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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申请破产不丢人,传统观念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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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申请破产不丢人,传统观念需改变

原题:经济惨 华人破产跳增

来源:世界周刊
本报记者/韩杰

如果遇到下面一些情况,一定要申请破产:如果不能偿还所欠债务,就要申请破产。债主天天打电话催债,而且无力偿还,要申请破产。如果失业,无法维持生活,可以申请破产。他说,申请破产与有无身分无关……

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美国华人的生活,纽约一些华人律师发现,华人申请破产的案件近期跳增。有律师称,此类案件「过去一、两个月增加两倍到三倍」。为了此一新形势,有的律师「顺应潮流」,把「破产」当做重点业务,还有的律师开始从房地产买卖转为接办破产申请。

破产的发生,有许多是被房市拖累;有的华人在房地产市场红火时,用多个信用卡借款买房,希望房价上涨后出售牟利。许多人购置房产后,利率不断降低,眼看房价日益飆升,他们申请重新贷款,把房价上升「挣的钱」取出。但房地产市场下跌后,他们发现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房贷。「有人买下房子后一个月的房贷都没有付过。」最后,他们只能申请破产,将住了不久的房子交回法院或银行。

金融风暴发生前,华人房地产的案件很少,但现在不同了。许多华人开始做止损销售(short-sell),即在银行拍卖前将房屋降价出售,以避免申请破产。华人总认为,借钱要还,银行永远是老闆。其实,借款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决定是止损销售还是申请破产。「华人破产比洋人少,规模小,主要是观念不同。」

这些律师认为,华人认为破产不是好事,不到不得已不申请破产。律师强调,申请破产不丢人,也不可耻。不仅一般美国人申请破产,美国的大公司也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有效的理财手段。」申请破产可以重新开始。同时,他们还要预防有人故意破产。例如,有人从中国大陆进货,然后申请破产,试图吞下该货。也有人先租下房屋,然后申请破产,妄想白住。「我们可以透过法律制止这种非法行为。」

欠赌债是最大原因

纽约华人律师孙鐸一直将破产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他说,最近破产申请案增加很多,与当前经济不好有很大关系。申请破产最多的是欠下巨额赌债。「在纽约某些特定社区,用信用卡赌博已经形成风气。」有人赌博到了非常疯狂的地步,欠信用卡公司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因为不还钱,银行查封其帐户。另外一部分人开外卖餐馆赔了,故其货钱和租金未付。

他对有的华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感到不可思议,有的人甚至赌到倾家荡产。例如,一对福州人夫妇来美国后,获得政治庇护身分,育有3个孩子。两人在纽约做小生意,收入不错。后来,妻子去赌场赌博,把自己的钱全部输光,又借信用卡公司的5万元去赌,最后也输掉。其丈夫也是赌徒,最后,两人先后申请破产。「他们不担心孩子,因为美国政府会养。」
另一个福州人在美国获得政治庇护申请,妻子和孩子尚未来美。他天天上赌场,认为自己总有一天能够把失去的钱赢回来,但这一天还没有到来,他已经欠信用卡公司四、五十万元债务。追债公司追债后,他申请破产。

纽约法拉盛华裔律师陈立枢说,他在法拉盛开业23年,破产保护是其业务之一。两周前,他另外刊登一个单独的「破产专业律师」广告,这个广告刊登后,电话增加很多,「过去每天有两个,现在增加两、三倍。」

陈立枢的客户100%是华人,其中80%住在法拉盛,主要申请个人破产。他说,破产申请者约30%是赌徒,仅在法拉盛,就有几班前往赌场的巴士停靠站,有的去康州,有的到大西洋城;有些人用信用卡赌博,还不起钱就申请破产。

他估计,因为离婚申请破产的案件约占20%。例如有个大老闆喜欢赌博,用信用卡赊帐,有时一天能输10万元,因为输太多,其妻子申请离婚。在此之前,妻子将丈夫的商店股份、家产全部转到自己的名下。丈夫付不了帐,只能申请破产,但是信用卡公司不同意,法官判他20年内还清。

房价下跌连锁反应

孙鐸说,金融危机发生后,有的华人失业,就靠过去的积蓄生活。但是,他们支撑一段时间后,没有找到工作,又需要支付贷款,债主开始催债。也有人身体不好,无法工作,但是需要养孩子,买奶粉。他们欠大笔医疗费用,只能申请破产。

地产经纪申请破产的不少。前几年,纽约房地产市场红火,地产经纪的收入也很高,许多人就用赚来的钱投资房地产。但最近两年,房市一直下滑,让这些依靠佣金的经纪无法承受,最后,他们只能申请破产。

