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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桑兰达成协议,兴奋不已
newport93 离线
级别: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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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11-07-14   
引用
引用第9楼xiaolu于07-12-2011 08:17发表的  : b@OL !?JP  
这是刘谢的博客地址:http://www.sinovision.net/blog/ksliu/details/85616.html JNzNK.E!m-  
QY<{S&k9  
这是海明的博客地址: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lawyerhaiming/ UQwLA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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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新港贴出海明博客地址后,我一直跟着看,花了很多时间啊。 CW(]6s u{  
....... Fejs9'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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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不好意思,是我拉你下水的。 5Pis0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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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天已经不看海明博客了,终于忍不住想吐了。想想我也为他们洋洋得意的170万点击率做了贡献,有点别扭。 SC~cryb  
P`'Nv  
咱们生不起这个咸淡气。公道自在人心,希望能看到天理昭彰。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xiaolu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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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11-07-14   
新港,不要自责,不是你的错。 h Ns<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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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60楼newport93于07-14-2011 11:20发表的  :  KT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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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不好意思,是我拉你下水的。 K oP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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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天已经不看海明博客了,终于忍不住想吐了。想想我也为他们洋洋得意的170万点击率做了贡献,有点别扭。 6X5`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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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一沙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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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1-07-14   
桑兰当初说要打官司,对她了解不多,看不懂是为什么,那时候只是觉得她是个残疾人,生理上确实有很多外人无法感受的痛苦,如果确实打官司有理,当然高兴她能为自己争取到合法权益。 "| w..%Wc  
;%P$q9 *C  
后来坛子里好多热心童鞋不辞辛劳搬砖,我对这些扑朔迷离、狗血不断的东西,通常是一目十行,但即便这样,心里也大概明白了几分。   tyFhp:ZB  
|4//%Ll/  
其实单看现在的人心所向,就该知道,这个官司打得没有道理。没有谁会去指责一个为自己正当维权的人,更何况是个残疾人,但如果你的诉求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你打出残疾人这张牌也没用。虽然从国内媒体的报道来看,确实好象是有桑兰打赢官司的感觉,但总体来说,这个事情一直没有成为什么热点,在新浪微博,几乎无人提及,为什么? 还是公道自在人心吧。 'jWd7w~(  
jXq~ x"(  
作为运动员,你可以说读书少、和外界的接触有限,缺乏一些基本常识;但是作为公众人物,也算见多识广了, 现在的信息技术又这么发达,怎会和社会如此脱节? }7YDe'5V  
e_s9E{(  
刘谢能做到不仅从生活起居上关心,更进行如何做人的教育。人家父母都没想到做到的事情,他们去做了,真是“大爱” 。 K}ACZT)Wp  
=0 W`tx  
有一点我没搞清楚,记得以前桑兰说她的保险和赔偿只支付她在美国的医疗费用和轮椅更换,所以她要买药、换轮椅、体检什么的都必须到美国,很麻烦。好像现在的结果是说在国内也可以了。如果真是保险公司修正了这个做法,为她感到高兴。 +N1oOcPC>C  
Qx CZ<|  
希望她能有一个较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也希望,这个官司最后能体面收场,让她不至于太过不堪。 /l_ $1<c  
6+"P$Ed#i  
多谢各位童鞋的劳动,搬砖发帖评论,既然是在这个帖子下,当然要重点感谢黑客、新港和最亲爱的小鹿
黑客帝国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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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11-07-14   
回一沙:不用谢我!谢谢你的发言。 -e7|DXj  
HH+R47%*  
回weiwei: 在这个坛子里,我只有黑客帝国一个名字。没有马甲,也没有面纱。谢谢你的发言。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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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11-07-15   
黑客帝国,谢谢你的回复。  SzkF-yRd  
~(Gv/x  
我问这个问题只是想知道这到底是谁的地。 pHFlO!#]|  
hk4f)z  
Yu=4j9e_mG  
因为客随主便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尊重楼主,也知道在这里只有斑主,坛主可以对别人禁言。 06*R)siC  
quk~z};R>\  
沧桑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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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11-07-15   
引用
引用第64楼weiwei于07-15-2011 02:13发表的  : zm2&\8J  
黑客帝国,谢谢你的回复。 ih2H~c>O  
U/,`xA;v>  
我问这个问题只是想知道这到底是谁的地。 al= Dy6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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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BW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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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Weiwei,我和你观点不同,但不会来禁你言的。不用怕,你如果有话尽管说。 Lcplc"C  
只是留意,只对事评论,而不是对网友评论。这句话并不是特别针对你。 ) !3XM  
rené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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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表于: 2011-07-15   
