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态。我祝贺刘晓波先生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这是少说明他的工作得到了世界顶尖的组织之一——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的认可。但是,我对将此奖授予刘晓波先生表示不同意见。 ;V?d;O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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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绍背景资料:根据诺贝尔的遗言:“The said interest shall be divided into five equal parts, which shall be apportioned as follows: … one part to the person who shall have done the most or the best work for fraternity between nations, the abolition or reduction of standing armies and for the holding and promotion of peace congresses.”这段话翻译成中文是:“一部分授予那些在促进国与国之间友谊、放弃或裁减军队、以及把我并推进和平进程方面做出最多或最好贡献的人”。而本次授予刘晓波先生诺贝尔和平奖的原因是“for his long and non-violent struggle fo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China”,翻译成中文是“为其为中国的基本人权而进行的长期且非暴力的斗争”。 v-/v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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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提出我的不同意见。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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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诺贝尔奖通常、也必须授予那些在某一领域已经取得了成就的人,而不是仅仅有良好意愿和不断努力。我不想讨论中国当前的人权怎么样,我退一步,就算承认中国当前的人权很糟糕吧。那么,我知道刘晓波先生是拥有着良好愿景的,我也理解刘晓波先生他努力了,但是结果呢?他成功了吗?不,他没有。中国的人权现状,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基于这一点,我们不能把一个对于成功者的奖赏判给一位仍需努力的同志。事实上,我们回顾历史,圣雄甘地之前就没有人反对殖民统治吗?韩国总统金大中之外就没有人愿意看到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吗?绝对有,太多太多了。但是为什么其他人不仅没能获奖,甚至连名字都没能留下来呢?因为他们没能成功。 9Hd_sN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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