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主题 : 谁是?谁非?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
Troublemaker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13-07-15   

谁是?谁非?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卡拉 从 乱讲 移动到本区(2013-07-22)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去年2月26日晚,28岁的协警齐默尔曼在当地一居民区巡逻时,认定17岁非洲裔少年马丁“形迹可疑”,报警后跟踪并与马丁对峙,最后开枪射杀了少年。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迈阿密,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迈阿密,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民众抗议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被白人协警枪杀一案当天判决,涉案协警齐默尔曼被判处无罪。图为抗议人群。
  
  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判定,去年2月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人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当庭宣布释放齐默尔曼。消息传出后,法庭外支持马丁的人群举行大规模抗议,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公。
美司法部称将继续调查协警枪杀黑人案 联邦检察官或再诉
据美联社14日报道,针对地方法院裁定涉嫌枪杀黑人男孩马丁的白人协警齐默尔曼无罪,引发民众不满后,美国司法部表示,他们正在调查这桩案件,以决定是否让联邦检察官对齐默尔曼再提起诉讼。
  报道称,对于法院日前的此项裁决,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包括歌手碧昂斯、蕾哈娜在内的艺人纷纷表示悲痛。在华盛顿、芝加哥、旧金山、亚特兰大、奥克兰、洛杉矶等城市均爆发示威,纽约时代广场亦有人声援。
  虽然齐默尔曼被判无罪,但外界普遍认为他后半生都会在受恐吓中生存。他的哥哥也说,齐默尔曼将来都要小心翼翼地活着。
  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13日深夜判定,齐默尔曼的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对此,奥巴马14日发表声明说,这一判决可能在民众中引发强烈情绪反应,他呼吁社会各界保持冷静,尊重陪审团判决,并认真思考应如何遏制枪支暴力、推动社会和解,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美国协警枪杀黑人被判无罪引发反种族歧视抗议
 打死特雷沃恩·马丁(Trayvon Martin)的乔治·齐默尔曼(GeorgeZimmerman)获得无罪开释,这个结果于周日在全美引发了又一轮回荡在教堂讲经台和街头抗议人群之间的讨论。这场讨论涉及种族和犯罪,以及美国司法系统对一桩种族分化严重的杀人案的处理方式。本案中,一名年轻的美国黑人在佛罗里达州某僻静社区行走时被杀。
  一些议员、神职人员和示威者在炎热的7月聚集在公园和广场,他们把六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形容为种族主义持续存在的证据。美国选出本国第一位非洲裔美籍总统已有五年,种族主义仍在折磨这个国家。
亚特兰大市埃比尼泽浸礼会教堂(Ebenezer Baptist Church)高级牧师拉斐尔·G·沃诺克(Raphael G.Warnock)博士对曾受牧师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博士领导的某宗教团体说,“特雷沃恩·本杰明·马丁(Trayvon BenjaminMartin)之所以死于非命,是因为他和其他黑人男孩和男子一样,被人视作了一个问题,而不是一个人。”
  沃诺克指出,此次判决出台一个月之前,最高法院以五票支持、四票反对判定1965年通过的《投票权法案》(VotingRightsAct)的一项条款无效。他在牧礼后的一次采访中说,“过去几周对非裔美国人意识的觉醒是个关键。黑人被打上了耻辱的烙印。”
  29岁的齐默尔曼是一名社区协警,此前曾面临二级谋杀罪和过失杀人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数十年。他之所以遭受指控,是因为2012年2月26日晚间,他在佛罗里达州中部小城市桑福德开枪打死了17岁的马丁。然而,上周六夜间,陪审团裁定他所有的罪名均不成立,陪审团所有成员都是女性,且没有一个黑人,她们在两天的时间里商议了超过16个小时。
  周日,在桑福德的非洲卫理公会埃伦教堂(Allen Chapel AME),牧师瓦拉里·J·休斯顿(Valarie J.Houston)谴责了“污染美国空气的种族主义和不公”,博得了阵阵支持的叫喊和义愤的回应。
  齐默尔曼和他的支持者否认种族是造成马丁死亡的因素。他的辩护团队辩称,齐默尔曼当时的举动是为了自卫,因为17岁的马丁摁着齐默尔曼的头去撞人行道。佛罗里达州法律明确规定,平民有权在认为自身遭受危险时采取非常手段自卫。
  齐默尔曼的弟弟罗伯特(Robert)对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Radio)说,种族并不是影响本案的因素。他补充道:“我从来都不认为,我哥哥可能不应该开枪。他摁着我哥的头去撞人行道啊。”
  奥巴马总统敦促全美上下接受这一判决结果。在马丁被杀后不久,总统曾表示,如果自己有儿子的话,“他看上去会像特雷沃恩一样”。
  在白宫于周日发表的一则声明中,奥巴马说,“特雷沃恩·马丁之死是个悲剧,对他的家庭或任何一个社区来说都如此,对整个美国来说也是如此。我知道,这宗案子已经引发了强烈的情绪。我知道,随着判决出台,这种情绪可能会更加强烈。然而,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陪审团已经做出了判决。”
  尽管如此,判决引发的反应还是表明,在这个国家的许多领域,尤其是与美国司法体系和警察有关的领域,种族关系依然呈现两极分化的局面。
  “我非常清楚齐默尔曼会被释放,因为如果司法不分肤色,陪审团里为什么没有少数族裔?”57岁的威利·佩特斯(WilliePettus)说,他来自弗吉尼亚州里士满。
  在阿比西尼亚浸信会教堂(Abyssinian Baptist Church)参加仪式的玛克辛·麦克里(MaxineMcCrey)说,判决是对司法体系失效的一个提醒。“黑人得不到任何正义,”她说。“先入为主和针对黑人的作法并未停止。”
  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称会对该案进行复审,以确定是否应当考虑向联邦法院起诉。
  许多黑人和部分白人质疑,如果有部分西班牙血统的齐默尔曼是黑人而马丁是白人,齐默尔曼是否还会被判无罪。
  “那样的话,他应该已经进了监狱,”18岁的利昂娜·埃里(LeonaEllzy)说,她正在桑福德的戈尔兹伯勒参观写有马丁的名字的纪念碑。戈尔兹伯勒是个历史悠久的黑人社区。“黑人要是杀死了一个白人孩子,肯定会进监狱。”
  然而,即便是种族在这起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也变成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齐默尔曼的律师之一马克·奥马拉(MarkO’Mara)说,他也觉得,如果他的当事人是黑人,结果会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却与埃里女士那样的人所说的完全不同。
  “他根本就不会遭受犯罪的指控,”奥马拉说。
  “这为一起民权事件提供了关注点,民权事件已经再次成了一种令人兴奋的事情,”他说,”可是,他们决定把乔治·齐默尔曼作为谴责目标,并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他来界定一种侵犯民权的行为,事实证明,这两种情况都不成立。那天晚上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他的行为带有种族主义色彩。”
  宣判之后,芝加哥、洛杉矶、华盛顿、纽约和亚特兰大的一些社区立刻出现了抗议活动,其中一些是有计划的,另一些则是临时起意。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天没有关于严重暴力或逮捕事件的报道,这同1992年另一起有种族色彩的案件宣判之后席卷洛杉矶的骚乱形成了对比。当时,殴打黑人建筑工人罗德尼·金(RodneyKing)的几名洛杉矶白人警察被判无罪。
  当天一整天,在黑人和白人努力解读辩论的种族含义时,许多人都呼吁祈祷与和平,同时呼吁不要让暴力升级。
  “我心情沉重,”马丁的表哥弥尔顿·费尔顿(MiltonFelton)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花园的安提阿宣教浸信会教堂(Antioch Missionary BaptistChurch)外面说,马丁的家人聚集在那个教堂里。“但这就是我们的司法体系。让我们平和面对吧。”


