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高中同学约了吃饭,我们大概十一年没有见过面。这期间断断续续的msn联系,不时的关注着彼此的博客。我很喜欢她,不矫揉不做作,我喜欢这类型的男孩子女孩子,这种喜欢多过于欣赏。
一见面,我和她其他的朋友一样,就是说你太瘦了。这个估计是遗传,她和高中时一样的瘦。她很早就和青梅竹马的男友结了婚,两个人在上海定居,又跑到法国转了一圈回来,现在经常性的从这个城市跑到那个城市,她自嘲自己为“人肉快递”。她自己也比较享受这样的生活,虽说有时工作让她觉得吃了个苍蝇般的不爽。
再看我,一年之内出不了几趟门,出门最多的也是回老家,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四年,结婚生子,每周开着电瓶车带着娃出门兜兜风,逛逛公园,下班回家烧烧饭。生活很是安逸。
我们俩的生活就像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一样, 不同的基调。我们都已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回头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都是我们自己设定好了,经过不间断的修整才像今天这样。她有颗不安分的心,喜欢流浪,我虽然羡慕,但若让我身体力行,恐怕是做不到的,我更偏向于安逸的生活,偶尔有些波澜。所以其实不管是怎样的生活,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看你自己当初是怎样的设想,是否一直坚持,就像我msn上的签名,有梦想不放弃总会成真,只不过是实现的早与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