:“请坚持"利用说"的人注意,说话要负责任。”黄健平静地说:“有些媒体说"桑兰不是这样的孩子,肯定是我在利用桑兰在做什么"。说出这些话的人,我不知道他带有什么样的目的,有一点很重要:你不能肆意揣测!桑兰5岁开始练体操,17岁被迫退役,当时她人生观还未建立,但通过这么多年的学习、工作,她的人格在逐渐完善,价值观在慢慢形成,桑兰已经有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黄健认为,说这些话的人太荒谬,“这些人,最好是把这些话收起来,不要再讲了。”

  桑兰也在采访中表示:“希望大家不要再对我身边的人进行一些评论,说桑兰被人利用了等等一些话。”桑兰说:“我自己也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包括去北大读新闻专业,包括做主持人,我也在成熟和成长,所以谈不上被人利用。”

  “在刚刚受伤时,由于年龄比较小,或许会有这种情况,”桑兰说,“现在已经是而立之年了,有很多事情我会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谁要利用你,难道你自己就不会辩解,不会思考吗,我身边的人挺伟大的,一直在支持我,就不要再给他们什么压力了。”

  问题6:体操界不愿提及桑兰案,是否有因噎废食之嫌?

  回应:保障运动员免受伤害,是体育组织的责任


  眼下在体操界,很多人不愿过多谈论桑兰的案子,主要是怕影响到青少年练习体操的积极性,黄健认为,这是一个谬误。“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具有风险性,从体育的专业角度看,保障运动员免受伤害,也是职业体育的一部分,这是体育组织应该去做的,是一种责任,而不是必然风险。”黄健说。

  黄健进一步解释到:“加入到体育运动中,大家都应该了解其危险性以及怎样避免危险的发生。即便出现了意外,也应该有一套很好的,解决它的办法,而不是消极的、不去从事某项运动。”

  问题7:受伤后赔付的20万到底够不够?

  回应:桑兰没有主动向单位要求过什么福利待遇


  桑兰受伤,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工伤的办法,一次性地给付桑兰20万。此外,浙江省体育局,也拿出了20万。黄健认为,从政策上说,补助确实是落实了。“但这个钱是多是少,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判断,是否能保障桑兰后续的康复治疗、保障她后面的学习生活工作,大家可以自己去思考。”

  “这么多年,桑兰没有主动向单位要求过什么福利待遇。”黄健说:“我们帮他联系新浪网、第一视频、星空卫视,包括她自己也有一些商业合作伙伴,从经济上说,她也从来没有向单位提出过要求,国家培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心存感恩的。”

  问题8:为何要求18亿赔偿?胜诉如何处置赔偿金?

  回应:索赔18亿是诉讼策略,希望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这18亿听起来是有点咋舌,但在美国却不乏判例,”黄健举例到:“有人在美国因咖啡温度过高,被烫伤,也提出过巨额赔偿;此外,由于汽车的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也有这种先例,这叫做惩罚性赔偿。”他解释说,美国法律的惩罚性赔偿,就是要警示个别企业或个人:你要加以改进。

  黄健认为,结果一定不可能赔18亿,这只是在诉讼中需要提出的,这是一个策略。结果最终还是由法官来判定。

  如若胜诉,桑兰将如何处置这些财产?黄健说:“桑兰希望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因为一个人的健康是无价的。至于剩下钱干什么,我们会尊重桑兰的意愿,由她来决定如何合理运用它。这都不是现在考虑的事情,还是等结果出来吧。”

  问题9:桑兰美国所签保险为何仅“部分生效”?