《纽约时报》:美国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周日说,其将考虑是否对齐默尔曼(GeorgeZimmerman)提起联邦刑事指控,此前齐默尔曼在一起枪击案中被无罪开释,在全美引发对种族平等和自卫法律的激烈辩论。
  司法部发布上述声明之际,包括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Liberties Union)在内的一些团体要求司法部长霍尔德(EricHolder)对齐默尔曼提起联邦民事权利诉讼。曾为邻里联防会队长的齐默尔曼开枪射杀了马丁(Trayvon Martin)。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在声明中说,经验丰富的联邦检察人员将确定相关证据是否揭示了可提起公诉的违反民权法的情况。司法部自去年以来已经对马丁的死进行了公开调查。
  现年29岁的齐默尔曼为西班牙裔,2012年他在佛罗里达州桑福德市的一个封闭社区内枪杀了17岁黑人少年马丁,因此面临二级谋杀和过失杀人罪指控。检方人员称,齐默尔曼将马丁描绘成罪犯,跟踪了他并挑起了那场致命的打斗。辩护律师说,齐默尔曼受到马丁袭击,出于自卫才向他开枪。
  齐默尔曼最初在事发六周后才被捕,引起全国范围的抗议和对种族歧视的指责。
  NAACP和其他团体激烈抨击上周六的无罪判决是审判不公。
 周日,纽约市民参加纪念马丁的活动。NAACP华盛顿分部的负责人谢尔顿(HilarySheldon)说:我们这些为人父亲者,尤其是非裔美国男孩的父亲,觉得此事骇人听闻。他说,这一判决传达的信息是,我们不仅可以做这种事情,还能逃脱惩罚。
  但法律专家质疑会否提起诉讼,原因是检方将面临很高的举证责任。纽约律所Callan, Koster, Brady &Brennan LLP的律师卡伦(Paul Callan)说,他们可能必须要证明,齐默尔曼枪杀马丁是出于种族仇恨的动机。
  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莱文法学院(Levin College ofLaw)刑事司法中心(Criminal Justice Center)副主任纳恩(KennethNunn)说:我觉得你可以说,潜意识的种族主义导致齐默尔曼将马丁描绘成罪犯,但要说马丁的死是种族敌意所致,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样的说法。(cd)
                              
[ 此帖被卡拉在07-22-2013 19:42重新编辑 ]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Troublemaker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沙发  发表于: 2013-07-15   
第二篇:  老百姓一看就懂的:Zimmerman案的前前后后

文章来源: 文学城时事述评 于 2013-07-14 21:47:58
作者:牵牛猫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 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 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 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 他了。所以应该是黑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 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 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以此为借口, 大造舆论。奥巴马甚至公开声称:要是他有一个儿子,一定长得象Trayvon Martin (If I Had A Son, He'd Look Like Trayvon) 。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美国的自由派媒体当即高潮了。其中CBS就高潮过头了,居然篡改剪辑了ZIMMERMAN的911电话报警录音,造成 ZIMMERMAN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掀起铺天盖地的媒体和黑人政治团体攻击。CBS手段太拙劣了(如果有谁比CNN更拙劣,那就是CBS),被零成 本抓了现行。于是CBS被迫公开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个记者。但Zimmerman律师不依不饶,称道歉太迟了,依然决定起诉CBS,罪名诽谤及故意心理伤 害 defamation and 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由于铁证如山,CBS如不和解,官司必输无疑。

当时奥巴马施加的政治压力是非常强大的。当地的警察局长被要求配合。但警察局长说这案子太弱,手中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而没有可信理由(probable cause),逮捕是非法的。于是原局长被炒掉了,新局长上任就逮捕了ZIMMERMAN。

随即佛州检察官起诉,依然找不到证据。检方一方面逼着一批黑人做伪证,另外一方面扣留了全部对ZIMMERMAN有利的证据--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扣留 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 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检察院的IT主管看不下去,出庭作证检方非法扣留证 据(在ZIMMERMAN案子递交到陪审团的当天,IT主管也被开除了)。

庭审中,法官迫于政治压力,完全偏袒检方。但庭审对检方依然完全是灾难性的。检方几十个证人破“腚”百出--要么可信度破产,要么完全无关痛痒。而被告证 人、专家却招招见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检方完败,拿不出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陪审团去发挥自己的“普通人的感觉common sense”,去判定ZIMMERMAN有罪。这就等同于说,陪审团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感觉与想象定罪。

在此情况下,法官在政治压力之下,使出了非常卑劣的一招,即允许检方在二级谋杀基础上增加过失杀人罪名。二级谋杀可判终身监禁,过失杀人可判30年监禁。 但在庭审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允许检方增加罪名是非常有争议的。依法,自陪审团组成并宣誓之日,就算一重危境了(Jeopardy attaches when the jury is empaneled and sworn),如果允许随意增加罪名,即使不算DOUBLE JEOPARDY(双重危境),也有违背程序正义(DUE PROCESS)的。

检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即虐待儿童致死罪)。但吸了毒的TRAYVON MARTIN 比ZIMMERMAN个子高十几公分,还壮实不少;ZIMMERMAN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但TRAYVON MARTIN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怕落笑柄,不敢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不过为了掩护检方,法官把对陪审团的指令中(jury instruction ),对过失杀人写得非常绕口模煳,希冀能够把陪审团绕进去,助检方蒙混过关。所以陪审团读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好找法官、双方律师澄清。澄清之后,即判ZIMMERMAN无罪释放。

为什么过失杀人行不通呢?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二级谋杀还是过失杀人,检方都要证明ZIMMERMAN不是在正当防卫。哪怕检方证明了接近95%的可能性, 只要陪审团认为存在大于5%的疑虑ZIMMERMAN是在正当防卫,就必须判他无罪。这就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举证标准。所以被告律师O'MARA在结束辩论时对陪审团说,如果你们有疑虑,请让ZIMMERMAN成为这些疑虑的唯一受益者。这句话是非常 有技巧的。

此案中,被告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早已证明了ZIMMERMAN超过50%的可能性是在正当防卫,超过了被告的举证责任(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从法律上讲,由于检方在否定正当防卫一节证据不足,就既不能证明二级谋杀,也不能证明过失杀人。法官允许检方修改罪名,徒见有意构 陷,是不足以成事的。另外,佛州采用6人制陪审团,这样的陪审团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只要一人咬死检方证据不足,就不足以定罪。如果陪审团迟迟不能定 罪,就叫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一般要重审。但此案对ZIMMERMAN证据方面太有利了,不存在HUNG JURY的情况,顺利达到了意见一致。

此案成为美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尤其是司法部居然直接组织反ZIMMERMAN游行,成了千古笑柄。操持种族仇恨议题的奥巴马政府目前可谓一地鸡毛。

今天黑人在抗议游行,但传说中的暴乱乃至黑人豹党并未出现。原因很简单,美国各地警察以及支持ZIMMERMAN的白人早已子弹上膛、严阵以待了。只要黑 人出面打砸抢烧杀,警察和所谓“合法持枪公民”们就会横扫了他们。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不过,黑人是敢打 ZIMMERMAN黑枪的--怯懦者永远只敢在背后下手的。

可能还会有4个后续案子: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2)原警察局长告非法解雇案。

(3)原IT主管告非法解雇案。

(4)ZIMMERMAN告CBS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案。

估计佛州政府在非法解雇案中,要赔个几百万美元。CBS估计会和解,但代价也不会小。
Troublemaker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板凳  发表于: 2013-07-15   

这是跟在上述第一篇文章之后的评论:


成年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0:07:58
我再讲个事情。我认识一个律师,洛杉矶为Rodney King爆发骚乱的时候,他的事务所里有个黑人女雇员,深受骚乱感染,来上班时嘴里骂骂咧咧,拿着办公室的东西乱踢乱扔,好像在办公室也要来场骚乱。我这个朋友把她叫到办公室,当着她的主管当场解雇她。这个雇员大叫:“You can't do that!” 我这个朋友平静地回答她:“Well...I just did.”天并没有塌下来。
成年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0:00:44
坚决支持判决结果!美国人最大的本事就是不分是非跟着起哄。八十年代有个Rodney King,九十年代有个臭名昭著的Simpson,还要让司法从此以后只要见到黑人就跪下吗?! 果真如此,这美国还有什么正义公理可言? Michael Jackson 死了之后我跟朋友讲,谢天谢地他的医生是个黑人,否则不知要闹多大的“种族歧视”。各路黑人们接着骚乱吧,闹腾几天还是会乖乖地领救济 --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饿死也不领救济,黑人是没这个气节的。
jimmyreturns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0:00:07
看看这些照片里游行的都是写什么人。不是他妈黑鬼就是white trash. 感情就是这帮人选了OBa当总统的。这下好,好好教训这帮无合之众,杀一儆百,就算你个黑人当总统,美国还是白人的天下。
jimmyreturns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0:00:07
看看这些照片里游行的都是写什么人。不是他妈黑鬼就是white trash. 感情就是这帮人选了OBa当总统的。这下好,好好教训这帮无合之众,杀一儆百,就算你个黑人当总统,美国还是白人的天下。
旁观者X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59:28
黑人今天都当总统了, 动辄还扣你个种族歧视。好像就它们才是唯一的少数族裔。华人
惹上它们也倒霉。
littlememe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57:42
Z的律师说得好:如果Z是黑人,屁事没有。这不叫宗族歧视叫什么。
Lucinda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40:45
这个案子里的双方换个肤色,陪审结果不变,看黑人还游不游行
宅男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7:53
从此事发生起,就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之后黑人在Al Sharpton带领下,要求逮捕和公审George Zimmermen,在一贯的entitlement和racism口号下,政府妥协,警长下班,重新逮捕,进入法定程序,冗长的公审,宣判和当初一样:无罪!

