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
距离上次的写《多年以前》将近一年。其间提过笔想继续,尤其是去年中秋的夜晚,推开卧房的门时,如水的月光透过窗子撒满了房间,某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如潮般霎时涌起。我在窗前的地上坐了下来,将头枕在窗陵上看了很久的月色。
那样的夜里,我总想思念些什么,但整个脑海如月色一般纯净,心里那种涌涌而来的感觉似乎找不到某种情感的缺口,时光在这一刻里静止,未来模糊不清,过去陌生遥远,如果说有某种愿望,那就是依月而行。
[一]
出生在长江边的一个小山村,并在那儿度过了我的童年。关于它的故事已有些遥远,能记得的都是些点点滴滴,但偶尔还会在我的梦中出现。梦里开门即见的那群山,只有一个淡淡的轮廓,如夜色即将来临。但仔细的去想,它的色彩又会栩栩如生,记忆会忽儿苏醒,如同阳光掠过。
名字的来由
母亲说我小时候爱哭,於是取来个名字,维静。这是一个给幼年的我带来诸多烦恼的名字。一是这并没有止住我的哭声,二来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舅外公有时叫我微静,三是轻而易举的得了个绰号,味精。四岁上学时,在名字那一栏里我举笔不定。上学后,绰号被叫的特别多,每天哭滴滴的回家。后来母亲觉得我需要点勇敢和坚强,根据我出生的月份在冬季,换了个名字。好像还有点灵验。哭鼻子的时候少了很多,但柔软的心没有变,所以还是有些多愁善感,夹杂在这两种个性里,是个充满矛盾的人。长大后曾央求同学的一个精于八卦的叔叔帮我用紫微斗数算个一卦,我的命运还真是从四岁那年开始“登大堂”。
第一次爬树
尽管生活在山村,但一直没有学会爬树。唯一的一次爬树经历是在两个小朋友的帮助下完成的。其中一个小男孩的名字叫阳儿,之所以记得深刻是因为他的瘦小和流鼻水的习惯在小孩中不太受欢迎,父母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太喜欢他,而且在我家搬
离了小山村后的十年听父亲说他去长江里网鱼的时候淹死了。听到时非常的震惊,依稀的泪水中又见到我曾踩著他瘦弱的肩膀第一次爬上了树。
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不爱睡午觉的我又偷偷溜出来,正想著去哪儿玩时,遇见了他和他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个学生爱戴的老师,村民们喜爱的歌手,我一直在小孩中颇有威望,但我不是个势力的小孩。当我跟他俩打招呼时,他们有点受宠若惊。
他们建议去爬树,我说不会。但在他们的坚持和鼓励下,我那欲试的想法也活耀起来。来到田边不太高的几棵树前,他俩象猴子一样灵活的坐在树枝上,而我不管怎样努力,最好的成绩也不过蜷缩著两脚环抱著树挂在离地大约一尺的树上。后来阳
儿建议我踩著他的肩膀,他的弟弟在上面拉我的手。他趴在地上,我踩著他的肩膀,战战惊惊,那时我比他高大,担心将他踩碎,但他一点一点的挣扎著居然站立起来。坐在树枝上,可以看到远处的长江和江上飘过的帆船,甚至江边来往行人小小的身影。后来是路过的父亲将我从树上抱下来,满是讶异,担心,和责备。但第一次爬上树的喜悦冲淡了这一切。
[二]
野菊花
几乎每年的秋季,母亲总会选些风和日丽的周末带弟弟和我沿著附近的山路摘采野菊花。要将采来的花儿晒干后装在枕头里,睡时可以安神。虽说没有成功的完成过一个 - 平铺著花儿的簸箕总被那好奇的母鸡带著小鸡啄泼著撒了一地 - 但和母亲在一起融入自然的快乐却终身铭记,或许这才是母亲的初衷吧。