  回应:保险公司称桑兰13年生活在北美以外,不能理赔


  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桑兰曾签过一份集体保险,在桑兰受伤后,这份保险当即生效,生效后,在美国受伤后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包括轮椅,都是通过这份保险提供的。但回国后,就无法使用这份保险,去带“中”字头的医院,是无法获得理赔的。

  “我们的律师问过保险公司,桑兰13年一直生活在北美以外,保险不能提供服务,”黄健说,“我们认为这里有一定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庭,需要通过继续深入一步的调查,通过律师来传唤这些被告,询问一些相关的问题:比如为何不能在中国赔偿,为何不能再保险上获得理赔,调查清楚这些事情的原委。若仅发个E_mail给保险公司,他很可能很随意地应付你,而在法庭上,我们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黄健称,由于自己经纪人身份,会经常接触一些国外的运动员:“我们邀请国外的运动员来华搞活动,他们的经纪人会要求你给他们上保险,这个保险都要求在国外买,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保险。”他举例说:“像姚明、刘翔极具商业价值的运动员,到底上多少保险,才配得上他的身价?如何即能保障运动员在比赛和运动中的安全,又能做到"保障有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运动员的诉求。如何既吸收国外的经验,又做到符合国情,这将是中国体育保险要面临重大课题。”

  问题10:这一案件桑兰到底有多大把握能胜诉?

  回应:我们对自己的律师团非常有信心


  “撤垫子是不是成为桑兰受伤的直接原因,需要通过法庭来最终给一个解释,”黄健说,“有人说体操场地是可以来回走动的,这么说也可以,但行业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会通过相关证人向法庭介绍相关情况,这也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我们希望通过诉讼,让公众知道,桑兰当年,到底是如何受伤的。桑兰本人也希望通过还原现场,像大家说明自己当年所发生的那一幕。”黄健说。

  谈到这一案件桑兰有多大把握胜诉,黄健表示,这取决于我方律师团、对方律师团以及陪审团。“我们对自己的律师团非常有信心,其中有不少律师不仅仅把桑兰当做他们的客户,更觉得有义务和责任帮助桑兰,还原事实真相,他们也代表了很多关心、同情、喜爱桑兰的人。他们大多都需要默默工作,我非常感谢他们。”

  黄健眼中的桑兰:她是真心英雄

  对于自己和桑兰的相识、相知,黄健娓娓道来:“由于我也是运动员出身,桑兰受伤回国后,听圈子里的朋友提到她,就通过莫慧兰的引荐,认识了桑兰。我全盘打理她的事物是这两年的事情。”

  “作为朋友,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她在生活中,从受伤以后能坚持到今天,她真的很不简单,也很不容易,她做了很多事情,比如上学、做主持、做公益,我很敬佩他,虽然我比他大几岁。”

  黄健说,桑兰是真心英雄。他举例说:“前段时间舆论对我们不太有利,当时我和律师都感觉到压力非常大,恰在那时,桑兰不仅通过自己的一些调节,承受住了压力,反过来还给我们鼓励,当时我就说,我们两个大男人,还不如一个小女孩。”

  作者:赵彧

[ 此帖被卡拉在05-23-2011 18:3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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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11-05-23   
桑兰索赔金额增至20亿美元 双方律师斗法
来源:环球网






 (记者杨昌平)桑兰(专题)委托律师在美国索赔案又有新进展。桑兰(专题)的美国代理律师海明于今天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经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时代华纳公司老板特德·特纳的起诉,桑兰(专题)一案的被告方随之由25名减至24名,而索赔金额也变更为20亿美金。

  海明律师表示,原来针对25名被告共提起21项诉讼请求,其中只有1项是针对特纳的。在撤销对特纳的起诉后,现在还剩下20项,每项索赔1亿美金,共20亿美金。

  海明介绍说,经过其律师楼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友好运动会本身是一个注册公司(Good Will Game,Inc. ),而注册人不是特纳本人,只是时代华纳公司,特纳只是时代华纳公司的股东。由于个人是不为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而“友好运动会公司”早就关门解散了,因此海明认为,特纳的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友好运动会赔偿金。此外,虽然当年有传言称特纳曾向中国领导人表示过愿意帮助桑兰,但美国法律中“反欺诈法”要求所有类似保证必须是书面的,由特纳本人签字才有法律效益。

  因此,海明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说特纳缺德,但是没有犯法。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道义上,特纳自称为慈善家,对桑兰的受伤却不管不问,也未到医院探视。特纳的公司发起友好运动会,只为了脸上贴金。但是,特纳个人从来不是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在此情况下,经过桑兰同意,海明主动在法院把特纳从被告名单上剔除。

