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多維時報》﹕等待遣返美國夢不斷 --]

Bay Area Chinese--灣區華人 -> 移民天地 -> 《多維時報》﹕等待遣返美國夢不斷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卡拉 04-03-2005 16:43

《多維時報》﹕等待遣返美國夢不斷

多維記者徐可╱1996年的美國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重罪犯”的內容。1996年,有近7萬人被遣返,1997年這個數字就激增到11 萬4千人,其中2萬3千人被加速遣返。911後﹐遣返出境的人數大幅增加﹐2003年,被遣返的人數高達18萬6千人﹐截至到2004年9月30日的政府 財政年度,移民和海關執行署共遣返了15萬7281人出境......

2002年﹐陳演在南達科他州誤傷他人入獄,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減刑﹐2005年可獲假釋出獄,但是﹐他卻面臨著被遞解出境。

陳演的面臨遣返並非陳家唯一的不幸﹐據《世界日報》報道﹐2004年7月﹐陳演的哥哥﹑福建籍外賣郎陳亮在曼哈頓中城跳樓自殺身亡。

2004年9月﹐陳演的姐夫于江從紐約駕車前往芝加哥辦理駕照時,在賓州境內的高速公路上遭到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的攔截,ICE官員發現他是非法移民而將其拘押,在出庭數次之後,於當年11月被遞解回大陸,留下妻子和三個孩子在美 國。


博根郡聯邦移民監獄後面外牆上的鐵絲電網﹐隔開了監獄和外面的兩個世界﹐林濤已經在這裡滯留了半年的時間。(多維記者鄒興睿攝)


2005年1月,福州籍男子董陽天在曼哈頓東百老匯一帶當街小便,當時正好有大批警員在附近辦案,董被警員發現後拘捕﹐被帶回7分局調查時發現,他沒有合法身份,移民局曾向他發出過通緝令與驅逐令,結果被轉交至移民局處理﹐等待他的也是被遣返回大陸。

一名在2003年3月12日以計劃生育為理由申請政治庇護失敗﹑被判遣返回中國的福建籍女子,於2005年1月中從紐約乘長途車前往賓州在當地車站下車時,遭到移民官員的檢查扣押,並準備遣返回中國大陸。

被控在曼哈頓唐人街東百老匯街勒索和參與毆打小巴司機的被告之一陳建魁,2005年年初被曼哈頓州高等法院判處1年半至3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滿後,他將被交由移民部門遞解出境。

2005年2月17日,《紐約時報》報道了一個在一夜之間破裂的家庭。一對來自孟加拉國的移民﹐丈夫持有綠卡,妻子非法進入美國,兩人結婚超過10年, 10歲的兒子和兩歲的女兒都在紐約出生。丈夫開計程車,妻子在商店裡做收銀員,她曾經被判遣返。在國土安全部的突襲搜捕非法移民的行動中,妻子被從家中帶 走,關押在移民監獄裡面,並被遣返回孟加拉國。父親無力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只好把孩子也託人送回孟加拉國和母親生活在一起。當兒子在孟加拉國哭著給父親 打去第一個電話時,告訴爸爸,他想回美國。爸爸回答說,“這不可能”。


新州居民林濤一家四口。林濤面臨被遣返。(莊靈燕提供)

1996年的美國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重罪犯”的內容。1996年,有近7萬人被遣返,1997年這個數字就激增到11萬4千人,其中 2萬3千人被加速遣返。911後﹐遣返出境的人數大幅增加﹐2003年,被遣返的人數高達18萬6千人﹐截至到2004年9月30日的政府財政年度,移民 和海關執行署共遣返了15萬7281人出境......

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的負責人加西亞(Michael J Garcia)表示,遣返罪犯和非法移民對維護移民體系,以及對社區的安全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911調查委員會的報告(9/11 Commission Report)顯示﹐恐怖分子利用了我們的移民體系。我們也知道,還有一些同樣危險的罪犯也在用相似的手段試圖鑽移民體系的空子。我們要竭盡全力去搜捕並 遣返這些非法滯留美國的人。”

美國移民部門認為﹐當務之急是首先遣返那些對美國國土安全造成危害的有犯罪記錄的和已經得到遣返令卻仍然滯留美國不走的外國人。美國估計有40萬已經得到遣返令的非法移民仍然滯留在這裡。

