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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个各坛都吵得纷扰的话题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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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小平 @ Jul 22 2004, 09:57 PM)

那哈,王爷,您还是来点冰咖啡吧。

恭喜小平, 贺喜小平.
啊...
你是改革的成果
你是开路的先锋
曾记否
黄家花园
你摇旗呐喊
将冰棒销售
多年以后
到湾区击水
狂冻cuppucino
苇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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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书童 @ Jul 22 2004, 09:52 PM)
[同样的问题,我早就遇到过了。
我的原则,钱是可以再挣的,但,人去了,
就什么都没有了。
]


顶!!!!!赞!!!!!
让我们抓紧时间孝敬父母吧....

小平!!!去给王爷倒杯茶!!!

王爷,这么点问题就让您口渴,出汗???

不是冒牌王爷吧 laugh.gif


支持好好和小平!!!

那卡拉,不解决问题还要人家离,这次一起扁
打油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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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书童 @ Jul 22 2004, 09:52 PM)
[同样的问题,我早就遇到过了。
我的原则,钱是可以再挣的,但,人去了,
就什么都没有了。
]


顶!!!!!赞!!!!!
让我们抓紧时间孝敬父母吧....

小平!!!去给王爷倒杯茶!!!

呵呵要不小的先提一坛酒来孝敬王爷,喝是不喝laugh.gif

嘿嘿醉了好睡觉,王爷晚安!
小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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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书童 @ Jul 23 2004, 05:52 AM)
[同样的问题,我早就遇到过了。
我的原则,钱是可以再挣的,但,人去了,
就什么都没有了。
]


顶!!!!!赞!!!!!
让我们抓紧时间孝敬父母吧....

小平!!!去给王爷倒杯茶!!!

能做到自己心安了。最好。我很坦然。

那哈,王爷,您还是来点冰咖啡吧。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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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4-07-22   
[同样的问题,我早就遇到过了。
我的原则,钱是可以再挣的,但,人去了,
就什么都没有了。
]


顶!!!!!赞!!!!!
让我们抓紧时间孝敬父母吧....

小平!!!去给王爷倒杯茶!!!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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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好好 @ Jul 22 2004, 09:49 PM)
QUOTE
有一次,男方父母来,临走时,拿出2000美元非要给我们,收下后;女方让他们回国时给自己父母捎1500还是2000的,感觉就是我父母的钱,在握手里转一圈,又给女方父母了。这事,怎么想怎么别扭。虽然男方父母没说什么,但是总感觉难受。


首先,这男方父母的钱他们就不应该收; 收了,也不能转手就给女方父母;给了,更不能让男方父母给捎回去。感觉这对夫妻俩都够棒棰的。

em000.gif 握手!!!!!!
好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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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有一次,男方父母来,临走时,拿出2000美元非要给我们,收下后;女方让他们回国时给自己父母捎1500还是2000的,感觉就是我父母的钱,在握手里转一圈,又给女方父母了。这事,怎么想怎么别扭。虽然男方父母没说什么,但是总感觉难受。


首先,这男方父母的钱他们就不应该收; 收了,也不能转手就给女方父母;给了,更不能让男方父母给捎回去。感觉这对夫妻俩都够棒棰的。
小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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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卡拉 @ Jul 23 2004, 05:25 AM)
看来古人得出的门当户对的理论还是有道理的。

严重同意,婚姻里,必须得强调阶级论。

孝敬父母,在我们中国人的传统里是天经地义的。
作为父母,应该量入为出,尽量根据自己的能力而行。不要想着
怎么“挖掘”子女的“宝藏”。

不管是男女双方谁的父母,他们毕竟老了,所以这种事情
以“难得糊涂”来处理更好。

同样的问题,我早就遇到过了。
我的原则,钱是可以再挣的,但,人去了,
就什么都没有了。

若夫妻的感情是因为钱出的问题,就更不值得了。

所以啊,所以,虽然,我的头也大,心也疼,
但心安了。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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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4-07-22   
[呵呵,呵呵,这不瞎搅合吗 ]

这能怨我吗? 都怨六六. 贴这么个热门话题.

不行还瞎凑和, 不知道有句名言吗?!!!