之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NND,你们这些黑社会也她妈的(forgive my language.)不像话啦,按照你们的要求,冗长的审判,没有达到你们的审判结果,你们他妈的也还不认同!

almost_1d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2:53
Hilary Sheldon才是典型的种族主义。
iwbh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2:40
什么GP黑人得不到任何正义,当初OJ杀了两个白人,不是给了他"正义"嘛。
-朕-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2:15
前段时间中国女孩在纽约被墨西哥裔强奸殴打致死,前段时间旧金山一个中国老太太被一群黑人小混混扔下地铁轨道,前段时间一个中国老头被一黑人抢劫殴打致死,前段时间两位中国留学生在回家时候被黑人枪杀,前段时间一个我认识的人很好的一个中国人在谷歌面试前被一对黑人情侣为20美元劫杀,留下妻子和幼儿....我没怎么看到媒体报道,也没看到有人示威,也没有人因此说种族问题,也没有看到总统为此发表演讲.....华人何时会捍卫自己权利,捍卫自己尊严,保护自己.....
哈小玫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0:56
奥巴马和政府在这个事件中起了非常坏的作用,挑动种族仇恨,煽动民间对抗。

司法部起什么哄?政府为什么要施加压力和干预?为什么不信任当地的司法系统和运作?
iwbh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29:56
一个西裔杀了一小黑混混竟然闹成这样。当初OJ明明杀人,却被无罪释放,怎么说。
老梆子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28:37
要是我让人打死了,也有那么多人为我上街该多好啊
dune3000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26:13
小黑吸毒,先攻击别人怎么都没提?再下去,就成了“有美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抽刀断水 离线
级别: 师长

显示用户信息 
地板  发表于: 2013-07-15   
from the NY times

In Zimmerman Case, Self-Defense Was Hard to Topple

By LIZETTE ALVAREZ


SANFORD, Fla. — From the moment George Zimmerman held up his arms and told the police that he had shot Trayvon Martin, one fact was undisputed: an unarmed black teenager lay dead.

But as one top Florida defense lawyer, Michael Band, said on Sunday, “Trials, for better or worse, are not morality plays.”

From the start, prosecutors faced a difficult case — weak on evidence and long on outrage. Mr. Zimmerman had the power of self-defense laws on his side, and was helped by a spotty police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orial missteps. The initial investigation foundered when the local prosecutor balked at bringing charges, convinced that overcoming the self-defense claims would prove impossible.

But six weeks after the killing, his replacement, Angela B. Corey, from the Jacksonville area, charged Mr. Zimmerman with second-degree murder, a tall order.

At the trial, the fight between Mr. Martin and Mr. Zimmerman that preceded the shooting produced a muddle of testimony — and grist for reasonable doubt. It remained unclear who had thrown the first punch and at what point Mr. Zimmerman drew his gun. There were no witnesses to the shooting and no definitive determination of which man could be heard yelling for help in the background of a 911 call.

The only version of events came from Mr. Zimmerman, who did not take the stand, denying prosecutors a chance to cross-examine him. His statements to the police spoke for him at the trial. Defense lawyers also had a powerful piece of evidence in photographs of Mr. Zimmerman’s injuries: a bloody nose and cuts and lumps on the back of his head.

Mr. Zimmerman, a neighborhood watch volunteer, claimed that he shot Mr. Martin only after the teenager knocked him to the ground, punched him, straddled him and slammed his head into the concrete — “a weapon,” as his lawyer, Mark O’Mara, called it. The murder charge required a showing that Mr. Zimmerman was full of ill will, hatred, spite or evil intent when he shot Mr. Martin. But prosecutors had little evidence to back up that claim, legal experts said. They could point only to Mr. Zimmerman’s words during his call to the police dispatcher the night he spotted Mr. Martin walking in the rain with his sweatshirt’s hood up and grew suspicious.

“Punks,” he said, adding a profanity. “They always get away,” he said, using another profanity.

But Mr. Zimmerman appeared calm during the call and did not describe Mr. Martin’s race until he was asked. And defense lawyers brought in witnesses to say that Mr. Zimmerman, on the whole, was a courteous, kind and caring neighbor.

“That was a fatal flaw right from the start in the case,” said Jeff Weiner, a well-known Miami criminal defense lawyer.

Toward the end of the trial, prosecutors asked the judge to include the lesser charge of manslaughter, but the jury rejected that as well.

Legal experts pointed to what they said were errors by the prosecution. Several prosecution witnesses struggled on the stand and appeared not to have been prepared, including Rachel Jeantel, the young friend of Mr. Martin’s who said he had told her on the phone that he was being followed and was scared.

Prosecutors interviewed Ms. Jeantel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e house of Sybrina Fulton, Mr. Martin’s mother, while Ms. Fulton sat next to her. Shaken up by Ms. Fulton’s presence, Ms. Jeantel softened her account of the phone call to protect Ms. Fulton, she testified.

Prosecutors also were hurt by the testimony of Officer Chris Serino of the Sanford Police Department, the chief investigator on the case. He told the jury he believed Mr. Zimmerman’s account was truthful.

Yet another trouble spot was the testimony of Dr. Shiping Bao, the medical examiner who performed the autopsy on Mr. Martin. On the stand, legal experts said, he came across as befuddled, shuffling through his notes because he could remember so little.

“It was horrific,” said Richard Sharpstein, a prominent Miami criminal defense lawyer. “It was the deadly blow to this case because the case depended on forensic evidence to contradict or disprove George Zimmerman’s story.”

The performance was the opposite of that by Dr. Vincent Di Maio, a nationally recognized forensic pathologist, who took the stand for the defense. Polished and concise, Dr. Di Maio said the evidence and injuries to Mr. Zimmerman were consistent with the defense’s account: that Mr. Martin was leaning over the defendant when he was shot.

“When Bao completely imploded, that was check,” Mr. Sharpstein said. “When Di Maio testified, it was checkmate.”

The evidence of Mr. Zimmerman’s injuries may have helped his case, but it was not legally necessary. He needed to show only that he feared great bodily harm or death when he pulled out his gun, which he was carrying legally, and shot Mr. Martin.

“Classic self-defense,” Mr. O’Mara said.

Soon after Mr. Zimmerman was arrested, there appeared to be a chance that the defense would invoke a provision of Florida self-defense law known as Stand Your Ground. Ultimately it was not part of Mr. O’Mara’s courtroom strategy, though it did play a pivotal role immediately after the shooting.

The provision, enacted by the Florida Legislature in 2005 and since adopted by more than 20 other states, allows people who fear great harm or death not to retreat, even if they can safely do so. If an attacker is retreating, people are still permitted to use deadly force.

The provision also allows a defendant claiming self-defense to seek civil and criminal immunity at a pretrial hearing.

Mr. O’Mara said he did not rely on Stand Your Ground as a defense because Mr. Zimmerman had no option to retreat. A pretrial immunity hearing, which prosecutors said they had been expecting, would only have divulged his case. So Mr. O’Mara gambled on a jury trial.

“That was a brilliant strategic move,” Mr. Sharpstein said. “It precluded the state from previewing the defense.”

But Stand Your Ground did play a role when the police were contemplating whether to charge Mr. Zimmerman, said Tamara Lave, an associate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Miami.

Under the law, if the police believe there is probable cause that someone acted in self-defense, as Mr. Zimmerman said he had, they are not allowed to make an arrest, she said. The self-defense claim also may have affected how thoroughly the police interviewed witnesses, preserved the crime scene and screened Mr. Zimmerman.

Eventually, the police arrested Mr. Zimmerman, but only after Gov. Rick Scott of Florida had appointed Ms. Corey as prosecutor.