许多人用信用卡购房,原来打算房价上升后出手,但是房价一跌,房子无法出售。他们也付不起房贷,只能申请破产。孙鐸认为,如果首付占到一定的比率,房子被拍卖就不合算。因此,他们要认真合计,采取最佳的方案。

有的人欠债很多年,因为没有正式工作和收入,他们就用信用卡支付日常费用,维持生活。来自中国大陆其他地方的新移民也欠债。这些人主要是做生意赔了。例如,他们开指甲店、美容和服装店等,「如果缺钱,就从信用卡刷。」但是,信用卡的利率很高,一般都是百分之十几。再加上没有钱去还,欠的钱越来越多,最后只有申请破产。

欠医疗债务的人申请破产的比率占20%左右。陈立枢说,许多华裔中年男性离婚或丧偶后,感到孤独寂寞,回到中国大陆娶年轻的太太。但是有些太太拿到绿卡后申请离婚,法官判丈夫要支付太太的赡养费。丈夫发现自己身患癌症,有大量帐单需要支付,于是申请破产。
购物过多导致破产的也有20%上下。陈立枢说,有的来自中国大陆的女孩与美国公民结婚后,找到高薪工作,花钱无度。她们四处旅游、疯狂购物,用信用卡支付开销,最后债台高筑,一旦失业,无法偿还债务,申请破产。

做生意欠钱的申请人只占10%。例如,有的华人开餐馆、办进出口贸易公司、开服装店,没有钱就从信用卡上开支;结果,生意变差后,合伙人逃离,他们无力支付债务,申请破产。有人甚至信用卡刷卡到20多万,也有人投资房地产,后因离婚分产而提出破产申请。

互助会办多出问题

法拉盛法路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张富强说,温州人和福州人买房子做生意,主要是标会筹款。但是,一旦这种互助会中有人出现意外,资金链条断裂,他们也无路可走,只能破产。

最近,一名华人申请破产。原来,他出面筹办互助会,自己担任会头。该会的会员有60人,但先后有5人退出,为了维持该会,他一人顶替其他5人和自己的份子钱,一次缴纳6份钱。他每月收入2000元,但是要交3000元,因此压力很大。

除了这个互助会,他还参加其他的互助会,后来,他觉得实在受不了,就申请破产。张富强说,他的债权人包括本会的53个人,按照法律规定,他必须将这些人的姓名和地址告诉法官,这些债主要前往法院开会。

申请破产原因很多,如经济不好、公司解雇、拖欠工资、上班时间减少、取消加班,最后支付贷款出现问题。他说,有的华人屋主无法支付房贷,房屋面临被拍卖的命运。为了避免拍卖,他们可采取止损出售的方式,「这不算破产,只是一个替代方案。」

孙鐸说,最近打电话询问破产的华人相当多,从他们询问的问题来看,许多华人对破产并不了解。例如,有人问申请破产后,能否乘坐飞机、出国探亲、买房买车。他强调,这都是对破产不了解。

部分华人对破产并不陌生。例如,2005年10月1日公布新的破产法将要实施后,很多华人赶著申请破产,「我们那段时间都忙疯了。」

新的法律要求较严

孙鐸说,2005年10月1日公布的新破产法,是该法自1978年以来的最大改革。其中有关破产的条款主要是第7条款、第11条款和第13条款。第7条款和第13条款是关于个人的破产,而第11条款是商业破产。「第7条款是债务全免,如果不符合该条款,可以申请第13条款,即部分免除。」

新法的主要变化,是申请破产前要经过综合测试,「通过测试的人才能申请。」申请提出后他们还要上财产管理课。他们的收入要低于一定的标准,例如,在纽约,单身的收入不能高于4万4803元,随家庭人口的增加收入数额也增加。而在新州,单身的收入最高限额是5万5008元。人口越多,上限越高。但是,这些规定对华人影响不大,因为申请破产的华人报税收入不高。
新法还规定,第一次申请破产后,必须在8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这个年限比过去多了两年。」全部免除是因为欠债人没有能力偿还。「如果他们在银行里有几万元存款,就表明仍然有偿还能力。」如果有住房,还要看看里面个人付款有多少。「这个计算比较复杂。」但是,个人退休帐户、维持生活的费用都会保留。

法律规定,有的债务不能免掉,如有学生贷款、欠税、孩子抚养费和配偶生活费。另外,自己过错造成的经济赔偿不能免去。例如,开车撞到别人导致的花费,或将人打伤需要治疗的费用,都必须偿还。

