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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也许,再也不会有孙志刚式的收容悲剧了。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中国的法规里也许再也没有“收容”二字了。
新华社的消息说,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会议决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同时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透过这短短的几百字,我们看到,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彻底告别了“收容”二字,这可能意味着中国的法规将永远告别强制“收容”。同时,新的办法还十分明白地说,对流浪人员实行的是救助,而且前面还有一个鲜明的定语———城市生活无着。这种与时俱进和正本清源令人欣慰。
近几年来,对收容制度的反思和呼吁一直没有间断,自今年4月25日本报报道孙志刚之死后,这种反思和呼吁达到了高潮。
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在庭审后说:“希望我儿子这么一个血的惨案能推动法制建设,改变收容遣送现状,让更多有孩子出门在外打工的父母能够在家安心。”
我们相信,今天,当所有关注收容制度的人们听到这一消息的时候,他们会十分欣慰,甚至会流下泪水。我们也相信,孙志刚在九泉之下将得到告慰。
如果从本报报道孙志刚事件的4月25日算起,到昨天6月18日,还不到两个月时间,中央政府作出如此快速的决策,体现了高度务实和负责的精神,的确值得称道。
在欣慰的同时,我们在这里还要表示我们的感谢。
感谢中央政府将废止收容办法的英明决策。
感谢每一个为了公正解决孙志刚案而努力的人士和部门。
感谢每一家以负责任的态度关注孙志刚案件及收容制度的媒体。
感谢每一位关注孙志刚案件和为收容问题奔走呼号的学人。
感谢每一位关注孙志刚案件和收容问题的公民。
感谢孙志刚以及每一位曾被收容制度侵害的人,他们用自身的悲剧促成了收容的废止。
孙志刚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公民权利的符号。我们相信,这个符号将永远深深地镌刻在公民心中。孙志刚事件已经成为一个里程碑,一个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我们相信,这个里程碑,将会永远提醒我们,要珍视和争取公民应有的每一份权利,推动中国的政治文明、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本报评论员 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