  桑兰索赔一案,一开始是起诉了8名被告,索赔18亿美金。但是,在此后桑兰曝出曾被美国监护人的儿子骚扰等问题后,海明律师代表桑兰追诉了17名被告,其中包括美国监护人谢某的儿子以及美国监护人的律师莫虎,还有15名在网上对桑兰作负面评价的人。而随着对特纳的撤诉,此案的被告方减至24人。

  海明表示,15名在网上对桑兰进行言语攻击的网友全部是美国网友,目前已经找到两个。

  另讯(记者杨昌平)桑兰索赔案中有两名华裔律师,分别是桑兰的律师海明,和被告方谢某的律师莫虎。官司还未开打,两名华裔律师就斗起法来。先是海明代表桑兰起诉莫虎,并把24名被告中的第一张传票送给莫虎,后是莫虎表态要申请法院吊销海明的律师牌照。

  莫虎是桑兰当年在美国的监护人、被告方谢某的律师,对桑兰起诉谢某一案,莫虎在网上发表评论,这被海明认为对桑兰造成恶性精神伤害(他说桑兰13年前摔了,今天又摔了,摔在法律上了)。于是,海明代表桑兰,把莫虎告到了法院。5月21日,海明律师派人把传票送到莫虎律师处。

  据海明律师介绍,在正式送达传票之前,他和莫虎律师通了一个电话,想沟通一下。但是,莫虎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已经写好了Rule 11动议(Rule 11动议就是以恶意起诉为由,专门要求联邦法院惩罚律师罚款律师的动议)。

  对此,海明律师声称, 双方是平等级别的律师。莫虎可以做Rule 11的申请,他也同样可以做,来要求法庭惩戒莫虎恶意动议申请。此外,海明律师表示,美国纽约的律师执照是纽约州上诉法庭所发,也只有纽约州上诉法庭合议庭经过开庭审判,发现有足够理由后,才有权力对律师作出吊销执照的处分。而审理桑兰案的联邦法院作为联邦机构,没有权力介入纽约州的内部事务,这是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留下来给各个州的独立的州权。

  在和记者的交流中,海明表示“洋人没把我怎么样,莫虎等华人却要下重手,下毒手了”。不过,莫虎因为发表言论而由代理律师成为被告,在他看来,何尝不是被下“重手”?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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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11-05-24   
越来越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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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2032-message-112293-page-1.html

【ZT】春天的话
作者:纽约海明律师  于 2011-5-24 11: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你们都觉得桑兰的官司劳心劳神了吗?除了桑兰的官司外,我还有上百个官司同时在打!有些官司还是输了案子的被告又反过来告我本人的!除了打官司之外,我还有员工的薪水要发,上千张的帐单要付,上万个电话要接,后院的草要锄,3条狗要散步,2 只大旱龟要买青菜来喂,新发芽的小树要浇水,随春风飘落一地的桃花要拾起,一片嫩绿搭起的林荫与蓝天对歌要聆听,每天清晨5点起来打开窗,映入眼帘的清新的世界要拥抱,纽约五月的初春要陶醉其中。。。。这就是生活。
                今天,我接到一封电邮。桑兰要认我做兄长了。很开心。什么关系比夫妻关系更好,更长久和牢固呢?兄妹关系。男女朋友可以告吹,夫妻可以反目离婚,但是,兄妹永远是兄妹。我和黄健以后就不再是兄弟了。黄健是我的妹夫了!桑兰说了,如果黄健对她不好,桑兰就要向大哥我“报案“。黄健今天立刻表现好多了,晚上做了很多好吃的给我妹妹。黄健,以后你们生了小孩,不要管我叫“叔叔”, 要叫“舅舅”,因为我是娘家人!

                我要为我妹妹维权到底。不是为了出名。人人都知道有个叫海明的律师又能怎样呢?更何况我早就“臭名远扬"了。这一点,我想我妹妹桑兰最理解。桑兰这么出名了,她又得到了什么呢?出名不等于满意。在今天,美国和中国都是 “钱” 和 “权”的天下,我们这类人偏偏清高,觉得人生有知己,生活有目标,心中有信仰才是幸福!

