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48楼peace于01-21-2010 08:50发表的 :
他门这帮人真是把移民吃透了, 每一步都是设计陷阱, 大部分合法, 一旦你签了字, 在改变就很难。后来他们退了全部的押金没有。
是是是,
我原来在外资银行里面工作,负责银行票据这快,依据的法律是<票据法>,这部法律早就该进坟墓了,
行为主体是谁不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清楚,当我们遇到问题时,比如过写错字了,盖错章了,去翻法律条文,对不起,十次有九次失望!
而且各个银行对票据法的理解还不同,
,不过各家银行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就是写张证明,说自己愿意承担票据不能正常支付的法律责任,然后盖公章`法人章,付款行就据此付款!
洋鬼子都一看要承担责任,死也不让我们把这个东西发出去,但这是中国国情,你不写,人家就不付款给你,你的小心谨慎有什么用处;说实在的,只要我钱到手,我钱都拿到了,你能拿我怎么着,到人民银行讲理,人民银行也要说你付款行脑残,付款前不想清楚,事后瞎琢磨啥!
但洋鬼子就是不肯签这个东西,中国的经理就想出一辙,拿个我们下面人能控制的一个貌似公章的小扁萝卜章敲上去,糊弄过去了,还真奏效!也有几次被识破,就说外资,没公章!也顺利拿到钱了!
当时真不明白,为啥洋鬼子不肯签章,还觉得他们死心眼,原来真是应该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