其实已经忘记怎样的开始,去了怎样的地方,说过些什么话。但在多年以后闭上眼睛我仍能闻到菊花苦苦的清香,感觉到阳光的明媚,听到鸟儿唧唧喳喳的歌唱。而母亲站在漫山遍野的菊花从中,向我和弟弟挥手,灿烂的笑著,是停留在我的脑海
里一副永恒的画面。回头看看此时的母亲两鬓已生华发,看报时开始戴老花眼镜。时光啊,只是弹指挥手的刹那。
风琴
喜欢音乐似乎算是一个家庭渊源。还在国内时,外婆的来信诉说著对故乡,童年,和她的父母的怀恋时就已在我眼前构勒出一副美丽的画面:月朗星希的夜晚,竹林环抱的故居,吹笛弄萧的一对旧时的年轻人。
母亲一直有个心愿,那就是弟弟和我能够喜欢音乐,这样一来,生活就有了快乐的源泉,心情调整剂。还好我们都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对音乐的喜爱不定格于那一类的,每一种音乐,仔细的去听都有它的味道。每次弟弟从北加州回来,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窗前的钢琴旁弹他的即兴创作。我有时会随著他的音乐哼著动起来。
我没有精通一种乐器,因为惰性,缺乏毅力,和最主要的一点,音乐天赋。写到这,我觉得自己有点悲哀,天才论大概是我最致命的敌人,其实一个人的潜藏的能力不是轻而一举就可以挖掘出来的 - 如果有,那多半是种幸运 - 因为更多的人是通过不解的努力达到这种自我实现。回想起来,母亲在弟弟和我的身上所付出的是那样的多。风琴是父母亲为我买的第一种乐器,在那个偏远安静的小村庄里,是一种稀奇与惊叹。
琴是父亲出差带回来的。很重,比我以后见到的都要大,从船上下下来,村里好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帮著抬回来。那天村民们将我家挤得密不透风,正在外面玩,闻讯而归的我还是拳打脚踢的挤进来的。“老师,唱首歌吧。” 在村民们的热情要求下,母亲边弹边唱起,“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母亲的声音很美,后来听到得得玛的歌,很有几分相似 ,也才明白她那样的向往草原和骑马。
以后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每天下课就回家练琴。有一段时间,母亲在门后面,画简谱,教弟弟和我识谱唱歌,我俩依依呀呀的练著,邻居有时来看热闹,小孩□慕我有一个好妈妈。母亲也会留下他们一起学如果他们愿意。后来学校里面有表演,
我成了伴奏的不二人选。
离开故乡时,我们把风琴送给了学校。后来陆陆陆续续的买了手风琴,电子琴,钢琴,和萨克斯。风琴,或许不是最好的,但它如同我青梅竹马的友人,留在我的记忆里。
[三]
猪和狗
养过一头猪,父亲出差从河南买会来的。那时邻居都开始养猪,发家致富。家里养猪,主要出於好奇和它的可爱:肥肥矮矮,胖胖敦敦,奇怪的是还穿著奶牛装。
除了外表的与众不同,它也很有个性,诸如生活有规律,爱卫生,满文静,吃东西时不会辟里啪拉得响,性情也有点孤僻。每天清晨准时醒来,而后去附近的田野里,散散步,东闻闻,西嗅嗅。白天它常在外面游荡,好像到处可以看到它的身影。但
按时回家吃晚饭。好像没花什么心思,它就到长大成“猪”,别的猪好像是长的又长又大,而它依是小小的个子,但肚子开始著地,走起路来象裹了脚。
最后的结局没有和别的猪两样,成为新年时包的饺子里的肉。但我不愿也不敢吃,总记得它被绑在楼梯时因恐慌害怕而争大的眼睛。
养过的一条狗,属於我很丑,但很温柔的一类。我没有特别的关照过它,因为害怕和不喜欢宠物。它出生一个月,就被朋友送到我家来。母亲还须喂它牛奶。一到晚上想念亲人没完没了的哭,哭声凄怯,让人毛骨悚然。它那时毛绒绒的很可爱,象
