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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桑兰美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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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楼  发表于: 2011-06-22   
报道桑兰案的喉舌出丑  [ZT]
曹长青:报道桑兰案的喉舌出丑
(2011年6月23日 转载)

        从我当年在国内办《深圳青年报》至今,四分之一世纪过去了。中国的新闻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年《深圳青年报》是全国第一家用电脑打字排版的报纸,现在中国的所有报纸都告别铅字、告别毕生、用电脑在版面上玩各种花样了。中国新闻在技术、形式层面大幅进展,可以说跟西方没多大距离了,但在报纸的内容、本质层面,诸如真实、客观、准确、新闻平衡等等,别说跟西方仍有巨大鸿沟,甚至跟二十多年前相比,都没有多少改变。最近中国媒体就“桑兰跨国索赔案”的报道,就是典型一例。
    
        原中国体操运动员、13年前在参加纽约运动会发生意外摔成残疾的桑兰,要来美国打官司,状告纽约运动会主办方、保险公司、以及她当年的义务监护人夫妇等,索赔18亿美元(后增至21亿),成为海内外华文媒体的热门新闻。

         对这个案子,中国主要媒体都做了报道,中央电视台(CCTV)的名牌节目“时空看点”也给予专题报道。这个从网上可以调看的节目显示出,堂堂中国最大电视台的知名节目,严重缺乏新闻专业意识,更妄谈“新闻平衡”等基本的专业要求。即使对桑兰案这个和“党的政治宣传”没有关系的民事诉讼事件,也是一言堂的、一面之词的习惯做法。我这里谈的不是评论(opinion),而是新闻报道。
    
        当然,这个在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在技术层面做得相当不错,今非昔比:节目背景很醒目,有桑兰索赔18项的分类,诸如违背美国哪条法律等,使观众对繁琐的索赔案能够在视觉上一目了然。女主持人也能口齿清晰地介绍案子的来龙去脉及背景等。
    
        但在内容层面,则跟做新闻的专业要求背道而驰。对桑兰索赔18亿巨额、她的律师不断在媒体发消息的做法,网上有相当多的质疑:这不是打法律官司,而是炒作。但CCTV的这个节目,却只是电话连线采访了桑兰和她的律师海明,而没有任何其他来宾,完全是一面之词。从新闻平衡的角度,对这样一个争议性案件,起码应该采访双方的律师,如果被告和他们的律师无法采访到,那起码也应该找个懂得美国法律的华人专家、律师,或者国内的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不同的观点,平衡桑兰律师的一面说辞,给观众提供多元选择的视角。这是一个新闻节目最基本的做法,但中央电视台的王牌节目之一,从主持人到节目编辑、制作人却好像都完全不知道。
    
        CCTV节目制作者不仅做新闻不专业,更缺乏对国际事务的基本了解,所以才能把桑兰律师海明的不顾常识的说法,照搬到中央台的屏幕上。例如海明说,“美国保险公司对桑兰有歧视性的区别的对待,美国保险公司说,你如果是生活在美国,是美国人,我们就全都照顾你。但是呢,你是中国人,生活在中国,那保险公司就不管。”
    
        任何对美国这个体制有基本了解到人都知道,别说保险公司,任何一家普通商务机构,甚至私人企业,都不敢有任何带歧视性的条文规定。如果美国保险公司敢有海明宣称的那种说法,根本不用华人,美国白人(他们比华人更“政治正确”)早就把那家公司告上法庭了。
    
        而对桑兰律师的这个“美国保险公司对桑兰有种族歧视”的说法,CCTV的主持人,竟全盘接受,没有一句质疑:美国保险公司的什么人,在什么时候,对谁说过这样的话?对桑兰的保险事务,在哪个具体事例上是按那种说法处理的?
    
        节目中这个主持人问过一句,说桑兰索赔18亿,有人指责说是“狮子开大口”。海明的答复是,“指责的人只能是他们对美国法律不太了解。美国打官司就是说,你要打的项目越多越好,因为它最后有些项目会被删除的。如果你现在只开口要一千万,那最后给你删除、删除,剩不了多少了嘛,对不对?”
    