911後遣返人數大幅增加

根據隸屬於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去年公佈的數字,截至去年9月30日的2004年政府財政年度,移民和海關執行署就遣返了15萬7281人出境,其中 53%的人有犯罪記錄。

移民部門認為﹐當務之急是首先遣返那些對美國國土安全造成危害的有犯罪記錄的和已經得到遣返令卻仍然滯留美國不走的外國人。美國估計有40萬已經得到遣返 令的非法移民仍然滯留在這裡。2003年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成立了National Fugitive Operations Program,專門去搜捕這些人。在這個計劃之下,全國共有18支由聯邦探員組成的搜捕隊伍。在紐約就有一支這樣的隊伍。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正計劃把 搜捕隊伍增加到30支。

因此,2004年移民部門拘捕並遣返了創記錄的3409名已經有遣返令的潛逃者,這個人數比2003年增長了1倍多。

美國移民和海關執行署的負責人加西亞( Michael J Garcia)表示,遣返罪犯和非法移民對維護移民體系,以及對社區的安全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911調查委員會的報告(9/11 Commission Report)顯示﹐恐怖分子利用了我們的移民體系。我們也知道,還有一些同樣危險的罪犯也在用相似的手段試圖鑽移民體系的空子。我們要竭盡全力去搜捕並 遣返這些非法滯留美國的人。”



20世紀90年代赴美偷渡潮期間,一艘來自福建的偷渡船被美國海岸警衛隊攔下,圖為船上的福建偷渡客。(黃克鏘提供)


2004年,被遣返出境的有犯罪記錄的外國人和美國的永久居民中,最多人涉及的5項罪行和所佔比例依次為:販毒或吸毒(39%)、違反移民法重罪(14%)、攻擊罪(11%)、偷竊罪(4%)、搶劫罪(4%)。

被遣返的外國人有近70%來自墨西哥,其次是一些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國家,包括洪都拉斯、危地馬拉、薩爾瓦多、巴西、多米尼加共和國、哥倫比亞、牙買加和海地。

拘留和遣返辦公室2003年7月開始展開行動,有針對地逮捕並遣返對兒童進行性侵犯的罪犯,截至2004年9月。共有超過2100名對兒童進行性侵犯的外國人被遣返。


被遣返人數還將繼續上昇


移民和海關執行署預計,遣返出境的人數今年將會再度上昇。布什總統在2006年的預算中要求,在移民和海關執行署的拘留和遣返計劃2005年14億美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億7千萬美元。

被視為需要遣返出境的人只代表著據估計在美國的800萬非法移民的一小部分。聯邦當局現在不知道大部分非法移民的下落﹐只有在進入美國邊境時被拘捕的人,或因為犯罪、申請政治庇護或申請政府福利而露面的人,纔會成為被遣返的目標。

亞美法律援助處的律師凌倩恩對多維記者表示,被遣返人數增長的趨勢始於1996年美國移民法的改革。1996年的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 重罪犯”(aggravated felonies)的內容。1996年,有近7萬人被遣返,1997年這個數字就激增到11萬4千人,其中2萬3千人被加速遣返。1999年遣返人數超過 18萬。2003年,被遣返的人數高達18萬6千人。

凌倩恩律師指出,對於許多被移民法庭命令遣返的人會由於申請政治庇護失敗,或者由於住址變動,和律師失去聯係等種種原因,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命令驅逐。這些人日後因為犯罪、申請綠卡或申請政府福利而露面之後,就會再次被捕﹐成為被遣返的對象。

即使是領養的非法移民﹐現在的處境也與從前有所不同。美聯社最近曾報道過﹐一位20歲的華人女子江巧其﹐偷渡來美國,目前是賓州中部一所大學的三年級學 生,品學兼優,還準備上研究所。她在餐館打工時,被一對好心的賓州夫婦收養,按照以前的移民法,被美國人收養超過兩年的非法移民可以繳納1000美元罰 款,成為合法居民。但這部法律在4年前過期,在911之後﹐這項法律的延期成為泡影。賓州民主黨眾議員霍頓(Tim Holden)表示,他正在瞭解像江巧其這樣的例子有多少,他認為,國會通過相關法案的可能性很大。

遣返的程序

王建展目前被關押在紐約上州水牛城的移民監獄裡,也同樣面臨被遣返回中國。王建展的一位律師梅儂告訴記者,由於王曾經因為搶劫罪被定過罪﹐1996年移民法改革過之後,對重罪犯赦免的例子極少,因此利用司法途徑使王建展免於遣返的機會不大。