山不转水转
水不转路转
路不转人转
热不转脖子转(摹然回首)
脖子不转眼珠转
眼不转…..哦….全玩完
六六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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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4-07-22   
夫妻关系中,金钱关系的处理是闹矛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我的标准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同样的事情换成男方做,比如男方给他父母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而自己家过得很紧巴,我心里不乐意的话,那我就不这样对自己父母了。

任何一家老人生病了需要钱需要照顾,那出钱出力是没话说的,谁若阻拦倒真显得无情无意,但至于什么住房条件不好什么的理由,而变相倒贴,时间长了一定会有矛盾。

一个女人,如果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正常的表现应该是首先尽丈夫孩子吃饱喝好穿暖住适,父母再亲,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孩子。

当然,可能偶是那个不孝顺的。呵呵,这是我娘教我的,小家都过不好,没了,谈啥大家?

苇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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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书童 @ Jul 22 2004, 09:26 PM)
QUOTE (苇儿 @ Jul 22 2004, 09:22 PM)
看到晕,这么复杂的问题 rolleyes.gif

一向没有经济意识,如果偶是那街道办事处主任,不知道会判出个什么结果。 unsure.gif

有一点是要肯定的,就是对双方的父母都要进孝心,但要量入为出。女方的不明智在于要花60-70万买一套三居室给父母。以我的观点,将旧房子卖出去或者出租,再在生活相对便利的区域买一套二居室的就比较合理,老两口独自生活,二居室已是十分舒适,还可以省下一笔钱,以防其他意外开支。

呵呵...有理有理....
摹然回首, 他俩坐在分房管理处.

这不是瞎折腾嘛这不是.....

呵呵,呵呵,这不瞎搅合吗 biggrin.gif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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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苇儿 @ Jul 22 2004, 09:22 PM)
看到晕,这么复杂的问题 rolleyes.gif

一向没有经济意识,如果偶是那街道办事处主任,不知道会判出个什么结果。 unsure.gif

有一点是要肯定的,就是对双方的父母都要进孝心,但要量入为出。女方的不明智在于要花60-70万买一套三居室给父母。以我的观点,将旧房子卖出去或者出租,再在生活相对便利的区域买一套二居室的就比较合理,老两口独自生活,二居室已是十分舒适,还可以省下一笔钱,以防其他意外开支。

呵呵...有理有理....
摹然回首, 他俩坐在分房管理处.

这不是瞎折腾嘛这不是.....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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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4-07-22   
看来古人得出的门当户对的理论还是有道理的。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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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卡拉 @ Jul 22 2004, 09:21 PM)
我的观点就一个字--离。而且迟离不如早离。那个女人一点也不顾小家,这样的家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em000.gif em005.gif 休了她,那个男的也没出息,连老婆都管不了结个什么婚, 去发昏.
苇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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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4-07-22   
看到晕,这么复杂的问题 rolleyes.gif

一向没有经济意识,如果偶是那街道办事处主任,不知道会判出个什么结果。 unsure.gif

有一点是要肯定的,就是对双方的父母都要进孝心,但要量入为出。女方的不明智在于要花60-70万买一套三居室给父母。以我的观点,将旧房子卖出去或者出租,再在生活相对便利的区域买一套二居室的就比较合理,老两口独自生活,二居室已是十分舒适,还可以省下一笔钱,以防其他意外开支。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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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4-07-22   
我的观点就一个字--离。而且迟离不如早离。那个女人一点也不顾小家,这样的家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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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4-07-22   
[不过这个女人也横了点,自己还不工作呢,拿着老工的钱去尽孝,不理直气壮。]


em038.gif

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该分你我. 只是他们不孝顺, 该扁
书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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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卡拉 @ Jul 22 2004, 09:12 PM)
QUOTE (书童 @ Jul 22 2004, 10:09 PM)
众里寻他/她千百度, 摹然回首, 他俩坐在街道办事处.......

逗。  laugh.gif

可能是法院吧?

袄复阔丝
象这样一对不孝的南北, 先扁之

然后送交街道办事处签字画押.
六六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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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4-07-22   
嘿嘿,我的观点跟CLEAN的完全一样!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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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07-22   
QUOTE (书童 @ Jul 22 2004, 10:09 PM)
众里寻他/她千百度, 摹然回首, 他俩坐在街道办事处.......

逗。  laugh.gif

可能是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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