为了防止假破产、真骗钱,法律规定还要查看在破产申请递交前的90天内是否购买500元以上的物品,同时要看在前70天内是否提取700元以上的现金。例如,有人认为反正要申请破产,就大手花钱,如购买高级手袋、珠宝和昂贵手表。「这样都不行」。

孙鐸说,现在华人的房贷重组(mortgage modification)的比较多。有人借钱买房子,但是还不起贷款。因其净资产较多,又不符合申请破产的条件,因此,他们可以申请贷款重组。例如,屋主失业,无法承担房贷,就可以委託律师和银行谈判。银行听到这样的消息也很紧张,愿意谈判。「他们可以把还款期限延长,利率降低,减轻屋主的压力。」

传统观念需要改变

纽约华裔律师黄晓夫从事破产法律业务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他说,过去华人很少学破产法。他原来也不准备读破产法,他有一位华人同学,其父是位律师,劝他的儿子读破产法,他受同学的影响才读破产法。「我第一次去破产法庭,法官感到很奇怪,并说华人都不破产,华裔律师为何从事破产业务。」

美国人很现实,如果有债无法偿还,马上申请破产,重新开始。「我在破产法庭看到美国人听到自己的破产申请批准后,面露喜色。」许多华人不懂美国的破产法,经常吃亏上当。有人支付多年的债务后,实在无法承受,来到他的律师事务所。「他们这时已经筋疲力竭,应该当时就申请破产。」

黄晓夫仍然记得一个令他不能理解的案件。他曾经代一个华人打官司,法官判对方一名华人偿还债务。结果那个华人输了官司后就逃走了。「最后我们还是找到他,要求还债,因为法律可以往后追溯20年。」欠债人最后还债许多年。他不明白为何那名华人不申请破产。「中国人认为走为上策,实际上是下策。」
他说,现在中国是谁欠债谁最牛,美国也是一样。银行一听说要申请破产,马上愿意减价。「银行的谈判底线是50%,谈得好的话可以更多。」只要一破产,什么都没有了,这就是优势。旧的法律对欠债人有利,常是一笔勾销。新的法律一般要求5年内还完,降低25%,如果实在没钱,也能免掉。

许多华人为了保持自己的信用,到处借钱还债,「这就像是船沉了,把亲戚朋友一块拉下水」。美国法律给予欠债人重新做人的机会。他们申请破产后,再向亲戚朋友借钱,可以东山再起。但是,许多华人都坚持很久,不问律师。「这就像看病找医生、报税找会计师一样,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师。」

申请破产制止讨债

黄晓夫说,破产法的权力很大,「只要申请一递进去,全部官司都要停止。」美国公司很会使用这个法律。但是,有的美国公司非常黑,利用这个法律诈骗中国公司,从中赚取暴利。

他举例说,一家美国公司成立10家公司,从中国大陆进货。它们一开始先付现金,获得中国公司信任后,再付支票,结果支票跳票,然后,这些美国公司申请破产。有的中国公司找到纽约的一些华人律师,这些律师却说「无法追究,只能自认倒楣」。他说,实际上他们可以去法庭提出反对,将案件打开。不久前,一家中资公司找到他,他对对方公司申请破产提出反对。「最后双方和解,中方公司拿回600万元。」

他说,很多华人做生意签署的合同对自己没有保护。例如,租用店面时,房东除了要求公司签字外,还要求私人担保,结果他们把自己套进去。破产是一项很复杂的法律事务。因此,如果遇到还债困难,应该咨询律师,自己离破产还有多远,是坚持到底,还是见好就收。

破产的时机选择也不容易,是决定生存还是死亡的大事。但是,黄晓夫反对拖到筋疲力竭才申请破产。有的华人欠下很多债务,睡不著觉,老是想自杀。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该赶快申请破产。黄晓夫称自己不是「喝第一口汤」的律师,许多华人都是在其他律师那里碰壁后,来到他的律师事务所。

为子破产华人独有

有的破产案件只有华人才有。例如,一对华人夫妇养育两个孩子,借钱让两个孩子读了知名大学;但是,他们毕业后对工作太挑剔,一直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总是住在家里。夫妇原希望孩子毕业后找到工作,还清债务,结果事与愿违。

因为承受不了债务的压力,这对夫妇申请破产。黄晓夫说,看到这种情况后,他批评这对夫妇太溺爱子女了,为他们感到不值。华裔父母想用中国那一套教育子女,但是,孩子只想从父母处得到什么,并未想到将来要照顾父母。「父母应该教育孩子从小有责任感。」
纽约华裔律师董克文说,新法律一个重要的改变是,消费类贷款不能免除。过去有人用信用卡到处旅游,购买高档用品,最后申请破产,一笔勾销。「申请第7条款可以一笔勾销,但是现在很难做。」许多破产申请都转为第13条款,即把债务还钱期限延长,让欠债人慢慢付。