多維記者就采訪的程序采訪了移民律師黃桂榮,他是幫助王建展爭取免於遣返的移民律師之一。黃桂榮表示,1996年移民法改革以前,所有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 都必須經過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來決定是否需要被遣返。而1996年之後,美國邊境的移民官員也可以“加速遣返”非法入境者。移民官員會對非法入境者進行 問話,如果被問話的一方對遣返回國可能受到的迫害不能夠顯示出令人信服的心理恐懼(credible fear of prosecution),他們通常就會被要求立即離境。

律師劉汝華表示,多數來自中國的偷渡者,一般都會通過﹐不會被“加速遣返”。一旦收到上庭的通知,不少中國人都會去尋求移民律師的幫助。

黃桂榮指出,美國有接近40萬沒有服從法庭命令離開美國的非法移民,自從911恐怖襲擊發生之後,雖然國土安全部旗下,已經有18支專門逮捕這類非法移民 的隊伍﹐但和非法移民的人數相比,仍然微不足道,再加上源源不斷的偷渡客進入美國,所以“捉來捉去都捉不完”。


黃桂榮表示,如果移民法庭裁決輸掉了官司,移民法官會發出遞解令,這時可以向司法部下屬的移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一旦上訴失敗,遞解令則立即生效。已經被關在移民監獄裡面的人有可能隨時會被遞解。而由於種種原因,未被扣留的人,就成為在逃的非法移 民(fugitive aliens),成為移民和海關移民執行署搜捕的對象。他進一步指出,不服移民上訴委員會判決的人,還可以進一步向聯邦法庭上訴,但是需要向法庭申請免於 遞解(stay of removal)。

進入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還必須持有自己國家頒發的有效旅行證件,纔可以被正式遞解。多維記者從華盛頓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僑務部門瞭解到,美國各地的美國 移民和海關執行署辦公室會和中國駐美國的總領事館聯係,由總領館來核實被遣返人是否為中國公民。總領館核實過此人的姓名、護照、出生證等文件之後,纔會開 具臨時旅行證件。

黃桂榮表示,如果被遣返者的所屬國家無法承認其身份,美國就需要為其尋找願意接受他的第三國。在這種情況下,被遣返者就有可能變成被人踢來踢去的“人球”。

主動認罪並不會免于遣返


1996年國會修改移民法之後,使得一些從小就合法生活在美國的人,會因為觸犯刑法,而在刑滿後被遞解出境。

根據紐約州的法律,在刑事審判的程序中,法官甚至辯護律師都沒有義務告訴非美國公民的被告,如果一旦主動認罪,他們可能會面對遣返。

根據《紐約時報》2005年2月27日的一篇評論文章,一名叫做約翰遜(Cornelius Johnson)的人1983年從牙買加來到紐約﹐他一直都有合法的身份。1997年,他因為被控藏大麻而被捕,在監獄裡被關了幾天。他和法庭達成協議, 主動認罪,但法官和律師都沒有告訴他可能會被遣返。從監獄出來後﹐8年過去了,約翰遜又因8年前的犯罪而面臨被遣返。

如果一個從小和家人來到美國的合法移民,因為藏大麻被捕而後認罪。幾年後因為要探望國外的親戚而離境,就有可能會在回美國入境的時候,發現自己被拒在國門之外。

政治庇護失敗也被遣返

劉汝華律師告訴多維記者,多數從中國大陸偷渡來的人,都可以通過入境時的問話一關。之後有許多人都試圖通過尋求申請政治庇護的途徑來留在美國,並且希望能夠以此申請綠卡。也有人在拿到“上庭通知單”之後就消聲匿跡,成為黑戶。

劉汝華律師認為﹐911之後,來自中國大陸的人成功申請政治庇護的難度並沒有明顯的變化。但是,法官個人的態度和對法律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政治庇護申 請的成敗。“有的法官個個都批,有的法官就幾乎一個都不批准”。對於中國人申請政治庇護慣用的理由,包括宗教信仰、政治觀點、計劃生育、法輪功等,有的法 官已經形成了先入為主的印象。

劉汝華認為,“法官對於法律的理解不統一,不同的邊境關口執法也不統一”是美國現行移民法存在的最大問題。

他舉例說,他幫助一個福建偷渡客打移民官司,那個偷渡客從一下飛機就被關進移民監獄,直到兩年半之後輸掉官司﹐被遣返回中國都不許保釋,“他沒有見過美國一天。”

