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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我和GG的十年恋爱史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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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03-27   

我和GG的十年恋爱史 ZT

            我和GG的十年恋爱史

   1992年,GG大一我高三,经常帮我改画,他实在土的可以,都大学了还穿他爸
的军装,里面露着个白领子,怎么看怎么迂。有时GG给我改画,我坐在旁边看他,心
里想,这个人以后怎么找女朋友呢?谁要他?

   一个夜里,GG到我租住的地方改画,聊的投机不知夜已深了。外面院子的铁门被
房东锁上,因为不好意思出去说,只好两个人聊天熬天亮。就在那夜,貌似老实的GG
不留神亲了我一下,我当时认为都被人亲了,就是人家的女朋友了。第二天想说分手,
不好意思说出口。就这样开始恋爱。

   1993年,我考上GG在的那所大学,刚开学时班上有男生来献殷勤,GG看得贼严,
天天找我,后来班上的那几个都不理我了。:(

  开学一个月后,新生到山上的营队军训半月,不许出营区半步,那日子真叫苦。有
一日天黑已久,GG忽然出现,带了饼干和苹果,一双牛津底的牛皮鞋快烂了,他说本想
图个方便走捷径,没想到爬到另一个山头去了,到最后只好五体投地,匍地前进。那些个
苹果只剩一个能吃的。

   当时我们可穷了,整天要买纸张颜料的,根本没零花钱,GG来找我的时候常从裤兜
里掏出一个糖果,没别的。

   有时我们晚上在路边吃宵夜(实在是饿了),GG总是说,我看你吃,我一点不饿。
可是到后来,他看着看着就说:给我一口。。。于是吃的比我还多。记得我们从来都两个
人吃一碗,买大饼就两人一块。(这个习惯留到了今天)

   同班也有人恋爱了,他们吃麦当劳送玫瑰花,当时还流行送毛茸茸的大玩具,我和
GG之间自然不可能有这些。可是我也很爱花,GG就带我到附近的学院去偷,乌漆抹黑的
夜,GG用大衣裹着我,我的怀里一抱的花,花贼都做得成精了。

   后来觉得老偷花不好,有一天露馅了咋办,我们就到野外去采野花。在野外发现了
一个垃圾场,里面有漂亮的瓶子,我们就捡那些。春天的时候发现垃圾场里长出了很多西
红柿苗苗,我和GG就在一个民工棚借了一把锄头,把那些苗苗种在了水库边一个隐密的堤
岸上,之后,我们经常在下午没事的时候,GG骑那辆破自行车带着我,去看我们的西红柿
苗,我坐在堤岸上玩,画画,GG用一个破罐子装水浇苗苗。那罐有个洞,从堤下舀水上来,
水就漏了一半,GG就那么跑上跑下。后来西红柿还长的不错,结了红红的果。可是那果我
们一个也没吃到,因为全在一夜之间被偷了。:(

   1994年,我大二上学期,胃痛,老是饿,想吃东西(真不好意思),GG到海沟去钓虾
给我吃,就洗洗,用电烧杯清水煮一下,就吃了。GG总在一边看我吃,看着看着说:我吃个
虾头好不好?

   那时很多同学说,我找GG是不是有什么企图,不然看着就不配的两个人。我听了很生气,
告诉GG,他却很开心,说人家嫉妒他啦。GG和我散步的时候,一定要拉我的手,说这样觉得
得意。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左看我右看我,半天说一句:我以后一定要买个好相机,把你的美
全留下来。呵呵我并不觉得自己多好看,可GG就是觉得我好看,这方面他给了我自信。

   94年底,GG去实习,其实就是打工,到附近城市的一个广告公司做。新人能干什么呢,
都是叫去爬广告铁架之类。期间我去看过他一次,实在是苦,睡地板,吃个饱而已。我要回校
的那天,GG上街买了只玩具大狗狗给我,说是别的女孩都有这些,以前他没法买。

   GG实习两个月,拿了一千六工资,回校时带了很多东西,都是给我买的,衣服,鞋子,
还有一台相机,把钱用光光了,他自己添了一件衬衫。他拿着那相机高兴的手舞足蹈,后来平
均半个月给我拍一个胶卷。

   有一天他在实习时认识的一个朋友来找他,那人告诉我,我GG在实习时发了一周的高烧,
叫他去看病他硬不去。发工资那天一溜烟上街花了个精光,问他怎么买的那么快,他说平时天
天路过那些店,早就记在心里了。

