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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貝拉的百萬美元騙局》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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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表于: 2003-10-28   
QUOTE (岱北聆泉 @ Oct 28 2003, 10:36 PM)
同意,现在只能看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了。但那本书我怎么用google搜不到呢,还是贾写的序——当时贾可是风头正劲啊(1991年,废都),可见贝拉也是有些能力的。

建议你到国内大学图书馆里去搜一搜,或许能找到。
lotu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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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表于: 2003-10-29   
找贾写序应该不难吧, 过一夜就有了。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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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表于: 2003-10-30   
时间将会证明──贝拉致广大网友读者的一封信


亲爱的读者和网友朋友们:

你们好!

在我准备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位纽约文化人的来信。摘录如下:

“……这个世界本来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事情,倒是曹长青其人其文和多维媒介有点出乎寻常。旅居美国,心态比较稳定,读一点书报的人,都领略过曹长青颠三倒四的骂街文风,文不对题的低级趣味,嫉妒黯淡的扭曲心理和黄页水平的臆想调查。不过也难怪,他靠此维生嘛。

关心时事、喜欢上网的人也多熟悉多维的独特作派,跳来跳去,台前幕后,有着“正派高尚”媒介的风范,其实大家都明,在此不赘也罢。

要说当“文坛骗子”,那你贝拉还不够格,倒是此间亲眼让你目睹“文人小丑”的表演,仅靠一系列偏激的推理就能成为一篇篇“调查报告”,就能在多维新闻网粉墨登场,真可谓新闻媒体的一大奇观,可以给你当新的小说题材了……”

我笑笑:何必比曹长青更偏激呢?又不是搞“文化大革命”,如此口诛笔伐。 我不这么看,真的。

自从《多维时报》刊登了曹长青的《女作家的百万美元骗局》以来,我这位足不出户的“白日梦者”一下子被推向了风口浪尖……记得在好几个月前,我在回答北京《女性周刊》记者林风时就说了那句话:“别人把我捧奉得多高,我还是我,一个懒散悠闲、没有伟大里想的平常心女人;别人把我棒杀得多低,我依然是我,一个粗通琴棋书画、小资情调泛滥的世界漂泊者……”

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确实在一片“捧奉”之中,简直快要捧上天了;今天“棒杀”来了,仿佛有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势头。好在我早有自知之明,清楚知道自己是谁。对我本人而言,其实一切都“荣辱不惊”,心海平静得根本泛不起一点波澜。

但是,我必须得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当我在一年多前,以“一念之差”写下那本《911生死婚礼》,又“一不小心”被人送到“中国第一出版家”安波舜的总编室开始,我的名字就注定要成为“公众人物”,这也就是说,我的言行不仅要对得起自己,还要对得起海内外素昧平生的万千读者,是他们掏钱买了我的书,花宝贵时间看了我的书,有的甚至还为我的书动情到流泪,我的新书首印十万,靠得就是他们。由此,读者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二个“上帝”。

赚了人家的钱和泪,在这个是非难辨的风口浪尖我当然要站出来说明真相。因此,我今天完全是为了看重读者们的情感,才破天荒地(希望下不为例)来配合一下。但我再一次声明,我不喜欢传媒对我过多的“正反炒作”,那些充满着火药味的无休无止论战其实很无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最后输掉的是我们宝贵的时间和文人的尊严。我们在异乡漂泊,伟大的母语是让中华儿女去寻找精神故乡的。何不让我们孤苦无告的灵魂,去仰视浩瀚的天宇,用审美宽容的眼光去看待把握人生,在自己永不陷落的心灵城堡里去体验人类广博的爱呢?

