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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洛阳一男子挖地窖 囚禁六名歌厅女子做性奴 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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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9-23   
洛阳“性奴”事件谁的“国家机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河南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长达2年的时间中,李浩成了名副其实的“皇帝”。先后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任其肆淫、摆弄。

  因为一次大意,小晴逃脱,她的报案最终引爆该案。那份专案组民警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在媒体的报道之后,显得苍白无力。正在当地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遇害事件的我,恰遇了这个事件。就其新闻价值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作为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记者,我的职责就是“靠上去”、“搞清楚”、“记录它”。在我对自己的职业认识中,细致求证、冷静写作、客观呈现,就已经足够。只要我的呈现文本符合事实并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一切足矣。但我很快发现,自己忽略了那个最致命的问题———脸面。

  昨日上午,在我入住的酒店内,两名始终没有“亮证”的男子近乎粗暴地对我连发质问,“谁给你的新闻线索?”“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事后得知,该两名男子系当地有关部门派出“约谈”我的工作人员。

  闻言甚惊。谁的“国家机密”?“洛阳性奴”案本身,应该是一起关乎民众知情权的刑事案件。可它怎么就成了“国家机密”?就在昨日稍晚的时候,我得知,李浩囚禁坐台女一案,在洛阳警界,确实早已成为“机密”。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超过我以往所涉及的所有报道题材———在洛阳市8名分管副局长中,只有少数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亦指定专人接、收。

  为我提供线索和消息保障的人士在我的第一稿文本呈现之后,开始变得犹豫不决。作为老刑警,他的底线大概到了———不能太过了,洛阳的“脸面”还是要的。

  老刑警说,洛阳方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有两个现实问题是可信的;一是,古城洛阳,正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如此大案,于申办无益,于政绩无益。二是,李浩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专案组认为,过多地披露细节,或将引发社会恐慌。

  好吧。为官一任,或者当地官员们的考量,在他们的立场上是有道理的。但是,洛阳方面在我的“性奴事件调查”稿件呈现后,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那就是,李浩在洛阳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隧道、从夜总会中诱骗坐台女子并绑架囚禁、长期性侵害的时间跨度达4年。在这4年中,洛阳警方在干什么?有无失踪女子的家属曾报案?警方对这些报案有了怎样的处置?

  可靠消息显示,被李浩囚禁的女子大部分系洛阳本地人(生者),且多从当地夜总会等场所被“拐走”。那么,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些场所的监管是否到位?从业人员信息的管理是否完善?除了李浩,谁该为这6名被囚禁女子的遭遇负责?

  来者一句“国家机密”,让作为新闻从业者的我不得不重新思索这样一个现实。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传播局限完全不存在的年代。那些善于和记者玩“躲猫猫”的官员们,可曾意识到,一味地“遮掩”、“捂着”,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潜意识中的对立,加上官方信息垄断的绝对霸道,使得新闻记者在执业过程中,举步维艰。我和我的同行们,甚至需要面对丢饭碗、被报复的巨大风险。值得欣慰的是,民众和读者们有自己的一番价值观。这也是为什么在从业10年之后,听到这样的新闻线索时,我仍可以从床上跳起来的原因。那是一种冲动,我们叫它做“新闻的原始冲动”。

  “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网民和读者的关注及转发起到了作用。“国家机密”没人再提起,转而,一种相对温和的态势开始出现———我可以在案发的家属院自由出入,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们,并没有为难我。

  这很好。那些被“国家机密”的真相,在没有真正被“国家机密”之前,我和社会公众一样,需要答案。

  □纪许光(作者系南都9月22日《洛阳一男子居民楼里挖地窖 囚禁六名歌厅女子做性奴》报道记者)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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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9-23   
记者揭露洛阳性奴案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来源:城市信报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案件,公职人员李浩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地窖中囚禁为性奴。9月初,洛阳警方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该 新闻9月22日见报后成为焦点。谁知当天中午,发出这一报道的南方都市报(微博)记者纪许光(微博)就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 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该微博被大量转载,网友说:“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事件还原
  
    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当性奴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 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随后,警方解救了小美、丹 丹、可可等女子,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李浩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 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 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 民楼中的地下室。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在地下4米处挖了地窖。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让民警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没上网,供 她们打游戏,看影碟。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 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据《南方都市报》
  
    ◎记者求助
  
    微博称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9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发了这一新闻后引发轰动,而采写该新闻的记者纪许光却在经过新浪认证的微博中爆料称遭遇官员质问。22 日11:20,纪许光写道:“河南洛阳:入住的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技监局执法干部李浩2年时间地窖内囚 禁、性侵坐台女,并杀害2人。一个典型的关系到民众知情权的刑案。算哪门子‘国家机密’?看架势,稍后恐被带走。请围观、解救。”微博中附上了一张有些模 糊的照片,照片中两名男子坐在沙发上像在等人。
  
