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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道之用
中国人的人格既然是“自我压缩”的,因此,整个文化基本上是一个弱者的文化。然而,它除了造成大多数人弱化之外,却也同时产生了弱者取胜之道,那就是:以弱胜强,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欲取先予,欲擒故纵,借力打力,等等。
因此,中国人一方面 可以因“自我压缩”而搞到事事逆来顺受,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自我贬抑当作是一种姿势,来满足私欲。在中国人那样提倡“和为贵”与“息争”的文化中,如果公然地逐利,就会变成众矢之的,而成为被“铲平”的对象,因此,必须在表面上推让,造成自己“无私”的形象, 一旦建立了自己 在道德上的优越性后,就可以在别人不知觉的情形下用转弯抹角的方式去谋利。正如老子所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帮能成其私。”
不少中国人,在面对 人时,第一回合往往先作自我贬抑的姿势,但是后面紧跟着言词或者动作则是抬高自己 。因此,就有点像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一书中描写的希普一角----他总是对人说:“我是很卑贱的。。。”然而却没有阻止他去用卑下的手法推进自己。在中国文化底下,希普式的人物确实太多了。
诚然“弱者道之用”的原理,使中国人悟出了弱者战胜强者之道,有利于弱者的自卫,并使弱国在强大的侵略者面前有克敌制胜之道。
然后,历史上纵然有小国打败大国,弱国战胜强国的事例,在现代世界中,最好还是做到不“弱”,否则,纵使战胜对方,这场战争还是要在自己国境之内打。国此,如果自己本来就弱,不妨运用弱者制胜之道,但是,却毋需将“弱”变成一种美德。至于对整个文化的前途来说,这种态度就更要不得,因为它培养了奸狡猾贼,并且会让弱者用不公平竞赛的方法去战胜强者,造成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