如下陈述事实。

●关于百万美元版权买卖

对这个问题,我的答案一如既往。就是我创作的“911情爱3部曲”的影视版权和各种语言版权全权委托北京SNP创作中心。日前该中心主任安波舜就此事已经做了详细的说明。曹长青既然看到过陈骏对我的访谈,那么他一定知道我声明的电影版权由SNP代理;退一万步说:假如百万美元真是“骗局”的话,压根也与我的名字无关,我不过是那本书的作者而已,除了创作外,我什么都没参与。曹长青明明知道,却为什么要用这样不人道的题目?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女人,一个目前还很“当红”的女作家?文章会吸引更多人的眼球?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世代中国女人充当牺牲品的还少吗?不知曹长青读了安波舜就电影版权一事的声明后,是否为自己写下那样“为哗众取宠而有失职业道德”的大标题脸红吗?

●关于合谋炒作的“骗局”说明

我讨厌宣传和炒作,所以压根就没有参与任何宣传和炒作。我的网站管理员老让我写些什么“吹吹”自己,我说不必,还是以文会友吧。

在出版“911生死婚礼”后,我从来没有回国宣传,或面对媒体,甚至连最基本的签名售书活动都不举办。安波舜几次传达说新浪网问我什么时候去当嘉宾?(我的3本书同时在中国新浪网和国际新浪网连载)我都推掉。今年3月前后,国内媒体报导我的书被卖百万版权后,把我推向了媒体的聚光灯前,可想而知一时间记者采访会有多少?我基本上都以“版权的事全权委托北京SNP,本人无可奉告。”为理由而加以谢绝。(我仅仅接受过旧金山史东的电视访谈和《北京青年报》、上海《文学报》等总共不到10家新闻媒体的采访)。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多维时报》记者以电话形式采访我时,就电影版权事我也以如上的话回答。但经不起他的旁敲侧击,也就如实回答了一些。(我完全是按照安波舜传给我的电影版权合同中内容透露的。)后来刊登出来后显然还是有不一样。譬如说“与FOX签定的合同中”,我至少没有说过这句话,完全是记者根据自己理解写的。(不信,让他拿出电话录音)。从《多维时报》刊发我的文章之后,我对新闻传媒患了“恐惧症”,因为《多维时报》不够厚道地把采访我的题目写成什么“多城上海女子的情爱史卖百万美元”(国内从来没有一篇新闻报导是用这么题目的),这什么话,我什么时候卖过情爱史了?我的情爱史是我的隐私,永远只能写在我的心里,《9 11生死婚礼》纯粹就是一部小说(我会在后面详尽说明),这以后,我就更不愿面对传媒的采访了。

之所以拒绝炒作和宣传,不是因为我有多高尚,而是在这个问题上小脑袋瓜还算聪明。就是作家应该把全部精力放在提高作品的水准上,让作品层出不穷,且一本比一本精彩,但是作家本人一定要保持神秘感,永远与媒体和读者保持距离。因为任何受欢迎的作家,只要他(她)频繁地曝光就会很快让读者生厌,从而被淘汰和遗忘。这样的先例太多了。

回到主题上,曹长青凭什么说我与安波舜联手炒作呢?一个要为自己书炒作的作家是这样躲避传媒的吗?谁又听到我说过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或有任何出位的表现吗?谁在大庭广众和传媒面前看到过我的身影吗?

一位网友说得好,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其实任何的荣耀甚至任何的屈辱都是过眼云烟,留下的是作品。我没有说自己的作品能够经得起岁月的沉淀,但是我正在努力。但我肯定,任何以推理式攻击贬低别人的文章将被有良知和有水准的读者鄙薄。目前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圆我的文学梦上面,也因此,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合谋炒作。

●关于书的“半自传体小说”的释疑

非常不好意思(脸红),在小林舞美采访我时,我的英语糟糕到连“隐私”一下子不清楚如何准确表达。但是在这点上曹长青比我还不如呢:他一个靠卖母语为生的大文人竟然不知道中文“戏称”的意思,还认真地来一番较真,把“戏称”的话大大演绎(详见“老板娘戏称我的工资加小费比日本首相还高……)其灰蒙蒙的心理可窥一斑了。所以我担心的是,在曹打电话想探听别人事务的时候,他是否能用英文清楚表达令对方明白,

就像我担心他对中文的理解程度不明不白,如何获得好的口碑去谋事业?

