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鹰:药家鑫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2011-04-04 09:55:52)
yG,uD!N]|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5bc4701017qu7.html?tj=1 6-f-/$B {EyWSf" 请李玫瑾教授正面回答三个问题
f<3lxu `':G92}# 肖 鹰
!
PJp() #:tC^7qk 肖鹰按:
mD;ioaE
在马加爵面前,你见到的李玫瑾教授,是一个具有法官器质的目标明确的刑侦专家;
&|fWtl;43 在药家鑫面前,你会看到,李玫瑾教授表现了一位具有母爱移情倾向的心理抚养义工的完美。
mtVoA8(6 O@`KGZEPY 2010年10月20日晚,26岁的贫民张妙女士,无辜被22岁的大学生药家鑫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而故意残忍杀害。
*)s^+F 0 PySFhb@ 2011年3月23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女士在CCTV 《[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中,
.FA99|: 将药家鑫杀害张妙女士的行为解释为“弹钢琴强迫性杀人”,并指出药家鑫的杀人行为有深刻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孩子心理抚缺失的背景。
Lm'+z97 =!DpW VsQ 2004年4月14日,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长篇报道《马加爵犯罪心理学报告:性格有“自我中心”缺陷》中,
gm7 [m} 同是李玫瑾女士,将23岁的大学生马加爵故意残忍杀害四位同学的行为,归结为马加爵本人以“自我中心”为特征的“人格缺陷”,
YGOhUT | 并且反对“以一般的社会理由去遮掩他个性当中的问题”。
O<y65#68Z O-qpB;| 4月1日,我曾在博客撰文《药家鑫不是多了一双弹钢琴的手》批评李教授在CCTV言论的错误,并希望她为自己的错误公开道歉。
o8N,mGj} 从她4月2日回应我的《答肖鹰教授》博客文章可见,李教授仍然执拗地否认自己在CCTV的言论包含着严重错误。
.T#}3C/ {ukQBu#}<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李玫瑾教授在CCTV掀起的“弹钢琴强迫性杀人”的媒体狂欢,犹然热烈。
pSodTG$E 于此,我感受到不能躲避的荒谬和深哀,还有痛楚的愤怒。
7
/XfPF ma@!"Z8S
面对一个高级警官和大学教授对被惨杀的死者张妙的无辜的高傲和对她家人情感的漠视,
n {..Q,z 同时面对一个学界同仁对学术是非的轻慢,我不得不再写此文,以为死者,也为生者。
u4DrZ-v %g~zEa-g 第一,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
%;b] k ?$ M:
4mX 据至今为止的官方消息,可以确定,2010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城郊,22岁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肇事,
| *N;R+b 用自备的凶器尖刀杀死无辜被撞受伤的26岁农民妇女张妙;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药家鑫,当地法院已进行了公开审理。
ln_[@K[oX Jo:S*D 今年3月23日,在CCTV的《[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中,在解释药家鑫为什么杀害张妙时,李教授引用心理学的强迫行为理论做解释,
T
(?
CDc+ 李教授说:“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_a zJ> 5>aK4: S/ 主持人追问:“但是琴是没有生命的物,这是人,这能联系在一块吗?”
fxc?+<P 李教授回答说:“ 这两个区分在哪呢?不在于客观的刺激物,而在于自己的内心。
L`"V_
"Q#0 也就是说我面对的是一个人和面对的是一个琴,这个区分虽然我们看的客观物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人的感受上,他会把它等同。”
#E#Fk3-ljQ %\Mc6 公诉人检方指控药家鑫杀害张妙是“极端残忍、恶劣的故意杀人罪”。
N, 4hh? 与检方指控相符合的是,药家鑫本人在被捕后向警方明确供述杀动机是发现驾车肇事伤人,为逃避责任,故意杀人灭口。
hY|-l%2f 药家鑫说:“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
Dfy=$:Q $aHHXd}@t2 针对公诉人检方的指控“药家鑫故意杀人罪”,药家鑫本人相符合的供认,我请李教授正在正面回答的是:药家金杀害张妙,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
*Nur>11D
_3q}K 第二,缺少依据的“钢琴强迫杀人症”,是否是“强迫立论症”产物?
<yw56{w, \W7pSV-U 李教授提出“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依据于两个前提:
!
EGpI@ 第一,药家鑫的法庭供述:“从小到大,我生活几乎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妈妈陪我练琴,小的时候每周练琴,妈妈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第二,李教授的推论:“他这个动作不是报复,他是什么呢?实际上属于当我不满的时候,我弹琴本身是来发泄我内心的一种愤怒或者情绪。因此,当他再遇到这么一个不愉快的刺激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被撞伤了,而且在记他的车号,他这个刀的行为实际上类似于砸琴的行为。”
M[ ON2P; 'CCAuN>J 在心理学中,“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是一种变态心理学范畴(abnormal psychology)。强迫症的基本特征是:
W>&!~9H 1)患者在生活中发生重复或持续性的强迫意识或强迫行为,这种意识或行为是患者不由自主,被动仪式化的;
T%w5%{dqJ 2)强迫意识和行为多具有不洁、亵渎和罪孽等负面意义,是患者有意识要避免的;
I !O5+Er 3)强迫症是一种焦虑症,是患者意识到无意义或负面性又不能自我阻止的意识和行为,实施强迫性意识和行为,可以缓解对相关意识和行为的焦虑,但是,它们又会给患者带来相应的负疚感和挫折感。(J. N. Butcher, etc., Abnormal Psychology,2004)
#q6#nfi" - #-Bo 简单讲,强迫症行为的要素是:持续和重复;不由自主或反意识的;患者不需要和无意义的行为。
qD,/Qu6
2 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在驾车肇事之后,药家鑫带着自备的杀人凶器下车查看,发现受害人被自己的车撞伤而且在试图抄号,“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
+6:jm54 连续6刀杀害了张妙。药家鑫实施的是一个非常清楚的唯一性的,自主的,有需要(杀人灭口)的杀人行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这是完全不同于强迫症行为的故意杀人行为。
X}`39r.
,6SzW+L7 强迫症有时会出现替代性表现,通过替代方式规避患者不愿从事的行为。然而,强迫症的替代行为是在无意识、非有意前提下进行的。
e//j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