   1995年,GG毕业了。刚开始没进机关,在一家广告出版公司做编辑,每月领的工资都留
着,说要给我明年找工作用。有一次GG私下接了个活,画广告牌。我们两个人就通宵在公路边
的路灯下画,还好那时是秋天,不会很冷。累的时候,就坐在路边人家扔掉的破沙发上休息一会
儿,两个人兴致勃勃的,一天一夜就把那巨型广告牌画好了。拿了钱,记得是三千多块,我俩高
兴得要死,想想要怎么花,商量了老半天,决定打的到老市区去吃一碗沙茶面。

   后来,我们又接些活,最大的一次业务是帮一个娱乐城布置圣诞节,那次赚了五千块。我坐
在地上一直用彩纸剪圣诞节的袜子啊拐杖呀铃当呀,手都快肿了。GG则是用泡沫板盖小屋,上面
铺上太空棉做雪花,呵呵想想蛮好玩的。后来我们卖工艺品也挣了一些钱。

   1996年,我夏天就要毕业了,GG那时进机关了,每月领那一千块钱工资,我们开始为我的
工作奔波。因为我的户口在另一个城市,留下来要花很多钱。GG整天为这事跑来跑去,后来终于
有人要帮我们的忙,GG借了一万多块钱,加上我们自己的一万,全部交给了人家。还好,后来事
情真的成了。我被分配在一个学校教书。

   1997年,我们一直在还债,那时我的工资只有八百多块。GG有时也接点活做,两个人一起
在街边写广告字什么的,心里又开心又坦然,一点也没觉得会被人看不起。有时他做我在一边帮
忙。我们的同事那时都过的很好,买房什么的,我们就那么穷着。后来,GG做了点事,被人骗了
几千块钱。我俩总结了一下:晚被骗不如早被骗,也算学了点经验,以后再做事就不会那么傻啦。

   1998年,GG的单位分流,GG就不想干了,自己开了个广告公司。说的好听,其实啥也没有,
空空的一间屋,是单位借给他的。还有身上的六百块钱。公司的名字是挂别人的。GG凭着在机关的
那几年还算混个脸熟,天天出去跑业务,一盒名片也做,接一盒名片我们都要开心,回来一直跳,
我们在彼此面前都象小孩。

   GG那时天天的忙,我有时也跟着忙,一下子适应不了那种无趣而又常常孤单的生活,我们有
时会吵架,吵的凶了,我跑到学校去,不回来。GG不管刮风下雨,一定要当天跑到学校去把我拉回
来,往往他一去,我们就和好了,于是比以前更好。

   1999年,那个春节GG做了一个业务,赚到了第一笔象样的钱,一万块。当时那个激动啊,记
得做完业务是大年三十晚上八点多,我俩在没人的街上很兴奋的走,找来找去没东西买,后来买了一
盒冰淇淋。过了几个月,GG买了一辆黑鲨摩托车。

   2000年,GG的公司比较象样了,该有的都有了,业务也走上正轨。我有时用业余时间帮他跑跑
业务,也跑成了一些。那年暑假,我帮GG负责了一单拉赞助的业务,自己组了一个业务部,招兵买马,
搞的不亦乐乎,后来业务做成了,但在追款的时候,由于我的没有经验,十几万款很难追回,到至今还
有七万多挂着。那时我很痛苦,因为GG的公司在发展,非常需要钱。可是GG没有怪我一句,到最后也
只是说:经历了这一次,就进步很多啦,其实你常常比我能干的,我自己也没做好,不然也不至于这个
结果。当时我非常非常感动,我在心里说:这样的男人,我要一辈子对他好。

   这一年冬天,GG买了一部二手车,因为跑业务实在太需要车了。虽然不是新车,但我一直都记得
GG第一天开那车的样子,他拉着我的手,在车边上绕来绕去,两个人激动得无以言表。当即开着它到海
边转了一圈,呵呵在海边上还差点拐不过弯来给掉下去了。

   2001年,这一年是GG事业上的一个里程碑,GG买了一部不错的新车,他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说
白色。于是,我们就把那辆白色的开出了车行,途经中山路的时候,GG问我什么感觉,我说你呢?GG看
看透明的车窗外熙熙攘攘的行人,又看看我,说:我第一次觉得有成就感。

