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KB\A<(o, OngUZMgdb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EqjaD/6Y` s~)I1G 如果,女方想谋财;
"?f_U/+D< V-N`R-FSr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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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tnf<5x 3yXSv1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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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 DQ{"6-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lI&5.,2MP dJf#j?\[ U'Mxf'q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TEEt]R-y @@QB,VS;{<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H2iC? cSR LV6BSQyQ so]p1@K d"#& VlKcv h)o5j-M>4 W02t6 DW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9u^ yEqG` a?NoNv)& _C&XwCIm J^xIfV~zt 7&>==|gt ./r#\X)dc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