At a news conference after the verdict, Ms. Corey said prosecutors had been hindered by the fact they inherited the case well into the investigation. Still, she forged ahead.

“What we promised to do was get this case in front of a jury,” she said, “and give Trayvon Martin and George Zimmerman their day in court.”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Troublemaker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地下室  发表于: 2013-07-15   
以上文章皆转自网络,所有的言论并不代表转帖者和本论坛,特此声明。

我想说的是,这个案子绝对会成为美国司法史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至于是不是会有总统,行政,甚至于舆论干预司法的评判,那要看未来这个案情及相关案例的走向。截止到目前为止,作为总统先生,罔顾事实,感情用事地诱导公众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

我还想说的是,作为我们在美国的华人,如何在真正的黑白族裔的夹缝中求生存,如何在日复一日的被丑化,被妖魔化,甚至于被边缘化的社会中立足,这才是关键,这也是我们看完看似和我们无关,但又息息相关的案件后所应该做出的思考。

再仔细看看最近一段时间就发生在我们周围的这些事情。。。。。。

-朕-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2:15
前段时间中国女孩在纽约被墨西哥裔强奸殴打致死,前段时间旧金山一个中国老太太被一群黑人小混混扔下地铁轨道,前段时间一个中国老头被一黑人抢劫殴打致死,前段时间两位中国留学生在回家时候被黑人枪杀,前段时间一个我认识的人很好的一个中国人在谷歌面试前被一对黑人情侣为20美元劫杀,留下妻子和幼儿....我没怎么看到媒体报道,也没看到有人示威,也没有人因此说种族问题,也没有看到总统为此发表演讲.....华人何时会捍卫自己权利,捍卫自己尊严,保护自己.....
maggi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5楼  发表于: 2013-07-15   
社区协警就可以配强的?

总统怎么能干预司法, 这不就违背了三权分立。
嫁给了猪猪的兔子
username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6楼  发表于: 2013-07-15   
he is not a white guy.............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7楼  发表于: 2013-07-15   
引用
引用第5楼maggie于07-15-2013 09:35发表的  :
社区协警就可以配强的?

总统怎么能干预司法, 这不就违背了三权分立。


“社区协警”是个翻译错误,有点误导。齐默尔曼实际上就是个“neighborhood watch",是个社区自发组织的,不具有任何执法权力的的志愿者,他的义务就是巡视和向警方报告。他的枪是他自己的。

个人觉得奥巴马也就是做做秀,在有220万人签名呼吁审判,他自己作为一个非裔是不能不有所表示的。
[ 此帖被卡拉在07-15-2013 19:05重新编辑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username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8楼  发表于: 2013-07-15   
and he has a black step sister, what a shame........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9楼  发表于: 2013-07-15   
沙发的文章,作者牵牛猫 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好孩子为了自卫击毙坏孩子的故事,是一个英雄除恶的的故事。以如此的立场来讲述一件事的经过就很难做到客观。

齐默尔曼被判无罪,是因为检方的失误,以二级谋杀罪来起诉他,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因为他们找不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二级谋杀(仇恨谋杀)。我个人相信,马丁在一开始是因为他的种族被盯上的,但杀死他时并非是因为他的种族因素。佛州的“不退让法"规定不光在家里和汽车里当一个人受到生命威胁和重大的人身伤害的可能可以以武治武而无罪,在任何你可以在的地方都可以行使这样的权利而无罪。这就为齐默尔曼胜诉创造了条件。辩方的律师力证,在齐默尔曼开枪时他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陪审团最终根据“不退让法"判他无罪。无罪是指他无二级谋杀罪。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议是,齐默尔曼的生命受到威胁是他自找的,他不听警方的劝告继续跟踪,从而使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在辩方来看这不是这个案子的焦点,焦点是当他开枪的那一瞬间他的生命是否受到了威胁,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所以就是受到了生命威胁,这样他开枪就合法了,他就无罪。这次控方和辩方的人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辩方的律师太厉害了,为了证明手无寸铁的马丁有致命武器,他们说把头往水泥地上撞和拿水泥砖头砸头没有区别,所以水泥地就是致命武器。这个案子的判决在我看来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但这就是美国。

实际上,齐默尔曼还是受到了惩罚,他将会是终生自我软禁,他永远都不可能像一个正常的自由人那样生活。
[ 此帖被卡拉在07-15-2013 19:13重新编辑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Troublemaker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0楼  发表于: 2013-07-15   
卡拉,你说的我都赞成,但需要做些我个人的补充。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的成案就注定是错的,而且错得不可挽回。

第一,错在控方的立足点找错了。正如你说的二级谋杀必须先找出动机,谋杀动机,这等于控方自己给自己施绊子,把自己给蹩在里面了。在无罪推断的体系中,控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疑犯犯案, 很显然这个案件做到这个太难了,所有的佐证都没有那么关键,最关键的是被害人没有办法做最后的陈述了。

第二错在案子是建立在种族情绪的背景上。先不管Z先生是不是纯白还是半白,但马丁先生是纯黑,而且马丁先生被杀了,这就成了这次抗议活动的焦点。这就引发了如果他们身份互换,情况会如何的假设,这还引发了为什么案子在案发后很久都无声无息,后因为舆论烘托才不得不立案的质疑。质疑和猜想也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 我, 他,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想看,如果我们是那个马丁,我们夜晚出现在一个社区里遛弯,我们被跟踪的几率有多大?这样一来,是不是很多人突然间就都有了一种情绪,是不是大家就都群情激昂地投入到了这个案子必须成型的努力中。

更何况08总统又很适时适度地来了一回推波助澜,一国统领对吧,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忘情地投入演出了一回,“如果。。。。。。我儿子。。。。。。”看见了吧,主体句就是这个。这里, 我同意卡拉所说的08必须表态,但是他绝对不该这样表态,尤其是当他本身具有那么明显指向性的特质时,他的这一表态就不可逆转地把这个案件送入了情绪左右立案的状况中。

不过,08还是很聪明,或者说很滑头。今天的口吻已经明显转向,避谈种族,只强调持枪。“如果。。。。。。我儿子。。。。。。”的表态已经俨然上世纪的事, 跟08 好像从来都没有关系一样了。
鐡手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1楼  发表于: 2013-07-16   
关注……

有没有案发时的监控视频啊?白人齐默尔曼开枪时是否生命受到威胁?

“扣留 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 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看来这位马丁是个“问题少年”,当然这不是他应该这次被开枪打死的理由。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2楼  发表于: 2013-07-16   
枪杀黑人案细节:3名陪审员起初判协警有罪
来源:多维新闻网

【多维新闻】判定协警齐默尔曼无罪的一名匿名陪审员日前向媒体表示,陪审团起初对判决存在分歧,其中有3人认为该协警有罪。但在反复研判证据之后,6名陪审员一致认为齐默尔曼无罪。这名陪审员同时指出,双方对这起悲剧都有责任,但齐默尔曼并未触犯法律。

美国CNN7月15日报道,代号为B37的陪审员15日对CNN表示,在负责审理齐默尔曼枪杀案的6名女性陪审员中,起初有2人认为被告是过失谋杀,1人认为是二级谋杀,3人认为无罪。但经过长时间反复听录音,检验证据和研究法律,她们最终一致判定被告无罪。B37是6位陪审员之一,但她并未透露自己的身份。

陪审员B37表示,在查阅法律时,最初认为齐默尔曼为二级谋杀的人改变了主意,认为其为过失杀人。随后,陪审团向法官求证,并多次考证证据和听案件录音带。她表示,6人中有人想找出给被告定罪的证据,但是依据法律条款被告并未犯罪。B37表示,陪审团将判决递呈执行官时,她们都哭了,“我想让人们明白,我们考证了一切,做了能做的一切,最终得出这个判决。”

B37是目前唯一就此案公开表态的陪审员,她认为涉案双方对该命案的发生都有责任,但齐默尔曼并未触犯法律。她同时指出,齐默尔曼应该遵从警察指令呆在自己的车里,而马丁也并非无辜。她还认为,种族不是齐默尔曼跟踪马丁的诱因,并称她相信是马丁首先拳击了齐默尔曼,而后者有权自卫。而她也坚信在双方扭打的最后时刻,起默尔曼的担心自己会被杀,而这一点正是将其无罪释放的决定性因素。