破产法是联邦法律,因此只能向联邦法庭提出申请。申请递交后,法庭指定执行人(trustee)负责处理这个案件。申请人要一一列出自己的资产和收入,执行人再召开债权人会议,债务人要回答执行人在会议上提出的许多问题。

他的经验是,大部分的债权人都不出席会议,常常是执行人和债务人出席,执行人单独向申请人问问题。如果执行人建议法庭批准破产,债务就一笔勾销;如果债务人有资产,执行人就把债务人的资产拿出来平分给债权人。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出反告,案件就复杂了。

他说,破产涉及最多的是房东和房客纠纷案。房客不付租金,房东向法院提出告诉。房东告赢后,房客申请破产。这时,整个法律程序暂时停止(automatic stay),房客仍然住在这栋房子里。当然,房东可以申请解除这个暂时停止。「这个解除过程最少一个月,长的需要几个月。」在此期间,房东不能赶人,「只好让他们白住」。

他说,申请破产后,申请者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以后他们很难借到钱了。但是,现在银行的观念也发生转变。法律规定,破产后几年内不能申请破产,因此,只要在这个期限内,借钱给破产者还是比较安全的。

止损销售结束噩梦

张富强说,他在房屋过户时都向客户说清楚,购房的钱是向银行借的,以后每月要还贷。华人总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向银行借的钱,只能由银行说了算。」

他说,其实他们可以和银行谈判,包括停止支付本金,或者前3年不付,后3年加倍支付。他们必须估计,自己在以后会比现在更好,才能作出这样的选择。有人30年的贷款已经付了10年,现在还剩20年。但是,现在收入出现问题,可以把还款期限延长。

例如,一个华人家庭拥有两处房产,一栋独立房屋和一套公寓,因为房价下跌,独立房屋价格是40万元,公寓值15万元。但是,其房屋贷款是41万多元,屋主用公寓抵押借款13万元。另外,他们还有近5万元的债务,屋主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说,其实很简单。因为屋主可能将来需要借钱,需要维持自己的信用。他建议将两套房子全部出售,公寓出售给债权人,可以拿回2万元。独立房屋实行止损销售,先将债务还清,待房屋出售后,他们就可以结束噩梦。如果要止损销售,银行也愿意吃亏,因可拿回一部分钱。

现在,向银行贷款很难。他举例说,一名华人要购买75万元的房子,准备自付52.5万元,向银行贷款22.5万元。在过去,这样的贷款肯定会批准。但是,该购房者贷不到款,因为他的信用分数仅有618分,原因是他曾经有个帐单未付。

慎重考虑申请破产

陈立枢说,申请破产有一定的不良后果,因此一定要慎重。但是,如果遇到下面一些情况,一定要申请破产:如果不能偿还所欠债务,就要申请破产;债主天天打电话催债,而且无力偿还,要申请破产;如果失业,无法维持生活,可以申请破产。他说,申请破产与有无身分无关,但是,法庭要问社会安全号码。在纽约,破产申请的批准最少需要半年时间。

陈立枢建议,申请破产会影响申请人的信用。因此,如果不申请可以解决,就不要申请。「不要借自己还不起的钱。」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量入为出」,这样就可以避免走进债务陷阱。

许多人喜欢用信用卡,因为没有感觉到是借钱。「信用卡非常危险。」许多人都是在信用卡上欠债。使用信用卡实际上是借钱花,其利息很高,在20%左右,因此,信用卡能不用就不用,更不要使用信用卡赌博。



http://www.worldjournal.com/weekly93_disp.php?nt_seq_id=179956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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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cex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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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1-14   
俺也想申请破产
peac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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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11-14   
这篇文章典型的是软广告。而且有些知识也不准确。他没有告诉你申请破产后的后果是什么?可能连找工作都困难。不光是借钱的问题。
这个也说的有问题:
他举例说,一家美国公司成立10家公司,从中国大陆进货。它们一开始先付现金,获得中国公司信任后,再付支票,结果支票跳票,然后,这些美国公司申请破产。有的中国公司找到纽约的一些华人律师,这些律师却说「无法追究,只能自认倒楣」。他说,实际上他们可以去法庭提出反对,将案件打开。不久前,一家中资公司找到他,他对对方公司申请破产提出反对。

那公司有资产,即使破产,也应该用资产抵债的(当然要看债主是第几顺序和公司的资产可以抵多少债)。怎么自认倒霉。还要去对方公司申请破产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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