         这根本不是一个专业律师在用法律条文说话,而明显是一个炒作者的梦呓。非常简单:如果海明那种逻辑成立,那人们打任何民事诉讼官司,都应该事先索赔巨额天价,然后等法官往下减就是了。哪怕最后减到罚一百元,我也先要个十亿、八亿的。对这种完全不严肃、不专业、近乎街头无赖式的回答,CCTV的女主持人竟也是照单全收。也可能,作为政府喉舌,在专业水平上,她跟这位“律师”有对应性、般配了。
    
        更离谱的是,女主持人竟然在节目结尾时,呼吁观众支持桑兰。在美国,绝不会发生节目主持人(无论是应该客观中立的新闻报道,还是带强烈主观色彩的评论)在讨论一个案子时,会呼吁观众支持哪一方的。因为这不仅不符合新闻原则,也不符合无罪推论的法治原则。虽然评论节目主持人会事先推测、判断结果,但却不会发动群众。
    
        在中国,跟CCTV的喉舌地位能相提并论的,是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而新华社记者杨明写的这个案子就更绝了,干脆写成了小说。桑兰案的最近发展,是一名所谓医生路平(没有美国医生执照)递交证词,说当年看到桑兰被她的义务监护人的儿子在盖着的毛毯下面性侵,好像他有透视眼。但那个所谓医生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只是一种说法,所以该指控广受质疑。但这个“说法”到了新华社记者(杨明)笔下,就变得如此栩栩如生:
    
      “一个全身瘫痪的17岁少女,在熟睡中,被一名成年男性奸污了!处女下体血迹斑斑,肥头大耳的男人气喘吁吁,他扔给少女几张卫生纸,他刚刚在一个毫无知觉的肉体上完成了一次兽性发泄,在一个刚刚摔成重残的姑娘身上实施了一次野蛮入侵!……压在她身上的那个肥胖男人是监护人的公子,是她嘴里的哥哥,是她在美国的恩人,是完全不顾她的心理感受,把她当作泻欲工具的人。她压抑着本能的愤怒和厌恶,颤栗地悄悄问了一句:‘为什么出血了?’这不是小说和电视连续剧里面的情节,这是试图还原13年前发生在美国、摔成全身瘫痪的‘微笑天使’桑兰身上的一幕!”
    
        当时根本不在现场,又事隔13年,杨明居然在北京“看到了”事发现场的“下体血迹斑斑”,看到性侵者是“肥头大耳”。这新华社记者比那个无照医生的透视眼还厉害。而且他的耳朵还是“顺耳风”,能听到13年前那个男人“气喘吁吁”,甚至还能听到桑兰的“悄悄问”。
    
       在编完这样的小说情节之后,这位新华社记者开始义愤填膺地评论了:“那个男人就是个畜生!……我们无从知晓那个富代对她发泄过多少次,但我们能推测出桑兰当时的无奈、无助。”
    
       在文章结尾,这位新华社记者承认,他对这一幕是“推测出”的。但作为一个权威机构的新闻记者,就真人真事,而且是一个正在打官司的,非常有争议的案子,怎么可以随便写出这种明显煽情的推测文字?而且这种完全靠想象、编织的文章,居然发在中国《体坛周报》等报刊。杨明用新华社资深记者的名义,简直是在耍弄中文读者。
    
       这篇东西,即使是一个没受过任何新闻训练的新手写的,都不能原谅(因为明知是编造),更别说杨明这种“资深记者”。据新华社网页的介绍,杨明1983年到新华社工作,现为“高级记者”。从1983年到今天,28年的新闻生涯,都没有让新华社记者懂得起码的新闻常识:不能夸张、虚构,更不能写成小说。但杨明恰恰做得正相反,以此真“扬名”天下、成为“高级”的负面新闻教材了——典型的中国官方新闻缩影。(caochangqing.com)
    
    2011年6月16日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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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楼  发表于: 2011-06-21   
证人将桑兰推向深渊
来源:扬子晚报
    
    
     从桑兰案开始到现在,公众对于此案的态度一直分成两派,一派是支持者,一派是反对者。而近来随着事情的发展,桑兰团队中的疯狂表现,已经让桑兰案变得十分不堪。而6月21日,有证人证实,桑兰的代表律师海明曾经对他说,桑兰他们起诉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而与此同时,被告律师莫虎用律师函为证据,向法院起诉桑兰藐视法庭。这一切迹象都在显示,桑兰案恐难以收场。

     打官司只为钱? 证人将桑兰推向深渊

     《扬子晚报》报道,一位证人19日向法庭提供证言说,桑兰的律师海明曾经对他说,桑兰他们起诉的目的就是要钱,“要一大笔钱”。

     这位名叫Franklin K. Chiu(富兰克林·钱,音译)的证人在证言中说,6月9日,海明在电话里对他说:“(他的)客户是(桑兰),她的母亲和她的男友”。他们“全都想要一大笔钱,成百万的钱,成十亿的钱,否则他们干吗要打这个官司?”