个小线团,爱贴著别人的脚。有时我很淘气,把脚突然一抽,它就会摔个四脚朝天。但它不记仇,没两下,又眯眯著眼,迷迷糊糊的寻到我脚边。它长的很快,待我开始念寄宿时,它已开始扑蜂追蝶,神出鬼没。黄黄的毛色很杂,单单瘦瘦,但身形
矫健,行走如飞。我不是很记挂它,有时甚至嫌它太丑,太普通,但它不因我时常对它的大呼小叫而远离我,还是对我很好,四处追随保护我。记得高一的冬天的一个周末,爸爸妈妈都去了北京送外婆,没有人送我回校。我正泱泱不乐的坐在公共汽车望著窗外,突然一条狗冲上汽车,撞进了我的怀抱。原来是它来给我送行,让我又惊又喜。从那时起,我开始在乎起它来,对它刮目相看。
狗的结局也很糟糕。在后来打倒狂犬的呼声中,健康的它也不明不白的消失了。
不爱养宠物,或者懒,或者害怕。然而大多数的原因是我相信它们和人类尽管没有共同语言却一样有感觉:生离死别一样的会悲伤,对自由一样的向往。
[四]
照相的不著边际
从小就不喜欢照相,每次对著相机,我都有种说不出的烦恼和尴尬 - 这当然和相貌无关。所以留下来寥寥的几张儿时的照片,几乎无不是嘟著嘴,大大的眼睛噙著满眶的泪。不过即使这样,仍被照相管框在玻璃窗里。唯一的一张充满喜悦的照片是六岁时,加入少先队的那天拍的,穿著白白的短裙,带著一顶白色的花边帽,佩戴著鲜红的领巾。
读书很早,但有点耀武扬威,不懂的念书的好处,加上是母亲的小尾巴,我一年级有一半的时间,随著母亲在外治病而四处闲逛。其实没有写的这样轻松。我的敏感似乎在那时就有充分的体现。我常常独自坐在江边的石头上等待载母亲的船只的到
来。不管天有多晚,母亲身影的出现都能驱赶所有的害怕。而母亲的脚步,我总能辨认出来不管自己正怎样昏天黑地的哭。那样的年龄,但心也会随著船只的来来往往而纷纷绕绕。那种离别等待感觉暗暗的开始伴随了我的一生。
总而言之,后来我考过了一年级,母亲担心基础不扎实仍让我留级。念的很轻松,总是班上的第一名。但我不是爱活动的小孩,喜欢坐在门槛上看那开门即见的山 ,喜欢观察来往的人。 有一个似乎来自古远的年代,穿著黑色长袍,留著长辫的瘦小的老人,总吸引著我的目光。关于他,我幻想过很多的故事。相信那田野里四处可见的坟,有一个是属於他妻子的。从小思想没有很纯正,就喜欢看有爱情的故事,买的连环画册大多与年龄不合适宜。这大概注定我一生要在爱情的海洋里沉浮。很多时候我总以为会象赤猪子终其一生的守候著林中邂逅的天皇的一个娶她的承诺一样等待著他。但时光就有那样的神奇,能将夜以继日的思念变成梦里的偶然,将所有曾经难熬的片刻变成现在轻描淡写。
就这样因著留级错过了一年级的入队。这次得到的喜悦由此可觉。母亲带我去附近镇上的照相馆留个影作个纪念。小镇离家有一两里路。对它已没有完整的映象,除了电影院和一栋百货楼。曾是白白的电影院很魁伟,但剥落的漆随处可见,里面黑
压压的一片,想来是个拍“Phantom of the Opera" 的 绝佳场景。百货楼是这小镇上唯一具有时代感的水泥建筑,里面有母亲喜欢的布,我喜欢看的一个漂亮营业员,书,和奶糕。
高中毕业后,终於从无休止的功课考试中得以解脱,开始不太厌恶照相。我的毕业旅行去了桂林。留下来的照片里满是笑容。以前苑说我笑时很好看很灿烂,我不信,对著镜子笑过很多次,怪怪的。不过我还是很相信,因为旅行会回来,同去的老师开始频频的背著他的小提琴来我家。
写得有点不著边际。其实又想,过去不可能完完整整陈留在记忆里,而记忆或许按照自己的法则将自己归类。既不刻意忘记也不刻意记起。就这样的一触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