英语单词的差错也间接说明写书的我不是书中的我。虽然,我像书中的王纯洁一样从上海到东京,又从东京来北美,但是我本人却没有像她那样体验过与“鬼佬”和“鬼子”如此刻骨之情。本人真正爱过的是我华夏男儿。另外,我想说如果读者认为我本人也与书中的女主角一样风情万千的话,那么你一定对心理学研究不深。恰恰相反,生活中的我足不出户,几乎很少近“男色”,但在笔下却激情汤漾地演绎一把浪漫;以此类推,生活中的我过得简单和朴素,我称自己为加拿大村妇,但在小说里却豪华场景令人目不暇接;生活中的我根本不舍得个人花钱坐商务舱,但在书中,咱就潇洒一下坐坐头等舱,因为只有在头等舱里才更可能邂逅到高层次的男人(小说情节需要)……国内评论家不是也有指责我“为中产阶级写作”吗?我认为那起码比“小资写作”上了一个层面,而显得大气多了。

言归正传:《911生死婚礼──我的情爱自传》这样的题目是在2002年9月最初4万册首印时的书名,我的原稿中根本没有后面这六个字,是出版社自己加上去的。但是后来重新加印变换封面时,在我的要求下,出版社删掉了那六个字,于是就成了今天的“911情爱3部曲”。我要再次声明,《911生死婚礼》纯粹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写作的虚构小说,而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我承认过它又是一本半自传体的小说。因为在我认为:一切文学,除了绝对纪实的自传,都可以说是带有半自传的性质,这本书中肯定有不少自己漂泊的轨迹和对情感的诠释,甚至还有爱过的心灵呓语……文学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所以说她是一部半自传体小说也无妨。无论文学还是音乐都在实现永恒的自救和疗救……但是,曹长青知道是小说,却故意将写书的我和书中的“我”来个大混淆,这样难免会激起民族情绪之愤慨。我真搞不清,难道我贝拉遭受屈辱误解就能换来你曹长青的荣耀和风光吗?

●关于纽约时报特约采访人陈骏的访谈

陈骏确实是以《纽约时报》特约采访人的身份来采访我的。他是最后才来采访我的。据我所知,之前他除了采访过安波舜外,还采访过叶舒宪、王宁,白烨等不少学者教授。当安波舜引荐他来采访我时,我正在为911最后一本书《伤感的卡萨布兰卡》写后记。后来,白烨和安波舜觉得陈骏的提问和我的回答都不错,于是就决定把这篇采访稿收到我的新书里,成了新书的“代后记”。陈骏是用中文提问的,我也一样是用中文回答的。我也不清楚后来的英文采访稿究竟是谁翻译的。就像我接受任何采访一样,我不可能让人家给我传真他的记者证复件(《多维时报》记者不是也只在电话里说他是记者,我就相信了吗?)对于被采访者,我的权利和选择是“接受采访”或者“不接受采访”,我难道有权利要求他在哪一天刊登吗?所以,陈骏采访我的稿子究竟什么时候刊登或者为什么还没刊登?都不是我能够关心和支配的。我觉得遗憾的是:尽管有人向陈骏转达了曹长青的意思,但那位陈骏的回应是:“曹长青以为自己是谁啊,为什么我要与他联系?”

大男人都很倔强哦。

●关于处女作《东京夜色》的出版前后

92年年初,身在东京的我,很意外而又惊喜地收到了从国内寄来的两本《东京夜色》的书的。(其实那也不能算作真正的书,用行话叫“清样本”吧。)那是一位曾在《女友》杂志工作的编辑朋友悄悄地花了很多时间精力把我以前发表在一些刊物上的文章收集整理成册,随后送到陕西人民出版社的。收到清样书后,他让我提意见,我觉得书做得太薄,其中还有几处差错。于是就提出我要写几篇新的文章添加进去。后来,我把写好的稿子寄给了他,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大概是92年年底或者93年年头上,我收到了这本正式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散文集《东京夜色》,但又一次令我惊喜的是着名作家贾平凹给我作了序,评价还很不错呢!我记得我在92年年初迫不及待兴高彩烈地送给松本老先生的正是最初这珍贵的清样本(我的处女作)。他送给我的那本《沙器》,我至今完好地在上海的故居保存着呢!