                 13 年前,我妹妹桑兰就像这五月初春里新绽放的一朵小花,被折断了。少女的桑兰鲜艳如春花。但是,被折断的小花并没有死,而是顽强的活着,比那些参天大树活得还美丽。轮椅上的美少女。桑兰的伤残,证明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灵魂又是多么得不普通!生活中的挑战和考验一路走过来,桑兰获得的财富又岂止是金钱所能比拟?我对桑兰,除了尊敬,只有尊敬。我曾经在华盛顿与美国的领袖在一起进餐,但是,我对他们却只有尊重,而无半点的尊敬。 当我看到人山人海的人潮疯狂的给亿万富豪拍马屁的时候,我替他们感到悲哀。

                 桑兰,那些咒骂你的人骂的是你,但是,咒骂他们的却是上帝。

                 哥哥我为你无惧风雨, 不是为了钱。你知道。莫虎们的眼珠子是铜板做的。为了那几颗铜板,莫虎可以伤害你,也可以伤害哥哥我。但是,我们得到的奖赏是他这样的人永远得不到的,也永远理解不了,甚至是他都不知道的。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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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表于: 2011-05-24   
芙蓉精神之传人,哈哈。
xiao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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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11-05-25   
(ZT)不要自作聪明,起诉书中从来没有要求过特纳为桑兰受伤负责
作者:纽约海明律师  于 2011-5-25 04:1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2032-message-112344-page-1.html

        我们3月底才第一次跟桑兰的经纪人黄健接触, 短时间内要尽快立案。 因为桑兰的案子已经被耽误了十三年了。立案之后我也曾多次对外透露我们所状告的项目众多,有些项目是强项;有些项目是弱项。 我们也做好了准备拿掉某些弱项的思想准备。 对特纳 ( Ted Turner ) 的起诉只是二十一项中的一项。 起诉的内容只局限于他曾经向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夸过海口愿意赡养桑兰终生。立案之后经过调查,当时听到特纳夸下海口的人只有江泽民和李肇星等几个人。 显然我们是无法让江泽民和李肇星来作证的。而且特纳的这个承诺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即使有人作证也很难通过法律来强制执行 特纳一时冲动讲出来的好话。为了把案件集中在更有可能赢得项目上,我们主动放弃了对特纳的追诉。放弃对特纳的追诉并不影响对其他被告的追诉。因为没有关联性。

        我们一开始就没有让特纳对桑兰受伤负责,因为我知道那不是任何人的个人责任,而是公司责任。非律师做法律咨询在美国是违法的,叫做 “unauthorized practice a profession without a license”, 是触犯刑事法的,初犯是misdemeanor A, A 级轻罪,再犯更严重。有些人以翻译的名义帮助一些新移民,但是,法律严禁这类人提供法律意见。

         在桑兰案件上,我们不会理睬任何非律师的意见,法律也坚决禁止律师征求非律师又非当事人的意见。我已经把那位喜欢对法律指手画脚的非律师放到我的黑名单里去了。
xiao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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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11-05-25   
(ZT)真情无价,友谊无价
作者:纽约海明律师  于 2011-5-25 21:3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2032-message-112388-page-1.html

谁说我们是“白眼狼“?谁说我们“忘恩负义”?谁说我们“吝啬无情”? 人间真情是无价的。走进桑兰的心灵世界,你会发现里面其实是如此美好,令你感动。

以下是今天黄健和我互通email 的一部分。讲道桑兰妹妹一定要付钱给我。

黄健:“ 学长,我们这次到纽约先拿2万美金到纽约给您,因为这个案子,耗时费力,您又受到莫虎的影响。我和你弟妹商量,您就不要推脱了。这是我们能做的,不用推脱。”

海明:“说了不收钱,就是不收。”

黄健: “ 你妹妹说了,你不要这一点钱,她就撤诉。这是她说的,除非您等到我们去纽约的时候您说服她,我在家里地位不高,我无法说服她。因为我尊重我的老婆。

学长,你妹妹说的话,我真的不敢说什么,因为在家里她是一家之主,更是我的希望,毕竟她是女人,掌管着一家。您要给我留点面子。

哪怕咱们给她留着,您知道她这么多年其实很压抑,您不明白,但我懂。

我觉得桑兰真的成熟了,成长了,我挺高兴的。我们真的在国内不缺这个,她不希望学长你付出太多。

她可能把您当哥哥,但我作为她的老公,我不这么认为,你不让她这么做,她会很难接受,您也知道刘谢这么多年都是这么压制她的,她其实很高兴今天知道了这一切,她,特别开心。

学长,您就听听您妹妹的观点,哪怕您假一点,假装收下,也好!

