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爆16酒窖所有權爭議 出租和承租者均稱是自己的 uMM?s?q
2010-05-07 旺報 【記者楊慈郁/綜合報導】 'hH3d"a^=
遠近馳名的五糧液,近日爆發了16口珍貴酒窖的所有權爭議。原來,近60年前,「五糧液」酒種的創造者「尹長發升」,將自家的16口古窖出租給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但現在,尹氏第19代世孫尹孝功,和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都聲稱他們是古窖的所有人。 4"y1M=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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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報導,四川宜賓市鼓樓街32號,是昔日「敘府尹長發升大麴燒房」的遺址,內存16口明代古窖,是大陸「現存並一直在使用的最早的地穴式麴酒發酵窖池」。 H+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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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年窖泥比黃金貴 '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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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口老窖中的5口,建於明代成化年間(1465年至1487年),而古窖滿是灰塵的封口下,是比金窖還珍貴、有「泥巴國寶」之稱的老窖泥。 N\W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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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五糧液老窖泥「以每克遠高於黃金的價值」被大陸國家博物館收藏。《中國五糧液》對此事的記載是:「這是世界釀酒領域中現存最古老的一塊泥池酒窖窖泥,自明朝開國之年至今,未曾間斷使用,生長著數以億萬計的有益微生物活體,是異常罕見的『活文物』」。 #[aHK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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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五糧液公司而言,這16口明代酒窖是五糧液的精華,關乎五糧液公司的主營業務和核心競爭力。 >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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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關係逾半世紀 !Wo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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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50年代開始,五糧液一直以租賃的形式,使用尹家這座酒坊及16口古窖。從1952年到2007年,雙方共立下8份租約,然而,在2009年最後一次租賃期滿後,尹孝功卻收到五糧液一份《關於不再簽訂鼓樓街32號釀酒窖池租賃協議的通知》。 0 P-e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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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寫道:「該窖池產權歸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理由是「已經於1995年和1996年,分別購買了酒窖上方的廠房和尹家自留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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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均無土地使用證 }O7b&G: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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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孝功表示,五糧液的後一句屬實:「酒窖上方的廠房」在1958年經租以後歸國家所有,五糧液因此得以從宜賓市房產公司購入;而「尹家自留房」乃1995年鼓樓街拓街時,賣給五糧液。 h o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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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尹孝功透露,在「五糧液」買下的「酒窖上方的廠房」和「尹家自留房」之間,還有一間18.17平方公尺的倉庫(原本是尹家的臥室),尹家仍握有這處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證。同時,宜賓市政府曾在1984年發過一個「房發454號文件」,明確表示,「酒窖屬於該18.17平方公尺的房主(尹伯明)所有」。 &KZr`"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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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指是國有資產 )]a{cc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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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無論是尹家還是五糧液公司,都沒有這16口酒窖的土地使用證。2008年,尹家曾到國土局希望辦理16口酒窖的土地產權證,遭到了拒絕,而五糧液公司也只有酒窖上房屋的產權證。 A +J&(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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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各執一詞時,2010年3月,宜賓市政府介入。4月21日上午,市政府和五糧液進行磋商後決議,得出結論:古窖是國有資產,是五糧液的;宜賓市將16口古窖判給尹家的454號文件是錯誤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