B37称陪审团12日开始就案件进行商议,第一天选出陪审团主席,有组织地进行讨论和分析,并称证据杂乱无序,给该做判决是件难事

2012年2月26日晚,齐默尔曼枪杀了手无寸铁的17岁黑人少年马丁。警方最初以“正当防卫”为由拒绝逮捕这名协警,引起公愤,事件持续升级。随后齐默尔曼被逮捕审判。直至今年7月13日,佛州当地六名女性陪审团对该案作出判决,将齐默尔曼无罪释放。六名陪审团成员中五名是白人女性,另外一名是拉丁裔女性。该判决在美国引发了发规模抗议活动,抗议者认为该案涉嫌种族歧视;而支持者则认为判决伸张了正义。


(文鼎 编译)

http://national.dwnews.com/news/2013-07-16/59272910.html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3楼  发表于: 2013-07-18   
再转一篇和2楼观点相反,同样有偏见的文章。可以看出,同样一件事不同人就会写出不同的经过。

少年马丁用生命捍卫了自由的尊严

来源:万维读者网>五 味 斋
作者:nile
2013年07月18日

美国佛罗里达Sanford市,2013年一个早春的雨夜。马丁(Trayvon Martin)带着他刚刚从7-11店买的彩虹糖和一杯亚利桑那冰茶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把自己紧紧裹在一件深灰色的连帽衫里,怕冷似的躲避着外部世界给他的压力,完全没有感觉到雨水的侵袭。他刚刚被他就读的迈阿密高中停学10天,因为在他的书包里发现了毒品残迹。他父亲把他接来小住,是为了他能在童年的朋友和足球教练那里找到一点快乐。他是一个无罪的自由人,行走在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这个城市属于一个把公民的生命和权利看作至高无上的国家。但是他不知道他永远无法走完这段回家的路。

就在他身后不远,一个28岁男子,寂寞人(George Zimmerman),社区志愿守望者,驾驶一辆SUV在悄悄跟踪着黑人少年马丁。寂寞人刚刚给911打了个电话,报告他看到一个“真正可疑的家伙”好像要干什么坏事或者是用过毒品,在雨夜里到处游荡。911接线员问他是否正在跟踪。他回答是的。接线员告诉他,我们不需要你跟踪。

The dispatcher asked Zimmerman, who’d called 911 at least four times previously for other incidents, if he was following the person. He replies, “Yes.”
“OK. We don’t need you to do that,” the dispatcher responded.

但是寂寞人没有理睬911的接线员的吩咐继续跟踪马丁。他满怀英雄擒敌的使命感,荷枪实弹圆睁着警惕的眼睛。19点12分,正在马丁给女友电话的时候,寂寞人下车对马丁进行了盘问。然后就发生了争吵和殴打,最后是一声枪响。子弹从寂寞人的9mm半自动手枪里射出,从左前胸打进,穿透了马丁的心脏。警方和救援者赶到时马丁已经没有脉搏,19点30分,警方宣布马丁死亡。

对马丁死亡案的调查全方位展开。FBI调查了最后与马丁通话的马丁的女友。她听到有人问马丁,你在干什么。马丁反问,你为什么跟踪我。医学检查证实,寂寞人鼻梁骨闭合骨折,眼眶淤血,后脑部头皮开放性损伤。马丁除了手有轻度擦伤之外,就是致命性的心脏穿透性损害。子弹留在胸腔内。在马丁身上只找到一个手机、一个打火机、40刀现金和他在7-11店买来的糖果和冰茶。

对马丁的审判以二级谋杀罪的罪名展开。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寂寞人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谋杀。陪审团相信马丁是在认为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被迫下拔枪自卫。法庭宣布寂寞人无罪释放。

对寂寞人的审判是毫无意义的法律游戏,寂寞人打911报警就证明他没有杀人的主观意愿。先虚拟一个完全不能成立的罪名然后证明杀人者无罪。表面上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暗地里把寂寞人的罪责推脱得一干二净。

寂寞人真的是正当防卫吗?整个打斗的真实过程也许只有上帝能够作证。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残留下来的支离破碎的证据中窥见事件的真实面目。

不论寂寞人的生命是否真的受到威胁,寂寞人确实一度认为他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整个事件没有目击者,现场只有人听到争吵和打斗。最真实的证据来自报警电话中录下的现场声音。

Authorities release seven 911 calls from the night of the shooting. In one of the 911 recordings, Zimmerman, against the advice of the 911 dispatcher, follows Martin. In one of the recordings, a voice screams “Help, help!” in the background, followed by the sound of a gunshot.
And on one 911 call, placed by a neighbor, a police sergeant counted one man yelling “help!” or “help me!” 14 times in a span of 38 seconds.

911电话录音中呼救的声音一定是来自寂寞人而不可能来自马丁。在断送马丁生命的枪声出现之前,一个无法辨认声音重复14次呼叫救命,时间长达38秒钟。从医学检查结果来看,马丁的身体没有受到任何非致命性打击留下的创伤。而寂寞人的面部和后脑留下了明显的顿挫伤口。显然受到肢体暴力控制的不是马丁而是寂寞人。在马丁的指甲没有提取到寂寞人的DNA,这表明寂寞人头上的伤口不是马丁用手撕抓造成的表皮破损,而是暴力打击导致皮肤撕裂。这就是马丁占有压倒性的优势的证据。如果他有38秒的时间对寂寞人掏枪反抗作出反应,就不可能让寂寞人有机会开枪击中心脏。反过来,寂寞人一旦据枪在手,也不会等马丁呼救38秒后将其射杀。所以呼救的人必定是寂寞人。

但是,这38秒重复了14次的呼救声恰恰证明寂寞人拿到武器向马丁开枪之前,马丁就停止了对寂寞人的暴力袭击。常识告诉我们,当一个人重复呼救14次,意味着他完全失去了主动进攻的能力和意志。他所能作的仅仅是本能地保护胸腹部和头部,缓冲对方打击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武器是随身携带,他没有机会掏枪射击。更多的可能性是他的手枪被马丁缴获。如果他的枪放在车里,他更不可能接触武器。

从另一个角度看,对寂寞人医学检查报告显示他最严重的创伤是鼻梁骨的闭合性骨折。头部损伤没有并发症,也就是没有皮下血肿,硬膜外和硬膜下血肿,颅内对冲性损伤。寂寞人事后可以准确回忆事件,证明没有最低限度的脑功能损害。所有这些证据表明马丁并没有将寂寞人置于死地的主观意愿。客观上也没有对寂寞实施致命打击。马丁的血液检查也没有发现任何他服用毒品的证据,表明他没有情绪失控的医学生物学基础。

综合上述证据可以推断,在寂寞人重复14次呼叫救命之后,马丁很可能停止了对马丁的暴力打击;并且已经与寂寞人的身体脱离接触;甚至已经准备走开。而就在这个时候,寂寞人乘机拿到武器,怯懦而又卑鄙地把枪口对准了马丁。就在马丁转过身来的瞬间他用一粒子弹打穿了马丁的心脏。

寂寞人对马丁开枪的射击距离是可以得到科学证明的。受害人衣服上火药残留的分布情况,以射击距离有良好的对应关系。马丁尸体解剖医师包希平作证,寂寞人并非抵近射击而是中距离射击。包希平证词的重大缺陷在于他确定射击距离的依据是把马丁尸检证据与文献记载相对照,而不是用寂寞人的枪和子弹在同样的气温气象条件下实际测定。如果通过实验方法确定寂寞人射击距离。参照现场寂寞人SUV停靠点,现场打斗位置和马丁倒地位置,应该可以非常准确地还原杀人现场。寂寞人究竟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拔枪自卫还是在马丁已经停止暴力打击的情况下报仇雪恨。尼罗河相信即使100年之后真相也必然会大白于天下。

让我们回到事件的起点,不论寂寞人的正当防卫是否成立,寂寞人没有正当权力跟踪盘问一个自由的公民。尼罗河虽然不是法律专家,但是根据法律基本精神就足以作出判断。从便利店穿过社区街道步行回家这是每一个自由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容许任何未经授权者尾随跟踪干扰盘问。寂寞人非法跟踪盘问马丁的事实有三重印证,他与911的通话记录,马丁女友从电话中听到的声音和他自己的供述。

如果寂寞人枪杀马丁是对自己生命权利的正当防卫,那么马丁对寂寞人的暴力袭击就是对自己自由行走在自由的国度里公共街区的基本人权的正当防卫。有人会说,寂寞人违法,马丁为什么不可以找警察。警察是有责任终止寂寞人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但是,警察最多会认为寂寞人行为过当,而不会对其惩罚。寂寞人必须为他非法跟踪盘问付出代价。这也许就是马丁宁愿自己解决问题的原因。

事实上在很多场合下警察是不能维护人民权利的。中国的杨佳和邓玉娇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杨佳用六个警察的血洗净了他自己一生的冤屈与怨恨。证明了他作为人的尊严不可以被人任意凌辱。邓玉娇用“他们都是畜生。”对企图作践她的淫官们作出了最公正的判决。她付出的代价是被法庭强加上过度防卫的罪名。而淫官们却为他们的兽行搭上了可耻的性命。

比起撞上杨佳和邓玉娇的人,寂寞人实在是非常走运。被马丁打到连呼14次救命还能一枪毙其性命最后自己无罪释放,连过度防卫都不算。他杀人的武器警方也必须依归还。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寂寞人还成了英雄。甚至连以同情弱势著称的中国人都有人出来主张不同种族应该分隔居住。下一步可能就有要人倡导不得在同乘一辆公车,同在一个医院看病了。这些人真的是要逆时光而行,逆天道而动吗?

