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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成本与代价
未火 离线
级别: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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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0-10-17   
婚姻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吉祥的故事很真实很残酷。
不过,不离就会更好?
不一定吧。
相信这里的人都看过六六的《双面胶》,女主角还不是被打死了。如果早离婚了就没事了。
当然,故事只是故事。
人生是不能回头的不归路,将来如何,谁能肯定?
离了,可能下一个会更差,也可能会更好;
不离,可能苦尽甘来,也可能苦上加苦。
跟古时候的人相比,
现在的人至少
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力,
在离与不离之间,
我觉得,
应该
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理解当事人的感受,
不必
因为后来的结果不理想,
得出当事人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结论。
我个人,
对敢于自己做出人生重大决定的女性,
无论结果如何,
都是很尊敬很理解的。
年轻时不给自己选择的机会,
难道到了进棺材的那一刻,
才想为自己做主吗

吉祥号码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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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0-10-19   
回 20楼(未火) 的帖子
完全同意你的观点。
让我想起我旧时的一个邻居。
她的故事,名字应该就是《你为什么不离婚?》。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吉祥号码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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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6-05-05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此帖被吉祥号码在05-08-2016 14:48重新编辑 ]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吉祥号码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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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6-05-05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电子图 离线
级别: 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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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6-05-15   
不知道那时候假离婚的时候就真的离婚了,这几年也许能够过的好一点,只是离婚时财产还是应该要多一点,为了自己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得更好一点。
lijiananhui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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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6-05-15   
谢谢楼主分享。每个人的婚姻中都有无数次想要掐死对方的冲动,也有无数次想要离婚的念头。可是,究竟在面对自己的生活时改如何抉择?我觉得没有答案,生活中有你必须面对的命运,有运气,有个人努力。只能说,无愧于心就好,无论哪种抉择,于当时而言,必定是最佳选择,后面的路,还要好好走,只是现实社会对女性有太多的不公。
紫瞳
吉祥号码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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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6-05-16   
回 24楼(电子图) 的帖子
谢谢电子图~
这几天她不再跟我联系,我也就不再问她现状如何。终归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我再气愤再着急也还是外人。让她自己来处理这件事吧。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吉祥号码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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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6-05-16   
回 25楼(lijiananhui) 的帖子
是这样。
我不是她,所以我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未必适用于她。
不在她身边,微妙的婚姻夫妻关系各种因素在,我不可能真正懂她。
该说的我都已说过,该提醒的也提醒过了,就看她自己的吧。
希望她好,不管如何,希望她比现在状态好。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尘姥姥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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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6-05-17   
离婚这事真的难说。 得根据实际情况定夺。除非小孩也希望父母离婚,否则肯定是打击很大。 除非是死不悔改的家庭暴力。所以有小孩的父母如果可以不离就不离吧。 要离要尽量等等小孩成年了能理解了再离。
在平凡的生活中挖掘快乐的愚婆
lijiananhui 离线
级别: 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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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6-05-17   
回 27楼(吉祥号码) 的帖子
非常理解。其实人生中有一个闺蜜,比老公、男友都更好,有一句话说的好:哪怕失去爱情,我还有你啊!---致闺蜜!
紫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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