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g- AHdYJ W&*f#E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J]lrS Z>c3 如果,女方想谋财;
'. Ed`?<p wI]"U2L5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m1N/)F o1W:ox?kO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I-y#Ks1p+ Qd}m`YW-f$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f"7O "6 #} ~qqJ G2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F:@70(<w% IN8>ZV`j) 9{k97D/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c\B|KhDk w
N
1niR'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17r82a 3vhnwD
cK [[PEa-992 {
;toI gVQjL+_W !tfb*@{;'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3`>{3x$ 0"2=n.## U*Ge<(v$ 'o|30LzYgQ *n"/a{6> ];'v8)Y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