●关于“美女作家”的称呼

有人对我说:“贝拉,你是否“美女作家”和曹根本无关,我想问曹是什么呢?新闻记者不是,评论员又不会像他那样下流无耻……”

我说:“不,你不该贬低曹长青,他青春的热血里肯定有正直的一面;但我有必要指出“美女作家”的称呼让我浑身不自在。”

因为我既非“美女”又不承认是什么“作家”,怎能如此“抬举”我呢?这岂不是闭上眼睛张嘴就来?如果他所指的“美女作家”有通俗意义上特定的诠释,那么我同样不是。仅仅是从我六十年代出生的年龄上来看(属于老一代了),我都没资格入“美女作家”的行列。已有人解释“美女作家”这一概念:中国文坛是把那些在七十年代出生的、“用身体写作”的,喜欢“做秀”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作家统称为“美女作家”的。我的书中确实有不少激情场面,包括性描写,但是,这与“身体写作”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读过我小说的读者都知道,我的性描写非常唯美,十分纯粹,更充满着艺术感。我的作品试图以“俗”的外衣去包裹着“雅”的内核,稍有理智的人分析一下就有答案,SNP公司在我的书上投资了巨大的人力和巨额的财力,无论如何也差不到“美女作家”份上去吧。试问,爱与性是可以分割开吗?爱情离开了性爱还叫完美的爱情吗?《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也是写了很多性爱的,难道D•;H劳伦斯在曹长青眼里成了“美男作家”?

同样我也要声明的是,那些新闻报导中的肉麻的吹捧一样让我浑身不自在,什么“中国的玛格利特•;杜拉斯”“新世纪的女劳伦斯”“走向世界”“大红大紫,国际性人物”,请不要把这些光环强行投射在我的身上。我就是我,贝拉,一个白日梦者,一个早看淡名利、过自己简单生活的旅外上海女人;如果一定要把我说到一个高度,那么我就是一个渺小如细沙卑微如尘埃却仰慕人类敬畏自然、先天性地拥有悲天悯人情怀的浪漫主义者。

●关于网站和英文翻译的说明

说来惭愧,我本人基本上是个电脑盲,极少上网(除了有时查一下电子邮件或偶尔关心一下网友文集)。我的网站(www·beila·net)完全是别人主动为我建立和管理的,我从不问津,也很少去看,至多应他们要求我提供自己的一些文稿而已。网站上的学者评论文章(中文)都是经过发表之后才被网站管理员收录的,其实还有更多的学者评论并没有放上去,包括像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研究员(台湾籍)黄敏次的《生命的原爆点──女人的宿命原罪》那样精彩的评论。而网站上的新闻报导则是连接了google上搜索到的对我以及作品的报导,不需负文责。

一些网友对我书的英文翻译稿有议论,更有说是中国式的英文,那我需要澄清,“911情爱三部曲”全部由美国女汉学家Ann L· Huss一手翻译,她是个地道的美国人,目前在Wellesley College任教职。合同中规定:明年3月底前将完成3本书的全部翻译。而早前由新加坡文学专家翻译的版本则不作出版稿使用,仅供电影投资方和拍摄方改编剧本。

●关于日本专栏作家小林舞美的采访

小林舞美是通过在国际新浪网(繁体字)上阅读了我的《911生死婚礼》后才与我联络的。小林舞美其实是个在日本长大、后嫁给日本人的台湾籍女士(在外人眼里她就是日本人了)。住在东京板桥区大山。她目前休闲在家,有时为一些女性、生活类的杂志写些专稿。对于她的采访,我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我的这3本书的繁体字版权虽由安波舜代理最后被台湾希代•;高宝出版集团买下,但之前她也曾主动热心地为我联络过繁体字出版,所以,我对她深怀感恩之情。

熟悉日本文化的人一定知道,为“女性、生活”类杂志写稿,那么这样的提问简直是太斯文高雅了(看看新浪网女性频道上的文章已经走到多远了?)我们的交流是用中文,一样的道理,我对于被采访者,我难道有权利要求她在哪儿、在哪一天刊登吗?