清者自清 BI;in;Ln  
h\C  
真的提交了诉讼,法院会有说法••••••
一半是冰水,一半是火柴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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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11-07-15   
引用
引用第65楼沧桑于07-15-2011 06:39发表的  : N#6&t8;k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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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Weiwei,我和你观点不同,但不会来禁你言的。不用怕,你如果有话尽管说。 5bH@R@3m  
只是留意,只对事评论,而不是对网友评论。这句话并不是特别针对你。 bMxzJRr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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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W=Kd  
i=o<\ {iV:  
沧桑,谢谢你的留言,但请别误会,我从不认为你会仅仅因为观点不同而禁别人的言,如果这样,你就不是沧桑了。 PLw;9^<  
}PK8[N  
我尊重这里的每一个楼主,如果楼主觉得不妥,我可以马上删贴,我敬仰这里的每一个版主,如果你们要做什么,我没任何异议,坛子有坛子的规矩,入乡随俗,客随主便是基本的道理。 3E+u)f lmB  
31  QT  
问黑客帝国的问题是因为我去他的地里作客,遇到一个把自己当主人发号施令的人,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这地是不是已经易主,仅此而已。 nr! kx)j  
{E@Vh  
iU~oPp[e  
[ 此帖被weiwei在07-15-2011 13:48重新编辑 ]
沧桑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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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11-07-15   
这儿没有自留地,那是资本主义小尾巴,要割掉的。我是觉得你的口气有一点问题,针对辩论的对方,请留意一些。
柳牛牛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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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11-07-15   
回 66楼(renée) 的帖子
灰常赞同renee的观点。 fx_7X15  
sPyq.oG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任何的褒贬都系妄断,都会因为立场的不同带上主观色彩。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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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11-07-15   
引用
引用第68楼沧桑于07-15-2011 15:33发表的  : 84j6.\,  
这儿没有自留地,那是资本主义小尾巴,要割掉的。我是觉得你的口气有一点问题,针对辩论的对方,请留意一些。 H*51GxK  
B5{ wSr  
(HbA?Aja  
沧桑版主, rE$0a-d2B  
!w2J*E\  
给你发了站内短讯,望查收 uH="l.u  
^SM>bJ1Z_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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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表于: 2011-07-15   
Re:回 66楼(renée)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69楼柳牛牛于07-15-2011 19:34发表的 回 66楼(renée) 的帖子 : .w,$ TezGP  
灰常赞同renee的观点。 p{|!LcSU$2  
]QC9y:3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任何的褒贬都系妄断,都会因为立场的不同带上主观色彩。 rj}O2~W~4  
Sf*1Z~P|  
J4?i\wD:  
我完全同意你这样的说法。
newport93 离线
级别: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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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表于: 2011-07-16   
引用
引用第17楼newport93于07-12-2011 12:31发表的  : \sz*M B  
w_h{6Kc<  
我泡在中文网看这个主题很久了,真浪费了我很多很多的时间。欲罢不能,希望看到老天长眼,惩恶扬善。 ayI<-s-  
oN2#Jh%dH  
我这几天很稀里糊涂的,原来是我的这个回帖引发了口水战。这是我做为这个案子的看客的朴素的愿望,请不必对号入座。 dGglt Y  
h0R.c|g[  
7KesfH?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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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表于: 2011-07-16   
引用
引用第72楼newport93于07-16-2011 12:37发表的  : ia3Q1 9r  
sBYDo{0 1  
我这几天很稀里糊涂的,原来是我的这个回帖引发了口水战。这是我做为这个案子的看客的朴素的愿望,请不必对号入座。 \?oT.z5VG&  
k;j l3GV  
ysZ(*K n(?  
qSlo)aP  
sVr|kvn2  
*+zFsu4l  
如果你这话是对我说的,那么我告诉你,我的事和你没一点关系,请不必对号入座 SOE-Kio=B  
yx16888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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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表于: 2011-07-16   
大家不要激动,美国的官司是在法院里打的,
大家不要激动,美国的官司是在法院里打的;有没有看到大家公认的杀人犯走出法庭的?
weiwei 离线
级别: 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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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11-07-16   
Re:大家不要激动,美国的官司是在法院里打的,
引用
引用第74楼yx16888于07-16-2011 16:22发表的 大家不要激动,美国的官司是在法院里打的, : J zFR9DEt  
大家不要激动,美国的官司是在法院里打的;有没有看到大家公认的杀人犯走出法庭的? o/ 51 RH  
c$)>$&([  
a * CXg.i  
太对了,真是经典。应该再加一句,有没有看到公众来替当事人决定该不该打官司。
lotus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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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11-07-16   
回 74楼(yx16888) 的帖子
很遗憾, 还是有。 ~N}Zr$D  
J E5qR2VA  
最著名的是辛普森案
我随你
yx16888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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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11-07-16   
不要忘记今天又有一个要走出监狱了!
不要忘记今天又有一个要走出监狱了!
欧阳辉武 离线
级别: 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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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表于: 2011-07-16   
同意Lotus
我知道有一定比例的罪犯逃脱------就是因为检方的失误,比如说罪名过重(从掌握的证据来说,虽然从犯罪行为来说罪名适当),证人的历史,背景没有详细的调查。。。 B 5qy4MFWs  
LkK&<z  
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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