     证言中还说,海明说他的客户不见到钱是不会撤销对莫虎的指控的,但是他海明可以帮忙说服原告方撤诉,而且不用莫虎付一分钱,条件是莫虎“帮他一个忙”。不过,海明没有具体说明他需要莫虎帮他一个什么样的忙。富兰克林·钱与莫虎一起担当了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薛伟森的辩护律师。而他的这份证言,明显对于桑兰十分不利。前天。莫虎已经向法院提出桑兰案毫无审判价值,要求法院撤销这次起诉。

       索赔从1亿降到500元 莫虎反诉桑兰藐视法庭

       桑兰代理律师海明本月6日曾致函被告莫虎说,只要他支付桑兰500美元的医药费,并且停止在网上“攻击”桑兰,桑兰方就可以撤诉。莫虎不仅不接受海明开出的条件,反而将这封律师函当做证据交给了法庭,以此来证明桑兰方可能对司法诉讼不够严肃。
  
    桑兰在其提交给法庭的起诉书中对莫虎的求偿金额一度是以亿为单位来表述的(美元)。后来,桑兰修改了起诉书,赔偿金额的多少变成了“由法庭去定”。而在海明的这封律师函里提出的赔偿金额则是500美元。莫虎19日将这封律师函作为《证据F》提交给了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公众由此得以目睹这份文件。而莫虎提供这份证据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让法院方认定桑兰藐视法庭。
  
    对不同声音肆意辱骂 桑兰团队加剧事态恶化
  
    桑兰案到今天,其实已经是反感桑兰的人多过了支持桑兰的人。如果桑兰案最终难堪收场,那么桑兰其实也怨不得别人,她的这个团队,不仅出师无名,而且公关能力太差。
  
    前不久,桑兰经纪人黄健,也就是桑兰案的策划者,攻击吴鹏所用的语言已经令人瞠目结舌,但在网上对不同声音网友的辱骂,更是登峰造极,一些粗俗用词让人大摇其头。而代理律师海明的用词,同样没有让人感觉到任何法律的严谨,更像是普通网友在网络上谩骂,而他一篇微博中说“比上网好的是音乐,比音乐好的是大麻”更让人留言质疑他的律师素质。
  
     而作为证人的路平,其证词本身的可信度不高。关于路平为何能有录音,他的解释是“因为当时我在给她做气功治疗时,为了避免气场干扰,所以让其他人回避了,只有桑兰母亲在场,所以有机会录音”。路平怎么会有“带血卫生纸”这个薛伟森性侵桑兰的证据,路平解释“当时是顺手保存,准备将来有机会告发的时候,我就拿出来作证”。
  
     而路平作为证人,自己的身份就令人怀疑,路平是1988年到了美国之后改的名字。2008年,路平曾经回过一次老家山东,以“归国实业巨子”的身份来到滕州市的东郭镇。而他其实在美国,不过是个不太出名的推拿大夫,从中国回美国后,路平自称“自己全部的养老金三万美元被人骗去。无奈之下,只能回到美国,‘申请纽约曼哈坦的老人公寓’度日”。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吉祥号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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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楼  发表于: 2011-06-20   
果然是个大笑话……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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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发表于: 2011-06-20   
桑兰赔偿金戏剧性减至区区500美元 被告称其藐视法庭
来源:新华网  

        纽约6月20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代理律师海明6日曾致函被告莫虎说,只要他支付桑兰500美元的医药费,并且停止在网上“攻击”桑兰(专题),桑兰方就可以撤诉。莫虎不仅不接受海明开出的条件,反而将这封律师函当做证据交给了法庭,以此来证明桑兰方可能对司法诉讼不够严肃。

  桑兰在其提交给法庭的起诉书中对莫虎的求偿金额一度是以亿为单位来表述的(美元)。后来,桑兰修改了起诉书,赔偿金额的多少变成了“由法庭去定”。而在海明的这封律师函里提出的赔偿金额则是500美元。莫虎19日将这封律师函作为《证据F》提交给了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公众由此得以目睹这份文件。

