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粗口潘石屹眼泪说明啥? l (rm0_
(2013-02-10 11:25:35) LE{@J0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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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众老虎(尹国明) zqt<[=O
看了任志强的微博回应,让我怀疑平时出现在任志强微博上的那些“心灵鸡汤”到底出于谁之手?当任志强天天给网友端上一道道心灵鸡汤的时候,他成为很多人心中的“人生指导大师”;但是这一刻,这种形象轰然倒塌了,任志强真实的文笔不但下等而且下作。真实的任志强,原来就是一个男性“悍妇”。严于律人,宽以待己,任志强的双重标准确实很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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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同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情绪失控。但凡一个人情绪失控,或者愤怒到极点,或者惶恐到极限。如果是前者,任志强毫无资格与理由。 `q]' ^EzJ
平时任志强利用他这个千万粉丝级别的微博转发了不少谣言,公知去年不还在到处散布“谣言倒逼真相”的正义性与必要性吗?作为一个资本公知,任志强当时不但没有反对,反而也在推波助澜。当谣言指向别人,你们兴奋的手舞足蹈转发的不亦乐乎,当“谣言”指向自己,你就恼羞成怒,一下子就把自己花那么多时间打造的“心灵鸡汤大厨师”形象给打了个稀巴烂。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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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司马南只是质疑,而没有给出肯定结论,质疑距离谣言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即便是谣言,按照你们曾经奉为至宝的神逻辑,你也无权愤怒。那么更可能是后者,惶恐能够让一个人情绪失控,惶恐的人,也会特意在表面上做出因受伤而愤怒状。方韩大战的第一个回合,韩寒差不多也是这种表现。你任志强今天如此表现,让我看到了一个内心惊恐想用谩骂掩饰的你,隐约中让我看到了第二个韩寒开始脱衣准备裸奔。 Z<>gx m<
这非但不能减少对你的质疑,反而会更更多的人产生疑问。 7#+Ih-&EQ
从舆论危机公关角度讲,你这个微博回应是失败的。司马南最起码比你理性,他作为公民有质疑的权利,而你张口就骂司马南造谣,如果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你这个行为本身是不是构成造谣?你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你习惯于低估网友的智商,总是以为内遇到了一群傻子粉丝就以为网友都是你的粉丝那种智商级别。“高贵者最愚蠢”,这句话一次次的在现实中得到验证。 p}sM"}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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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道了你的态度问题,下面再谈谈你微博回应的内容方面。 w^8Q~3|7
你的微博扣除掉骂街的内容,针对司马南质疑的回应少之又少,而且明显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司马南对你的质疑主要是关于光华路房产项目,质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个项目从国有的远华公司向私营加外资的SOHO转让过程中,1、是否存在国有资产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是否存在利用这种转让交易进行重大利益输出的问题?如果你真的内心坦荡,你就应该主要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回应。 k-3;3Mq
既然你一再强调跟潘石屹的合作和交易都是公开的,那么你可以而且也应该向公众公开转让的数据和关键细节等内容,比较当时同样区域的土地市场价格,公众自会判断是否存在超低价转让的情况。 1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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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应该回应,是因为华远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是你任志强的家族企业,也不是北京市国资委或者北京市政府的企业,而是全体人民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一块钱,那也是偷了人民抢了人民的。虽然国有企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权性质。为什么要捍卫国有企业,就是因为这是全体人民的资产,虽然目前人民还无法对企业行使直接的管理权,而且因为把国营企业改革为国有企业,让政府从只受经营权改为政府享有处置的所有权职能,从此导致企业的主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处置没有话语权的奇怪现象发生。但这不是公有制企业的本身制度造成的,而是你们无限拥护的改革刻意造成的,国有企业是处于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的中间状态,国营改国有,目的是为了最终改为私有。国营和国有一字只差,相差千万里,就是这一个字的变化,让政府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变成了所有权的处置人,而让企业的真正主人很多变成了被处置的下岗待业人员。这是改革造成的,而且是刻意造成的。没有这一变化,那么过国有企业不会那么容易私有化,不会造成那么多国有资产瞬间流逝,也不会在那么短时间内造就那么多超级富豪。 USEmD5 q