如果寂寞人将来还打算对一个行走在他们街区的自由人跟踪盘问,他最好是坐在汽车里用他的半自动手枪对准他认为可疑的人之后再行问话。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甘心像猪羊一样任人宰割。马丁也许没有想到自己会就这样不明不白死去。但是他的死证明了一个真理:自由的价值往往高于生命。少年马丁用生命捍卫了自由的尊严。这是马丁的不幸,也是马丁的荣耀。

参考阅读:Trayvon Martin Shooting Fast Facts By CNN Library  http://www.cnn.com/2013/06/05/us/trayvon-martin-shooting-fast-facts


文章来源: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876935&blog_id=154666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水做的鱼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4楼  发表于: 2013-07-18   
看了楼上的文章,我的思维开始混乱。这种混乱近年来经常出现,各执一词,但都只证明一点:想把你说黑了,你就白不了。

叹~,叹!!!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麦芽儿 离线
级别: 军长
显示用户信息 
15楼  发表于: 2013-07-19   
今天O8不说是儿子了,而干脆是说Trayvon Martin could have been me 35 years ago.

身为总统说出这些话, 真是让人非常遗憾,他简直是在挑动美国的种族仇视。
我忍
麦芽儿 离线
级别: 军长
显示用户信息 
16楼  发表于: 2013-07-19   
就因为O8是黑人,他就可以大谈特谈代表African American了,哪个白人总统敢说自己是代表white的? 总统不应该代表整个美国吗,明天还100个城市大游行,闹哪样啊。
我忍
宝子妈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显示用户信息 
17楼  发表于: 2013-07-19   
什么时候华人可以象黑人那样为自己人站出来?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8楼  发表于: 2013-07-22   
辛默曼案展示了什么?
来源:曹長青网站
作者:曹長青

在过去近二十年来,美国有三个刑事案件被媒体集中报道,成为家喻户晓的事件。第一件是1995年球星辛普森涉嫌杀妻案,每天电视长时间直播,全国瞩目,最后辛普森被判无罪(因检方有不符程序正义之处)。第二件是去年佛州一位母亲涉嫌杀女儿,该案审理30天,媒体跟踪,导致万众关注,最后被告也被判无罪(因缺乏人证物证)。就该案我曾写过文章(“轰动全美杀女儿案为何判无罪——凯西案分析”),阐述美国证据第一、无罪推论等司法原则。第三件,就是刚刚宣判的佛州一社区保安员辛默曼枪杀黑人青年马丁一案,该案审理20天,主流媒体密集报道、评论,并渲染这是“白杀黑”的种族案,于是不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更煽起了新一轮关于种族问题的争论。

这三个案子中,辛普森是美式足球明星,据说其地位在当红时相当于当今篮球界的勒布朗•詹姆斯。如此名人涉嫌凶残地杀死两人,不仅百姓好奇,而且也的确具有新闻价值。佛州母亲涉嫌杀死2岁亲生女儿案,极为罕见,而且情节复杂,案情推理吸引观众,所以媒体给予了密集报道,最后成为一个坚持“证据第一”才能定罪的典型案例。

但这次不同,涉案者是无名小卒,情节也平常(两人搏斗,被压倒在地的一方为自卫拔枪杀死对方,前后仅90秒)。各种原因的枪杀事件在美国经常发生,但为什么这个案件成了全美新闻?而且在陪审员判决后,仍然余波激荡,很多城市有游行示威(还有以此案为由头的打砸抢事件),总统、司法部长出来发表言论,甚至奥巴马政府的司法部考虑介入(联邦法院再审此案)。

稍微跟踪一下这个新闻事件的人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导致此案成为轰动全美的大案的原因,主要就两点:一是黑人政客介入把它煽动成“白杀黑”的种族案;二是左派媒体推波助澜,起劲地渲染种族问题,他们以站在黑人一边凸显自己“道德高尚、政治正确”。两者一唱一和,聚成媒体焦点新闻。

最早介入的黑人政客是夏普顿(AL Sharpton)和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美国每有涉及黑白的事件,这两位“黑人领袖”就煽风点火,刺激黑人仇恨白人。杰克逊是过气政客,曾参加过民主党总统初选,但被揭出有婚外私生子等丑闻,行情大跌,成为政治边缘人。夏普顿同样,永远一副声嘶力竭领导街头示威的样子;他也曾参加民主党的总统初选,虽然一点希望都没有,但出风头、捞政治资本是他的主要目的。但这样一个以煽动种族对立为己任的激进黑人头目,就被极端左倾的NBC电视请去主持政论节目。

杰克逊和夏普顿一口咬定这是“谋杀”。杰克逊甚至在案子还没审之前,就称马丁是“被谋杀和烈士化”(murdered and martyred)。一个族群的领袖,居然可以如此“未审先论断”,根本不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他为什么敢这样?就是因为一路都被“政治正确”、绝口不可批评黑人的主流媒体惯坏了。夏普顿则在陪审团裁决之后宣布:“战争没有结束,我们要继续战斗。”否定由六个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的判案结果,就是公然蔑视和否定美国的司法程序。

但夏普顿和杰克逊已经没有什么号召力和影响力。事实上,对辛默曼案起到最大煽动作用的,是最大的黑人政客奥巴马。这个打着促进黑白和睦旗号当上美国总统的人,在种族这个敏感问题上,同样是首先认肤色。在辛默曼案还没正式审理时,奥巴马就发表评论说,“如果我有个儿子,他会像马丁。”清晰、明确地站在黑人青年一边。

这个美国的最高行政首长,这个哈佛法学院毕业、并曾教授过法律的人,居然如此缺乏最基本常识地干预司法,其水准之低(不如一个有基本常识的、正常的文明人),实令人目瞪口呆。美国是陪审员制度,应由法官和陪审员审理裁决。尤其是面对媒体渲染的“黑白”种族案,作为一国之总统,更不应该偏袒、倾向哪一方。哪怕仅仅是忌讳“干预司法”这一条,奥巴马也不该就此发表评论。但这就是奥巴马的水平,作为政客,他跟夏普顿和杰克逊实在没有什么不同。有奥巴马这种政客不奇怪,但如此低劣水平的种族主义者加社会主义分子居然能当上美国总统,才是美国的一大耻辱!

