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三个月前,5月2号,天气晴朗,仪和老公,儿子去莎士比亚海滩玩,那天正值退潮,海滩上有很多很多的海蛤,仪一时兴起,就下水去拾。她问了另一个亚裔人可以捡多少,那个人用英文回答说“每人最多50个”,仪想她可以捡150个。中途,她老公说肚子不舒服,回车子里去了,儿子嫌岩石太滑,回岸边去等了。仪捡了150个,也没东西可装,就脱下尼龙丝外套把蛤兜在一起。 高高兴兴回到岸边,不想被三个渔业管理员拦住了。他们点了一下海蛤,154个,仪误点了4个。问她知不知道有限制的,她说知道每人50个,我们有3个人。她指了指旁边的儿子和老公方向的车子,“不,你只能拾50个,因为只有你一个下海。”管理员指着海边的牌子“50 Cockles per gatherer” 。 4)}>dxv
请注意这儿的“ per gatherer”和“ per person”是不同的。 VFnxj52<
RZq_}-P,.c
对方开始作笔录,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特别紧张。其中一位安慰她说“你只是理解错误,你可以带走50个,其余104个放回海里”。 nB
:i G
M3!;u%~}s
在没完成的报告上签了字的仪想想有点不放心,又和老公,儿子回过去追问了一下这是的后果。其中一位管理员说“我明天会完成报告,你是个诚实的人,报告交上去后,三周内你会收到一封警告信”。 2{l|<'
m*)jndXY
三周过去了,没收到任何警告信,仪以为这事过了,整三个月的那天,她受到了法院的Criminal传票。 Z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