劉汝華表示,以政治庇護為理由申請綠卡,因為每年只有1萬個名額,要經過漫長的等待。他估計﹐現在遞出的申請,等待的時間在5年到8年,如果以計劃生育為理由申請政治庇護,等待的時間還要更長。

《星島日報》曾報道﹐一名在2003年3月12日以計劃生育為理由申請政治庇護失敗,被判遣返回中國的福建籍女子,於今年1月中從紐約乘長途車前往賓州在 當地車站下車時,遭到移民官員的檢查扣押,並準備遣返回中國大陸。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紐約移民法庭獲准翻案,並被2005年農曆除夕被保釋。報道中說, 在靠近邊境的地方,移民官員在車站檢查乘客身份現象屢見不鮮。這位女子的丈夫為她聘請的律師,向移民法庭申請翻案。移民法庭批准了她的翻案申請,將安排於 四月上庭。律師建議有翻案證明文件的人,最好把文件隨身帶在身上。

政府就是想這樣做

在華人社區內,究竟有多少人是有遣返令在身,沒有人知道。雖然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被遣返的人數遠遠比不上來自墨西哥和中美洲國家的移民,但華人被遣返個案卻經常見諸成為華文報紙,證明關心這個話題的讀者大有人在。

移民律師布盧姆(Jeffrey Bloom)對多維記者表示,在現行的移民法體制之下,已經得到遣返令的人不可能拿到駕照,社安卡。“一切都變得很困難,政府就是想這樣做。”

他目前在幫助7個被關押在移民監獄裡等待遣返的中國大陸移民尋求可以免於遣返的法律途徑。這些移民都有遣返令在身。其中一個被關押在波士頓的移民男子是由 於同伴駕車超速,而遭到盤查時暴露身份,被轉移到移民監獄。另一個人已經和美國永久公民結婚,由於和人發生肢體衝撞,後被發現有遣返令在身而拘押。

2005年1月5日,根據《星島日報》報道,一名叫做董陽天的福州籍男子,在東百老匯一帶當街小便,當時正好有大批警員在附近辦案,男子沒有料到被警員發 現,還帶回7分局調查,隨後警察又揭發他沒有身份,移民局向他發出了通緝令與驅逐令,結果被轉交至移民局處理。

報道中提到,警方對他進行了記錄調查後揭發他不但不具備合法留美身份,而且因為他申請政治庇護失敗,已經遭到聯邦移民局發出逮捕令與驅逐令,因此便決定將他轉交移民局處理。

根據多維記者的瞭解,所有申請政治庇護的非法移民都會被要求印指紋。紐約市警五分局的社區聯絡官葉圳聲告訴記者,警方一般是在調查嚴重的刑事犯罪時,會查驗嫌疑犯的身份,看是不是已經被通緝的要犯。嫌疑犯必須向警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協助盤查。

一旦疑犯被逮捕之後,他會被要求印指紋,相關的資料可能會被傳到聯邦指紋庫進行核對,這時個人身份,有無犯罪記錄,是否有驅逐令和通緝令等的資料俱會顯示出來,移民和海關執行署就會把其扣押。

據《明報》報道,被控在曼哈頓唐人街東百老匯街勒索和參與毆打小巴司機的被告之一陳建魁,2005年年初被曼哈頓州高等法院判處1年半至3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檢方的資料顯示,沒有合法身份的陳建魁曾經涉及福青幫走私人蛇案。服刑期滿後,他將被交由移民部門遞解出境。

林則徐基金會主席黃克鏘認為,非法移民到了任何國家,都應該遵守當地的法律。他說911以後,美國收緊移民法,美國自我保護的意識強,非法移民因此更要守法。

但是他也指出,賺最低工資的都是新移民,他們的貢獻保證美國的市場不會通貨膨脹。結果911之後,遭殃的還是新移民,“政府說,新移民搶你們的工,誰搶了 ﹖他們拿的是最低工資。”他希望布什政府可以兌現他在競選時提出的“臨時工作卡”計劃,“做一個不講大話的政客”。

另一方面,黃克鏘認為美國政府也需要檢討自己的移民法律,如果偷渡客一進入美國就會立即被遣返,偷渡潮就不會像今天這樣屢禁不止。


查看完整版本: [-- 《多維時報》﹕等待遣返美國夢不斷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2003-2010 PHPWind
Time 0.009592 second(s),query:1 Gzip dis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