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倒霉的一天,或者我应该说,其实我就没幸运过几回。 E7i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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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趁着这两天半的闲暇时候,好好逛逛咱的首都北京,毕竟我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要来玩一玩,结果呢?真是扫兴—— tK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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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安顿好之后就去了附近的798艺术中心逛逛,我一面感叹那些所谓的艺术,一面拿着我心爱的卡片机拍照,一面还揣度,这怎么就能叫艺术呢,艺术家是要表达什么呢?高高兴兴的拍了不少好看的照片,然后就穿过天桥打道回府了。在天桥上还特意拍了拍那穿过天桥上放低矮的电缆线,心想这电线影响咱首都形象呢! Ub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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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二十分钟以后我就发现了一件叫我心头滴血的且更加影响首都形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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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天桥,顺道逛了一个小店,去一家打着川渝招牌的小吃店吃了一个一点也不川渝的炒米线,真是恨死那家小店了,简直就是砸我们家乡的牌子!回到旅馆后,才想起看看偶今天拍的片片,一摸兜才发现相机不见了!我想应该是在吃饭的店里丢的,因为除了吃饭的时候,偶的手就没离开过相机!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回那个店,当然了,不可能还在的。 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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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真是郁闷啊,不晓得跟谁诉苦。那是LG去年情人节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款性价比很高的卡片机了。有一次偷偷和一哥哥相约去一景点玩的时候给狠狠地磕一大石头上磕坏了。LG知道了都一点没责怪还反过来安慰我。这次竟然还给丢了!我实在说不出口,刚才一不小心就说了句我倒霉死了。差一点点就说出去了,LG还一直追问怎么倒霉怎么倒霉了。。。 p"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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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还是打算再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相机,有人给我出主意,说先买一个,等到LG发现的时候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给他听,要把心里的愧疚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那样LG就不会责备还心甘情愿地给我报销了。其实,我也不要他报销,就不要让他发现就好了。 r65/O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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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怪我自己太掉以轻心,以前在东北也遭遇过扒手,但当时偶反应快,及时发现,所以扒手未能得逞。这首都的扒手明显技术要高出别的二三线城市一等,我一点都没感觉到!首都的扒手职业素质都这么高呀!真是叫我心里滴血呀,那相机用顺手了,更重要的是,没有相机,让我觉得去游玩都一点趣味都没有了,都不能拍下点好片片和LG分享~~ c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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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扫兴透了,呃~~~明天还是先买个一模一样的相机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