企业私有化堪称最大规模最不要脸的腐败。你任志强自己在国有企业干过老总,你应该深知这一点。既然华远公司是国有企业,既然有那么多违背常理的事情出现(这个后面会提到),人民就有权质疑自己的财产是否被你做了手脚当作礼物送给别人,你作为当时华远公司的实际管家,当主人质疑时,你有权向主人说明整个交易的关键细节。何况,你一直在微博上言之凿凿的说你跟潘石屹的交易都是公开的,既然公开,就不能仅限于在媒体上登个广告或者开个新闻发布会。主人现在关心的不是你们如何造势卖房子,而是你有没有把主人的财产悄悄的送人。 +|bmU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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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在强调你跟潘石屹的所有交易都手续齐全,这说白了是一个程序是否正义的问题。强调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正是你们公知的法治精神的核心内容。遇到公众对实质问题的质疑,你们就习惯用程序正义来证明自己正义,用程序正义来作为回避实质问题的挡箭牌。 n:40T1:q
你在这么做,2011年公众质疑秦晓担任招商局董事长涉嫌低价向私营企业转让平安股份的时候,秦晓也是用交易符合程序要求来搪塞公众质疑。当然,秦晓和你一样,担任过国有企业老总却在公开积极的支持国企私有化,也在不遗余力的宣传普世价值(国有企业管理人支持国企私有化,本身就滑稽,难道你们不知道私有化造就是少数人一夜暴富吗?)。 CC!`fX6z>h
用程序正义这套说辞,可以唬住一下那些不了解法律问题的善良公众,但是却不可能唬住所有人。明白人总是有的,而且越来越多。这里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I1p`_(_7
第一,你微博中并没有证明你跟潘石屹所有的交易都已经履行了所有该履行的程序,你只是说做了广告和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于程序是否真的完善,你没有详细说明。既然你是回应质疑,既然你那么肯定的给司马南定性说他是造谣者,那么你就应该有耐心也有义务来说明你的程序是如何完善而正义的。 tH;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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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即便你的程序真的完善,能够说明程序符合正义,你的自证义务并没有完成。程序正义了,并不等于结果就是正义的。正如网友@猪肉刚 说的那样“哪一此侵吞国有资产的利益输送,不是装模作样经过公开公示的?不是从来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的,他说的话应该不是经过政府同意的?” 。 qspGNu
这是一个认为司马南是五毛的网友,他的话应该不会偏倚司马南。而且,正如你们公知质疑很多已经生效的判决时,从程序方面,看上去也是履行了该履行的程序,但是你们并没有因此停止质疑一样,说明你们对别人的质疑并不仅仅限于程序。你们这些标榜自己理性民主自由,喊着为民争自由民主的公众人物,不要求你们的道德水准高于公众,但是你们做到一般公众自觉做到的对人对己一个标准,不要搞双重标准总可以吧?所以你还有从实质方面回应公众质疑的义务。当资产的主人在质疑时,你作为管家必须承担的义务。 ~SBW`=aP}
司马南作为一个公民,他完全享有质疑权,而且质疑想知道真相的绝非司马南一个人,还有千千万万的网友。所以请不要用你有政府批准手续来搪塞,哪个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政府批文?官商勾结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是秘密,你任志强当然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点。 3HXeBW
魔鬼都藏在细节里,一个国有资产的转让,从审计、评估再到交易,每个环节都可能隐藏着魔鬼。审计和评估这两个环节特别关键,很多项目的低价转让,就是在审计和评估这方面做手脚。当然我不是针对你这个项目说这个话的,我只是说目前在各个领域的交易过程存在的一种客观事实。公众作为国有资产的实际主人,最关心的不是程序有多么完美,而是到底有没有资产的低价转让,造成主人的资产损失。程序完美和交易是否合法,不是同等概念。这方面,你不要指望所有人都懵懂。 eCKm4l'BZ
不过你的长微博中,还是透漏了一些重要信息: IWi0? V
一,你当年管理的华远公司确实和潘石屹公司之间存在交易,而且是多次; gYN;Fu-9Z
二,在光华路项目中,你承认了是在潘石屹公司因外资身份无直接拿到地的情况下,华远公司出手了,而且拿到地一个月左右,就将项目转让给潘石屹公司。 $:5h5Y#z
华远公司介入的时机和你转让地块的匆忙,当然会让公众产生疑窦。 "2%R?
一般人还会因此怀疑你介入这个地块交易的目的就不是为了自己开发,客观上也确实起到了帮潘石屹曲线拿地的作用。而且,网友从你们公开的资料搜集到的信息显示,2007年,SOHO公司以每平方米六千元的低价(总价10.5亿元购买18万平方米)拿到国企华远的楼盘改名为光华路SOHO2,而同年SOHO2开盘时商铺售价每平8万元,写字楼每平2.8万元,开盘当天即创下13亿销售额(上述信息如果不准确,你们可以公布更为准确的信息)。如果你是企业的主人,你的企业高管以这样的价格和这样的神速转让该项目,你会不会要问个清楚?在这里,暂时还无法搞清楚,华远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在拿地过程中享有了多少政府提供的便利。 Ht+ro Y
但事实是,你的介入让无法直接拿到地的潘石屹通过你的介入“曲线救国”间接拿到了地。当然,你在微博中刻意强调潘石屹吃了亏,而华远公司从潘石屹身上赚了一笔,你如此强调无非是让公众以为国有资产不但没有流失,反而从潘石屹身上占了便宜。 "Cxj_V@\
可是,问题在于,一个交易在实质完成之前,可能有多个潜在的洽商者,潘石屹虽然洽商之前,但是并不等于他就是这个地块的当然交易方,更没有这个地块的所有权,何来的华远公司从潘石屹身上占便宜的事情发生?您这是在玩诡辩企图侮辱公众智商啊。 $]#8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