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妇产科医师对近几天京城一命双尸案的诊断及其思考 I\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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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衣咸饭 &R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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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位妇产科医师,不敢说资深,但毕竟是自己的专业。我很疑惑,这几天国内各大网站已经把这事情( 所谓的“丈夫不愿术前签字导致母子双亡”)炒翻了天,但是丁香园( 原发稿于丁香园,现将丁香园的部分内容合并起来)还这么安静!就是在丁香园的妇产科的专题内,好象讨论也不热烈。我想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病人的情况,再提出自己的处理原则及其我们所面对的敌人,希望能抛砖引玉。 [Uw3.C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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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这个病人的病情。虽然没有看到全部的病史资料,但从记者描述的症状( 咳嗽,尤其带血的泡沫),体征( 严重水肿),医院建议采取的措施( 紧急剖宫产,心肺复苏等),以及最后的结果( 母子双亡),本人对患者的病情判断如下:第一种也是最大的可能是,患者妊娠已经足月,甚至已经临产。但合并了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且因没有及时就诊,在妊高征的基础上又合并了急性左心衰( 或曰急性肺水肿)。这个诊断是结合了多年的临床经验得出的,因此绝对不会完美。如果院方能公布最基本的病史资料,我可以随时也应该修改这个诊断。由于患者来院时可能已经有休克的表现,加上没有进行产前检查,所以血压不一定很高,但水肿很严重( 报道中已有描述),尿蛋白可能也很高( 可能未来得及查)。至于有无另外三个严重的也是可以致死性的并发症即胎盘早剥、颅内出血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我在这里不敢妄自诊断,因为毕竟可以参考的资料太少。但有或无都不影响医生对此病的急救措施之施救。 LZ8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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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可能是,相信家属的说法,那就是患者李某的确处于妊娠7-8个月左右,但患者合并了心脏病。至于是什么类型的心脏病,现在分析起来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无论是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还是贫血性心脏病等,都属于妊娠合并心脏病,都是十分危险的。尤其是到了妊娠32-34周,此时体内血容量最大,心脏负荷最重,很容易发生急性左心衰。当然,如果侥幸冲出了这一关( 没有发生),在临产时,或产后72小时内,心脏也还是容易发生急性左心衰。这就是所谓的躲得过初一,却躲不过十五。这是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三道鬼门关。这对夫妻长期流浪在外,处于社会的底层,生活十分困难。因此,如果有心脏病的话,我估计最大的可能是有围产期( 现在有些教授玩文字游戏,改为围生期)心肌病或者长期的慢性的严重的贫血所导致的贫血性心脏病,结合整个报道的情况看,发生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至于家属所说仅有感冒,没有其他疾病,我看是没必要相信了。因为妊娠合并感冒,导致死亡的必要条件是发生了肺炎,但从症状看,尤其是临死前的症状和体征看,这种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TN*6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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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上面的哪一种情况,患者临死前已有急性左心衰,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明确了这一点,那么接下来的处理原则就比较明确了。在全世界都是在抗心衰的同时,提高氧分压,并立即剖宫取胎终止妊娠(中医例外)。几项措施必须同时立马进行,一样不可少。即便如此,如果一来院后就施行紧急剖宫取胎,我估计胎儿存活的希望在这家医院应该在99%左右,但母亲存活的希望,在第一种情况下,可能性也就在50%左右。前提是该院麻醉,心内,肺科力量不是一般的雄厚。一般的二级医院不具备这种条件。另外,该患者留给医生抢救成功的时间也是很多。可能在30-50分钟左右。之所以这么说,大部是基于我的经验。因为建立呼吸通道( 上呼吸机),麻醉,强心等,怎么着也得花10分钟。如果你没有很多经验,先抽血,再超声,再请会诊,再请示,再讨论……等等,一旦急性左心衰已经发生了,或者心跳停止过,抢救就变得非常困难。现在国内还躺着好几个植物人,就是例子。 cHon' 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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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胎儿往往因为还未成熟而难以成活,母亲能否成活,主要取决于来医院的早晚。