  由海明签署的这封律师函称,只要莫虎、莫虎的代理人、助手、朋友、或一切受莫虎操控的人不再参与网上针对桑兰的个人攻击,且莫虎赔偿桑兰500美元的药费,桑兰就愿意撤销针对莫虎的指控,免除他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莫虎原本是桑兰案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薛伟森的辩护律师。桑兰后来将他也追加为被告。

  海明20日在接受新华社报道员电话采访时说,他愿意与莫虎和解,“只要他不做伤害桑兰利益的事情,我没有那么小心眼”。

  莫虎19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动议,称原告的指控不值得法庭审判,故此要求法官撤案,并且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包括律师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的时候严重受伤。今年4月,她在纽约状告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保险公司和当年她在纽约养伤时所居住的刘国生家庭的部分成员等,向他们索赔18亿美金。不久后,桑兰又将若干网民,部分被告的辩护律师莫虎追加为被告,向20名左右的被告总共索赔20亿美金。不过,在案子尚未正式开庭之前,海明撤销了对特德·特纳的起诉。海明说,“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海明还修改了起诉书中对每一项指控要求一亿美元赔偿的“措辞”,改为赔偿金额“由法庭去定”。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露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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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楼  发表于: 2011-06-19   
真是越闹越大,越闹越邪乎了!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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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楼  发表于: 2011-06-19   
新华网有一个十页的文章,题为:「桑兰性侵案疑点重重 证词漏洞百出当事人关系亲密复杂」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6/19/c_121553392.htm

另,据美国中文网喜乐花园博客文章「今早莫虎送来的父亲节最佳礼物」,莫虎律师已经送出动议,也就是开始还击了。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1622&bcode=ksliu#reply_list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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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楼  发表于: 2011-06-19   
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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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楼  发表于: 2011-06-18   
性侵疑云是也不是
来源:每日新报--第B16版:新周末
作者:新报记者 滕达
2011-06-18




  连日来桑兰的官司是越闹越大,越闹越邪乎,尽管距离真正进入司法程序还遥遥无期(甚至最终能否进入司法程序都不得而知),但随着诉讼细节的不断被披露,桑兰案已经朝着“娱乐化”的方向在发展,其中最为吸引眼球的,当然要数桑兰追加诉讼其在美国的监护人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性侵犯一条了。一位75岁自称替桑兰做过理疗的中医路平的出面指证,更将整个事件推向了“细节描写”的阶段。桑兰和薛伟森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发生过路平指认的行为?这个证人路平又是何许人也?记者经过一番调查发现,整个桑兰诉讼案到底如何界定不好妄下结论,但单就这个性侵案来看,却像是一出十足的闹剧。

  证词漏洞百出

  整个性侵案中,桑兰方面提供的最主要的证据有两个,一个是桑兰的经纪人黄健晒出来的桑薛二人的“亲密照”,另外一个最直接也最露骨的就是路平的证词。但两个证据很快被人指为“漏洞百出”,“根本站不住脚”。

  黄健在自己的博客中作为证据举出的桑薛二人的“亲密照”很快就被网友找到了出处——这几张照片原来是1998年11月13日《纽约时报》采访桑兰时拍摄的一组照片。而当时的情景是为了让桑兰在长时间接受采访时呆得舒服点,薛伟森在采访过程中不断地调整桑兰的姿势,最后在记者的要求下,干脆做起了“靠垫”,让桑兰靠在自己的身上接受采访。这一段经过都在当年的报道中写得清清楚楚,记者当时还在文章里感慨薛伟森对桑兰照顾得体贴细致,感动了不少读者。

  路平的证词说的倒是有鼻子有眼,在其签名的中文供词中详细描述了他“亲眼所见”的一次“性侵犯”:“当我去被告家里时,我亲眼见到薛伟森把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被性侵犯了……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在流血,我看见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的厕纸也留有血渍,还听见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桑兰当时17岁,依然还是处女!”但很快就有人指出了路平证词之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路平为什么能够亲眼看见这么龌龊的事情?薛伟森为什么要当着外人面干这种事?高位截瘫的桑兰是根本看不见自己下身流血的,就算她能看得见自己流血,难道就看不见薛伟森在对自己做什么吗?路平看见了这么不齿的事情难道不知道去制止或是去报警吗?