其实有时也挺同情曹长青的,他洋洋洒洒费了那么多笔墨来推理这篇访谈录,不如人家小林舞美大笔一挥(正在当地公证准备呈交法庭)的一行字有力。但曹长青们的存在价值也说明这世界上确实有不少不惜一切想捞取名利的人,不知大家是否认同我的观点──那些想捞取名利者的人往往最后是捞不到名利的,每个人冥冥中都有注定。

其实物质价值是一回事,精神价值是另一回事,而我更看重的是后者。 缘此,曹长青在这件事上判断失误,纯属偶然,他想像中的那种人,恰恰不是我。

●关于与松本清张在“下和”温泉的邂逅

松本清张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并不算最有名,如果与他素昧平生,我根本无需沾他的名。像少女时代可以出入于巴金爷爷和白杨奶奶家的我(我有合影),或者我先后两位日本担保人,都绝对比松本老先生有名了。

山梨县有两个温泉出名,大众知道的是“石和”温泉,而小众知道的是“下部”温泉。在日本的时候,我多次去过这两家温泉。关于“石和”温泉,我专门为它写过一篇《裸神》的文章。而我们与松本老先生邂逅的是那家属于上流社会人士问津的“下部”温泉(对不起,我笔误成“下和”了),浸泡在那个温泉可以治病。值得一提的是我至今身边还保留着松本老先生在“下部”温泉内买的一对“印传屋”小包和皮夹(那是鹿皮制作的,上面是手工的绣花,此这家温泉独有,他曾当作礼物送给我。)我此刻把这个珍贵的包找出来了,看到上面的地址是:山梨县甲府市中央3丁目11─15

看过我《远岸的女色》的读者都会知道了。如果当时没有松本老先生的引荐(他与俱乐部老板娘岛田夫人是知交),我一个中国留学生怎么可能在政界商业名流出入的东京银座4丁目的顶级钢琴俱乐部里弹钢琴呢?日本这个国家很看重保证人(即,担保人)的作用,什么都要保证人,留学,找房子,找工作……

我会在明年出版的个人文集里添加一些诸如在银座弹钢琴时的照片。让大家见识一下顶级的钢琴俱乐部有多奢华。

看来曹长青对“推理大师”的松本老先生还很敬重呢,大有传承“推理大师”之脉的势头,如果松本老先生天国有灵,一定会沐浴在温泉中,露出得意的微笑了。

●关于散文《凄美的苦恋》的“雷同”嫌疑

听我的网站管理员说:一个姓周的女中学生在新语丝帖出一篇文章,说我的散文《凄美的苦恋》“剥了张爱玲的胆”。这着实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我忙对照了一下,发现有几句话真的很雷同,震惊极了。

我是在3,4年前写下这篇散文的。十多年前在京都,我确实是认识一位这样的名艺妓,大家都叫她美子,关于她这一段难以忘怀的苦恋很多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因为她经常挂在嘴上,“忘不了啊!那小伙子有多帅!”日本富士电视台曾开设一档“寻找初恋情人”的节目,她当时一直很想通过这档节目去寻找他,也不知她最后是否去找了……

我在写这篇《凄美的苦恋》时,写到那艺妓的苦恋时,这段话就很神地跳了出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百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刻,刚巧赶上了,却没有作更多的停留,惟有轻轻的问一声:晚上好,你住在这儿吗?”(这段话与张爱玲的原文只相差十几个字) 可以说这十多年来在国外漂泊我是从来没有读过张爱玲的书,但是,我在上海的少女时代一定都读得烂熟,而且,我当年为了应付诗人频繁的情书,总有意无意会把许多文学作品中美妙的词汇抄下来背出来,然后不断地用在给诗人的回信里,文字上绝不肯服输。