哪怕我们赢了几个官司为大家建立个基金。

你妹,我老婆,是个很真实的女孩,哪怕谁都不信都可以” .

桑兰,真情无价,友谊无价。 我很感动了。我不缺钱。这钱我就不收了。也给我一次做个好人的机会吧。
xiao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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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11-05-25   
以前什么13亿中国人起诉CNN等案件我都听说过,但竟然没注意律师是谁,罪过。

这次通过桑兰案,我终于知道这个海明大律师了。

恭喜海明,坚持不懈地,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地, 把自己成功弄到家喻户晓,臭名昭著了。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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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11-05-25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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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吉祥号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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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表于: 2011-05-25   
一个大笑话……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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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表于: 2011-06-02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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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表于: 2011-06-02   
嘿嘿,终于学会贴视频了。笨鸟后飞也成,只要飞了就行了。

这几天只有海明在说,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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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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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表于: 2011-06-02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3142-page-1.html

[ZT]桑兰案法官批准莫虎延期准备惩处动议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3 04:1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9 条评论

桑兰案最新进展:莫虎律师于5月27日致信主审法官,要求延期回应桑兰案起诉。法官已于今日批复同意,延期至7月15日,好像比莫虎要的还多给了几天。


根据莫虎的信件,被告将递交两个动议,一个12(b)(6)撤诉动议,一个rule 11 处罚动议,由于需要时间,需要延期。


莫虎称,他已经试图跟海明协商延期事宜,但海明拒绝同意延期,并称将向法官致信表示反对。


结果,法官也许还不等海明的信件,就批准延期了。


海明在网上大嚷拒绝同意莫虎延期,是典型的不懂法院基本规矩:法庭没有闲工夫把一个案子零敲碎打,海明没有给所有被告递传票,一般来说,法庭倾向于同意让所有被告到齐后,再正式开场。而且,即使所有被告到齐,原告也应该同意合理延期。你不同意延期,其实一点用也没有,只要律师已经出现,要缺席审判基本不可能。


【ENDORSED LETTER addressed to Judge Leonard B. Sand from Hugh H. Mo dated 5/27/11 re: Counsel requests that Your Honor grant application to extend the undersigned parties' time to answer or otherwise respond to plaintiff's Amended Complaint until 60 days after plaintiff also serves her Amended Complaint upon the Liu's. ENDORSEMENT: Defendant Mo's time to answer or move with respect to the amended complaint is extended to July 15, 2011, Hugh Mo answer due 7/15/2011. (Motions due by 7/15/2011.) (Signed by Magistrate Judge James C. Francis on 6/2/11) (djc) (Entered: 06/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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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 桑兰案法官批准莫虎延期准备惩处动议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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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temp.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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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11-06-03   
桑兰征途上的5个墓坑
来源:美国中文网
作者:何哲(纽约)

        桑兰启动了规模空前的21亿美元索赔案,把一群被告逼入绝境,这场凶险的诉讼大战,究竟谁将埋葬谁?        

       1号墓坑:意外伤害险

       这群被告里有两家保险公司和一家保险代理公司,桑兰向他们索赔3亿美元。他们很可能反控桑兰,也索赔3亿美元。

       13年来,桑兰一直享用着这3家公司提供的上限为1000万美元的意外伤害险,并已享用了其中100余万美元。桑兰用她13年来的实际行动,证明她承认受伤原因是意外伤害,而非人为干扰的责任事故。

        换言之,桑兰唯有承认受伤原因是意外伤害,才有资格享用意外伤害险。如果不承认是意外伤害,就没有资格享用意外伤害险,这是个浅显的常识。

        再说得具体一点,桑兰六七月份要来纽约体检医疗,问题马上就来了,这次体检医疗要不要保险公司支付费用?如果继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等于再次用实际行动承认自己的受伤原因是意外伤害。如果不让保险公司支付,那么谁支付呢?