第二个导致这个案件成为全国焦点新闻的原因,是美国左派媒体的报道。他们为把此案渲染成“白杀黑”的黑白种族案,居然不惜在新闻报道上做手脚。NBC电视台报道说,据警方公布内容,辛默曼在打死马丁之前曾打911电话报警。该电话说,他在社区内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可能用了毒品或要干什么不法的事,“他是一个黑人”。NBC还播放了警方公布的辛默曼电话的“录音”。

这个报道使很多人倾向相信夏普顿们的煽动逻辑:辛默曼确定这是个“黑人”,事先profile(外形辨认、种族分类、事先认定),然后跟踪、最后把这个黑人杀了。起因和动机,都和马丁是“黑人”有关。所以这是种族歧视谋杀案。这个报道成为激怒黑人,促成抗议高潮的触发点。

但这段录音却是NBC做了手脚剪辑的。事实上,辛默曼在报警时没有主动提到“黑人”,而是在警方追问“是黑人、白人还是西裔”后,才回答说,“好像是个黑人”。NBC把警方追问句刻意地删掉了。这一删,变成辛默曼主动认证(profile)那是个“黑人”。

就这个手脚,辛默曼起诉了NBC诽谤。在事实面前,NBC不得不表示“我们深深地道歉”(we deeply regret)。最初动手脚做这个剪辑的NBC迈阿密记者和制片人被解雇,还有两名相关人员被惩诫。但NBC却没有公开播出他们的认错和道歉。结果很多人都不知这背后的故事,仍相信辛默曼一开始就有“种族认定”。

除了NBC之外,ABC电视台也同样就此案做手脚。案发的情形是,辛默曼驾车回家途中路上看到马丁,感觉他不像这个社区的人,再加上马丁没走人行道,而是在房子之间的草坪穿行;当时下着雨,可马丁却不像要急于回家避雨的样子,形迹可疑。由于该社区曾多次发生盗窃案,所以作为社区义务保安员的辛默曼打了911报警电话。辛默曼以前曾9次报警,其中5次犯案嫌疑都跑掉了。所以这次他下车跟踪这个引起他怀疑的人。随后90秒发生了他们两人扭打、搏斗,最后辛默曼开枪打死马丁的悲剧。

无论是最早赶到现场的警察拍的照片,还是好奇邻居拍的照片,都显示辛默曼后脑勺有两条伤口,鼻子出血;而且头和后背都沾着草沫泥土(因下雨),证实辛默曼的描述:他当时被马丁压倒在地。

但有些黑人认为辛默曼脑后受伤是假的,因为另一家左倾媒体、美国三大无线电视之一的ABC台播出的辛默曼后脑画面录像,就看不出受伤。当时ABC还采访一位医生,说辛默曼的鼻梁好像没有受伤。这些报道给人感觉辛默曼不是出于自卫而导致马丁丧生。

事实是,ABC台播出的辛默曼后脑录像很模糊,黑乎乎一片,所以看不出伤口。原始照片非常清晰,电视台播放时为什么弄模糊?这无法不令人怀疑是刻意。再加上电视台请来的医生误导,就给人感觉辛默曼证词不实。后来有心人把ABC电视画面定格后扩大,就可以看到辛默曼脑后那两处长条伤口。在事实面前,ABC承认,他们对录像做了“技术处理”(re-digitized)。

美国另一家左倾电视CNN同样动手脚玩新闻。他们在引用辛默曼打给911的电话录音说,在枪杀马丁之前,辛默曼说过“fucking coons”(种族贬损的俚语)。两周后CNN才更正,辛默曼当时说的是“fucking cold”,是诅咒天气,而不是诅咒黑人。但CNN的原始报道,已经刺激了很多黑人的情绪。

各大媒体使用的照片,也有故意误导之嫌:对黑人青年马丁,特意用他三年前13、4岁时的照片,以显得他是个“娃娃脸的孩子”(baby-faced boy)。从照片看上去,马丁好像也就是五尺二、三的身高,100磅左右的体重。而对辛默曼,媒体则选他几年前很胖(beefy)的照片,两相对比,暗示辛默曼以大欺小。美联社虽然也左倾,最后也看不下去,撰文批评这是媒体偏见。(辛默曼目前很胖,他的律师说,是因为在案发后因遭追杀而躲起来,暴增了一百多磅)。

事实上,被黑人政客和左派媒体称为“孩子”的17岁的马丁,体重175磅,身高六尺(也有说法是六尺二。前NBA球星迈克乔丹是六尺三)。高大的马丁把辛默曼按倒在地上痛殴,6名陪审员显然一致同意“辛默曼是出于自卫(认为自己生命有危险)才开的枪”。

NBC和CNN等左派媒体至今都不愿报道的是:案发时,黑人青年马丁正处于被学校停学状态,这已是一年中的第三次。第一次因旷课;第二次因涂鸦,被校警抓到时,还从马丁口袋发现珠宝和一把螺丝刀。马丁无法交代珠宝来源,也拒绝承认盗窃,但警方还是没收了珠宝。最后这次被停学,是因为用毒品。马丁的验尸报告也显示,他体内有毒品指数。另外马丁手机中的短信和照片显示,他还可能涉及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等。这些背景起码说明,这是个有严重问题的青年。但左派媒体在对此讳莫如深同时,却夸赞马丁的父母多么值得为儿子骄傲。

和其他国家媒体比较,美国媒体就总体而言,算是相对比较客观了,但左倾媒体为意识形态而扭曲、甚至篡改事实的情形也是不断发生的(比其他国家好的一点是:在被揭露之后,他们还是会处理和惩罚的)。于是,这个辛默曼案就在媒体的渲染和扭曲真实的报道下,在众多只顾占道德高地、却枉顾事实的的评论人士的煽动下,又成了一场黑白之战。

很多专家指出,如果此案发生在两个黑人或两个白人之间,根本不会闹到全国关注的程度。像不久前一个小偷企图闯入私宅,女主人发现后打911,说小偷正进入,我可不可以开枪?911那头说你有保卫自己的权利,她就真的一枪把小偷打死了。她是正当防卫,根本没有遭到起诉。按说窃贼只是想进来偷点东西,怎么就可被打死?但女房东认为,她的生命可能处于危险(小偷如发现她在家,可能干掉她)。当然她也可能当时判断错误,但不能因此给她定罪。

还有一个例子就发生在这个月,一对夫妻闹离婚,女方报案,说男方威胁她的生命。于是男方被捕,法官判决,男方不可再靠近女方。可是男方被释放后,立刻就跑到女方住处,结果被女方一枪打死。她也属正当防卫,没被起诉。像这类案子,由于是发生在同肤色、同种族内,所以只是一条消息而过。

黑白问题是美国一个敏感的神经,同情支持黑人青年马丁的人,当然也不都是故意要煽动黑白对立,毕竟美国有过歧视黑人、甚至把黑人当作奴隶的耻辱历史。但今天,黑人可以当选为美国的总统,说明那种“制度性”的歧视已成为历史。

在没有制度歧视的情况下,任何族裔想改变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印象,靠怂恿“受害者心态”,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尊敬” 不是通过“要求”能得来的,而是要靠自身的努力去“赢得”。尊敬和爱一样,不是你满地打滚、哭喊“你们都必须爱我、尊敬我!”就能叫唤来的。别人可以在威胁下闭嘴,但心里只会更反感。你自己做一个文明人,作出成就,自然会赢得尊重。

绝大多数人的天性都是善良的,在一个正向的社会,无缘无故、仅仅因为肤色不同就歧视的情形是极少的。人和人之间,人群和人群之间的对立,绝大多数都是出于意识形态。像我本人,写过多篇文章痛斥奥巴马,可以说是痛恨奥巴马,看他从头到脚不顺眼。但这绝不是因为他的肤色,而是因为他的左倾意识形态。而我在电视上看到最高法院黑人大法官托马斯(他真是非常地黑),不仅肃然起敬,而且非常喜欢他这个人,尤其是他那爽朗的哈哈大笑,简直有迷人之感。为什么?就因为我和他的观点相同!肤色是Nothing、Nothing、Nothing!我相信无论任何种族的绝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爱也好,恨也好,种族、肤色绝对不是重要因素,甚至不是因素。绝大多数人都发自内心地希望和平友好地相处!