    此微博一出,让这条原本就备受关注的新闻开始转向,而这一次聚焦的是写这条新闻记者的安全问题。网友们不解,这样的一条新闻为何 会上升成为“国家机密”?网友“十年砍柴”写道:“当地政府如此紧张,让我不厚道地怀疑有案中案。”更多的网友认为:“这种事都成国家机密,那国家机密太 多了。”还有一位网友说:“洛阳市大怒,正严查谁是内鬼。据传,此案告破时,当地统一封口,禁止媒体得知和报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务员,当地认为有损当地 形象。”网友“护花狼”说:“国家机密是谁定的?怎么馆陶县县长的简历是国家机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国家机密,什么都成了机密,都藏着掖着是要干什 么?我看这一次根本不是机密,是政绩。”
  
    此微博也引起了众多新闻从业者的关注,在谴责“侵犯国家机密”这一说法的同时,有的开始关心纪许光:“已经六个小时没有更新了,博主还好吗?”网友“洛神飞雪”说:“问题是,他们怎么知道你住在那里?怎么找到你的?国家机密就扯淡吧,一个刑事案件,至于吗?”
  
    ◎当地回应
  
    对记者被质问一事并不知情

  
    截至9月22日晚9点,该微博被转发近万次,2000多名网友进行了评论。
  
    22日下午4点,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南都记者纪许光。他说,得知电话是信报打来的有些激动,“我感到心中一暖,我是青岛平度人”。
  
    纪许光说:“这个稿子是南方都市报独家发表的,在此之前这一事件在当地保密得非常严格。我是在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遇害时无意 得知了此事,并且也得到了当地警方的支持。公众有知情权,作为新闻记者,我只想把客观的新闻事实传达给公众,毕竟有些事件靠捂盖是掩盖不了的。”
  
    “22日上午,有两名自称是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我,也就是微博所附照片中的那两个人,他们对我说这条新闻侵犯了国家机密。作为记 者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一篇新闻怎么会侵犯国家机密?我的职责是告诉公众事实,采访期间也没有给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造成不便,对于他们的语气和态度我感到很 难过。”纪许光说。
  
    纪许光认为,洛阳政府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采取遮掩的方法。“这篇新闻的出发点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发出这一条微博,是对公众的告知,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保护。”纪许光说。
  
    接受采访时,纪许光说“国家机密”的矛盾暂时平息,自己也暂时没有受到威胁。纪许光表示自己目前仍在洛阳,“这件事我会继续做下去,不会放弃的”。
  
    22日下午,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洛阳市委宣传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纪许光所报道的事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至于他自称“被两名男子质问侵犯国家机密”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也不便发表评论。
  
    记者 纪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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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11-09-23   
河南警方:“洛阳性奴案”嫌犯事业编制 并非公务员
来源:新京报

  核心提示:34岁洛阳男子李浩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并致两人死亡。警方称李浩在洛阳质监局稽查大队工作,属于事业编制,非公务员。警方已于9月3日将其抓获。

 

  新京报制图


  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期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延伸阅读:洛阳警方:将最大限度保护揭露“性奴案”记者

  9月22日,报道洛阳“性奴案”的记者纪许光(微博)在微博上称遭到有关人员质问,被指侵犯国家机密,并在微博上求救。洛阳市公安局称纪许光没有向洛阳警方联系。纪许光的人身或财物在洛阳受到侵害,洛阳警方将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帮助。

  新闻回顾: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

  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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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9-23   
男子挖地窖囚禁女子为性奴续:4名遭囚女子被拘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李浩所挖地窖疑在这栋居民楼地下室。据称,其在“性奴房”专设通风系统并购置了做饭的工具,生活所需用具几乎一应俱全。


李浩用于囚禁女子的地窖,就位于这间地下储藏室下方。图片由知情者提供


  南都记者 纪许光(微博) 发自河南 洛阳 34岁的河南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干部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昨日本报A26 版曾作报道)。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李浩逃到南阳被抓

  “洛阳性奴”事件经南都独家报道后,引发热议。昨日,熟悉此案的人士再次提供消息称,在案件中被解救的小晴、小美、丹丹、可可等4名女子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全部被刑事拘留。

  “这与发生在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洛阳刑警章大可说,经过调查,这4名被囚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为了保密,整个移卷过程极为慎重。

  同时,章大可说,知情者此前向南都记者讲述案件经过的表述有误,李浩并非在洛阳本地被抓获。而是在其从妹妹那里获得路费后,潜逃回老家南阳,被派出办案的民警在南阳当地抓获。

  设7道铁门防“妹妹”外逃

  老刑警郑胜利转述曾下到李浩所挖地窖中的民警的话时称,李浩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

  “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郑说,在通往“性奴房”的横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时的。李浩共设置了7道铁门。