        法律很明确,谁有责任,谁就承担医疗费。是意外伤害,提供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公司就得承担医疗费。是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就没有义务承担医疗费。事故是谁造成的,谁承担。

        如今,桑兰硬说受伤原因是责任事故,不是意外伤害。那么,她就涉嫌以意外伤害为幌子,对保险公司实施了13年医保欺诈,保险公司当然有理由反过来起诉她,不但必须退赔已享用的百万美元医保费,还得付给保险公司3亿美元惩罚性罚款。

        意外伤害险这个墓坑,桑兰无论如何绕不过去,她首先遇到的就是这个墓坑。官司一旦在法庭正式开打,桑兰很可能一个倒栽葱,栽将进去。

        2号墓坑:连锁反应

        桑兰指控美国体操协会和时代华纳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她伤残,要求他们承担事故责任和数亿美元赔偿。这两个被告会把1号墓坑搬出来,反问桑兰为何享用1000万美元意外伤残险。刘谢也会反问桑兰同样的问题。        

        3号墓坑:恶意诉讼

        诉讼时效已失去多年,不可起诉,却硬要起诉,就是对抗美国诉讼法,属恶意诉讼。莫虎律师是真正懂法律的,他反击第一招,就是以恶意诉讼为由,要求司法部门吊销海明的律师执照。莫虎对桑兰留着情,尚未向法院起诉她恶意诉讼。不过,这并不等于桑兰永远不会变成被告。其他被告的律师们,很有可能起诉桑兰恶意诉讼。

        4号墓坑:指控刘家父子猥亵

        猥亵是刑事罪,与民事诉讼性质完全不同,桑兰想让美国检察官公诉刘家父子。这个墓坑已经挖成,再无填平的可能,不是被告刘家父子栽进去,就是原告桑兰栽进去。若是刘家父子栽进去了,那就意味着猥亵罪成立。若是桑兰栽进去了,那就意味着诬告罪成立。深仇大恨,你死我活。

        5号墓坑: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就是在法庭外面谈结束诉讼的条件。很多人以为庭外和解必然是被告向桑兰付款,花钱消灾。错也。被告有可能提出的和解条件,是要求桑兰起诉海明撺掇她恶意诉讼,并向海明索赔N亿美元。不答应这个条件,那就把官司打到底。        

        我任美国国际武术公开赛秘书长有年,对意外伤害险比较了解。桑兰案初起时,我一愣,莫非桑兰决定放弃1000万美元的意外伤害险?因为只有放弃意外伤害险,她才有资格要求法院判被告们承担事故责任。21亿美元固然比1000万美元诱人,问题是能否夺到?征途上排列着至少5个墓坑,海明律师已在骑虎前行,妹妹你就大胆地往前走吧。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waleng/details/79061.html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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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11-06-03   
桑兰遭性侵犯证据有录音 治疗有进展时被终止
来源:新浪网




  

自桑兰决定维权以来,各方面都准备齐全,唯一遗憾的是一直没能找到重要的证人。近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当年桑兰在美国的治疗师路平现身称,曾亲眼看见桑兰被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之子薛伟森性侵犯。“细节我不能讲,但是我亲眼目睹的。”昨天路平医生对外公布了当年的一些细节。“我手上有不少资料,包括录音。”桑兰的律师海明称,路医生的证词他们会交给法院。

治疗有进展时被终止

这位名叫路平的证人现年75岁,目前家住新泽西。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他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我曾经也为谢晓虹治疗过手臂疼痛。”美国时间6月2日,路平首次露面对外宣布了当时的一些细节。