  更为关键的是,路平证词中最能“煽动群众”的那句——“桑兰当时17岁,依然还是处女!”——此句就激起了新华社记者杨明的极大愤慨,在体坛周报写下了言辞极为激烈的评论,也被业内人士指为“缺乏常识”。霍尔金娜在其自传中提到,由于长期进行侧翻、大劈叉等动作,女孩子的处女膜两三年就会损坏了。就算有没有损坏的,为了保证队员在做动作时不出意外(意外损伤容易引发大出血),队医一般也都会在合适的时候给处理了。“体操女皇”表示自己的一个队友就因为没有及时进行人工处理,在比赛中出现了大出血的现象,非常危险。

  证人身份悬疑

  既然路平的证词漏洞百出,前后矛盾,为什么他还要以证人的身份出来指证呢?而且据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说,身在新泽西的路平还是主动联系他们要出面作证的。这个路平意欲何为?已经75岁的他难道真的像网友说的那样,想借桑兰案炒作自己吗?就在记者疑惑的时候,一直在自己的博客中关注桑兰案的一位博主向记者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背景,原来,这个路平背后的“故事”还真不少。

  路平是山东滕州人,原名李宝先,别名李高翔,路平是他1988年到了美国之后改的名字。2008年,路平曾经回过一次老家山东,以“归国实业巨子”的身份来到滕州市的东郭镇。当地的莲青山旅游网还特别刊登了一篇文章报道此事,报道中称,路平是一位“在美籍华人中其经济实力颇具影响的实业巨子”,在“纽约开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还注册有一家出版公司、一家文物收售中心”,甚至还有一处“千亩地的庄园”。此外,该篇文章还称,路平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编”、“医学博士”……但实际上,路平的这些身份都缺乏足够的证明。首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编辑部金主任表示,路平只是在该社短暂做过编辑,而路平在美国只不过是一个不算出名的中医推拿大夫,根本没有什么私人医院等产业,而那一千亩的庄园更是子虚乌有。更可笑的是,美国《世界日报》2008年5月也曾发表了一篇有关路平回山东的报道,不过在美国媒体那儿,路平回国完全成了另外一个版本:他自称“回国之后被骗了,自己全部的养老金三万美元被人骗去。无奈之下,他只能回到美国,‘申请纽约曼哈坦的老人公寓’度日。”

  关系亲密复杂

  从现有的证据上看,薛伟森“性侵犯”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很多圈内人在说起桑兰和薛伟森的关系时又多意味深长地表示“两个人的关系确实很亲密”,“当时桑兰只有17岁,平常就是和队友呆在一起,第一次接触到高大帅气的薛伟森,而且又是那么关心她,照顾她,单纯的桑兰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大哥哥。薛伟森一度也对桑兰有了感情,但由于父母的反对,此事就不了了之了。”一位圈内人士这么说道。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有多好?一位当年曾在美国留学的留学生回忆道,“当时刘谢夫妇和薛伟森对桑兰的照顾被美国媒体广泛报道,我们很多华人都被他们一家子的付出感动了。由于桑兰行动不便,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人抱出抱进,谢晓虹最开始负责这些,但她明显体力不支,为此还犯了头晕症。此后这种力气活儿就交给她的儿子薛伟森了。当时就读纽约大学的薛伟森为了哄桑兰开心,每天都会到医院陪桑兰聊天。后来为了更好地照顾桑兰,薛伟森甚至放弃了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如此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让桑兰产生想法,此后多次接受采访和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时候,桑兰和薛伟森的关系明显升级,两个人的眼神之中也充满了爱意,桑兰甚至一度将薛伟森称为自己的未婚夫。而薛伟森也似乎对桑兰动了情,在桑兰即将回国的时候,美国记者曾问薛伟森“桑兰回中国后你怎么办?”当时,薛伟森的眼圈红了,说了句“我想我会跟着回去的。”可见,两个人当时的感情已非同一般。

  但这段恋情遭到了刘谢夫妇的反对,作为和前夫的儿子, 谢晓虹将薛伟森奉为掌上明珠,宠爱有加,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为此“搭上”一辈子。所以,在刘谢夫妇的阻止下,这段恋情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桑兰也默认了自己和薛伟森之间的“兄妹关系”,在2008年桑兰回纽约感恩的时候,还专门拜访了已经成家的薛伟森,并在其陪同下参观了“9·11”遗址,还在刘谢夫妇门前的草地上留下了大团圆的合影。

http://epaper.tianjinwe.com/mrxb/mrxb/2011-06/18/content_64653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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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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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发表于: 2011-06-13   
扑朔迷离了~~~
嫁给了猪猪的兔子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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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楼  发表于: 2011-06-13   
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此帖被乐淘淘在06-15-2011 20: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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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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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发表于: 2011-06-13   
黄健酒后失言 曝出赴美日期 桑兰被曝遭美国黑社会威胁
来源:倍可亲网讯

