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玩。玩对任何孩子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但对我小儿来说更重要,由其从三年前哥哥离家上了大学,他就失去了每天的玩伴。而且他平时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玩,每天平均一小时游泳,一小时钢琴,如有钢琴比赛还得加倍的时间练,全年如此。我看着不忍,几次建议放弃一项,但他不肯,因为他两项都爱。所以,逢假/节,我都把他的玩,安排在第一位。
他是我们从多伦多搬到芝加哥后出生的,我们绝大多数亲戚都还在多伦多。虽然以前我们带他去过多伦多无数次,但他都没有印像,对于亲戚,基本不认识。这是因为他到了亲戚家,就一股劲地看电视或看书,就像要把平时“失去”的时间和机会补回来似的,周围的人和他讲话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一声招呼就算付敷衍过去了。
今年不知为什么,到了我姐的家,他马上和两个表姐熟了,话匣子也打开了。当然,两个表姐也非常友好,哄着他,讲他喜欢听的话。正好那天大表姐的男友也去玩,四个人就像老朋友似的,回到了童年世界大闹了一通。傍晚,那男友驾车,带他们三个去了市中心玩。
四人一伙先去Eaton 中心,那个花花世界,报括各种电子游戏店,对他就像老鼠掉进了油缸里,乐死了。虽然我们也带他逛商店,但没有大人,是本质上不一样的!玩爽后从Eaton 中心出来,那小子竟然驱车带他们去一家酒吧 – 这可是小儿有生以来从没去过的禁地。那男友自己要了杯啤酒,为其他三个各买了杯果汁。虽然只是一杯果汁,但这种在那环境里的感受,这种刺激,我想是不会比那个“第一次”差的。
饮毕出来,那小子又带他们去“小意大利”区吃消夜。这下又像小女孩进了糖果店 – 他本来就是个“意大利粉狂”, 讨厌米饭但意大利粉是来者不拒的。当然,最重要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大人上馆子。 四人找了家“有情调”(即热闹)的馆子,坐下又说又笑又吃,过了半夜才出来。
我们住在“领导”的父母处。过了半夜,一点钟左右,那男友终于来电话“我这就送Max回家”。我看了表,说,这么晚了,算了吧,把他送他表姐家吧。就这样,他又“第一次”在外过夜。后来才知道,他们三个整夜没睡。
总之,这次去多伦多好像对他人生是个转折点,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就对周围的人和事物有了兴趣,对电视倒失去了兴趣。回来后好几个礼拜滔滔不绝地讲他所听所见,和他的那么多的“第一次”。另外,加拿大和美国,英语及用法有不少不同之处,这也是他永远讲不完的话题。无影之中,也让他学到不少新的英语字句。本来已安排好八月底再去多伦多,但家里出了点小事,没去成。看来,这个寒假是一定要再带他去多伦多见表姐们的。不过,明年署假,计划送他去中国学钢琴。如果表姐们有兴趣,在中国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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