因此当时路平被刘谢夫妇请去,担任桑兰的理疗师。在3个月内,路平一共为桑兰理疗了近20次,当时为了方便治疗,路平住在谢晓虹家中。在路平提供的一份证词中称,当年刘谢夫妇私自为桑兰的合法效应问题开过会,当时桑兰没有参加会议,也完全不知情,这侵犯了桑兰的权利。“当我告诉桑兰会议之后,她只是说她必须依赖谢晓虹,因为她是中国体委指派给桑兰的监护人,而且她还是中国体操协会的副主席,实际上就是桑兰的领导。”

路平称,得知他将会议之事告诉桑兰之后,谢晓虹很生气,恐吓路平远离桑兰。“当时他们口气相当粗暴,骂我挑拨离间。后来正当桑兰伤势有所好转时,谢晓虹突然终止了治疗。”路平称,现在他还保留着当时刘谢夫妇与他签订的合同,“就是给桑兰治疗的合同。”

性侵犯证据有录音

对于桑兰控告刘谢之子薛伟森的性侵犯行为,路平更是愿意出面作证,称其亲眼目睹了当时的场景。“我去他们家,第二天我就看见了性侵犯,不要讲具体的了,细节不能讲。”路平说,“他给她摸摸的(行为),大家都知道了,已经公开化了。”

路平说,当时他进入谢家为桑兰理疗的时候,薛伟森已经承认了与桑兰的关系。“他当时自我介绍的时候,给我说,他已经是桑兰的未婚夫了。”目前,在路平的手中掌握了当时大量的证据。“去年,在桑兰还没有控告的时候,我去北京找过桑兰,但是当时没有找到,我想把我保存的资料交给她。”路平称其家中保留的一些性侵犯的证据中,甚至还有当时的录音。

对此,记者联系了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不过莫虎表示他不会回应。“因为这个案子从第一天开始,我就说过这不是在媒体上打的。”

在美华人主动帮桑兰

不过性侵犯的案件是否已经在纽约成功报案目前不少人提出疑问。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刑事案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到警察局或者检察官处报案,录口供、签字,不能由律师代为报案。对此律师海明给出解释:“桑兰情况特殊,已经报案了。”海明称桑兰已经通过联邦快递的方式,给检察官发了一封信报案。

此外,桑兰的经纪人黄健透露,一名当时的当事人也通过邮件的形式,,给海明律师表明了态度,愿意为桑兰出庭作证。曾经为了找这名当事人,桑兰多次努力都未果。去年,这名当事人自称是在运动会现场的教练,他拍到了桑兰当时准备活动以及摔倒的全过程,甚至将场边教练撤垫干扰的动作也一并拍摄下来。“这是意外中的意外,我们很开心。”黄健说,在桑兰准备维权以来,得到了在美华人很多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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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11-06-05   
辣手摧花者
来源:贝壳村 › 动态 › 日志 › 纽约海明律师的日志




  

照片中的男子名叫:薛伟森,为桑兰跨国官司的被告之一。他与美国法院玩“藏猫猫”,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被告身份,至今躲着, 不肯出来接传票,应诉。

当年,中国人民的黄花闺女桑兰虽然年仅17 岁就身体残疾,但是,不缺尊严。这位成年男子既不是监护人,也不是“志愿者”,却总是志愿对伤残中的桑兰搂搂抱抱。

根据为桑兰诊治20多次的纽约中医师路平揭发,路平现场目睹了他对桑兰的性侵害。今天,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是,正义还是一定要有的。曾经的弱者,已经长大成人的桑兰,决心要向薛伟森讨回公道。美国联邦法院已经立案。纽约上州检控官也展开调查。但是,这位被告却四处躲藏,不肯露面。希望有认识的人举报。

Read more: Most Wanted : 辣手摧花者 - 纽约海明律师的日志 - 贝壳村 -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92032-message-113400-pag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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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表于: 2011-06-05   
有网友找出上面两张图片是出自1998年11月13日纽约时报,并上传了报纸的照片。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bcode=sunying

纽约时报的原文可在网上看到,但图片没有显示
http://www.nytimes.com/1998/11/13/nyregion/courage-in-the-face-of-an-uncertain-future.html?src=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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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表于: 2011-06-06   
这两张照片第一次见,蛮过分的

这男孩明显不是单纯照顾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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