  “桑兰受到黑社会威胁了”。6月13日上午,桑兰案代理律师海明表示,纽约华人桑兰维权后援会等组织和他本人,决定为桑兰组织一个护卫队,为桑兰保驾。  

  据《法制晚报》6月13日报道,由于黄健酒后失言,曝出桑兰6月29日将到纽约跟进索赔案。现在,海明律师得到消息,“当地黑社会准备去飞机场接机”。

  “桑兰一个坐轮椅的人,给人一撞,就有生命危险。”海明律师说,面对新出现的情况,纽约华人桑兰维权后援会等组织和他本人,决定为桑兰组织一个由5名青壮年组成的护卫队。只要桑兰一出门,就有护卫队保驾。护卫队的第一次任务就是去肯尼迪机场接机。

  据海明律师说,特别是在出庭当天将采取两个措施:一是不对外公布桑兰出庭的具体日期;二是在出庭日将5名保镖增加至10名。

  海明还透露,75岁的路平老医生主动作证后遭遇帮派分子跟踪和骚扰。对此,其律师楼已向执法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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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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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发表于: 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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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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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发表于: 2011-06-09   
那证言最后的那段话更像是画蛇添足。知道那小伙人品这么低下,由于害怕不敢告发,但至少也会保持一段距离。那小伙也会心虚而避开。结果两个人好像是好朋友,那小伙罪犯连利用桑兰来赚钱这么体己的话都会和他说,奇了怪了。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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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楼  发表于: 2011-06-09   
牛牛,讨论中国人怎么在美国做执业律师属于题外话,有空咱关起门来说说。我知道的中国人律师没有几个。当然,非中国人律师也没有几个。

海明是不是知名律师,还有他是不是具备高超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那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不好说。他的诉状把桑兰一直称为Ms. Lan,这个与传统的称呼某女士是称呼该女子的姓氏的做法不同。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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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表于: 2011-06-09   
很明显,那照片是媒体采访时照的。桑兰不能坐起来,所以靠着那小伙身上。而且桑兰的英语也应付不了采访,需要翻译。
说故事写文章三要素是:WHEN,WHERE,WHAT。那张证言能上法庭吗?
WHEN:1998年的某一天。记得半年前国内某检察院有一份起诉上写着,7月1日到7月5日的某一天下午,某人做了啥事,在网上被嘲笑。这次美国法庭大概得写上1998年的某一天,也许上午大概下午要不就是晚上,某小伙性侵了桑兰。
WHERE; 他是去给母亲做治疗的,怎么走进桑兰的房间?恋人做爱都知道关上门,那小伙胆子够猛,明知道有人来,还开着门性骚。
WHAT:他们是怎么一个体位,从头到尾是怎么一个过程,不清楚。
十多年前,那个老头是一个看客,为什么不打911?如果英语不好,没有美国文化,那按中国的习惯应该提醒女方的母亲,警告男方的父母。他做了吗?
这样的性骚扰案只能在海明的口水中判罚的。

牛牛要上当,呵呵。告诉你那个成都小伙瞿田田在美国骚扰女助教,然后恐吓电话,被控恐怖案也是海明代理的,据瞿小伙和海明说,最后罪名被取消,就跟一个闯红灯案类似。去年说,今年要去美国控告那学校和政府。我在网上看到的是,瞿小伙是被人压送到机场,解了手铐上飞机的。现在,好像没人提起还要去美国反控。
柳牛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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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表于: 2011-06-08   
回 87楼(newport93) 的帖子
谢谢新港姐姐提供的链接!

看到你的站内了,因为这几天站内不通畅,我和maggie之间的站内信就发生了丢失,所以选择在这里回复你,不介意吧?