据我所知,如果妊娠合并心脏病在妊娠中晚期尤其是晚期,一旦患者的心衰已经发生,出现了氧分压下降的情况,那么,患者一般都是死亡,抢救成功的希望十分渺茫。这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此,无论英文法文德文日文中文等等教科书,对于心脏病患者,都是要求医生劝慰患者在心脏病控制前,千万别妊娠。即使有,也建议在早孕期进行人工流产。早年的教科书建议患者干脆结扎。不过,由于医学的进步,现在很多心脏病可以通过手术甚至心脏移植进行治疗,治疗之后结合情况,也是可以考虑妊娠的。 FSb4Ru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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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也就基本上明白了,这个病人即使在我们绝大多数医师手里,能有多大的把握抢救成功呢?本人对这种及其重度病人的抢救,共有近30例经验,成功的多数,但也死了4个( 羊水栓塞1个;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因拒怕医生建议终止妊娠而长期不就诊,临产时急性左心衰死亡1个,重度妊高征合并急性左心衰死2个),应该说是一个很不错的记录。但我的把握也仅如此,我估计国内比我的把握更高的高手肯定有,但是不会很多。因为抢救这类患者不是靠某一个医生就可以成功的,而是必须靠一个随时准备待命的高水平的团队。需要产科,麻醉,手术,新生儿,心内等多学科的结合。任何一个小小的错误甚至一个很小的操作失误,都会使所有的努力失败。从该患者入院不久就神志不清来看,患者很可能还合并有缺氧性脑病。从这点出发,抢救这个患者的成功率,还可以再降低10%,比较合乎临床实际。 ;Fn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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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分析,考虑到目前的行医环境,我现在真的为北京朝阳医院西院的同仁们感到庆幸。如果那个丈夫当时立即签字画押,这几天我们看到的将是北京朝阳医院西院的同仁们要么面对一个需要花费巨额费用继续抢救但患者身无分文外加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要么记者和家属带着一个失去母亲的婴儿,借机找医院索取巨额的赔偿。任何一个现在在中国大陆行医的医生,护士和医院管理人员,估计对此都不会存在任何疑义( 当然,我不排除高手将母子顺利抢救成功有资格对我冷嘲热讽者)。大家如果不信,看看这几天新浪网的报道就知道了。 F6Qn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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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这里的读者基本上都是阅读能力很高的读者,所以我想把我这个行医多年的医生的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方先生之宝地表达出来,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医科同仁,敬请发表高论,本人企盼提高。尤其海外兵团,见多识广,可望有很多好的想法。非医学的朋友,读过之后增加一些医学知识,指导国内亲友如何与疾病、生命和医师打交道,也许有点益处。不过由于很忙,回帖不一定及时,也不一定有帖必回。 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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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发了个帖子,新语丝还没帖出来,临睡前,看新浪上已经有了北京市卫生局的医学鉴定。看了他们的分析,我对我的诊断再说几句。 rSK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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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临床医学知识的朋友,当然不会对我的猜测有过多的异议,但没有临床医学的朋友,可能会说,你和他们的诊断好象不一样啊?是的,北京市卫生局的专家们在有充分的一手资料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当然应该比我的更有说服力。我只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来推测患者的死因。不过,对于我的诊断与他们的诊断之间的差异,我还是有几句话说。 r[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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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天前在丁香园上发帖时,把肺炎给列入诊断,但在给新语丝的帖中,我 ivvm.7{
又否定了。之所以否定,是因为肺炎的主要症状除了咳嗽外,应该还有发热。如果一个孕妇由感冒引起高热,最后拖到肺炎,可以说,是相当不幸的事情。因为这并非不治之症。只要早来几天就相对来说比较好处理了。但来晚了也是非常麻烦的。 ;O {"\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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