   也就是这一年,GG买了房子,是我梦寐以求的两百多平方米的楼中楼,装修的时候,我俩经常在深
夜时坐在新居的一片废墟里,想着要怎么布置我们的家。GG说,他最怕我一住进来就在墙上挂满七七八八
的东西,还自认为有风格,他喜欢简单,有格调。后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留给我一个房间去任意糟蹋,
其它的地方若要挂什么布老虎、藤筐、剪纸之类的要经过他同意。呵呵我知道他这个人说是这样,到时候
我一挂上去他也没招,搞不好还一个劲说好看好看。

   搬进新家的时候,GG问我,如果有一天我破产了,什么都没了,穷得跟你刚认识我的时候一样,你
还会象当年那样,谁都不看好我们而你却仍然在我身边吗?我说:当然了,破产有什么,大不了咱俩摆个
小摊卖沙茶面,租个房间住,说什么也饿不着冻不着吧?

   2002年,今年已经过了大半年了,我和GG的幸福生活一开始,就有了烦恼,为什么?为了给好吃的
GG做好菜,我自读菜谱学了一手好功夫,GG一看到上桌的菜都要给我予极高的赞誉,他开始尽量拒绝在外
吃饭,且每天把我做的菜吃光光,在家里荣获了“清道夫”的称号。可是,我们开始胖起来了。。。我超
标四斤,GG更惨,腰里有点。。。呵呵我每次一看到GG光膀子就要唱道:我可爱的小宣宣,走路带着游泳
圈。他会气得扑过来扁我。其实GG的球类很棒的,他不会麻将,打牌水平也比我次的多,不过只要露一手球,
常常能让客户赞赏不已的。这几年他真是太忙了,根本没法有规律地运动。现在他的目标就是要把那游泳圈
消灭。

   昨天,是国庆。我们照例出去走走,路上GG忽然说:LP,再过几天咱俩十周年了!我看着他说:是啊,
十年过去了,你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矮,腿还是那么短。GG笑嘻嘻地说:是没变,你也还是那个傻愣愣的
小姑娘,我当初怎地就看上你了呢?

   我忍不住大吼:不是吧,这句话该我说!GG说:谁说还不是一样,反正你也反悔不了了,现在满城的人
都知道你是我LP,你还能有人要?

   真的,想起这十年,怎么就过去了呢,所经历的一切,清晰在目,而又恍然如一梦。我和GG,在这人生
最美丽的十年里能够始终相伴,用自己的身心记载了彼此的青春。在漫漫的将来,我们还要做对方的棉衣,拐
杖,火炉和照相机,然后再到一个陌生但决不寒冷的地方去相逢和厮守。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后记:
很久以前就想写这个东西,就是想在心口,写不出手。
  最近在天涯混,很喜欢这里,就想把我和我GG的事写在这里。
  真的想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
  有一个人可以爱,真好。
  别笑我矫情,我没有故意去装饰这些文字。我只是:
  我手写我心。
  祝愿天下的有情人,都得到幸福。
  呵呵,说出来好笑,我GG不会打字。他回来看到我打这么多字,一定要妒嫉。)
  我的这些字早在几年前就想写,今晚在键盘上一敲一敲的就给敲出来了。呵呵。
  每一句都是发自内心,
  每一件事都象发生在昨天,因为忘不了。
  有时我们会很惊讶地互问道:我们怎么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怎么这么快?
  我很少去想自己为什么那么爱我的GG,也许无非是这些点:
  一是他的死心眼,凡事认真执着能吃苦;
  二是他的真,人家说无商不奸,可是GG不会。他对人谦虚忍让,他的客户很多是喜欢他的人品而把业务交给他的。
  三是他很有学习的心态,他总是感激别人提出了他的缺点,他认识到了就会努力去改变。
  四是他很可爱,在家里的时候他就象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非常调皮,使我也保持着童心。我俩经常对唱儿歌,给对方取很多绰号。:)
  不过有一些缺点GG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比如不做家事(他说该让机器去做事,所以家里的自动化机器一大堆);比如不爱洗澡;比如把家搞得脏兮兮又乱七八糟;比如每次都找不到自己要穿的衣服等等。这些缺点无伤大雅,只能使他更需要我。所以我爱GG的优点也爱GG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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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写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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