我只是国内的律师,也只在国内学习过法律,对美国的法律不了解,而且中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一个大陆法系,一个英美法系,所以不好从法律的角度发表任何专业看法。

之前说关注案情进展,纯粹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和自身兴趣出发,海明是知名律师,接受背景这么复杂案件的委托不仅需要高超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其勇气和胆识让我望尘莫及,所以佩服。

PS:关注桑兰案还有一个原因,我很喜欢看美国的律政剧,对中国人怎么在美国做执业律师很好奇。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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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表于: 2011-06-08   
引用
引用第84楼柳牛牛于06-08-2011 00:37发表的  :
佩服这位海明律师!不知道能否搜索到这位律师的相关信息。关注案情进展。

牛牛,这个是海明在美国中文网的博客。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lawyerhaiming/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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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发表于: 2011-06-08   
桑兰维权案的最大障碍之一是中国体操协会
来源:贝壳村 › 动态 › 日志 › 纽约海明律师的日志
2011-6-7

     今天看了腾迅的一个报道, 题为:“桑兰案调查:唯一证据已毁灭, 黄健乃千万富翁”。      

      其实,一直感觉桑兰维权案有阻力,不仅有来自被告的反抗,还有来自中国国内的强大阻力。桑兰的教练拒绝作证,当时身在现场的很多中国人至今不出来说句公道话。我们希望中国有关方面予以支持,但是,今天腾迅这个报道讲道体操协会负责人,估计是协会主席本人,不仅不支持桑兰,反而替所有被告说话。  
    
       以下摘录部分报道:

       一位了解内情的体操中心官员回应了记者的追问,在他看来,“撤垫子”不过是桑兰的幻觉。 “还是那个根本问题,是她受伤后出现忧郁,自己有幻觉,感觉有人撤垫子。”

        因此,无论于法于理,这位官员均确信:“这就叫意外,就是意外,你老说人家阴谋,那肯定不行”。

        该官员还强调说,他并没有指责桑兰的意思,只是想把实情讲出来。“如果真有人撤垫子,你为什么不从旁边跑,对不对?如果真是罗纳尼亚教练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找他索赔?”

         调查二:真真假假“封口令” 封口令是否确有其事?

        矛头所指的对象体操协会说起此事就有些义愤填膺,“我们不可能不维护中国运动员的利益,谁说要封口,谁说不让你说话,你接受了多少采访啊,你见了多少人,所有人你都见到了,席琳迪翁,莱昂纳多,包括美国的一些政要,你都见到了,你有什么委屈?”说到动情处,这位负责人语气有些激动,说话分贝也高了许多。

         在桑兰将刘/谢夫妇告上法庭后,后者也曾找过体操协会让他们帮自己说话,但是协会以不方便表态为由拒绝了。事情被热炒了这么久,体操协会也没有就桑兰一事表态,其实是有难言之隐。“我们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愿意把这些事实说出来,把她(桑兰)推到不利的位置,我们也很为难。普通的网民现在很明白,现在为了打官司她们非要制造出一些隐情似的。”

          对这一说法(意指刘, 谢对桑兰的法律责任),上述体操协会负责人也显得愤愤然,“她父母也在,我们没有剥夺她父母的监护权。你不能说人家不帮你争取,人家是照顾你帮你治疗的,不是帮你打官司的。你父母没这个诉求,你个人也没这个诉求。”

         “说那两口子跟彩票有什么黑幕,你没有证据怎么能说人家。中国体育彩票没有他们立不起来项,另外他们在任的时候彩票没有出任何事情,出事是后来他们走了之后。”。。。。。。。。。。。

         看来中国体操协会是所有被告,包括美国时代华纳公司, 美国体操协会,保险公司,刘, 谢等5家机构,4 个个人的最强有力的辩护律师。莫虎的辩护只会延期。中国体操协会才是打蛇打七寸,让桑兰从根儿上不占理。中国体操协会把桑兰所有的诉求都狠狠打了一大棒子,还是致命。中国体操协会还说,“不愿意把这些事实说出来,把她(桑兰)推到不利的位置。” 我的天,他们都这样讲话了,还说是因为不想把桑兰推到不利的位置。他们要是动真格的,桑兰还不被他们生吞活剥了不可?

          唯一没有谈到的就是性骚扰的问题了。真想听听中国体操协会对这事儿是怎么说?

          我在美国辛辛苦苦义务给桑兰打官司,这中国体协拿着老百姓给的钱,津津有味的吃喝,酒足饭饱了,就来给我拆台呀!

         谁还敢给中国体操协会卖命呀?我要是中国人,死也不敢把孩子送给他们去廉价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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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宝子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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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表于: 2011-06-08   
岂有此理,这么欺负小女生太过分了。
柳牛牛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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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表于: 2011-06-08   
佩服这位海明律师!不知道能否搜索到这位律师的相关信息。关注案情进展。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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