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5楼水做的鱼于05-20-2010 03:44发表的 : %-k(&T3&
请问伍胥之:这件事情也是政府行为?为什么说法律不会保护这位妇女?2009年12月29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对石建设强奸张丽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石建设趁张丽平酒醉之机,强行将张丽平衣服脱下,与张发生性关系”。判决“被告人石建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个判决有问题没有? m.Tw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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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请问看见这个笔录的人,如果不是把矛头指向这个妇女及家人,她会这么难过吗?如果大家对那个强奸犯同仇敌忾,她会怎么样?
^YqbjL u5/t2}^T 水鱼,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应该把屠刀挥向孩子,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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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c 但我想并不是矛头的问题,而是司法公正的问题,你想这个笔录为什么会泄露出来?说明的体制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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