我愿意为此向所有的读者网友们表示遗憾,对真诚呵护着我的人们更致以歉意,从今往后我会倍加小心,让这种雷同的语言绝不出现在我的文章里。尽管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作家,只是一个率性而为、爱舞文弄墨的小女人,但周的文章清楚地提醒了我,贝拉已是一位“当红的作家”,受到了大众的瞩目。我没有权利不对自己笔下的每一个字保持尊严。由衷地谢谢那位姓周的中学生(尽管她其他的话有点酸更有失实的地方),但指出这一点对我太有触动了,也希望更多的网友读者对我进行鞭策和提出批评。

●结束语

还有一些都不需要做什么解释了。人人都可以知道的。关于那个叫安东(ANTON)的维也纳教授,他任客席的时间不过几个月而已,又是十几年前相遇过的人,我确实是不记得他的姓了(别说这么难记住的外国人姓,就是多少当年认识的中国同胞,我绝大多数都不记得名字了)闭上眼睛回想安东时,只是那双在黑白琴键上流动着的手……断断续续弹了那么多年钢琴的我,也没成为钢琴家,我是愧对父母,愧对每一个指导过我的老师的。

其实一切都已不重要了,生命的意义本是虚设的。我已从这场漩涡中走了出来,重新回到“我的家族情爱3部曲”的创作中,说真的,我对写作已经有点走火入魔、到了不可自拔的疯狂地步了……

我完全可以善意地看待这次事件,也就是说如果我像以前是个无名氏,谁会来理我,怎敢劳驾大名鼎鼎的曹长青写下这六篇激情难抑的美文呢?当然,曹的文章中也有说对的地方,譬如他说我没有一点小说技巧(这话要比学者们的赞扬对我有帮助得多)我承认,我写小说确实门还没入,如今的那几本书都不过是练笔之作,好像才刚刚感悟到一点什么,从而也说明我还有一点小小潜力可挖。同时我也知道曹长青本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正义的“枪”错对了一个“靶子”,把我这位足不出户与世无争看破红尘之名利者当作了随波逐流的恶俗之人。有人指责安波舜是在进行炒作,作为向国际进军的出版商,他怎能逃脱此嫌疑?但他的炒作水平肯定不敢恭维。感谢曹长青,他才是真刀真枪、不图报酬地给我的书大大炒作了一番(据说海外不少文书店一窝蜂地去中国进贝拉的书了。)

写到这里,忽然从内心想对曹长青表示一下感谢。为什么不呢?善待那些批评我们的人吧!我真诚地馈赠曹长青一言:淡定一点,从容一些,学学人家哈佛杜维明教授的儒将风范吧!那样你的文章才会真正的长青。

我喜欢这句话,“TIME WILL TELL”(时间将会证明),还有必要多说什么吗?让时间来证明一切吧!

贝拉

2003年10月28日于多伦多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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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表于: 2003-10-30   
贝拉这一着棋下得很妙,1. 以弱女子出现,让曹再砸砖都不忍下手. 2.以他人之口骂曹,自己捧曹,手法都高过曹. 不过有出买小安子之嫌,也把国内捧场的学者卖了.
芸芸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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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表于: 2003-10-30   
读了这篇, 我不由为她的文字所感动. 她的语言很感性, 且有文采, 我们是不是错了?
岱北聆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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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表于: 2003-10-30   
QUOTE (芸芸 @ Oct 30 2003, 02:54 PM)
读了这篇, 我不由为她的文字所感动. 她的语言很感性, 且有文采, 我们是不是错了?

呵呵,大家都容易受一面之词的误导啊 biggrin.gif
我目前的判断标准还是看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blin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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