今天的问题是,政客们、左倾文化人们,故意把清晰明确的观点之争,歪曲成肤色、族裔之战。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用族裔来挑起事端,制造隔阂,他们就可以在此时“站道德高地”。父亲是黑人的胡佛研究所资深学者斯德勒(Shelby Steele)就批评说,夏普顿、杰克逊等黑人领袖,其实是“救护车追逐者”(ambulance-chasing),一有什么灾难,他们就往“歧视”和“黑白对立”上拉,以此捞取政治资本。

任何一个族裔,缺乏来自本民族的批评声音其实是最可悲的事情。这一点,除了白种人之外(他们对自身的批评声音最强),其他全部族裔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可悲之处。外族人一批评,就是“种族歧视”,于是那些他人批不得的人和人群,就自己倒霉吧。最“受害者心态”的、最批不得的、最把别人都吓得“噤若寒蝉”的,就是最难进步的。

在当今美国所有族群中,黑人犯罪率最高,失业率最高,暴力倾向最强烈,这是连杰西.杰克逊都承认的事实。例如黑人聚集的芝加哥,几乎每天都发生枪杀案(多是黑杀黑)。美国的犯罪人口中,有近一半是黑人(但在总人口比例中,他们只占13%),而成年黑人男子有近一半被关押过。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高达75%的黑人女性是单亲母亲(黑人男子是最不对女性负责任的群体)。

在这种现状下,虽然人们不敢公开说,可是夜晚在街头遇到一群黑人,能不恐惧吗?要求大家都不profile(外形辨认、种族分类、事先认定),别说是强他人所难,连黑人自己都做不到。那个整天渲染黑白对立的杰西.杰克逊都说,有天晚上他走在暗街,听到后面有人跟来,吓得要命,回头一看,是几个白人青年,他才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他还总算说了点实情。

一个纽约的黑人出租车司机曾说,在夜晚碰到黑人在路边叫车,他从来不停。他当然不认为所有夜晚叫车的黑人都是坏蛋或强盗,但他说,只要一次判断错误,就可能把命搭上了,他失误不起。

毫无疑问,把黑人作为一个族群来否定是完全错误的,因为那样会走向奥斯威辛的思路。黑人问题不是人种和肤色问题,而是文化问题,更是黑人领袖精英的问题,他们应负更大的责任。他们不去检讨本族裔的问题,却把一切过错都推到外部,都是白人的错,黑奴时代的错,美国的错,就是不提黑人自己应负的责任!黑人政客的可恶,误导了数不清的普通黑人,使他们终日被“受害者心态”左右,没法阳光、健康地享受美国这个繁荣、自由的国家。所以,最坑害黑人的,首先是包括奥巴马总统在内的黑人政客。他们的做法,是在给黑人群体“抹黑”,在从根基上损害这个族裔。

其次要负责的是左派白人,他们摆出政治正确、站道德高地的姿态,什么事情都往“黑白”上拉(这次CNN、NBC、ABC等是典型的例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唱同情弱者(黑人)的高调,显得自己正确和高级。其实这些白人是最虚伪、最做作、最为意识形态而不顾真实的人。他们在本质上是那些黑人政客的帮凶,他们高举着保护少数族裔的旗帜,事实上在摧残少数族裔心灵,使他们永远持“弱者心态”“受害者心态”,于是就永远当弱者、受害者。这样,那些站道德高地、唱高调的白人们,就有了显得自己“高级”的余地。这类人本质上是摧残少数族裔的道德罪犯。

值得庆幸的是,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一样,美国黑人中当然有优秀者、真正为黑人的前途负责任者。他们面对目前多个城市出现的黑人抗议示威,甚至砸毁店铺等暴力行为,已经发出了强烈的批评声音。 连激进的“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它的前德州分部主席布莱德(C. L. Bryant)都痛斥夏普顿和杰西.杰克逊是“种族皮条客”(race hustlers),在马丁被杀案上煽动种族对立,榨取个人资本。

这些优秀美国黑人的声音,正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冲破“主流媒体”的噤声,被越来越多的黑人接受。在正向价值观的引导下,在抛弃了“受害者心态”的禁锢之后,辛默曼案导致的黑白对立才可能降低。

2013年7月17日于美国

——原载“纵览中国”

http://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3178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显示用户信息 
19楼  发表于: 2013-07-22   
Zimmerman一案的判决,判的究竟是什么?
来源:万维读者网>五 味 斋
作者:直言
2013年07月16日

看了一些同学们对Zimmerman一案的分析,无论是认为Zimmerman不该被判无罪的,或是支持其无罪的,基本上都没有说到点上。

首先,要明白Zimmerman一案的判决,判的究竟是什么。

法庭要决定的,不是涉事方双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值得同情,谁不值得同情;甚至不是整个不幸事件由谁引起,谁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法庭要决定的,是检察官具体的指控,即Zimmerman枪杀Martin,犯了谋杀罪或至少过失杀人罪(控方最后一刻匆匆加入),是否成立。

至于Zimmerman是白人,还是黑人、黄人、西裔;Martin是黑人,还是白人、黄人、西裔;Zimmerman是否有权怀疑Martin,是否有权力盘问Martin,是否有权监视跟踪Martin,有否听从911劝告停止跟踪,是否对黑人有偏见;Martin穿什么衣服,行为是否可疑,诸如此类,基本都是与该案的审理毫无关系的题外话。

凡涉嫌他杀者,如杀人事实无疑义,则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因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被害者全责五种情形必居其一、也只能居其一。

其中,除了前两者,后三者皆无需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律师只需证明后三者任何一个,控方指控的罪名即不成立。

Zimmerman律师选择的是正当防卫的辩护。

正当防卫的定义非常明确,也很简单,其要素是:自卫方生命受到威胁,且无不还击而逃生的可能。而对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考虑,仅限于搏斗本身。至于如何一来一去导致搏斗的来龙去脉林林总总的细节,则不在考虑之列。

据Zimmerman一方提出的说法,搏斗始于Zimmerman遭到突袭,Zimmerman旋被Martin掀翻在地,并被坐于身下,以武术散打功夫(MMA-style)锁定在地上,动弹不得,苦苦挣扎亦不能挣脱,大呼救命而无援,被拳脚相加的痛殴之余,后脑更是被屡屡撞击在水泥路面上,狼狈不堪,险象环生,生命岌岌可危。此说法,尤其是最关键的脑后伤痕更有事后医检验伤记录及照片的确凿物证为证。医检及照片皆为法庭接受为证据,并无异议。

控方既无反证。Zimmerman一方的说法则成立。

于是,正当防卫的第一要素生命受到威胁得到证明。

有同学如冬冬曰,Zimmerman后脑的伤痕看上去并不是那么血腥可怕,岂知一定致命聂?

这种说法既不符合常识,亦不符合法律上对致命打击的定义。常识和法律上对致命打击的定义都是建立在最严重的合理后果的前提上的。后脑被撞击在水泥地上,如不终止,会导致死亡,是后脑撞击水泥地这一行为的合理后果。如果说,将人的后脑撞击水泥地未必每次都置人于死地,那么,近距离被枪击中尚屡有侥幸生存者,是否以后连被人举枪胁迫也不是生命受到威胁呢?所以是不成立的。

至于退避躲让而逃生,如上文所述,论打架Zimmerman和Martin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Martin掀翻Zimmerman后,锁定后者于地上,用的是武术散打功夫,而且用的非常娴熟。Zimmerman被压倒在地上,根本无法挣脱,更何况鼻梁被打塌,后脑被撞得鲜血淋漓,眼冒金星,能够翻身挣脱,早就挣脱了,何需狂呼救命了。因此,退避躲让显然也不现实。于是,正当防卫的第二要素,即主动躲避的责任,亦得到满足。

至此,从法律上说,Zimmerman已经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求。

有同学(again,如冬冬)认为所有这些都是Zimmerman的一面之词,未必就是事实真相。这个说法既不符合该案审理的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据不止一位证人的证词,Zimmerman和Martin两人搏斗时,确实是一个人被另一人坐在地上,其中一人连声发出呼救。控方亦无异议;如上所述,Zimmerman后脑有被撞击的伤痕,鼻梁意被打塌,而Martin则除最后致命的枪伤,以及手指关节有因重力打击Zimmerman而留下的外伤,全身别处毫无伤痕。

以上不仅都是被证明的事实,且足以充分满足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要求。

冬冬们究竟还想要知道什么事实聂?实在令人困惑。

此为其一。

更何况,证明Zimmerman犯有谋杀或过失杀人的责任是控方。既然Zimmerman的辩护是正当防卫,控方就必须证明Zimmerman枪杀Martin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而要证明不符,则要提出确凿的人证物证推翻辨方以上的说法。

控方有证明吗?

当然没有。

事实上,Zimmerman事件,如不涉种族,一点都不复杂。任何对美国法律了解而且没有偏见的人,根据该案的基本事实,都会认为Zimmerman属于正当防卫。该事件如无政治背景,根本就不应该兴讼起诉,根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案子。

可惜,我们的黑人兄弟对社会无休止的索取,屡屡被具有政治野心的篱笆乳政客和篱笆乳控制的大众媒体作为攫取政治能量和改造社会的工具利用,因而此类事件被炒作已成为美国政治生态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只是苦了社会正义和真正需要保护的安分守己的弱势团体也。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876443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描述
快速回复

验证问题:
3 * 6 = ? 正确答案:18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