  南都记者昨日对现场再次进行走访时发现,一些不明身份的便衣男子出现在事发家属院附近。一名自称曾目睹民警行动的居民称,至今他都没搞清楚在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这个小区地下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大案。

  “看那阵势,不像是小事。我当时以为他们在找什么赃物。要不然,谁没事往地下室钻啊。”这名男性居民说,该案被披露后,靠近事发地下室的一楼住户提出“彻底封死案发的地下室。”“想着都吓死个人咧。”

  洛阳警方上报公安部

  章大可说,民警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子“照顾有加”。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最让民警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据我分析,李浩善于与人沟通。他对女孩们的洗脑是很成功的。”有着十多年刑侦经验的郑胜利说,其次是,这些被解救者很可能被迫或自愿参与了对另外两个被囚女子的杀害。李浩借此控制她们的心智。

  “看过案卷的人都睡不着觉。我办案十多年来,从没遇到这么残忍的事情。”郑说,经查,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几乎完全“丧失人性”。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李浩一案除了昨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两名遇害女子身份仍在排查

  可靠消息显示,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另外两名已被杀害的女子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

  但是,3名本地女子的家属是否曾就她们的失踪报案,向南都记者提供线索的多名知情人士均表示“不知情”。

  南都记者昨日辗转找到了李浩所在单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李浩确系其单位执法大队职工,其人平时较为“低调”,但并非正式公务员。

  “应该是转业时照顾安置来的。印象中,这个人(李浩)从来没有旷过工。平时和人交往看起来也正常。不像那种一看就是坏人的样子。”李浩的这名同事说,李浩平时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不善参与同事们的聚会———“我甚至没怎么见他喝过酒。”

  邻居:李浩夫妻恩爱

  李浩的妻子现年24岁。其与李浩的住所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龙磷路,在当地上下班高峰时段,从这里到案发的洛阳市凯旋东路家属院超过半个小时的车程。

  南都记者昨日走访李浩家庭住所时,其邻居称,李浩与其妻子共同育有1子,年仅1岁。

  “李浩与他老婆很恩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这名邻居称。在媒体对事件披露之前,周围住户均未听闻任何关于李浩一案的信息。

  “昨日上午开始,不断有媒体打电话到办公室,要求采访。到了下午,甚至有媒体直接上门,但因为案情重大,局内部经研究,还是婉拒了媒体采访的要求。”洛阳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对此,著名社会学者刘培福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侦破案件后,当地应披露相关信息,以免引发民众无谓猜测。

  (应当事人要求,本文所述知情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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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9-23   
揭“洛阳性奴”记者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网传其失踪
来源:倍可亲网站综合


  网传采写《洛阳恶男挖地窖囚禁6名卖淫女当性奴 不听话就杀死》一稿的南都记者纪许光9月22日下午被“失踪”。“失踪”前曾发微博求救。有评论认为,纪许光的被“失踪”是不折不扣的国耻。

  9月22日下午,一则题为《南都记者因揭露洛阳性奴案恐被带走,求关注》的微博在网络盛传。该微博是由署名为“纪许光”的网友发帖,由网友们转发。

  据称,纪许光是南方都市报记者,其曾采写《洛阳恶男挖地窖囚禁6名卖淫女当性奴 不听话就杀死》一稿,该稿在22日上午发表,下午即传被失踪。(相关新闻)

  该微博称,河南洛阳:入住的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技监局执法干部李浩2年时间地窖内囚禁、性侵坐台女;并杀害2人。一个典型的关系到民众知情权的刑案。算哪门子“国家机密”??领导政绩的“机密”吧?看架势,稍后恐被带走。请围观、解救。

  随后有评论认为,纪许光“被失踪”是不折不扣的国耻。评论称,国家如同个人,都有自己的羞耻,南都记者纪许光今天于众目睽睽下“失踪”,即国耻,不折不扣的国耻!

  评论称,向纪许光报料“洛阳性奴”的人,于中国法律、道德,都应该计算为“见义勇为”,倘若这也叫泄露“国家机密”,那这个国家岂不是保护犯罪分子作恶?这才是对当代中国的最大污蔑!最大抹黑!最大危害!

    据倍可亲记者考证,从记者纪许光微博的更新状态来看,应该并不如网文所传失踪,而是已成功却又狼狈的撤出了是非之地河南。

















  纪许光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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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9-23   
洛阳干部挖地窖囚6女为性奴续:案发地现场直击
来源:凤凰网



  2011年9月22日,河南洛阳,住该门洞的居民在地下室外讲述看到警察解救被囚女子经过。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2011年9月22日,河南洛阳,住该门洞的居民打开地下室大门。



  2011年9月22日,河南洛阳,住该门洞的居民指认李浩所购地下室。


 
  2011年9月22日,河南洛阳,李浩挖地窖囚禁歌厅女子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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